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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的考勤制度

    時間:2025-11-01 09:46:35 員工管理

    [推薦]員工的考勤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的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員工的考勤制度15篇

    員工的考勤制度1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全部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緣由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緣由,經領導簽署看法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擔心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擔心排工作餐的賜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需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楚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狀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值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2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2篇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信息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狀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貼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狀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狀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潛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狀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3篇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一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1)、公司最新簡單的員工考勤制度范本三篇

      (2)、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管理規定范文2篇

      (3)、企業員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4)、休閑會館培訓期間員工考勤制度

      (5)、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6)、酒店員工考勤制度

      (7)、事業單位員工考勤制度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群眾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的考勤制度3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精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別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覺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覺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消失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估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準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遺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來回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需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需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需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遺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有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懲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有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懲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具體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由于生產、業務等緣由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需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峻自然災難或其他災難,為避開公司財物患病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需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狀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連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版權全部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的考勤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其次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員工的考勤制度5

      1.制度建立要與員工溝通。在制定員工考勤制度時,企業應當與員工溝通,征詢員工意見。制定考勤制度應當尊重員工的權益、體現員工權益保護的原則,在制度具體要求上堅決貫徹用人導向。

      2.制度要科學合理。員工考勤制度必須要科學、合理,不能過于嚴苛或過于松散,能夠適應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需求。

      3.制度要細化、詳實。員工考勤制度要具體細化、詳實,能夠避免制度執行中出現的`漏洞和管理盲區,在實際操作中規范操作、減少人為因素的干擾。

      4.制度要具有完善的執行機制。員工考勤制度要建立較完善的執行機制,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制度能夠得到嚴格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6

      1運行

      1.1由技術科編制公司各產品的工藝規程,并由各車間部門根據工藝規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1.2變更或修正工藝指標,必須有技術科書面下達的文件,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1.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頒發的《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1.4裝置的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敬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1.5在現場巡回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1.6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工具。

      1.7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1.8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嚴格執行各車間部門制訂的交接班制度。

      2開車

      2.1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并有詳細記錄。

      2.2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咱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

      2.3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2.4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生產、調度、動力、設備、儀表、安全及醫療衛生部門的人員到場。

      2.5開車時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

      2.6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2.7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3停車

      3.1由技術科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3.2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3.3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3.4設備(容器)卸壓時,要嚴密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化學物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3.5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4緊急處理

      4.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向車間、生產高度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4.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4.3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泄漏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4.4發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和電源,同時盡快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并按公司《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AH01/24)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7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促進規范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 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視。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員工要嚴于律己,互相監督,確保將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各部門領導要加強 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制度的順利實施。

      第 2 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 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在工作場所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

      本公司的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時間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調整部分人員或部門的常規作息時間,應向行政總監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條 遲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為早退;工作時 間擅離崗位者為溜班。

      第八條 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因事或因病請假并經領導批準后,可算為事假或病假。

      第九條 超假、曠工 假期已滿,仍未銷假上班者為超假;未經請假缺勤 1 小時以上者為曠工。

      第十條 值班、加班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經領導決定或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者為加班。

      第十一條 滿勤、多出勤 全年無遲到、早退、溜班、曠工及請假者為滿勤;領導雖未安排,但為 完成工作任務和維護公司、營業部利益主動加班者為多出勤。

      第十二條 考勤標準 在法定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工作 3~4小時為加班半天,5~8 小時為 加班1天; 請假 2~4小時按半天計算、5~8 小時按1天計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條 休假和探親假 在企業工作 1 年以上的員工均可按規定享受年休假或探親假(當年轉正 定級人員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

      1、年休假 工齡滿1年但不滿 10 年的員工,年休假的時間為 5 天;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員工為 10 天;21 年以上的員工為 15 天。

      2、探親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與親人團聚的跨地區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為 20 天;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為 30 天。

      新調入員工,第二年開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員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給假一次,假期為 20 天。

      (3)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部門) 負擔。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 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 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

      往返路費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

      第十四條 生育假 女員工產假 90 天,其中產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方產假可延長至 135 天。

      難產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 15 天。

      3、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可給男方 7 天照顧假。

      第十五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根據有關規定,經工會、人事和醫療單位認可后,可請工傷假。

      第十六條 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假 3 天;旁系親屬死亡,可 給假 1 天;其他親屬死亡,需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 補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應安排補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補休 1 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1 天補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補休 1 天,2 周以上的補休 2 天。

      第十八條 員工休假和探親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類假期一般以年度為準,一次連續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計。

      第十九條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余學習(指電大、函大、大中專自學)考

      試占用的時間為公派學習,但考試前需出示相關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

      第 5 章 請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二十條 一般員工請假在 2 天以內的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 2 天以上的報行政總監審批;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應經行政總監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單》 ,經領導批準后方可 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可先請他人代辦,或先電話報告,但事后必須自覺 補辦手續。

      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作為考勤和報銷差旅費的依據之一。

      員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

      應由公司領導審批的,需經部門經理同意 后方可上報。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全公司實行員工(含中層干部)上班簽到制度。

      員工到崗后應及時在簽到本或考勤機上簽注到崗時間。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互相代為簽到。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簽退的,應報部門領導同意后, 由部門考勤人員登記,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各部每月 2 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填寫《考勤統計 表》 ,經部門領導審簽后報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領導應隨時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

      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 統計工作。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

      除定期檢查、監督總

      部各部室員工的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外,還要不定期地會同有關部門 對異地分支機構的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 7 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遵守、執行和維護本制度表現突出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八條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可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公休假沒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標準給予出勤獎。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發 早退或溜班超過 3 次者,每次按 元;1 個月內遲到、元扣發;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者,除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個人當月工資 和獎金。

      曠工半天扣發 元,1 天扣發 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 10 天者,上報公司作辭退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替代人與未到人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 扣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元,并公開批評。

      第 8 章 工資的扣發 第三十二條 月內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發 元;3 天以上的,按當月工資日平均數乘以請假天數扣發。

      第三十三條 病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第9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有所變更,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的考勤制度8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工作時間

      部門工作時間

      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刷卡管理

      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考勤表管理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相關規定

      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的考勤制度9

      為了確保公司經營的正常進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車間上班時間為8:00~11:30,13:30~17:30 6:30~10:00

      版房上班時間為:8:00~11:30,13:30~17:30 6:30~21:00

      運營部上班時間為:9:00~12:00 13:30~18:00

      客服部施行倒班制:早班9:00~18:00 晚班16:30~24:00 16:30-18:00為交接班時間。

      二、考勤: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考勤。

      三、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60元,以指紋考勤機為準.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總計時間不超過10分鐘),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分鐘,扣除全勤獎。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每次遲到15分鐘內罰款10元,超過15分鐘,每分鐘罰1元,以此累計,遲到60分鐘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當天上午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四、上班時間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串崗。在崗期間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罰款50元,二次罰款100元,三次按曠工半個月處理,超過三次開除。

      五、公司員工事假、病假需本部門經理批準,請假不足半天,按半天事假扣發工資,請假無假條,按曠工一天處理。

      六、員工臨時有事外出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申請,填寫請假條,填寫離開時間、返回時間。如果沒有按返回時間返回公司,兩個小時內扣除半天工資,三天以上扣除全天工資。

      七、員工外出辦事,填寫外出單,注時外出時間,交予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回來后填寫回公司時間。

      八、員工因公外出,不能考勤,應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此簽字時間不午超過兩個工作日,并寫明經辦事項。

      九、部門經理事假、病假應向總經理申請批準。

      十、曠工管理:員工無故曠工一天,扣發三日工資,無故曠工三天,扣發半月工資,并按自動離職處理。

      十一、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材料,如未遞交材料自動離職,則扣除當月全額工資。

      十二、以上制度自20xx.9.17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X天以內的(含X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X天以內的(含X天),由副總經理批準;X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X分鐘至X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

      超過X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X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X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X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X次者,扣發X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發X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發當月X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X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

      每月累計曠工X天者,扣發X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天者,扣發X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X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X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X天以上,X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X天以上者(含X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X天處理;當月累計X次的,按曠工X天處理;當月累計X次的,按曠工X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X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X者或帶隊者請假。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

      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X元;

      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X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X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范本),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員工的考勤制度11

      一、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時: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午時:12:00—19:00

      二、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午時: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來源理。

      三、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回到時間,回到時需填寫回到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回到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

      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的考勤制度12

      1、考勤點名

      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的考勤制度13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xx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xx÷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員工的考勤制度1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的考勤制度15

      一、引言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員工考勤制度是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它對于提高員工工作效率、規范企業內部秩序、確保員工權益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將詳細介紹員工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并提供實施該制度的方法和建議。

      二、員工考勤制度的重要性

      1. 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員工考勤制度可以迫使員工按時上下班,避免遲到和早退現象的發生,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2. 規范企業內部秩序:通過實施員工考勤制度,可以確保員工的工作時間得到合理安排,避免因為員工隨意調休等原因導致企業內部秩序混亂。

      3. 確保員工權益:員工考勤制度可以確保員工的加班、請假等權益得到保障,避免因為管理不善導致員工權益受損。

      4. 為企業提供數據支持:通過員工考勤制度的實施,企業可以獲得員工的'工作時間、出勤情況等數據,為企業的提供依據。

      三、實施員工考勤制度的方法和建議

      1. 制定明確的考勤規定: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考勤規定,包括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的處理辦法、加班和請假的規定等。

      2. 使用科技手段輔助管理:企業可以利用考勤系統、打卡機等科技手段來輔助管理員工的考勤情況,提高管理效率。

      3. 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宣傳:企業應該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宣傳,讓員工充分了解員工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和相關規定,提高員工的自覺性和遵守度。

      4. 建立健全的流程: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流程,包括考勤記錄、考勤審批、考勤異常處理等環節,確保考勤制度能夠得到有效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對于現代企業管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夠提高員工工作效率,規范企業內部秩序,確保員工權益,為企業提供數據支持。為了實施員工考勤制度,企業應該制定明確的考勤規定,使用科技手段輔助管理,加強員工培訓和宣傳,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流程。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員工考勤制度的有效實施,從而更好地促進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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