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工作制度(必備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監理人員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監理人員工作制度1
1.嚴格遵守“監理工作人員守則”,對現場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進行管理,并對自己的工作負責。
2.熟悉設計圖紙和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的'計費標準及其它計費依據,明確費用額構成,對最易突破部分和環節采取重點監控措施。
3.根據施工承包合同,預測工程風險及可能發生索賠的誘因,制定防范措施,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
4.參加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及時掌握設計變更情況,以便在工程洽商或設計變更前后進行技術經濟分析。
5.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費用分解,協助建設單位編制造價控制計劃。
6.根據承包合同規定、取費標準,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的進度工程量進行費用核算后,報總監簽發付款憑證書。
7.針對工程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進行進度、投資的信息采集和對比分析,向總監提出控制意見。
8.檢查、分析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全面履行合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監提出處理意見。
9.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書,參加分部、分項、單位工程驗收,掌握工程全面情況。
10.協助總監處理工程索賠。
11.按規定填寫監理日記、編寫監理月報和造價控制監理總結。
監理人員工作制度2
1.嚴格遵守“監理人員工作守則”并對總監負責。
2.認真分析研究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范圍、特點和難點,熟悉設計圖紙及要求,清楚驗收規范和監理工作程序。
3.參與編寫監理規劃,負責編寫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4.負責本專業圖紙審核,參加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審核會審紀要。
5.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單位工程開工報告,簽署意見后送總監審批。
6.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簽署意見后送總監審批。
7.對承包單位報送的進場材料/設備/購配件的報驗資料(原始憑證、檢測報告、質量證明文件等)進行核查簽認,有必要時應進行平行檢驗。
8.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認真履行旁站、巡視監理職責。
9.嚴格工序交接檢查驗收,堅持上道工序不經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監理原則。
10.凡隱蔽工程隱蔽前,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驗收,并在隱蔽工程記錄上填寫意見。
11.參加設計變更及工地技術洽商的會議與審查,并報總監批準。
12.對承包單位的工程量報審表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后送造價監理工程師核算費用。
13.參加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14.參加承包單位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15.對以下行為行使質量否決權,直至建議總監簽發停工令:
(1)未經檢驗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擅自采用未經認可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違章施工;
(3)擅自變更設計或按未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規范施工;
(4)擅自將工程轉包或讓未同意的分包單位進場作業;
(5)沒有可靠的質量保證措施斷然施工;
(6)對監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確認,而繼續作業;
(7)其他對工程“三大控制”有嚴重影響的行為者。
16.確認承包單位施工計劃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單位工、料、機供應計劃,每天就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相比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責任單位采取相應措施。
17.按規定做好有關監理記錄,認真填寫監理日記。
18.審核承包單位的各種報表和技術資料;簽發有關指令、通知。
19.定期向總監提交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匯報和請示。
20.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收集、匯總、整理。
21.負責編寫本專業監理月報有關內容,交總監審核。
2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23.檢查承包單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證措施,督促承包單位對所存在的質量和施工安全問題及隱患及時整改、及時預防。
監理人員工作制度3
一、定期檢查:
1、總監離工程師應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外業檢查:對管段內施工現場、駐地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現場控制、制度的落實、作業標準、文明施工等應對照要求檢查。
②內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人員教育培訓、技術交底、文件學習傳達情況,內業資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點抽查。
二、專項檢查:
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專項或季節性安全專項檢查,如用電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隧道、防火防爆、節假日前后、雨季、冬季、臺風前后等;要對定期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各監理組(分站)現場安全監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日常巡查:
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應加強對管段內施工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應現場把關,對定期和專項檢查發現及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反饋信息,并做好記錄。
監理人員工作制度4
1.項目總監以項目監理部內部工作協調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外部協調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負責監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監理會議,簽發文件和指令。
3.確定監理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做好各專業人員調配,對不適宜的人員應報告公司及時調換。
4.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5.負責簽批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暫停/復工令。
6.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7.審查簽批承包單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憑證書和竣工結算書。
8.確認和審批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
9.審查處理工程變更。
10.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規定,認真履行工地巡視、旁站、見證等監理職責,全面完成監理工作。
11.組織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和開工報告。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評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質量檢查,參加竣工驗收。
13.組織編寫監理月報、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4.對工程項目監理資料的管理負責。
15.主持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16.對外全面代表公司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監理業務聯系,協調處理好對外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17.定期向公司匯報監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所存在的問題。
18.總監不能將(2)、(3)、(4)、(5)、(6)的職責委托給總監代表。
監理人員工作制度5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3.復核或從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4.依據設計文件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認真做好旁站監督和見證,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監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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