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工廠員工制度

    時間:2025-12-30 21:17:20 員工管理

    工廠員工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員工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廠員工制度

    工廠員工制度1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留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全部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惜,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聽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惜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日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留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制度2

      第一條 保持臺面整潔,每天下班后必須打掃臺面及工作范圍內地面的衛生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及時關機。

      第二條 一經發現浪費物料、損壞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價值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條 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四條 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工廠或他人的.財物。一經發現在廠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員工私自占有廠內財物,均按偷盜處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上班時間內, 未經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遲到。

      上班時間開始10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上班時間開始后十分鐘以后遲到者工者, 口頭警告。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上班時間,不得無故出廠,請假須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六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開始施行。

    工廠員工制度3

      考勤獎罰

      遲到:

      上班遲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于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后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于假期滿后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并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雇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1.事假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后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準;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

      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準;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工廠員工制度4

      第一條保持臺面整潔,每天下班后必須打掃臺面及工作范圍內地面的衛生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及時關機。

      第二條一經發現浪費物料、損壞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價值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條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四條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工廠或他人的.財物。一經發現在廠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員工私自占有廠內財物,均按偷盜處理.第五條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經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不得早退、遲到。

      上班時間開始10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上班時間開始后十分鐘以后遲到者工者,口頭警告。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上班時間,不得無故出廠,請假須提前一天告知.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七條本制度自8月1日開始施行。

    工廠員工制度5

      倉庫管理條例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本廠為邁可蘇精雕工藝廠,從事牙雕骨雕工藝品生產,與公司相配合根據公司的訂單要求生產所需產品。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不斷努力學習,豐富視野,不斷提高自身技術和業務水平。

      第七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八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九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員工招聘錄用

      第十條凡與本廠建立勞動關系者應真實地填寫“個人資料”表格,并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以便制作職工檔案。

      第十一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內對該員工進行工廠企業文化,生產內容和技術等培訓,如發現不適合會給予調崗,若仍不符合用工條件,則即時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并整理好相關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四條員工應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分配和調動,如有執行困難,須向管理人員講明原因,對管理人員有意見和不同觀點應向廠長反映,不得當場頂撞或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不執行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第十五條小組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計劃,負責生產任務安排與落實,對小組人員進行監督,確保生產流程順利暢通,保證生產任務順利完成。

      第十六條小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技術水平,指導本組員工的生產工藝,提高產品質量。

      第十六條廠辦公室人員協助廠長安排管理以及監督員工。與公司的人員配合溝通,準確傳達工作要求,及時安排生產任務,監督產品質量,確保能按要求完成任務。

      第十七條各小組人員與廠辦公室人員要經常溝通,共同執行工作安排,保證生產效率。.

      第十八條廠辦公室人員負責考勤統計、月底員工工資的計算與報表編制;負責車間辦公用品的領用與發放,嚴格控制辦公用品的使用與消耗;負責協助物料班進行物料(成品)的統計與單據核對工作,確保物料的齊全與準確性;負責每日生產數據的統計,確保生產數據真實、準確并以作月底考核。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避免半成品或產品的損壞,對工作中超過工廠規定的破損率的員工將按規定處罰,節約各種生產物資,對有故意損壞浪費材料的員工,廠方將要求其按價賠償。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嚴禁員工擅自將半成品、成品、生產材資以及生產工具攜帶出產,一經發現,必須按價賠償,并罰款直至報警。

      第二十一條員工領取生產資料必須嚴格執行工廠的倉庫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車間工人嚴禁私自使用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數碼相機、電話等各種辦公設備,未經許可,不準隨意翻動、閱覽辦公文件。

      第二十三條上班時間不得隨意串崗或做工作安排以外的產品,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玩手機、發信息,禁止上班時間在車間打鬧影響他人。

      第二十四條請對自己發表的言論承擔責任,不要使用侮辱性的語言,不要在背后誹謗、非議他人,使用文明語言,不亂開不文明的玩笑。

      第二十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未經允許禁止廠內員工私自與客戶聯系。

      第二十六條為保證公司及個人財產的安全,任何人均不得私配辦公室、車間、倉庫鑰匙,如因工作需要或遺失,須在廠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七條維護企業形象員工在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八條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工廠制定的考勤制度,上下班需打卡,不得代打或擅自涂改考勤卡,如有加班或停電等特殊情況,必須由廠長填寫或改后簽字,才可視為有效。

      第二十九條工作時間:工作時間為六天工作制,每天九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30

      工廠可根據實際訂單需要調整或增加工作時間。

      第三十條考勤工作由廠辦人員負責進行。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三十二條考勤記錄表,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考勤記錄表,經廠辦負責人簽字后,考勤表的統計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每月上交交財務作為核發工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三十三條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兩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第三十四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須有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和廠長簽名同意方可有效,請假時間在三天以上的必須由廠方上報公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并帶上醫院開據的病假證明才能批假。

      第三十五條因公外出公干者無法按時回廠打卡,可由廠長簽名注明。

      第三十六條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三十七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加班缺勤者為全勤,全勤獎金300元。

      第三十八條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全勤獎

    工廠員工制度6

      一、目的

      為方便職工日常工作用餐,公司特設立職工飯堂,為職工提供工作餐,為保證工作餐服務質量及飯堂的正常運作,給全體職工一個優良的用餐環境,我站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站內所有領導職工。

      三、職責劃分

      1、飯堂大師傅負責及時提供無質量問題的食品。

      2、后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相關事宜,并對飯堂進行歸口管理。

      四、基本內容

      1、職工午餐的用餐時間:11:30——13:00;飯堂大師傅須提前15分鐘到飯堂用餐,嚴禁未請示就提前就餐。職工餐的用餐地點:站內職工飯堂。嚴禁在辦公場所用餐。

      2、來訪人員需享用職工餐,應經后勤工作人員領取餐具后食用。

      3、職工應依次排隊打飯。

      五、職工飯堂的管理規范

      1、職工餐廚師應做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

      2、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飯堂工作。

      3、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應保持清潔,嚴格依照衛生防疫站的規定消毒;應保持職工飯堂整潔。

      4、不準在職工飯堂內高聲喧嘩、打鬧、吸煙,應樹立文明禮貌的'良好風尚。

      5、倡導節約,杜絕浪費,保持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職工就餐所剩的飯菜渣、餐紙,應倒入垃圾桶內。用后的餐盤、湯碗將殘渣倒凈后,必須在指定位置擺放并重疊整齊。

      6、愛護飯堂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予以罰款。

      7、節約用水,做到人走即斷水。

      六、施行時間

      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施行。如遇與本規范發生沖突的,一律以本規范為準。

    工廠員工制度7

      總則

      第一條為持續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群眾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帶給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于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能夠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務必貼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務必自愿理解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職責,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狀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帶給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務必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狀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制度8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平安、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并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并保存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并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平安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當。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嘩、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雇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斗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工廠員工制度9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

      第一條 總 則

      1、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集團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集團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干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科長(主任)、經理等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準后,均需報人力資源科備案。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公事休假

      (1)員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時,經所屬部門上級審查并向所屬辦公室報告確認后,作為公事休假。 ① 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會議、政協會議及勞動模范大會等公共活動時。

      ② 所在區域內發生天災、傳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斷或被隔離時。

      ③ 發生火災、地震及其他不能預測的災害,本人住房被破壞時。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規定或臨時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時工資照常發給。

      2、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21個工作日。

      (2)若員工親屬住院需本公司員工護理者,按事假處理。

      (3)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事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30*x)。

      3、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集團辦公室或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癥,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不發放其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病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崗位工資/30*x)。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1)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有關條款,公司規定如下:

      ①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3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醫療期為6個月。

      ②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6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醫療期為9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醫療期為12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醫療期18個月。

      ③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12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醫療期為18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醫療期為24個月。

      (2)醫療期內病愈復工除有醫院證明外,必須經公司工會鑒定后方可復工,參與競爭上崗:

      ① 醫療期3~6個月,醫療期滿試工1個月。

      ② 醫療期9~12個月,醫療期滿試工2個月。

      ③ 醫療期12個月以上的,醫療期滿試工3個月。

      ④ 在試工期內,又患病累計休息半個月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病傷救濟費。

      (3) 偽造病假證明或因打架、斗毆及其他不法行為而致傷者,均不能按病假處理。

      (4)對在企業長期病休,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企業停止其醫療期,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5)醫療期工資發放參照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5、工傷假

      (1)因工負傷的員工,應持有關部門證明、醫院檢查證明和公司安全部門出具的“工傷”休假證明。

      (2)對工傷員工,需定期進行傷情復查,經醫院復查確認痊愈的,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

      (3)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3天,一次休完。

      (4)工傷期間工資發放參照公司所在地標準執行。

      6、產假和節育假

      (1)一般產假:休息3個月。

      (2)晚育產假:休息6個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

      (4)護理假:配偶晚育休產假,給予護理假1個月。

      (5)人工流產,休息15天。

      (6)放置宮內節育器,30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7、哺乳時間規定

      (1)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工作時間哺乳,每日兩次,每次30分鐘,也可以一次哺乳,時間為60分鐘。

      (2)哺乳期可根據居住遠近給予適當的路程時間,但每日每次最長不超過30分鐘。有雙生兒的女員工,每次增加哺乳時間30分鐘。超生兒無此待遇。

      (3)超過哺乳時間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按事假處理。

      8、婚假、喪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婚喪假、產假和節育假,均為保障員工權益而由員工享受的假期,均需當時一次休完,不得推遲到以后休假。

      (2)婚假、產假和節育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集團公司辦公室或子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喪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

      (3)考慮到婚假的特殊性,員工若因工作繁忙當時不能休完的,經部門直接上級及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在領取結婚證一年內休完。

      (4)婚喪假、產假、節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

      9、公司各種假別的工資、補貼標準:

      (1)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2)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3)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4)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5)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條 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3、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辦公室核準,3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并報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8、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10、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11、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2、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職員假滿當天須到人力資源科銷假;

      13、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人力資源科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科。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4、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科備案;

      15、員工如赴外地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表》報上級領導批準,并將《出差申請表》交人力資源科備案,作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7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科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制度10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制度11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 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于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愿接受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制度12

      工廠員工守則與制度規定如下

      第一條本工廠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工廠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工廠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工廠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工廠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工廠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工廠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工廠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工廠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工廠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

      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

      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工廠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

      其加班費依照工廠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

      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廠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

      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工廠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

      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

      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工廠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

      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

      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工廠員工制度13

      一、目的

      1.使新入職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況、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及各項制度政策,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幫助新入職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了解工作職責,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新入職員工、轉崗員工、內部晉升員工,以下統稱為新員工。

      三、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權責及內容

      1.人力資源中心:

      1.1入職當天:帶領新員工熟悉辦公環境、公司規章制度、薪資福利、流程表單等,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

      1.2入職15天后:進行新員工崗位入職培訓面談,了解新員工培訓及學習進度、其它需求;

      1.3入職兩個月內:組織《新員工培訓班》,進行企業文化、職業化課程等現場培訓及考試。

      2.用人部門:

      2.1新員工入職前:按照新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規范:制定《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

      2.2入職15天后:進行崗位學習評估,并記錄在《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上,交人力資源中心歸檔;

      2.3入職3個月內:培訓新員工崗位基本專業知識、技能,傳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紹關鍵工作指標。安排新員工按時參加《新員工培訓班》。

      四、入職培訓流程

      1.用人部門在員工入職前1天,按入職崗位的崗位職責,明確學習內容及指導人員,制定《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并發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

      2.培訓主管在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介紹本部門同事及辦公室工作環境;指導新員工在電腦上學習新員工入職培訓,并在入職當天17:00,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筆試。

      3.用人部門負責人在新員工學習完《新員工入職培訓大綱》相關內容后,按《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安排指導人員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培訓;

      4.培訓主管不定期對新員工入職學習進度進行跟蹤,在員工入職15天后對新員工進行崗位面談,了解新入職員工學習、工作、生活的進度與需求;

      5.在新員工入職15天后,用人部門負責人及指導人員在對新員工學習進度進行評價,并在《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做記錄,之后將表格交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歸檔。

      五、入職培訓的考核、考勤及建檔

      1.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新員工入職15天后,用部門必須按《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價;

      2.部門主管應積極支持及配合人力資源中心,確保員工能夠按時參加《新員工培訓班》,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應提前書面告知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

      3.人力資源中心應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學習卡》,對員工入職后的所有培訓記錄備案。企業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新員工更好地理解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圍,熟悉工作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新員工是指新進公司工作的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為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相關單位(部門)為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協助管理部門。

      第二章內容與程序

      第五條所有新員工均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原則上不予轉正。

      第六條新員工入職培訓周期為3-6個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訓和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兩項內容。

      第七條集中培訓主要內容為:公司基本情況及產品介紹、發展歷程及企業管理理念、組織架構與基本規章制度、管理制度體系與質量管理體系介紹,以及實地參觀精品樓盤等。

      第九條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主要內容為:本崗位的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工作規范、要求及注意事項等。

      第八條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和實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進行,培訓周期原則上為2天。在集中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絡與溝通,并作好相應安排。

      第十條新員工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已具備的崗位知識和已掌握的崗位技能進行必要的了解和評估,找出差距,并確定其試用期間的實習培訓重點。

      第十一條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主要以崗位實踐為主,并由所在單位(部門)安排輔導員進行輔導,具體按《新員工輔導員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新招聘的部門負責人和工程系統崗位的人員,在實習培訓期間還應安排至綠城集團的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進行2-3周的崗位實踐,具體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聯絡和安排。

      第十三條如需安排至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進行培訓的,人力資源部應會同新員工所在部門對培訓時間、崗位、內容及要求等進行溝通,并提前一周將《實習培訓需求表》提交實習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以便實習單位安排針對性的培訓。

      第三章效果評估與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集中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實際情況通過筆試、口頭提問、面談等形式對新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第十七條在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的實習培訓期間,新員工須提出不少于10個有關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問題,向有關人員請教,盡量找出答案并在《實習培訓提問清單》作好記錄;在實習結束后,《實習培訓提問清單》經實習培訓部門負責人審閱后,交新員工所在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實習培訓期間,新員工應做到以下幾點: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虛心好學,多問多練,認真完成實習培訓任務;

      2、做好工作筆記,培訓結束后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審閱;

      3、培訓結束時須完成實習培訓總結或指定的專項報告。

      4、遵守培訓期間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實習培訓結束后,實習培訓責任人應通過口頭提問、面談等形式對新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填寫《實習培訓情況反饋表》交新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新員工入職培訓期結束后,新員工須寫出書面總結,交新員工輔導員及部門負責人審閱,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參加實習培訓人員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由所在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在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的實習培訓期間,派出單位應向實習單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訓費,由實習單位用于獎勵培訓責任人及培訓部門。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企業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入職培訓的目的

      1、使新進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況、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及各項制度政策,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使新進員工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作為企業人的意識。

      3、幫助新進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4、使新進人員深切體會到公司的宏偉目標,激發其求知欲、創造性,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條:適用范圍

      1、凡本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本公司舉辦的入職培訓,悉依本制度實施。分公司新進員工入職培訓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進員工包括新進間接員工、直接員工及其他認為應該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入職培訓的內容

      1、公司概況及企業文化。

      2、品質管理知識。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勞動紀律、《員工手冊》等各項人事制度。

      5、相關部門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

      6、業務知識與業務技能。

      7、參觀生產線(視實際需要)。

      第四條: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新進員工名單,對于間接員工,原則上每月開班2次,員工接受公司入職培訓時間為1天。直接員工接受公司入職培訓時間為半天,培訓發展中心隨時提供入職培訓。

      第二章:培訓階段

      第五條:對于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按照工作環境與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入職培訓。

      2、各部門入職培訓。

      3、實地訓練。

      第六條:公司入職培訓的重點是:

      1、公司歷史、現狀及發展前景介紹。

      2、企業文化宣導、組織目標、組織架構講解。

      3、公司質量目標、品管知識、環保知識講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條:各部門入職培訓的重點在于業務工作與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重點如下:

      1、各部門組織架構、職權、工作內容及規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業及可能的臨時任務。

      3、從事未來工作的業務知識、技能與方法。

      4、各部門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識與技能。

      第八條:公司入職培訓講師由相關部門主管推薦并經部門主管和培訓發展中心審核合格后擔任。

      第九條:各部門入職培訓負責人由部門主管確認,必須有豐富的經驗,并掌握相應的業務知識與技能。

      第十條:實地訓練即在部門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訓者完成工作,并隨時指出其注意事項及應改進的地方。操作員工實地訓練時需佩帶訓練證。

      第十一條:為有效達到教育訓練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定教育訓練計劃,并嚴格予以實施。

      第三章:入職培訓的考核、考勤及建檔

      第十二條: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公司入職培訓結束后,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繼續接受下一次入職培訓,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條:公司入職培訓考勤規定。

      1、培訓發展中心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人員名單在培訓前2—3天在公司內部網絡及公告欄中發放培訓通知及確認培訓人員。同時各部門培訓聯絡員及文員有責任將培訓通知告知部門受訓人員。

      2、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嚴格入職培訓考勤,所有受訓人員須在上課前簽到確認并領取培訓講義。

      3、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應在培訓次日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遲到、早退論。

      4、確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來參加培訓者,應在培訓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缺勤論。培訓發展中心將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訓。

      5、無故曠課、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將作缺勤、遲到、早退論處,并書面告知其部門主管。培訓中心仍將安排其參加下一次入職培訓。

      6、凡未經部門最高主管批準而不參加入職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轉正。

      7、入職培訓是每一位新進員工必須參加的培訓項目之一。各部門主管應積極支持和配合培訓發展中心,確保員工能夠按時參加入職培訓。

      第十四條:培訓發展中心應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檔案,并能體現在個人培訓檔案中。各部門入職培訓由部門自行組織,并保存培訓紀錄。培訓中心將不定期進行跟蹤、檢查,以保證部門入職培訓的有效進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為程序文件的補充。

      第十六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件一、公司入職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表。

    工廠員工制度14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并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并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嘩、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雇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斗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工廠員工制度15

      第一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廠員工制度】相關文章:

    工廠員工培訓制度09-15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06-21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08-23

    工廠員工的管理制度07-25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經典)05-22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精選】06-03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2-07

    工廠員工的管理規章制度12-06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12-13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