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考試輔導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時間:2025-02-18 07:32:59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時間對每個人是公平的。我們應抓緊時間,努力把握住每一個今天,在今天盡量多做實事,使今天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整理的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歡迎來閱讀!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1、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組織”法、選舉法、國籍法、自治法;

      (2)民法商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招標投標法;

      (3)行政法:“行政”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房地產管理法、規劃法、建筑法;

      (4)經濟法:統計法、土地管理法、標準化法、節約能源法等;

      (5)社會法:“勞動”法、“安全”法; (6)刑法;

      (7)訴訟(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與非訴訟程序法(仲裁法)。

      2、法的形式

      (1)在我國,習慣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2)法的形式有7類:

      a、憲法:我國最高的法律形式,也是建設法規的最高形式。

      b、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般法律)制定的。只能制定法律的包括:國家主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的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

      職權;民族區域、特別行政區、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稅收、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

      本制度;訴訟和仲裁制度。

      c、行政法規:國務院制定。(特征:“條例”,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d、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特征:“地名+條例”,如內蒙古***條例》)。 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情況下,較大的市(省、自治區的人民的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自治區的自行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 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e、部門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規范性文件(特征:“規定”、“辦法”)。

      f、地方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的政府制定(特征:“地名+規定”、“地名+辦法”)。

      g、國際條約:也是法的形式,除條約外還包括公約、協定、議定書、憲法、盟約、換文和聯合宣言等。

      3、法的效力層級

      (1)憲法至上

      (2)上位法優于下位法a、由高到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 b、地方性法規,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c、省、自治區制定的規章,高于本行政區域內較大的市制定的'規章;

      d、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作變通規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經濟特區法規作變通規定 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e、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

      (3)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當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不一致時,優先適用特別規定。

      (4)新法優于舊法:新法和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效力優于舊法。

      (5)需要由有關機關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

      a、法律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b、行政法規之間的類似問題,由國務院裁決。

      c、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 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

      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認為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

      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認為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d、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不能確定如何適用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法律的效力低于憲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6)備案和審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應當在公布后的 30天內,依照《立法法》 的有關規定報有關機關備案。

      4、建設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法律的關系

      (1)建設行政監督管理是行政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建設民事商事關系是民事商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特點:

      a、權利和義務關系;b、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c、主要是財產關系(人身關系較少);

      d、保障措施是補償性和財產性(懲罰性和非財產責任不是主要的民事商事責任形式)。

      (3)建設社會關系是社會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相關文章:

    2017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考點講解:建設工程法律體系10-01

    二建《工程法規》高頻考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09-14

    2016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考點05-05

    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知識點:建設工程法律體系09-03

    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大綱09-01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考點:建設工程法人制度08-20

    2016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考點及示例10-31

    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點06-03

    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資產相關考點09-30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