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必修一教學總結
總結是事后對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能幫我們理順知識結構,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因此,讓我們寫一份總結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寫總結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歷史必修一教學總結,歡迎閱讀與收藏。

歷史必修一教學總結1
一、形成條件
1.地理條件:古希臘以海洋為依托,山嶺和河流分割,彼此相對孤立造就了眾多城邦國家。
2.政治條件:具有小國寡民和獨立自主的城邦特征,這使公民更多的直接參與城邦政治。
3.經濟條件:瀕臨海洋,海外貿易和工商業比較發達,新興工商業者追求民主權力的渴望強烈。
(公民的定義:根據傳統,凡父母祖籍均屬本城邦、擁有一定財產、能自備武裝服兵役的成年男子,享有公民資格。)
二、確立過程
1.梭倫改革(奠基)
(1)時間:公元前6世紀初
(2)內容:根據財產多寡,公民分為四個等級;公民大會成為最高權力機關;建立四百人議事會;建立公民陪審法庭;廢除債奴制。
(3)作用:改革動搖了舊氏族貴族世襲特權,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權利,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礎。
2.克利斯提尼改革(確立)
(1)時間:公元前6世紀末
(2)內容:建立十個地區部落,以部落為單位進行選舉;設立五百人議事會,由各部落輪流執政;組成十將軍委員會;繼續擴大公民大會的權利等。
(3)作用:這次改革基本鏟除了舊氏族貴族的政治特權,公民參政權空前擴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確立起來。
3.伯利克里統治時期 (黃金時代)
(1)時間:公元前5世紀
(2)內容:擴大公民參政范圍;改革公民大會;改革五百人會議;提高陪審法庭的地位;擴大十將軍委員會的權力;為參政公民發放津貼,鼓勵公民接受政治教育和文化熏陶
(3)作用:這次改革使雅典民主政治發展到頂峰。
三、評價
1.特征:人民主權、輪番而治、法律至上、公民內部平等
2.實質: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少數人的民主
3.進步性:
(1)雅典民主政治的.理論和實踐,為近現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礎。
(2)民主氛圍創造的空間,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領域取得了輝煌成就。
4.局限性:
(1)只是成年男性公民當家做主的民主。
(2)小國寡民體制造成直接民主的泛濫,抽簽選舉,輪番坐莊等成為政治腐敗社會動 蕩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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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宰相制度的廢除
1.原因
根本――宰相制度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
直接――胡惟庸案
2.措施
裁撤中書省和丞相,權分六部,以后不許再立丞相
3.影響
加強了君主專制
有利于防止權臣專政,鞏固統治
缺少制約君權的`機制
二、內閣的創立
1.原因
減輕皇帝沉重政務,協助皇帝處理政事
2.形成與發展
明太祖――設置殿閣大學士作為侍從顧問 (奠基)
明成祖――選拔翰林院官員入職文淵閣,參與機密事務的決策 (正式形成)
明宣宗――票擬 批紅 (發展)
明英宗――票擬制度化 (發展)
明神宗――張居正任內閣首輔時,大權盡歸內閣 (頂峰)
3.性質
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只是內侍機構。
內閣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不能對皇權起制約作用。
4.權力
閣臣升降由皇帝決定,職權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擬是否被采納還取決于皇帝的批紅。
三、軍機處的設立
1.過程
(1)清初(皇太極): 仿明制,設內閣,置六部(奏章票擬)
議政王大臣會議(定奪軍國機要), 皇權受到很大限制
(2)康熙:設南書房(參與機務,起草諭旨)
中樞機構一分為三:內閣、議政王大臣、南書房
(3)雍正:為辦理西北軍務,設軍機處(上傳下達)
2.特點
簡 速 密
3.職能
軍機大臣品級不高,但都由皇帝欽定,不得私自與官員交往
皇帝召見,只能跪受筆錄,軍國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決
軍機大臣按皇帝旨意將詔令擬寫成文,經皇帝審批后,傳達執行
4.影響
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處理各種文書
全國軍政大權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專制加強,中央集權進一步得到鞏固。
歷史必修一教學總結3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從禪讓到王位世襲約公元前20xx年,禹建立夏,我國開始有了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禹死后,其子啟即位,原始社會的禪讓制被王位世襲制所取代。
2.王權具有神秘色彩統治者把自己的行為說成是天的意志,國家大事通過占卜方式來決定。
3.初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設相、卿士等,地方設侯、伯。
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1.等級森嚴的分封制
(1)目的:
拱衛周王室,進行有效統治,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2)內容:
①分封對象――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授于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王室。
②被封諸侯的義務――要服從周王的命令、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
③被封諸侯的權利――職位世襲、對卿大夫再分封、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
(3)作用:
①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②開發邊遠地區,擴大了統治區域;
③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
④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⑤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森嚴的'等級序列,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趨向嚴密。
(4)局限:
受封諸侯在各自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為王權衰落和諸侯割據埋下隱患。
(5)瓦解:
西周后期,王權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壞(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經濟生產方式的產生,這一生產方式使諸侯勢力日益壯大)。
戰國時諸侯國變法廢分封、行縣制。秦統一后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郡縣制,分封制瓦解。
2.血緣關系維系的宗法制
(1)定義:
用父系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政治制度。(用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來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內的地位,以保證王權的穩定。)
(2)目的:
加強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3)內容:
繼承制;確立嚴格的大宗、小宗體系;家國政治
(4)影響:
①形成了等級森嚴的政治制度,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于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②宗法關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與“家”密切的結合在一起。
(5)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系: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兩大支柱,互為表里;
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礎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體現就是分封制。
3.禮樂制度
(1)含義:
對統治階級日常的政治、社會活動(如祭祀、婚葬等)制定一些規則和儀式,并配有特定的音樂。
(2)目的:
更好地維護分封制和宗法制
(3)作用:
周禮成為維護等級制度、防止僭越行為的工具,有利于統治秩序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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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帝國的建立,即“六王畢,四海一”
1、秦的統一:過程(略);意義: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持續數百年的戰亂,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秦王朝。
2、軍事上的鞏固:
史實:筑長城、開“直道”,北擊匈奴;開靈渠,平定嶺南;開“五尺道”,開辟西南。
意義:加強了北方的邊防;首次把嶺南、西南歸入中央王朝的政治版圖內。
3、評價(意義):
秦朝的軍事、政治措施,不僅加強了對周邊地區的政治控制,擴大了統治區域,而且推動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化格局的形成。
二、如何鞏固其帝國統治?
1、地方制度:實行“廢分封,行郡縣”,即“海內為郡縣”
出現:春秋戰國時期;大規模推行:秦統一之后。
內容:郡、縣、鄉、里;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同級地方行政機構稱為“道”。
性質:是中國古代自秦王朝以來長期實行的一種地方行政制度。
特點(與分封制相比):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縣長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
鞏固:西漢繼續實行郡縣制,并逐步消除了與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據勢力。
評價:實現了這樣對地方政權的直接有效的控制和管轄;是中央集權形成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志。
2、中央集權制度,即皇帝、百官公卿。
皇帝制度的創立:至高無上。
中央官制:
三公九卿:“三公”的職責。丞相:統領百官,協助皇帝處理朝政。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太尉:負責軍事。九卿:略。
特點:互相配合,彼此牽制,軍政大權操縱在皇帝手中。
朝議制度:
概念:丞相、御史大夫、諸卿討論國家軍政要務的方式。
評價:集思廣益,減少決策的失誤,但秦始皇晚年遭到破壞。
(4)漢承秦制:有所損益。增加了“刺史”和司隸校尉。意義: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對于鞏固政權,防止地方分裂勢力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評價:
1、秦漢建立的“大一統”政體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鞏固的定了基本格局。
2、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斷加強和完善。
四、知識拓展:
1、秦朝雖有太尉一職,但是實際上并沒有設立官員,而是由秦始皇自己親自擔任。三公真正的確立是在西漢
2、秦漢時期:郡守和縣令每年定期是向丞相述職,而不是向皇帝述職。
3、君主專制的兩大基本矛盾:軍權和相權;中央和地方。兩大矛盾的趨勢: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削弱,直至被廢除;中央的權力越來越集中,地方的權力不斷被削弱。
4、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本質特征:封建地主階級的專制統治。
5、君主專制的弊端:獨斷性和隨意性,不可避免決策中的重大失誤,且容易導致暴政。因此皇帝的品行在其執政過程中至關重要。
6、三公九卿的評價:三公九卿組成的朝廷是秦代中央集權制度的核心,是絕對受制于皇帝并代行皇帝政務的最高權力機關,三公的出現是對世卿世祿制的徹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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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狹義:羅馬公民法
廣義:通行于羅馬統治的整個地中海地區的法律制度
二、發展演變
1.起源:早期成文法《十二銅表法》
背景:平民與貴族的斗爭
制定:公元前5世紀中期,羅馬制定十二銅表法
特點:內容廣泛,條文明細
影響:審判量刑皆有法可依,貴族對法律的隨意解釋受到限制,保護了平民利益。
局限:它也保留了一些比較野蠻的習慣法
2.發展:公民法――萬民法
(1)公民法
概念:在羅馬共和國早期,羅馬法用來調整羅馬公民之間的關系,適用范圍主要限于羅馬公民
(2)萬民法
背景:隨著羅馬的對外擴張,不同民族之間的`矛盾顯現; 商貿的發展,在政治經濟活動中產生許多新問題
內容:帝國對行省上層階級大量授予公民權,對無羅馬公民權的外邦人給以適當的司法保障
影響:3世紀,帝國境內自由民內部公民與非公民的區別不復存在,萬民法成為適用羅馬統治范圍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民法大全》
時間:6世紀
過程:查士丁尼組織法學家,把歷代的羅馬法加以系統化和法典化,匯編成《民法大全》
作用:標志著羅馬法體系最終完成
三、主要內容
1.類型
形式:成文法 、習慣法
結構:公民法 、萬民法
2.核心內容
保護私有財產 ;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實質
維護奴隸制度,保護統治階級的政治和經濟利益
四、作用
1.維系統治
(1)為國家權力提供法律依據,穩定社會秩序
(2)調整糾紛,緩和社會矛盾,穩固帝國統治
(3)維護羅馬帝國的政治、經濟統治
2.影響深遠
(1)是歐洲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
(2)對近代歐美國家的立法和司法產生了重要影響(是現代歐洲大陸法律體系的基礎)
(3)近代資產階級將其作為反封建和鞏固資本主義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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