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加班比例*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擔當。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需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懲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需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別狀況依據工作力量打算;年假必需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看法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全部假別都必需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別狀況必需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需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別狀況非加班不行的,必需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全部加班首先必需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看法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
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200元,第三次出現此違紀行為公司將考慮給予除名;
第七條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1)忘打卡者:將從當月的工資中扣除罰金10元/次;若因工作關系忘記打卡,需直接主管簽字的書面證明,當天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及上級領導簽字確認的說明單,否則均按缺勤處理
2)打卡機不識別:須及時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并找本部門上級領導或者其他人證明在未打卡登記單上簽字確認后,方可不做扣罰處理;若當時沒有簽字確認(后補的)也將扣除罰金10元/次,并需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
第八條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出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簽字核實后上報行政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行政部備查;
第九條統計人員偽造、涂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全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1、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2、批假權限
普通員工
批準人批準假期的'期限請假提前時間
部門主管1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分管領導 2天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總經理(董事長)3天(包含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批準人批準權限請假提前時間
總經理(董事長)審批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
3、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
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商辭職、辭退事宜。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
5、事假
1)工因私請假屬事假,并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2)若遇突發事件,不能履行請假手續,應及時通過電話請假并獲批準,并于返崗后當日內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核實確屬實情后,準予補假;返崗當日內報行政部備案;
3)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試用期員工請病、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月累計事假三天以內,扣除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勸退;
6)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一天當曠工三天,連續三天者,公司予以辭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為保證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范管理,促進規范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依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需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需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狀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別狀況向校長干脆請假,若無故不參與者按曠工論。說明:以下狀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②子女婚假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為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看家屬生產,準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規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狀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肯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晰事由,填寫好請假條(狀況特別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支配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剛好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詳細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緣由。
3、病假:依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老師,第一次扣0.2分,其次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覺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老師和被簽到的老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比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與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老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依據各級部老師提議,經校委會探討確定:全體老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依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老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肯定金額作為全勤獎嘉獎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員工應當自覺了解和遵守。
第三條 公司禁止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對員工違紀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具體違紀違規行為界定和處罰標準按照《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考核,分級管理”的原則,共同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正確執行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負責各類違反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為處理結果的落實。
4、依據本辦法規定職責,負責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
5、負責公司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臺帳的建立、登記,原始資料保管工作。
6、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處理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歸口管理工作。
8、負責按本辦法規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員工遵守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情況匯總表,并對填報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9、負責工傷事故處理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保衛室
1、負責員工進出廠門(廠區)歸口管理。
2、負責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的協助調查。
(三)財務部
1、負責收取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
2、負責建立和管理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收支臺帳。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條 依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按照下列權限履行相應的審批、處罰職責:
(一)班組長
1、有權審批員工半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二)各部門車間主任
1、有權審批員工1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三)分管副總
1、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有權作出通報批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建議)。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有權作出(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建議)。
第六條 公司禁止各級管理部門和責任人有下列行為:
(一)越權審批各類休假的;
(二)對各類違紀違規行為,不按規定、不及時處理的;
(三)弄虛作假,知情不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的;
(四)管理混亂、整改不到位的;
(五)損壞、擅改考勤記錄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七條 公司建立員工申訴、舉報機制,員工可按規定向公司申訴、舉報。
(一)員工本人對公司相關處罰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總提出申訴。
(二)員工對他人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第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附:
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二、《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三、《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附一: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一、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一)不遵守工作時間、休假、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
1、不按規定延遲到崗的,屬于遲到,時間確認以考勤機記錄或分管考勤員記錄的時間為準(下同)。
2、不按規定提前離崗的,屬于早退。
3、無故不到崗的,屬于曠工。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5、月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曠工1天論處。
6、無正當理由,到崗但不生產工作的,按曠工論處。
7、消極怠工(因個人原因未完成當班生產工作任務70%)的,按曠工論處。
8、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9、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0、休假期滿無故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
11、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二)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戲。
14、長時間打接與工作無關電話。
15、串崗、脫崗、私自請人頂崗。
16、外出辦私事(含外出吃飯)。
17、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毆。
19、圍觀、起哄。20、酗酒鬧事。
21、組織、參與罷工、聚眾鬧事。
22、無理取鬧、糾纏、威脅、打擊報復公司領導、相關工作人員。
23、其他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行為。
(四)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
24、無工作證、車輛出入證,強行進出廠門(廠區)。
25、無公物出廠證明,強行攜帶公物出廠門(廠區)。
26、翻越公司院墻、廠門進出廠區。
27、執勤人員私自放行無關人員進出廠門(廠區)。
28、攜帶未成年人、寵物進出廠門(廠區)。
29、不服從管理人員管理,故意刁難、謾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30、其他違反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行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
31、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2、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33、泄露工作機密、公司機密。
34、違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行為。
35、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行為。
(六)從事兼職、第二職業
36、在工作時間內,從事第二職業。
37、利用非工作時間,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
38、無正當理由,拒絕公司管理人員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3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對其進行的薪資、崗位、職務調整。40、其他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行為。
(八)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41、利用工作、職務之便,為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2、貪污、行賄、受賄。
43、其他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行為。
(九)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
44、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
45、濫用職權,不作為,損害公司利益行為。
46、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十)不遵守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7、拘留。
48、勞動教養。
49、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
53、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54、侵占、盜竊公司財物。
55、利用網絡、公眾媒體,惡意損害公司形象、聲譽。
56、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二、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種類
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反行為的情節輕重、影響程度、損失大小、改正態度等因素,選用或并處下列處罰:
(一)口頭警告,由相關管理人員當面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二)通報批評,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三)績效扣分,在員工績效考核中體現。
(四)經濟處罰,由相關工作人員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經濟賠償,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工資降級,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工資降級意見,財務部辦理工資降級手續。
(八)崗位(職務)調整,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崗位(職務)調整意見,綜合辦辦理崗位(職務)調整手續。
(九)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相關領導將處罰決定、證據材料提交綜合部,由綜合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違反勞動紀律處罰標準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影響較小、損失較小(20xx元以內)、改正態度較好的,屬于一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視具體情況處以口頭警告或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2次以內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分/次、經濟處罰20元/次。
2、曠工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20分/天、經濟處罰100元/天,不計發當天工資。
3、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7、從事兼職、第二職業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9、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0、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1、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500元/次。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拒不改正(含第2次違反)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行為,處以工資降級或崗位(職務)調整,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內的。
2、連續曠工3天以內,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內的。
3、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拒不改正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5000元以上)、態度惡劣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處績效扣分(當月績效清零),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連續曠工3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勞動教養。
5、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態度惡劣的。
四、本細則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附二:
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一、法定節假日
公司員工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但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的,應服從公司生產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請病假基本條件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確需停工治療。
(二)病假待遇
1、員工停工治療期間,保留工作崗位1個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包含在醫療期內。
(四)請病假手續
1、門診病假
(1)請門診病休假,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出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屬實后,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員工提供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應完整、真實,并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生姓名、聯系電話備查(下同)。
(3)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對員工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論處。
(4)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是指重慶市醫保中心指定的、具有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不含藥店及內設門診。
(5)門診病假每次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的,應重新請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療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持住院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醫藥費、出院證、醫保報銷發票等資料,經公司綜合辦審核后備案。
(2)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連續休病假10天以上的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病情不屬實的,按曠工論處。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過1個月;超過1個月的,應重新請假。
三、生育假
(一)請生育假基本條件
1、女員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產假。
(二)產假休假天數
1、產假
(1)女職工生育產假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產假期內。
(三)生育假待遇
1、休產假的,停發工資,保留工作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請生育假手續
1、請生育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生育服務證、生育證明、手術證明、病歷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在產假期內,員工本人應持身份證(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到所在地的醫保中心結算生育生活津貼。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條件
員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內。
(三)請婚假手續
請婚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五、喪假
(一)享受喪假基本條件
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親屬喪亡的,可享受喪假。
(二)喪假天數
1、喪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喪假期內。
(三)請喪假手續
員工請喪假的,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請事假基本條件
1、員工確因個人事務,需利用工作時間及時處理的,經批準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總審批。
3、原則上事假每次不超過2天,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年內累計不超過10天。
(三)請事假手續
請事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分別按審批權限報批,經審批同意的,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規定
員工休事假,月內累計5天以上,年內累計10天以上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調整崗位(職務)。
七、工傷假
(一)享受工傷假基本條件
員工因工負傷,確需停工治療或離崗休養的,可依法享受工傷假。
(二)工傷假有關規定
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八、休假有關規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違反休假制度行為,違反的,按曠工論處。
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
2、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
3、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不歸的;
4、休假期滿,不按規定履行銷假手續的;
5、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
6、其他違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禁止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員工休假,本人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親屬或同事代辦,但應提交書面委托書,并將有關情況告知所在單位。
附三:
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一、員工考勤方式
根據公司生產工作實際,員工考勤實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結合的方式。
(一)納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實行打卡考勤。
(二)暫無法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向綜合部備案后,實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規則
(一)員工本人應按公司規定作息時間、班次,在指定考勤機處打卡考勤,每天打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按公司臨時安排的作息時間打卡考勤。
(三)員工上下班時間,以考勤機記錄的時間為準。
三、特殊情況處理規定
(一)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需合理確定和調整作息時間的員工,應先由綜合辦備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辦差無法正常打卡考勤的,應向直接上級報告,并報公司綜合辦書面備案。
(三)員工休假的,應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銷假手續,并報綜合辦書面備案。
(四)因考勤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由綜合辦負責報修。
四、特殊人員考勤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考勤卡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辦理;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二)實習生,不辦理考勤卡,實習期間考勤由分管領導人工考勤;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三)借調人員,借調期限超過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負責處理。
五、考勤管理職責分工規定
(一)綜合辦
1、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的考勤工作;
3、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結果的處理;
4、負責組織、參與處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負責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臺帳建立和管理;
6、負責每月10日前匯總公司員工上月考勤報表并公布;
7、負責公司考勤系統的日常維護。
六、違反考勤制度行為處理規定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打卡考勤的,根據《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分別按遲到、早退、曠工論處。
(二)代打卡處罰規定:
1、代打卡人,應打卡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2、公司領導授權或批準代打卡的,對責任領導處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100-20xx元/人次。
3、忘記打卡的,應提交書面說明,提供證人、證物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綜合辦備案;同時對當事人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損壞考勤記錄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失職、瀆職條款處理。
(五)其他違反考勤制度的,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作息時間
第一條 每天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原則。
第二條辦公室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工作時間:根據本部門實際崗位安排,每班次八小時。
第三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要出滿勤。特別崗位遵從特別安排,全體員工應顧全大局,服從特殊情況下的加班安排。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 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員工應按照大廈物業管理處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并親自打卡,以工卡記錄時間為員工是否準時上下班的依據。
第五條 員工漏打卡者,寫出書面說明經行政部經理簽字批準;部門經理漏打卡者,寫出書面說明經總經理簽字批準;無情況說明的,視情況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因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出不能正常打卡人員要填寫《員工外出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外出時間段可不打上班或下班考勤卡。
第七條 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
1、本月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累計二次者,免于處罰;
2、本月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累計達到三次者,扣工資50元,超過三次者每次遲到(早退)扣50元;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至30分鐘(含)者每次扣工資20元;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至1小時以內者扣罰日工資的50%;
第八條 曠工的規定:
1、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或假滿未續假休息的以曠工論處。
3、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予以辭退。
4、代他人打考勤卡的規定:代打卡一經查實,給予雙方當事人各1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章休息與休假
第九條 員工每年享有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十一的帶薪法定假日,具體假期以國家公布的時間為準。
第十條 管理處執行每周雙休日制。
第十一條 病假規定:
1、病假的日期計算。連續休假者,公休、節假日均計算在病休日內。
2、病假證明。病假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病假一天扣發半日工資。
3、員工請病假須在生病當天班前一小時通知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的病假由總經理批準。
4、員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醫療的,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具體條款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緊急事宜應在假期結束上班當天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2、員工請事假應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行政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3、事假的日期計算。公休、節假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內。
4、事假一天扣發全天工資;
第十三條 婚假規定:
1、員工結婚,憑結婚證明可享有三天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連續計算,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順延。
2、婚假于結婚注冊登記后半年內有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另外,員工屬再婚,則不再享有婚假。
3、婚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第十四條 喪假規定: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獲三天喪假;
2、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獲一天喪假;
3、喪假期間遇節假日、休息日可順延。
4、喪假憑相關證明辦理,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5、喪假必須在親人去世后一個月內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安排。
第十五條 產假規定:
1、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普通分娩的員工給予產假九十天(含節假日、公休);
2、難產或雙胞胎加假15天。已婚女員工妊娠3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生診斷給假30天;妊娠7個月以上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42天。
3、申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相關醫院證明。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第十六條 工傷假規定:
1、員工在工作期間,非個人責任負傷(包括主動保護或搶救公司財產及保護其他職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傷害,不包括違章操作或不服從領導正確指揮而負傷者),應經部門負責人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并附醫院相關證明,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休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享受相應福利待遇,醫療費用按國家機關規定執行。
3、因個人責任而導致受傷的,按病假處理。
第十七條 年假規定:
1、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
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每再滿一年(需連續,任用中斷從頭計算)可加一天,最高累計不超過10天。
第四章請銷假手續
第十八條 事假、病假、曠工以“四小時(半天)”為計算單位;婚、喪、產假等以“八小時(天)”為計算單位。
第十九條 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休請假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依人事工作審核權限審批。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核準擅離工作崗位或不到崗者,除因臨時發生疾病或重大事故經權限審批人批準外,均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條 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各類假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實際請假天數若超過經核準的請休假天數,應于核準的假期結束前辦理超出部分的請休假審批手續。特殊情況無法及時回公司辦理相關手續者應電話告知部門經理,轉告行政部備案,并于上班當日補辦相關請休假手續,逾期未辦者,超過部分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員工若在批準的請休假日期結束前上班或因故取消、推遲休假,應按考勤規定打卡,并于上班當日至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需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支配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狀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準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需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需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需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需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需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需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大事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需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狀況緊急,必需向部門經理請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周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5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80元/次
部門經理級:60元/次
部門主管級:50元/次
部門專員級:40元/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治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育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但凡我院學生必需遵守。
其次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需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展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狀況進展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馬上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協作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展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賜予該班通報批判,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消失曠課狀況,一經查出,不照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賜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賜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賜予嚴厲處理。
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治理方法
一、學生必需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與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與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與者,必需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需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把握,特殊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掌握。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值手續為曠課。依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方法》,對曠課者進展批判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與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需仔細履行考勤職責,仔細填寫教學日志。值班教師必需仔細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需按時參與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與者必需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需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需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前方可離校;離校時間到達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前方可離校。 12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展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賜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殊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公平權利和義務,非常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公平、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方法。
一、考勤方法
自六月一日開頭,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全部因工作業務)必需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方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別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需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別狀況不要集中休完,避開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實行上一休一的方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全部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支配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方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二、考勤執行范圍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監督與管理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
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 。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
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 (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
(1)請假: a)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批假權限:a)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制度》 。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
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通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通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筑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筑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于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斗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通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致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系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于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物業服務中心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建立合理、文明、有效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加強員工隊伍勞動紀律,調動公司員工的勞動積極性。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員工考勤管理。
3標準作業要求
3.1工作時間規定
3.1.1管理層員工實行單雙休,操作層員工按《排班表》上班。其具體上、下班時間如下表:
部門
管理崗位
工程維修部
秩序維護部
外包清潔單位
班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07-13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05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8-21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6-13
[經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7-20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2-07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30
【薦】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15
【實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6-03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優選)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