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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利潤分配

    時間:2025-05-10 02:17:27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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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利潤分配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利潤分配,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利潤分配

      公司利潤分配的順序

      (一)公司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

      2.繳納所得稅。

      3.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后仍存在的虧損。

      4.提取法定公積金。

      5.提取任意公積金。

      6.向股東分配利潤

      6.向股東分配利潤。

      (1)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分配的除外。

      (2)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積金

      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又稱為附加資本或準備金。

      1.公積金的種類

      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

      (1)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是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種。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稅后利潤的10%提取,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任意公積金按照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提取。

      (2)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是直接由資本原因等形成的公積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2.公積金的用途

      (1)彌補公司虧損。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對用任意公積金轉增資本的,法律沒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時,《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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