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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物業管理師報考指南(完整版)
一、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和報名方法
1.專業要求
經濟學、管理科學、工程類專業和土建類專業,即工科和理科院校畢業均可。
2.年限要求
學歷取得學歷后工作年限取得學歷后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
中專≥10年≥8年
大專≥6年≥4年
大學本科≥4年≥3年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3年≥2年
碩士學位不要求≥2年
博士學位不要求≥1年
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 增加2年 增加2年
3.報名方法
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二)考試方式與資格證書
物業管理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四個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合格標準均為60分。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頒發《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取得《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經濟師職務。
(二)考試內容和考試方法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科目為《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經營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二、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介紹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概念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兩類。
(1)從業資格。
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均可取得。
(2)執業資格。
執業資格是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準入控制,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標準。
物業管理是實施執業資格制度的行業,由住建部負責確定必須由取得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充任的關鍵崗位及工作規范。
(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制度借鑒國外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方式,我國實行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制度。
該制度實施以來,許多專業設立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例如注冊會計師、企業法律顧問、拍賣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城市規劃師、監理工程師、造價
師、建造師、房地產估價師、消防工程師等,物業管理師屬于其中的一種。
物業設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對迅速提高我國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素質,強化行業管理,規范人才市場,都具有重大意義。
(三)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實行職業準入制度。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建設部《關于實施物業管理企業經理、部門經理、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上崗制度的通知》,
對物業管理企業有關重要崗位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注冊、執業等內容,
將物業管理師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物業管理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規范了物業管理師繼續教育工作。國務院發布的《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要求“繼續推進物業管理師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規范化、專業化水平”。
三、物業管理師資格注冊
1.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者,可以自取得《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在申請初始注冊時,必須符合《物業管理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關于繼續教育的要求。初始注冊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初始注冊申請表》;(2)《資格證書》;(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4)逾期申請初始注冊人員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2.延續注冊 物業管理師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按照《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延續注冊申請表》;(2)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3)達到注冊期內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3.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內,物業管理師變更執業單位,應按照《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變更注冊申請表》;(2)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工作調動證明或者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四、物業管理師執業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后方可以物業管理師的名義執業。
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物業管理師擔任。
物業管理項目管理中的關鍵性文件,必須由物業管理師簽字后實施,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2015年考試時間及歷年通過率
1.考試時間 2015年9月5、6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 9月5日 | 上午09:00-11:30 |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 下午14:00-16:30 | 物業經營管理 | |
| 9月6日 | 上午09:00-11:30 |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 下午14:00-17:00 | 物業管理實務 |
2. 歷年通過率
2010年26.42%,2011年30.08%,2012年31.34%,2013年28%左右,2014年會在32%左右,2015年會在32%左右(估)。 報名人數2010年56420人,2011年64485人,2012年69931人,2013年75000左右(估),2014年接近84000萬人,2015會接近10萬人。
六、考試題型
考試科目 考試題型 題型分值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單選題 60×1=60分 多選題 20×2=40分
物業經營管理 單選題 60×1=60分 多選題 20×2=40分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單選題 50×1=50分 多選題 15×2=30分
案例分析選擇題 10×2=20分 物業管理實務
案例分析選擇題 10×2=20分 案例題 10-14題,共80分
七、2015年度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的變化
2014年《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大綱》及四個科目的參考教材全部更新、改版,2015年不會變教材和大綱,考試可以放心用2014年大綱進行復習。《大綱》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制,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教材由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編寫,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
1、《大綱》要求的變化
(1)新大綱取消了“考試基本要求”與“要點說明”,統一改為“考試目的”與“考試內容”兩部分。
(2)考試內容具體深度的表達,與人社部所分管其他資格考試相一致,新大綱取消了“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的劃分,統一改為“掌握”。
2、《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內容的變化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內容中,舍棄了物業從業人員不易掌握或實際意義不大的一些難度大、專業性強的相關知識,同時增加了部分新的知識點,各章節的結構均作了優化調整。
例如:2014版《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教材章節共11章,相比原版教材減少一章,刪除了原版教材第5章行政管理學基礎知識與應用一章。教材頁數由原版教材的519頁,縮減為464頁。 例如:第二章管理學基礎知識與應用,新增了管理的基本任務、管理者的基本作業、市場細分的作用、市場細分的程序和步驟、有效市場細分的特征、4C's營銷策略組合、服務營銷、品牌戰略等考點。同時也刪除了一些考點。新增考點是2014年考試的重中之重。
3、《物業經營管理》教材內容的變化 《物業經營管理》2014版教材進行了全面改版,將某些章節進行了刪減、合并。同時新增了第七章居住類物業經營管理、第八章其他業態物業的經營管理兩章內容。教材章節由12章調整為10章,頁數由原版教材的390頁,縮減為321頁。同時新教材去掉了一些帶有計算性質的內容,編排更具有針對性,重點更加突出,總體難度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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