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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常見問題
引導語:消防事故時有發生,歸根結底是消防安全管理不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常見問題,歡迎參考!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常見的火災成因都有哪些?
答:通過調查施工現場火災原因,施工現場火災主要因用火、用電不慎和遺留火種初期不能及時撲滅所導致。
(一)焊接、切割
電焊、普通切割等產生的高溫焊渣、火星是引發火災的元兇。焊工在施工過程中稍有不慎,便會引燃周圍的可燃物,制造一起災難。電焊引發火災,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金屬火花飛濺引燃周圍可燃物。
2.產生的高溫因熱傳導引燃其他房間或部位的可燃物。
3.焊接導線與電焊機、焊鉗連接接頭處理不當,松動打火。
4.焊接導線(焊把線)選擇不當,截面過小,使用過程中超負荷使絕緣損壞造成短路打火。
5.焊接導線受壓、磨損造成短路或鋪設不當、接觸高溫物體或打卷使用造成渦流,過熱失去絕緣短路打火。
6.電焊回路線(搭鐵線或接零線)使用、鋪設不當或亂搭亂接,在焊接作業時產生電火花或接頭過熱引燃易燃、可燃物。
7.電焊回路線與電器設備或電網零線相連,電焊時大電流通過,將保護零線或電網零線燒斷。
(二)電器、電路
在施工現場,大功率電器的使用、生活區內私拉亂接導致電線故障短路從而引發的火災也不在少數。
漏電電流的熱效應是引起火災的起火源,漏電電流的電阻性發熱和擊穿性電弧作用,常常會引燃其作用點處的可燃物造成火災。施工現場漏電的原因主要是電氣安裝不當,電氣設備裝備不當,線路缺乏維修保養而使絕緣老化,或長期受到雨水、腐蝕氣體的侵蝕、機械損傷等。如施工現場的輸送機等大型露天用電設備、室外敷設的配電盤、電源開關、插座、電氣線路等都容易發生漏電情況。
(三)用火不慎、遺留火種
施工人員的生活設施如烹飪、取暖、照明設備等使用不慎,或因吸煙亂丟煙頭引燃周圍可燃物起火。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是什么?
答:1.施工現場內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同時,考慮滅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臨時消防車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距離,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道。
3.臨時消防車道宜為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消防車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
4.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
5.臨時消防車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
6.臨時消防車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設置的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要求是什么?
答:在施工現場生活區一般會搭建大量的供人員辦公、住宿的臨時用房,平時會有大量的現場工作人員活動及休息,一般這些臨時用房都不能按照正式的辦公樓、宿舍樓等進行防火設計,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帶來隱患。所以本著既經濟合理,又能確保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對臨時搭建的宿舍、辦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臨時用房是金屬夾芯板(俗稱彩鋼板)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材料的燃燒性能要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
2.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
3.建筑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時,應設置不少于2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
4.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 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
5.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其它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
7.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
8.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4.在對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都有哪些設計要求?
答:既有建筑居住、營業、使用期間進行改建、擴建及改造施工時,考慮到施工現場本身引發火災的危險因素就較多,則會具有更大的火災風險,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所以必須采取多種防火技術和管理措施,嚴防火災發生,施工中還應結合具體工程及施工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區的消防安全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
4.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進行疏散演練;
5.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安全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是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區域,以這些施工現場的防火區域位于其保護范圍是設置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基本原則,均勻、合理地布設室外消火栓。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考慮給水系統的需要與施工系統的實際情況,一般臨時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
(2)臨時室外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應依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最小管徑不應小于 DN100。
(3)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布置,距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不應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
6.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哪些位置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答:為保證火災情況下,能夠滿足火災初期撲救和人員疏散的要求,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1.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
2.水泵房。
3.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
5.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
7.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點從管理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其它防火管理制度,如臨時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評及獎懲制度等。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生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8.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哪些文件和記錄?
答: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記錄:
1.施工單位組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及聘任現場防火管理人員的文件;
2.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審批記錄;
3.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審批記錄;
4.施工現場防火應急預案及其審批記錄;
5.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記錄;
6.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7.施工現場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驗收記錄;
8.施工現場消防設備、設施、器材臺帳及更換、增減記錄;
9.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記錄;
10.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記錄(含防火巡查記錄、定期檢查記錄、專項檢查記錄、季節性檢查記錄、防火安全問題或隱患整改通知單、問題或隱患整改回復單、問題或隱患整改復查記錄);
11.施工現場火災事故記錄及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12.施工現場防火工作考評和獎懲記錄。
9.為保證動火作業安全,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動火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進行明火、爆破、焊接、氣割或采用酒精爐、煤油爐、噴燈、砂輪、電鉆等工具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從統計數據發現,大量的施工現場火災均是由于動火作業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多,動火管理缺失和動火作業不慎,引燃動火點周邊的易燃、可燃物所致。為保證動火作業安全,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前,應由動火作業人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動火作業申請至少應包含動火作業的人員、內容、部位或場所、時間、作業環境及滅火救援措施等內容;
(2)動火許可證的簽發人收到動火申請后,應前往現場查驗并確認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落實后,方可簽發動火許可證;
(3)動火操作人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具有相應資格,并持證上崗作業;
(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
(5)施工作業安排時,宜將動火作業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前進行。確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業之后進行動火作業,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嚴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進行動火作業;
(7)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動火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每個動火作業點均應設置一個監護人;
(8)五級(含五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動火作業;
(9)動火作業后,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危險后,動火操作人員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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