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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易忘考點復習

    時間:2024-12-16 00:52:43 司法考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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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易忘考點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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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易忘考點復習

      1.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一方必定是法院。

      2.對等原則的作用是,我國法院對外國主體加以同樣的限制

      3.民事訴訟的平等原則不僅講述了權利一樣,不要漏了權利對應

      4 基本原則沒有不告不理原則,只有處分原則,答主觀題別搞錯

      5處分原則包括了判決內容不超過原訴訟請求范圍(但是調解可以)

      6 證人沒有辯論權,辯論原則不適用于督促程序

      7民事執行程序不得調解

      8獨任制適用的法院是基層法院和其派出法庭,獨任制沒有陪審員

      9二審必須采用合議制,發回重申的律也只能合議制

      10回避的決定

      A 院長擔任審判長的,審判委員會決定

      B審判人員 院長決定C其他人員 審判長決定

      11 隱私案件為法定不公開,不需當事人申請,離婚是需申請

      12 不經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

      13 勞動爭議仲裁為終局裁決的:

      A 關于勞動報酬,工傷費用之類的,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的爭議

      B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假社會保險的爭議

      14 縣一級沒有仲裁

      15提交仲裁的有效時間是首次開庭前,不是首次開庭時。

      16最高院確定有中院管轄的案件

      A 海商海事 B專利 著作,商標(簡單看成知識產權) {存在例外,不是一定由中院管轄}C 仲裁效力異議 申請仲裁裁決

      17原告所在地管轄

      歸納一下就被告不在或者被教養或監禁,注銷戶口,追索贍養費幾個被告不在。。反正就是為了方便訴訟,而不是考慮有利于被告的公平

      注:還有那些軍人的。還有離異的,被告離開1年以上的,原告請求離婚的,原告管轄。

      18合同糾紛的一般管轄

      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

      19特殊管轄大家再看下書吧。比較多,還有那些運輸糾紛的,專屬管轄。注意專屬管轄不能協議管轄

      20法院對管轄權異議未作處理的,不得進入實體程序

      21 給付之訴是先確認法律關系,在基于法律關系要求對方給付

      22 反訴在一審過程中,舉證期限滿前提出,才可以合并審理

      23反訴的認定(有一個就可以成立)

      A 基于同意法律關系而產生的B基于同意生活事實

      C不同法律關系但是相互牽連

      經典人生格言:生命之長短殊不重要,只要你活得快樂,在有生之年做些有意義的事,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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