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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10-06 10:28:07 員工管理

    [優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優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除市場部以外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產員工施行早會制度,早會時間未到者以遲到處理;

      四、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中午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生產車間管理者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六、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七、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八、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卡片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十、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必須在當天交由直接上司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可以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罰款10元;第二次記小過一次,罰款30元;第三次記大過,罰款90元并開除。

      十三、因生產要求,需要加班的,須由生產部組長統一填寫《加班申請表》,才能計算加班時間。不在加班申請單內的打卡,不計入加班時間。

      十四、加班時間以半個小時起計,不足半個小時的'不計入總加班時間。

      十五、事假必須在前一天下班前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六、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離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七、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急辭工(不足申請天數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八、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九、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結算工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考勤制定、修訂、執行與監督審查

      (四)細則

      1、打卡細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實行指紋打卡。

      第二條長白班上班間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條生產線上班間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條員工每日打卡兩次,分為上、下班打卡。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打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并給于通報。

      第六條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打卡罰款10元。

      第七條每日打卡時間延遲5分鐘內,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含),不算遲到,每日打卡時間延遲60分鐘內(含)罰款20元/次。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臺風、暴雨、大霧)等自然現象原因延遲打卡,員工不需要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

      第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應填寫《請假條》,經分廠或部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經同意擅自脫崗外出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出門證》,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補辦出門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遇到突發情況(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或者本人生病)延遲到崗的,需提前向分廠(部門)口頭請假,到公司后第一時間補辦手續;上班途中交通工具發生故障等情況,當事人需提供圖片,將不視為遲到(事假)。沒有補辦手續或提供圖片,將作為遲到(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員工上、下班考勤打卡匯總,每周三前將考勤打卡情況公布上墻,因本人原因沒有及時打卡,應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經分廠(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報辦公室,作為打卡依據,未提供《考勤異常審批表》按上述前幾條規定執行。

      2、曠工細則

      第一條曠工定義

      即在正常工作日內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二條曠工半天扣罰本人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本人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4天或連續曠工3天,給予辭退處理。

      第三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者,自曠工之日起屬員工自動離職,各分廠廠長、部門負責人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報辦公室和財務;

      第四條辦公室和財務部收到各分廠或部門負責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確認離職人員(曠工人員)的社保問題和剩余薪資問題,第五條如因各分廠長或部門負責人未能及時報到辦公室和財務部造成的損失都由各分廠廠長或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

      3、各類假期規定

      3.1有薪節假日

      第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第三條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事假

      第一條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二條員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書面申請。

      第三條員工休假后需要續假時,須提前向所在分廠(部門)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獲批準應按時上班,逾期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

      3.3病假

      第一條員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執行,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醫藥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急診不限醫院,但必須有急診證明,急診假期1天以內有效。超過一天必須向公司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執行。

      3.3婚假

      第一條員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內一并修完。

      第二條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4喪假

      第一條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必須持死亡證明,可休喪假1—3天,無死亡證明按事假處理。

      第二條喪假應于當天(或上班第一天)書面申請(補辦)手續。經分廠(部門)同意簽字報辦公室存檔。無手續作為事假。

      第三條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5產假與哺乳假

      第一條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公司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到公司辦公室銷假。

      3.7請假(休假)批準權限

      第一條凡請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第二條凡請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辦公室。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1.本公司均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下班時間: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員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補休一天,計件人員無補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請假或曠工,計件人員若因工事抽調通宵加班者按時間計算。凡通宵工作人員均有10元宵夜補助;

      5.到上班時間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遲到每分鐘扣罰1元;

      6.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7.工作時間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每分鐘扣罰1元;

      8.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而不足半天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均以三倍扣減相應工資;

      9.因生產需要加班時必須配合生產加班,加班時間:18:00至實際情況,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加班者按曠工論處,曠工計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條;

      10.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員工均應親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2.對故意涂改、損壞、偽造工卡者,均記小過一次(小過罰款50元/次);

      13.上下班時均按規定的時間打卡,不得打連卡,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4.下班人員應聽到鈴聲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違者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5.員工一下班忘記打卡者,最遲不能超過第二日需持本部門簽批的簽卡證明單到行政部簽卡,簽卡一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50%,簽卡兩次者扣除當月當月全勤獎100%,簽卡三次者記警告一次(公差簽卡除外);

      16.遲到、早退不論時間長短都要打卡,此條款由保安負責監督執行,若有拒絕打卡者以曠工論處,監督不嚴者給予警告處罰;

      17.因公出差應事先出具直屬主管的出差證明交從事部備案方可,因特殊情況事先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回公司后不超過次日,憑簽卡單辦理簽卡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8.若本月的全勤獎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記打卡需扣除的金額應在當月的薪資中扣除。

      19.打卡時間: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打卡為準;

      20.公司的簽卡事務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其他人員簽卡將視為無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警告處罰;

      21.計時人員(月薪資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資(均以三倍扣除計算方式),計件人員曠工一天,按當月平均工資三天扣除,以此類推;

      22.如發現在簽證考勤當中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將對當事雙給予警告處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標準公司考勤治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周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方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征進展考勤,更加客觀、公正、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需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特別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并說明緣由。

      2、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上下班遺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遺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于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并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依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展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每月初,前臺依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特別登記表》進展考勤統計。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根本依據。

      八、附則

      1、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本細則自公布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考勤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等。

      第三章 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考勤行為,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增強員工的紀律性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 內容

      1、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考勤時間按照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執行。

      2、 員工應使用公司提供的考勤卡或指紋識別設備刷卡簽到,簽退。

      3、 員工在工作日內請假需要提前向領導申請,并填寫請假單,擬定出勤計劃。

      4、 員工需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會議等活動,按照規定時間到場并簽到,不得遲到早退。

      5、 員工在加班時需要向上級領導申請,并填寫加班單,由上級領導審核后方可實施。

      6、 員工請假、加班應在指定時間內進行請示和審批。

      7、 員工應確保考勤卡或指紋識別設備使用準確,不得與他人代替刷卡或損害考勤設備。

      第五章 責任主體

      1、 指定部門負責制定和執行本制度。

      2、 部門主管負責全面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管理。

      3、 全體員工應遵守本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六章 執行程序

      1、 每月考勤周期為一個月,考勤單由部門主管匯總,在指定時間內交由薪酬管理部門。

      2、 數據匯總后,由薪酬管理部門審核,如有考勤異常問題(如漏刷卡、遲到早退等),將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 責任追究

      1、 對遲到早退、不按規定請假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給予警告,對于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可能會引發漲薪與退回扣除等處罰。

      2、 對損壞考勤設備、代替他人刷卡、刷卡異常等影響公司考勤管理的行為,將按照公司內部政策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其他

      本制度重要部分為樣式制作,保存樣品供數據追溯,并制定相關考勤數據的備份。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不明情況,請相應部門和公司執行管理委員會聯系。

      以上內容符合中國法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根據4月16日召開的.物業公司中層干部會議要求,全體員工要嚴格執行《物業公司員工考勤及工作紀律管理暫行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時間

      上午8:00--11:40

      下午13:30--17:00

      正常出勤請務必在上午8:00前及晚上17:00之后打卡,否則即為遲到、早退。

      二、考勤要求

      (一)公司全體教職工要進一步規范自己的行為,嚴肅工作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辦私事或進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二)嚴格執行請銷假手續,凡事假、病假等,必須填寫《物業公司請(銷)假單》,按程序簽批,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無故缺勤、空崗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各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本部門員工考勤情況,將員工當月打卡記錄導出并統計遲到、早退次數形成表格,紙質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次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報行政辦公室。

      (四)凡遲到、早退情況計1分/次,考勤情況記錄將作為員工年度考核評測的重要依據。

      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各分管領導要切實加強督查,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管理,強化效能建設,進一步規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考勤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企業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x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四、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六、違紀處理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一、時間工作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作息時間

      第一條 每天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原則。

      第二條辦公室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工作時間:根據本部門實際崗位安排,每班次八小時。

      第三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要出滿勤。特別崗位遵從特別安排,全體員工應顧全大局,服從特殊情況下的加班安排。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 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員工應按照大廈物業管理處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并親自打卡,以工卡記錄時間為員工是否準時上下班的依據。

      第五條 員工漏打卡者,寫出書面說明經行政部經理簽字批準;部門經理漏打卡者,寫出書面說明經總經理簽字批準;無情況說明的,視情況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因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出不能正常打卡人員要填寫《員工外出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外出時間段可不打上班或下班考勤卡。

      第七條 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

      1、本月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累計二次者,免于處罰;

      2、本月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累計達到三次者,扣工資50元,超過三次者每次遲到(早退)扣50元;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至30分鐘(含)者每次扣工資20元;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至1小時以內者扣罰日工資的50%;

      第八條 曠工的規定:

      1、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或假滿未續假休息的以曠工論處。

      3、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予以辭退。

      4、代他人打考勤卡的規定:代打卡一經查實,給予雙方當事人各1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章休息與休假

      第九條 員工每年享有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十一的帶薪法定假日,具體假期以國家公布的時間為準。

      第十條 管理處執行每周雙休日制。

      第十一條 病假規定:

      1、病假的日期計算。連續休假者,公休、節假日均計算在病休日內。

      2、病假證明。病假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病假一天扣發半日工資。

      3、員工請病假須在生病當天班前一小時通知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的`病假由總經理批準。

      4、員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醫療的,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具體條款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緊急事宜應在假期結束上班當天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2、員工請事假應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行政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3、事假的日期計算。公休、節假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內。

      4、事假一天扣發全天工資;

      第十三條 婚假規定:

      1、員工結婚,憑結婚證明可享有三天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連續計算,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順延。

      2、婚假于結婚注冊登記后半年內有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另外,員工屬再婚,則不再享有婚假。

      3、婚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第十四條 喪假規定: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獲三天喪假;

      2、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獲一天喪假;

      3、喪假期間遇節假日、休息日可順延。

      4、喪假憑相關證明辦理,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5、喪假必須在親人去世后一個月內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安排。

      第十五條 產假規定:

      1、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普通分娩的員工給予產假九十天(含節假日、公休);

      2、難產或雙胞胎加假15天。已婚女員工妊娠3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流產,依據醫生診斷給假30天;妊娠7個月以上流產,依據醫生診斷書給假42天。

      3、申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相關醫院證明。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第十六條 工傷假規定:

      1、員工在工作期間,非個人責任負傷(包括主動保護或搶救公司財產及保護其他職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傷害,不包括違章操作或不服從領導正確指揮而負傷者),應經部門負責人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并附醫院相關證明,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休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享受相應福利待遇,醫療費用按國家機關規定執行。

      3、因個人責任而導致受傷的,按病假處理。

      第十七條 年假規定:

      1、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

      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每再滿一年(需連續,任用中斷從頭計算)可加一天,最高累計不超過10天。

      第四章請銷假手續

      第十八條 事假、病假、曠工以“四小時(半天)”為計算單位;婚、喪、產假等以“八小時(天)”為計算單位。

      第十九條 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休請假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依人事工作審核權限審批。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核準擅離工作崗位或不到崗者,除因臨時發生疾病或重大事故經權限審批人批準外,均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條 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各類假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實際請假天數若超過經核準的請休假天數,應于核準的假期結束前辦理超出部分的請休假審批手續。特殊情況無法及時回公司辦理相關手續者應電話告知部門經理,轉告行政部備案,并于上班當日補辦相關請休假手續,逾期未辦者,超過部分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員工若在批準的請休假日期結束前上班或因故取消、推遲休假,應按考勤規定打卡,并于上班當日至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供應科學依據。結合公司詳細條件及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狀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狀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懲罰狀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懲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化,剛好了解和駕馭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狀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常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賜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終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狀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終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其次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全部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緣由,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覺,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狀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依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難因素造成的不行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聽從安排、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根據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比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狀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賜予除名懲罰。

      第七章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全部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依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狀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當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全部員工請假前必需提前妥當支配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全部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別狀況必需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依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須要或其他特別狀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支配分次休假。

      其次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其次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其次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別狀況、事后又不剛好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其次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事假

      其次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根據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其次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其次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病假

      其次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其次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供應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需剛好用電話或托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其次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擔當任何經濟補償。第三十條如屬有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加作奸犯科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峻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需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需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供應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須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賜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供應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剛好供應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賜予調崗等相應照看,員工應聽從公司支配。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依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別狀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全部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賜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高校教職工考勤的必要性及作用

      嚴格執行教職工考勤制度,是建立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秩序,促使高校教學、科研、醫療、科技產業、管理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高校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是學校開展崗位聘任、向教職工發放工資及其它待遇的直接依據。但是,有的基層單位并沒有及時上報準確的考勤信息,導致不在崗人員照常領取薪酬的不公平現象。所以,只有嚴格執行科學合理的考勤制度,提高考勤結果的準確性,才能準確反映高校整體人力資源效率狀況,才能為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合理的依據,從而提高工作效率,規范教職工行為,加快高校的正規化建設和快速科學發展。

      二、高校教職工考勤現狀分析

      筆者對全國部分高校的教職工考勤制度做了網上調研,發現當前全國大部分高校執行的考勤制度都大同小異,無非歸納成以下三點:第一,全校教職工考勤工作由學校人事部門綜合管理,各基層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月末將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情況匯總報人事部門。第二,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教職工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出勤的,須按規定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第三,除專任教師(不含見習期內教師)外,全校其他職工一律執行坐班制。

      三、當前高校教職工考勤存在的問題

      各高校絕大部分教職工都能愛崗敬業,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實事求是履行考勤手續。但是,有極個別同志紀律觀念不強,有事不請假;也有個別考勤員敷衍了事,虛報、瞞報、遲報、不規范填報等現象一直存在。出現這些現象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工具的落后

      當前,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所使用的工具還只是手工記錄,各基層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月末將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情況匯總報人事部門。這與許多企業所采用的打卡方式的考勤管理工具相比就顯得極為落后。當然,手工記錄有“人性化”的優勢,但是它的劣勢也是顯而易見的:效率低、準確性差,以及難以避免的“人情化現象”;同樣,打卡方式雖然有它的優勢:效率較高、準確性較好,但它的不足之處是無法避免的代打卡現象。如果我們能夠很好地融和兩者的優缺點,取長補短,設計一種良好的考勤管理工具,那將使我們的考勤工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高校教職工考勤核實的難點

      (1)出勤核實的難點

      高校考勤和企業考勤有明顯的區別。企業員工的考勤非常簡單,無非就是上班及請假;而高校教職員工根據人員類別不同,出勤的方式也不同:“除專任教師(不含見習期內教師)外,全校其他職工一律執行坐班制。”也就是說,專任教師可以在沒有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到單位上班。那針對這種專任教師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的任意化,甚至工作內容的多樣化等等,該用什么方法來有效地進行核實呢?

      (2)缺勤核實的難點

      當前,各高校一般都規定:“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教職工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出勤的,須按規定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教職工請假時應遞交書面申請,說明請假原因,注明請假期限,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其一,在證明材料的提供問題上,就表現出了教職工的誠信問題。如果某教職工想利用病假來進行他的“第二職業”,按照規定,他只需提供正規醫院所開具的病假條及本人的病假申請交給本部門即可,于是,他找到了醫院的“熟人”定期幫他開具病假條。由于部分基層主管領導和考勤管理人員對大多教職工“過度”信任,也可能由于到醫院核實過分麻煩,也就讓這位老師“蒙混過關”了。其二,由于各單位的“人情化現象”,虛報、瞞報、遲報等也是屢見不鮮。一旦各基層單位考勤負責人都這樣敷衍了事,那又何談“核實”二字呢?

      四、高校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改進

      1.要充分重視考勤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強對教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在高校當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工程中,加強對教職員工的考勤管理是學校工作作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考勤制度,加大學校考勤工作的力度。

      (2)增強部門考勤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責任感

      各高校都要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頒布《教職員工考勤暫行辦法》,各部門考勤工作的管理人員、考勤員應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暫行辦法》,且應在日常考勤中起表率作用。

      (3)提高考勤員的管理能力

      高校的考勤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因此要進一步提高考勤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全校的兼職考勤員要通過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以適應高校考勤管理的現實要求,提升考勤管理能力。

      (4)建立考勤工作領導負責制

      各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教職工考勤工作的主管領導,組織人事秘書為考勤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2.在考勤管理中要“剛”、“柔”并施

      “剛”和“柔”分別指“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所謂剛性管理是指根據成文的規章制度,依靠組織職權進行的程式化管理;所謂柔性管理則是指依據組織的共同價值觀和文化、精神氛圍進行的人格化管理。它們雖各有優缺點,但要硬性地評價孰優孰劣是毫無意義的,在實際工作中兩者是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的。剛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完全沒有規章制度約束的單位必然是無序的、混亂的,柔性管理也必然喪失其立足點。柔性管理是管理工作的“劑”,是剛性管理的“升華”,缺乏一定的柔性管理,剛性管理亦難以深入,二者的有機結合才是高效益管理的源泉。一個單位是以剛性管理為主、還是以柔性管理為主,則完全取決于該單位員工的素質、工作的性質及文化傳統。

      (1)考勤管理中的“剛性管理”

      一是制定規范化、細則化的.考勤制度。管理需要制度的約束力,有了完善、規范的考勤制度,高校考勤就規范統一、有章可循了。我們在制度中應詳細列出各種假期的請假手續、假期中的各類待遇以及未經批準假期的懲處程序等。

      二是各單位應重視并加強教職工考勤工作,教育并引導廣大教職工高度重視考勤工作,認真學習學校頒布的《考勤細則》,使廣大教職工遇到請假等事宜時做到心中有數,嚴格按照請假手續進行。

      三是考勤結果要作為平時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績效獎勵掛鉤;也要作為教職工年度考核、業績考核、崗位聘任、解聘、晉級、調整工資等重要依據之一。

      (2)考勤管理中的“柔性管理”

      與“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剛性管理不同,柔性管理,究其本質,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基礎上,采用非強制性方式,在員工心目中產生一種潛在說服力,從而把組織意志變為個人的自覺行動。

      一是在“以人為本”的校園文化感召下,推行“人性化”考勤管理制度。在遲到、病假、學術假、年休假等體現學校人文關懷的假種管理上,給予教職工寬松的環境。如獎勵制度,對當月考勤表現好的部門及教職員工給予獎勵等。

      二是在具有導向、約束、凝聚、激勵作用的校園文化前提下,注重溝通,調動教職員工士氣。如設立部門全勤獎,獲獎的部門有活動經費,可以安排團隊活動,使團隊溝通更加順暢,工作環境更加和諧,有效提高團隊凝聚力。

      三是雖然是人事部門制定了符合校園文化的考勤管理方案,但教職員工的自我管理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問題員工在學校中是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這部分員工有思想,有主見,并不見得就一定會成為學校發展中的害群之馬,關鍵是看職能部門如何運用好自己的職責權限,如何引導這部分問題員工,將他們的聰明才智引入正途。

      3.建立適用于本校的考勤網絡管理系統

      高校教職員考勤是高校人事工作的重要環節,傳統的考勤方式是手工考勤,后來隨著電子化的普及,各種各樣的考勤系統隨著考勤制度的規范化誕生。現在很多單位都在使用考勤軟件即考勤管理系統替代傳統的手工考勤,大大減少了手工統計的工作量。暫且不談教職工的誠信問題。這種系統以網絡為載體,主要功能是,每個教職工可以以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輸入自己當天的出勤工作內容或缺勤原因(可選)。系統可實現考勤數據實時傳輸,局域網內可實時查看考勤情況,管理人員可分別對自己所管理部門進行考勤報表、查詢及管理工作;同時可方便實現網絡提交請假及審批工作。

      4.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不定期抽查制度

      在奮發、進取、和諧、平等的校園氛圍中,樹立考勤管理的公平、公開、公正性。管理者可以采取在學校內部定期公布各部門月考勤情況的形式及不定期抽查某部門某月的考勤情況,這樣既起到了教職工對考勤情況的自我核實,以保證考勤結果的準確性,也培養了教職員工自我監督、互相監督的習慣;同時,激發了教職員工的團隊榮譽感,消除員工不滿情緒,以樹立榜樣知覺效應。

      事實上,考勤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教職員工的教學、組織化過程、報酬及福利等,當然它還直接影響著教職員工的工作士氣和忠誠度,并可能帶來工作中的沖突。然而,如果學校僅僅想通過制定一份完好的考勤管理制度來達到規范員工出勤的目的,只能陷入自己的一廂情愿,因為畢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理想往往與現實是有差距的。因此我們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來嘗試各種考勤方式,發揮出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節省高校的績效管理成本,使各高校的教育事業得到良好的發展。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目的: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考勤行為,確保員工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進行考勤,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同時,還要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在冊員工。考勤管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簽到、簽退、遲到、早退、缺勤等方面,考勤統計范圍包括在公司內、外出、外勤、加班等情況。

      制度制定程序:制定該制度的程序如下:

      1、明確制度的目的和范圍;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3、通過內部審批程序,征求意見,進行修改;

      4、公布并執行。

      內容:

      一、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電子考勤方式,包括刷卡、指紋、人臉識別等。

      二、考勤時間與地點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午休息1小時;

      2、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早上9點,下班時間為下午5點,遲到、早退均按照工作時間進行扣除;

      3、公司設有考勤機和考勤手機,員工可根據考勤地點,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到。

      三、遲到和早退管理

      1、公司規定上班遲到超過15分鐘,下班早退超過15分鐘均為一次遲到或早退;

      2、第一次遲到或早退,給予口頭警告;

      3、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除當天工資50%;

      4、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除當天工資100%。

      四、缺勤管理

      1、員工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填寫假期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通過后方可享受假期;

      2、無故缺勤,扣除該日工資100%;

      3、經過組織審查,確認缺勤系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再進行計算。

      五、加班管理

      1、公司實行彈性制度,員工多勞多得,按照法定加班工資進行結算;

      2、員工加班應提前向直屬領導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加班;

      3、加班時間按照加班表進行登記,公司會在月底發放加班工資。

      六、責任主體

      1、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

      2、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審批并公布本制度,對員工的考勤進行監督、調查和管理;

      3、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本制度進行最終審批。

      七、執行程序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進行考勤;

      2、考勤異常的員工,需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經審核同意;

      3、簽到不當引起的問題,由相關員工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八、責任追究

      1、有員工故意逃避考勤或提供虛假信息者,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主管部門因失職、瀆職或故意造成工作嚴重漏洞的,應依法予以處理。

      以上是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最新版,如有后續修改,另行通知。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執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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