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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銀行從業

    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時間:2025-01-08 10:26:16 藝詩 銀行從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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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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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1

      【考點一】銀行公司治理概述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是指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包括組織架構、職責邊界、履職要求等治理制衡機制。以及決策、執行、監督、激勵約束等治理運行機制。

      良好銀行公司治理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健全的組織架構;

      (2)清晰的職責邊界;

      (3)科學的發展戰略、良好的價值準則與社會責任;

      (4)有效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

      (5)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6)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備考提示

      考生需要掌握良好銀行公司治理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考點二】商業銀行的架構及發展

      1.我國商業銀行組織架構

      從企業法人角度看我國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的主流形式是統一法人組織架構。

      從內部管理角度看我國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的主流形式是采用以區域管理為主的總分行型組織架構。監管要求:總行、分行和支行三個層級:實際管理中分支機構劃分為一級分行、二級分行、縣支行、網點等。

      2.我國商業銀行組織架構的發展趨勢

      (1)漸進式推進事業部制改革。

      我國銀行應在行政分權式的總分行型組織結構下,探索推進總分行組織架構和事業部型組織架構相結合的矩陣式組織架構發展。

      (2)建立垂直化風險管理體系。

      ①建立垂直化的組織運作機制。實行董事會風險執行委員會→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總行風險管理部→分行風險管理部→基層行風險管理部的垂直管理線路,上級風險管理機構負責對下一級風險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任職期限及任職績效進行審批、考核。

      ②要將風險管理職能進一步向總行本部集中,減少不必要的中間層級,逐步形成橫向延展、縱向深入的扁平化矩陣模式。

      ③提高風險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在總行本部設立專業化評估中心和審批中心,實行專職審批人和風險經理制度,不僅要實現“評審分離”和“審貸分離”還要建立對審批人和風險經理的長期考核和監督機制。要將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權歸集到風險管理部門,實現集中的專業評估和專職審批。在此基礎上,建立貸后管理中心,加強事后監督,控制操作風險。同時,建立重大風險事項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實現對全行風險的統籌和集約化管理。

      3.建立流程銀行

      (1)以客戶為中心。

      (2)以業務線垂直運作和管理為主。有利于業務流程的優化,合理配置資源,經營效率提高和風險控制。

      (3)前中后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流程落實內控。改變原來僅僅依賴制度和教育的較為柔性的控制體系,形成以流程制約和系統控制為主要形式的較為剛性的控制體系。

      (4)實施以業務單元縱向為主的矩陣考核方式。相對于橫向為主的考核。縱向為主的考核更好的符合業務流程的需要。有利于不斷優化業務流程。

      (5)中后臺集中式運作和管理。有利于業務運作效率的提高和操作風險的控制。

      (6)業務流程實現信息化、自動化、標準化和智能化。

      備考提示

      我國商業銀行組織架構改革大致經歷了以下階段:專業化改革階段,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階段和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革階段.形成了當前我國銀行業組織架構的主流形式。

      【考點三】西方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

      當前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建立起的以客戶為中心的矩陣型主流組織架構形式,主要有以下兩大特點:

      1.建立以客戶需求為基礎的五大業務線

      2.采取不同的頂層組織架構設計

      (1)采用“大個金”和“大公金”兩大業務板塊。為個人客戶提供服務的零售業務和財富管理業務放在一個板塊.為企業和機構客戶提供服務的商業銀行業務、金融市場業務和投行業務放在一個板塊。形成了“大個金”和“大公金”兩大業務板塊并列的架構。渣打、德意志和花旗在內的銀行都采取了這種架構。

      (2)根據客戶需求層次來組合業務板塊。根據客戶的基礎金融需求和高端金融需求來劃分業務板塊。法國巴黎銀行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滿足客戶一般需求的零售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放在一起成為一個大的零售銀行板塊.滿足企業和機構客戶高端需求的金融市場業務和投行業務放在一個板塊.滿足個人高端需求的財富管理單獨成為一個板塊。

      (3)根據業務條線職能設置組織架構模式。這種模式下的業務板塊分得更為細致,根據業務條線職能設置組織架構.提供專業化服務。摩根大通銀行、巴克萊銀行和蘇格蘭皇家銀行采取的是這種模式。

      備考提示

      20世紀80年代以前.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模式一般是總行以職能型架構為主,分支行是“塊塊”形式為主的總分行型組織架構,與我國目前的大型銀行主流組織架構相似。20世紀90年代初,以客戶為中心的矩陣型組織架構基本形成,并在隨后的時間里迅速發展.成為全球銀行業組織架構的主流模式。

      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2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即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1.要約

      (1)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①內容具體;②表明經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2)要約到達受要約人生效。

      (3)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4)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5)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

      ①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②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6)要約失效的情形:

      ①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②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③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④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2.承諾

      (1)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2)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備考提示

      要注意要約的撤回和撤銷的區別,撤銷和失效的區別。

      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知識 3

      1.股票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按規定向證券交易所報送申請文件。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后.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并將該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2.股票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3.股票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后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4.債券上市

      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

      (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按規定向證券交易所報送申請文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后,公司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協議。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文件及有關文件,并將其申請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5.債券的暫停和終止上市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2)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3)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的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5)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公司有上述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后果嚴重的,或者有上述第(2)項、第(3)項、第(5)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銀行從業《初級法律法規》學霸筆記:貨幣基礎知識

      一、貨幣的本質與職能

      (1)貨幣的本質

      貨幣是一般等價物,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關系。

      (2)貨幣的職能

      職能

      特點/作用

      價值尺度

      貨幣在表現商品的價值并衡量商品價值量的大小時,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

      特點:可以是觀念形態的貨幣。

      流通手段

      特點:

      ①必須是現實的貨幣;

      ②不需要具有十足價值,可以用符號代替

      貯藏手段

      特點:

      ①必須是現實的、足值的貨幣;

      ②必須是退出流通領域處于靜止狀態。

      支付手段

      積極作用:

      ①使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突破了現貨交易的限制,促進了商品生產和流通的發展;

      ②借助于貨幣的支付手段,一部分債權債務關系可以相互抵消,可以節約現金流通費用。

      消極作用:使商品生產者之間形成錯綜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擴大了商品經濟的矛盾,存在支付危機和信用危機的可能性。

      世界貨幣

      作用:

      ①作為國際間支付手段,用來支付國際收支差額;

      ②作為國際間的一般購買手段,進行國際間的貿易往來;

      ③作為社會財富的轉移手段,如資本的轉移、對外援助、戰爭賠款等。

      2、貨幣需求與貨幣供給

      (1)貨幣需求

      含義:貨幣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社會各階層(個人、企業單位、政府)愿意以貨幣形式持有財產的需要,或社會各階層對貨幣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貯藏手段的需求。

      影響因素:

      ①收入水平:一般情況下,貨幣需求量與收入水平成正比。

      ②利率水平:正常情況下,利息率與貨幣需求呈負相關關系。

      ③社會商品可供量、物價水平、貨幣流通速度。

      ④信用制度發達程度。

      ⑤匯率:當本幣匯率下降即本國貨幣貶值時,對外幣需求增加,對本國貨幣需求就減少。

      ⑥公眾的預期和偏好:當人們預期物價水平上升、貨幣貶值時,會減少貨幣持有,則貨幣需求減少。

      (2)貨幣供給

      含義:貨幣供給是指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對現金貨幣、存款貨幣等貨幣形式的供給。

      貨幣供應量層次:

      M0:流通中現金(含數字貨幣)

      M1:M0+企業活期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農村存款+個人持有的信用卡類存款

      M2:M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企業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質的存款+外幣存款+信托類存款

      M1被稱為狹義貨幣,是現實購買力;M2被稱為廣義貨幣;M2與M1之差被稱為準貨幣,是潛在購買力。

      (3)貨幣乘數(又稱貨幣擴張系數或貨幣擴張乘數)

      含義:指在基礎貨幣(高能貨幣)的基礎上,貨幣供給量通過商業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作用而產生的信用擴張倍數,是貨幣供給擴張的倍數。

      影響因素:法定存款準備金;現金漏損率;超額準備金率;定期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

      三、通貨膨脹及通貨緊縮

      (1)通貨膨脹

      產生原因

      ①需求拉上型:總需求大于總供給,過多的需求拉動價格水平上漲

      ②成本推動型:工資推動;利潤推進

      ③供求混合推動型

      ④結構型:經濟結構變化引起

      影響

      對生產和流通的影響:

      ①不利于生產正常發展;

      ②打亂了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

      對分配和消費的影響:

      ①不利于固定薪金收入階層的國民收入再分配;

      ②有利于債務人而不利于債權人的分配;

      ③降低消費規模。

      對金融秩序和經濟、社會穩定的影響:

      ①使貨幣貶值;

      ②嚴重的通貨膨脹使社會公眾失去對本國紙幣的信心;

      ③使生產領域受到打擊,導致經濟紊亂;

      ④通貨膨脹引起的經濟領域的混亂,會接波及整個社會,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分配不公會激化社會矛盾,導致政府威信下降,政局不穩定。

      治理對策

      ①緊縮的貨幣政策:減少貨幣供應量;提高利率

      ②緊縮的財政政策:增收節支、減少赤字

      (2)通貨緊縮

      產生原因:

      ①貨幣供給減少;

      ②有效需求不足;

      ③供需結構不合理;

      ④國際市場的沖擊。

      影響:

      ①導致社會總投資減少;

      ②減少消費需求;

      ③影響社會收入再分配。

      治理對策:

      ①擴大有效需求;

      ②實行擴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

      ③引導公眾預期。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初級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經濟金融基礎

      一、經濟基礎知識

      (一)熟悉宏觀經濟發展的目標、經濟周期的主要特征、經濟結構的構成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二)了解我國行業分類的方法、行業分析基本內容;

      (三)掌握區域發展分析的內容及分析重點。

      二、金融基礎知識

      (一)掌握貨幣的本質、貨幣供給與需求的影響因素、通貨膨脹及通貨緊縮的基本內容;

      (二)熟悉貨幣政策的內容、目標、原理及傳導機制;

      (三)了解并掌握利息及利率的內容、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四)掌握外匯及匯率的基本內容、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及匯率制度。

      三、金融市場

      (一)了解金融市場的內容、特點和分類;

      (二)掌握金融工具的特點及種類;

      (三)了解并熟悉央行、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及自律組織的分類和職能;

      (四)掌握金融機構的基本業務、職能、經營特點。

      四、銀行體系

      (一)了解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二)熟悉我國銀行的分類與職能。

      第二部分 銀行業務

      一、存款業務

      (一)掌握個人存款、單位存款、外幣存款、其他業務的種類、特點及操作規則;

      (二)熟悉存款業務的相關管理要求,外幣存款的風險管理要點。

      二、貸款業務

      (一)掌握個人貸款、公司貸款業務的種類、特征、流程、管理要求;

      (二)熟悉票據、保函、承諾業務的基本內容與相關管理要求。

      三、結算、代理及托管業務

      (一)掌握支付結算及清算業務、代收代付業務、代理銀行業務、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資產托管業務、代保管業務等的業務規則和管理要求。

      四、銀行卡業務

      (一)了解銀行卡業務分類及交易流程,掌握信用卡與借記卡的主要區別;

      (二)熟悉信用卡的分類、業務內容與特點以及信用卡風險管理要求;

      (三)熟悉借記卡的分類、功能及特點。

      五、理財與同業業務

      (一)掌握理財業務的分類與特點;

      (二)掌握理財業務的銷售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掌握同業業務的分類、主要同業業務的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 銀行管理

      一、 銀行管理基礎

      (一)掌握商業銀行組織架構與管理機制;

      (二)掌握西方及我國商業銀行的的組織架構、特點、模式及發展趨勢;

      (三)掌握銀行管理基本指標的含義及計算方法。

      二、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

      (一)掌握銀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內容;

      (二)掌握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措施及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

      (三)了解并掌握合規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

      (一)熟悉資產負債管理對象;

      (二)熟悉并掌握資產負債管理主要內容及策略。

      四、資本管理

      (一)掌握銀行資本的種類及作用;

      (二)熟悉資本管理的國際監管標準,掌握我國的監管要求。

      五、風險管理

      (一)掌握風險的內涵及分類;

      (二)掌握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主要流程

      (三)掌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的內涵和管控手段。

      第四部分 銀行從業法律基礎

      一、銀行基本法律法規

      (一)掌握人民銀行法定職責、法定貨幣的單位及禁止性規定;

      (二)掌握銀行監管法律適用范圍、銀行監管機構設置及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具體內容;

      (三)掌握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經營原則、商業銀行組織機構、商業銀行存貸款業務等業務規則;

      (四)掌握洗錢的概念、過程、方式、反洗錢的監管機構及職責、商業銀行反洗錢義務。

      二、民事法律制度

      (一)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掌握物權的基本原則和特征、擔保的種類及相應的法律規則;

      (三)掌握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以及合同違約責任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掌握婚姻、繼承中與銀行業務相關的法律制度。

      三、商事法律制度

      (一)熟悉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機構和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熟悉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證券上市的基本法律規則;

      (三)熟悉基金分類、特點和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熟悉保險分類、保險合同、保險代理和保險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

      (五)熟悉信托的特征、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的變更與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

      (六)熟悉票據的特征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補救的基本法律規則。

      四、刑事法律制度

      (一)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構成以及刑罰的基本法律規則;

      (二)掌握金融犯罪常見罪名以及相應的構成要件。

      第五部分 銀行監管與自律

      一、銀行監管體制

      (一)了解銀行監管起源與演變;

      (二)掌握我國銀行監管的框架、結構和特點。

      二、銀行自律與市場約束

      (一)了解我國銀行自律組織的宗旨、目標;

      (二)掌握職業操守的宗旨和適用范圍;

      (三)掌握從業準則及職業操守的內容與相關規定。

      三、清廉金融

      (一)熟悉清廉金融的主要內容與清廉金融文化建設的宗旨;

      (二)熟悉清廉從業的管理要求和問責機制。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熟悉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要權利、主要義務及實施的相關內容;

      (二)了解金融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經濟責任和環境責任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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