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考勤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員工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 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歇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
批準;3天以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實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天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天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歷。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部門經理。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 2
1運行
1.1由技術科編制公司各產品的工藝規程,并由各車間部門根據工藝規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1.2變更或修正工藝指標,必須有技術科書面下達的文件,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1.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頒發的《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1.4裝置的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敬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1.5在現場巡回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1.6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工具。
1.7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1.8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嚴格執行各車間部門制訂的交接班制度。
2開車
2.1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并有詳細記錄。
2.2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咱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
2.3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2.4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生產、調度、動力、設備、儀表、安全及醫療衛生部門的人員到場。
2.5開車時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
2.6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2.7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3停車
3.1由技術科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3.2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3.3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3.4設備(容器)卸壓時,要嚴密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化學物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3.5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4緊急處理
4.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向車間、生產高度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4.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4.3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泄漏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4.4發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和電源,同時盡快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并按公司《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AH01/24)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 3
為規范企業員工的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業正常運轉,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所有員工須嚴格遵守。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員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工。
二、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指紋打卡或人臉識別系統進行考勤,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打卡,須及時向部門主管說明情況,并在考勤系統中提交補卡申請。
三、遲到、早退與曠工處理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當日工資的.10%;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四、請假制度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生效。緊急情況可事后補辦手續。
病假須提供醫院證明,事假須說明具體原因,年假、婚假、產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加班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加班。
加班時間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六、考勤統計與獎懲
每月初由人力資源部統計上月考勤數據,并公示考勤結果。
全勤員工將獲得全勤獎勵,遲到、早退或曠工者按制度扣除相應工資。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定執行。
通過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企業可以有效管理員工的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營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考勤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二條標準工作時間: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午休1.5小時)
特殊崗位實行彈性工作制或輪班制,需經人力資源部審批。
第三章 考勤方式
第三條打卡規則:
全員使用指紋/人臉識別打卡,每日上下班各打卡1次。
忘打卡需24小時內提交《補卡申請》,每月限補3次,超次按事假處理。
代打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嚴重違紀處理。
第四章 遲到、早退與曠工
第四條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30分鐘內扣50元/次;超30分鐘按半天事假計。
曠工: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150%
連續曠工3天或年累計5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五章 請假管理
第五條請假類型及流程:
第六章 加班與調休
第六條加班管理:
加班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審批后生效。
工作日加班按1.5倍工資計,法定節假日按3倍工資計。
加班可優先選擇調休,調休需在3個月內使用完畢。
第七章 監督執行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每月5日前公示考勤異常清單,員工可申訴核查。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 5
為規范員工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員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二、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指紋打卡或人臉識別系統進行考勤,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打卡,須及時向部門主管說明并提交補卡申請。
三、遲到、早退與曠工處理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當日工資的10%;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四、請假制度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生效。緊急情況可事后補辦手續。
病假須提供醫院證明,事假須說明具體原因,年假、婚假、產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加班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加班。
加班時間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通過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企業可以有效管理員工工作時間,營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為企業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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