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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教材解析:合同法分則

    時間:2025-04-18 09:11:29 司法考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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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司法考試教材解析:合同法分則

      第一章: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2015年司法考試教材解析:合同法分則

      【考點】

      1.斷電應當事先通知用電人,包括因為用電人的原因而決定斷電的情況,如違法用電、未交電費等,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斷電的,供電人應及時搶修,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3.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例題·多選題】甲公司與小區業主吳某訂立了供熱合同。因吳某要出國進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請暫停供熱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熱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2014-3-60)

      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熱合同

      B.經催告吳某在合理期限內未交費,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熱合同

      C.經催告吳某在合理期限內未交費,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熱

      D.甲公司可以要求吳某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供熱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該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參照供用電合同的有關規定。據此可知,甲公司既不能直接解除供熱合同,也不能經催告后解除供熱合同。但經催告吳某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費的,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熱,并要求吳某承擔違約責任。

      1.附負擔的贈與在所附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瑕疵擔保責任。

      2.故意不告知或保證無瑕疵的,造成受贈人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單選題】趙某將一匹易受驚嚇的馬贈給李某,但未告知此馬的習性。李某在用該馬拉貨的過程中,雷雨大作,馬受驚狂奔,將行人王某撞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07-3-9)

      A.應由趙某承擔全部責任

      B.應由李某承擔責任

      C.應由趙某與李某承擔連帶責任

      D.應由李某承擔主要責任,趙某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贈與人的瑕疵擔保責任。本題中,趙某與李某之間的贈與合同首先沒有附義務,其次,沒有保證無瑕疵。盡管趙某在贈與時存在沒有告知李某馬習性的情況,但是題干中并沒有明確指明趙某的不告知行為是故意的,一般理解為過失。因此,趙某對馬撞傷行人王某的事實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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