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第一條總則為加強員工歸屬感,體現人文關懷,進一步推動陜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企業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據集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福利待遇是集團在崗員工除工資和獎金等勞動報酬之外給予的報酬,是集團薪酬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據國家規定及集團自身經營情況而定。
第四條集團本部正式員工適用于本制度,集團各下屬公司可參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第五條福利待遇的種類集團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國家規定執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據集團自身條件設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條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參加統籌保險的有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七條集團根據自身經營條件設置的福利項目包
括:節慶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訓福利、工會福利及補充養老、醫療計劃、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第八條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險
1、集團依法為所有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員工試用期轉正后,人力資源部負責為員工辦理,繳費起始時間為員工入職日期。
3、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根據集團上年度經營狀況,結合西安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由人力資源部每年對集團員工統一進行調整。
(二)取暖費、降溫費
1、發放標準:按管委會或上級主管部門當年相關文件執行,如未發文明確,將參考省政府當年文件標準執行。
2、發放方式:按月與工資合并發放。
第九條補貼福利福利待遇的標準
(一)節慶福利
1、每逢元旦、春節、中秋節、勞動節、國慶節、端午節,為集團員工發放過節慰問品。
2、標準為元旦20__元/人,春節20__元/人,中秋節300元/人,勞動節及國慶節分別500元/人,端午節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為女員工發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為有14歲以下兒童的獨生子女員工發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團為員工提供國家法律規定的假期福利,具體享受內容及休假方式見集團《考勤、請銷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費補貼
(1)集團為員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費工作餐,不再發放現金形式餐補。
(2)其他臨時進入公司人員,以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為準,可酌情享受此項福利。
2、交通補貼
(1)當月的`交通補貼于次月1號至5號憑票(公交卡充值發票、油票、停車票、出租車票等)報銷,不允許跨月累積報銷,在標準之內的實報實銷,超出標準的按標準報銷。
(2)集團高管層、總經理助理,不享受此項福利,部長級管理層、員工200元/月。
3、通訊補貼
(1)當月的通訊補貼于次月1-5日憑票報銷,原則上不允許跨月累積報銷,按各職級所享受的標準,標準內的實報實銷,超出標準按標準上限報銷,報銷金額與當月工資合并發放。
(2)集團高管層、總經理助理實報實銷,部長級正職、各部門主持工作部長級副職500元/月;各部門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長、部長助理300元/月,主管級員工、專員、輔助崗位150元/月。
4、工裝福利
集團依據實際需要每2年為員工配發工裝(春季、冬季)。標準為高管5000元/套;部長級管理層、員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規體檢及醫療卡
(1)集團每年組織員工集體體檢一次。
(2)體檢費用標準高管、總經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員工600元/人。具體發生費用,以當年領導批示的具體體檢項目及費用為準。
(3)員工年度醫療卡標準800元/人。
6、勞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種體現。
(2)勞保以季度為單位進行發放,形式為:超市卡、
購物卡等,不以現金形式發放。標準為:高管500元/季度;總經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層、主管及專員300元/季度,輔助崗位150元/季度。
7、觀影卡
(1)此福利是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而設立。
(2)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發放,形式為:影院團體卡,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度觀影卡標準為800元/人。
(三)培訓福利:
集團根據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以使員工的知識、技能、態度等方面與不斷變動的經濟技術、外部環境相適應。
培訓福利包括:員工在職或短期脫產免費培訓等。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四)工會福利
1、員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關懷的事項)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禮品費用標準不超過300元。
2、員工直系親屬去世,集團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不超過500元。
3、員工結婚,集團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不超過500元。
4、員工生日慰問:集團高管層(含總經理助理)據實報銷,中層、員工生日費用標準300元/人,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配送鮮花和蛋糕進行慶祝。
5、文娛福利:集團為促進員工的身心健康,豐富員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業余生活,培養員工積極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組織聚餐或出游、開展文化活動等。具體實施根據集團實際情況而定,由發起部門進行組織。
(五)補充養老計劃
1、此福利為企業年金,是為集團為司齡滿1年的員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具體享受根據年出勤情況按月折算。
2、具體標準:總經理25000元/人;副總經理22000元/人;總經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長級正職15000元/人;部長級副職10000元/人;部長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專員與工勤人員不享受此福利。
(六)補充醫療計劃
集團為消除員工后顧之憂,化解用工風險為員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標準為1000元/人。
(七)意外傷害保險
集團為防止員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員工補充辦理的本保險,標準為高管層、總經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員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團根據年度自身經營狀況,由總辦會審議或經有關領導批示,年末可適時增補年底雙薪、獎勵基金等其他福利項目。
第四章
第十條
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享受假期福利的員工,其工資待遇按集團福利待遇的給付統籌保險由集團統一繳納,個人應繳納部分在《考勤、請銷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試用期員工享受福利待遇標準,參考《試用期管理辦法》執行相應標準。
第五章
第十四條
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
附則本制度經集團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施行,修
起施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為使公司員工晉升及調任有所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晉升條件
1、人員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2、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年至少應檢討修訂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廠(處)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練習培養需要,得以較低職稱人員占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四條、晉升基本原則
1、能力與績效并重的原則。升遷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以逐級升遷為主、越級升遷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升遷,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升遷。
3、縱向升遷與橫向升遷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升遷,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升遷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內部人才優先替補的原則。當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是否有適合人員可以替補;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6、晉升各級主管以先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到少應滿一年以上,并經考核適任,始得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
第五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六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9、對成績非凡突出或貢獻非凡重大者,可給予晉升工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七條、晉升方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審核。
3、人力資源部提升會推薦。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審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審核,勞動人事部提名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晉升程序如下:
1、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定期辦理提升會。
2、各部門主管對各自下屬進行初步評定后,按規定提出晉升申請。
3、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報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晉升資格者將同意評估,否則退回申請部門。
4、人力資源部對被評人進行評議,根據需要進行公開討論或個別面談,并填寫考核評估表。
5、人力資源部依考核進行結果匯總,并依核定權限將考核決議結果呈相應主管核準后正式生效。
6、人力資源部部將晉升結果公布,并將晉升情況知會相關部門備案以做相應調整,晉升者以提升信形式個別通知。
7、晉升人員接到提升信后,應在指定期限內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第九條、晉升名單由董事局或總經理發布,公開表彰。
第十條、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規定
1、經批準晉升后,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3、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余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于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十二條、本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培訓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實現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北京zz物業全體員工及外派人員。
2.各子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培訓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職責劃分
(一)綜合服務部
1.培訓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2.培訓計劃的制定及審議、報批;
3.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4.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5.聘請培訓公司和培訓師;
6.公司通用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7.通用性教材、課件的編撰、修改與存檔管理;
8.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與考核;
9.公司外派受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建立公司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師資、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11.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受訓者的培訓評語等。
(二)各部門/客服中心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培訓師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工完訓后的督導與追蹤。
四、程序與內容
(一)培訓需求分析
1.培訓導向分析:分析公司戰略和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訪談公司高層和重要部門負責人(形成訪談記錄),分析年度培訓需求。培訓需求應充分考慮公司戰略和公司年度工作重點。
2.崗位培訓需求分析:根據崗位說明書、績效考核結果,結合員工個人的職業發展需要、員工培訓檔案分析培訓需求,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各部門填寫《員工培訓需求表》(見附表1)。
3.培訓需求問卷調查:綜合服務部根據需求分析擬訂初選課程,發給員工進行初步選擇。
4.培訓需求確認:綜合服務部根據以上分析調查,確定員工培訓需求。
5.臨時培訓需求分析:由于臨時性、階段性事件的出現引發新的培訓需求,綜合服務部組織相關分析,確認臨時性培訓需求并出臺相應的臨時性培訓計劃。
(二)培訓計劃制訂
1.培訓計劃的主要內容有:確定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和形式、培訓對象、師資、培訓時間、培訓班開班方案、培訓經費等。
1.1培訓目標:通過此次培訓應獲得什么效果,如學員在本次培訓中應學到或掌握什么,在培訓結束后應該如何做,應該做到怎樣的標準。
1.2培訓內容:培訓的內容模塊及組合。
1.3培訓方式:培訓的方式或每門課程的授課方式。
1.4培訓時間:根據約束條件的分析,確定培訓開展的時間段。
1.5培訓師資:規劃師資的來源及數量。
1.6培訓后勤資源:培訓所需要的主要后勤資源,如場地、設施、設備等。
1.7培訓的經費:培訓費用的概算或預算。
2.年度培訓計劃:綜合服務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表》(見附表2)初稿,經分管領導審核,并上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后,形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表》正式稿,發給各部門和客服中心。
3.臨時培訓計劃
3.1部門主辦的臨時培訓,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計劃外培訓申請表》(見附表3),報綜合服務部,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3.2綜合服務部主辦的臨時培訓由培訓主管填寫《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3.3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表4),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三)培訓實施
1.培訓前準備
1.1培訓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電子版課件送至綜合服務部審核并確認。
1.2綜合服務部向學員發出正式的培訓通知,并確認參到人員。
1.3發放學習材料:將有關教材、講義發給學員。
1.4后勤準備:綜合服務部需要完成培訓必須的后勤準備工作。
2.
培訓過程
2.1培訓師和培訓班學員于培訓班開課當天至培訓地報到,學員填寫《培訓考勤表》。
2.2綜合服務部在培訓實施過程中應保證培訓的正常進行,做好培訓員工的食宿安排等后勤工作。
2.3綜合服務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書面資料、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
3.培訓后工作
3.1綜合服務部培訓結束后應完成教室清理、數據整理等相關工作。
3.2綜合服務部整理學員的出勤記錄、考試成績、培訓總結等,存入員工培訓檔案。
3.3綜合服務部整理本次培訓的`相關資料,進行歸檔。
3.4培訓成果呈報:綜合服務部在每次培訓結束后一周對該次培訓作出書面總結分析,向分管領導呈報,并在公司內進行公布。
(四)培訓評估
1.綜合服務部分別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追蹤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由淺入深可分為四級,分別為反應層級、學習層級、行為層級和結果層級,各級評估的主要內容如下:
1.1一級評估:反應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最低層次。主要利用問卷來進行測定,針對學員對培訓組織、課程及學習過程的滿意度進行評估。
1.2二級評估:學習層級,為培訓效果測定的第二層級,可以運用書面測試、操作測試、等級情景模擬等方法來測定受訓者與受訓前相比,受訓后是否掌握了較多的知識、較多的技能,是否改變了態度等。
1.3三級評估:行為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第三層次,通過上級、同事、下級、客戶等相關人員對受訓者的業績進行評估來測定,主要測定受訓者在受訓后行為是否改善,是否運用培訓中的知識、技能,是否在交往中態度更積極等。
1.4四級評估:結果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最高層次,可以通過銷售量、成本、技術、利潤、離職率等指標來測定,主要測定內容是個體、群體、組織在受訓后是否改善。
2.培訓評估流程
2.1制定培訓計劃時,綜合服務部應根據培訓班類型、培訓的內容、目標以及培訓時間等因素確定培訓的評估方法及內容,并組織進行反應級和學習級評估。
2.2培訓實施結束后,綜合服務部按照規定時間調查和收集培訓效果評估數據,進行行為層和結果層評估,內訓講師、學員以及學員的直線經理和下級應積極配合培訓效果評估工作。
2.3綜合服務部應及時對收集到的評估信息與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并應在培訓效果調查和收集工作結束后一周內撰寫相應培訓效果評估報告,報分管領導。
(五)培訓經費、設施、設備的管理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公司的培訓經費由綜合服務部統一管理,預算內培訓經費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撥發,超預算培訓經費或預算外培訓經費由綜合服務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撥發。
2.凡公司同意參加的各種培訓(進修),其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由公司承擔。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核準報銷。
3.內部培訓師如須支付教材或課件編撰費用(編撰者在編寫教材、制做課間過程中產生的有關費用)時,向綜合服務部提出申請,經核批后憑此予以支付。
4.培訓設施、設備的建設、購置、維護和管理依照'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則由綜合服務部統籌管理,可利用現有資源的不再行添置。
5.培訓設施、設備的建設、添置由相關部門和綜合服務部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申請,所發生的費用例入專項費用,不列入公司的年度培訓經費。
(六)培訓資源的管理
1.內部培訓師的來源
1.1中高層管理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皆擔負有培養員工的責任,是內部培訓師的主要承擔者;
1.2業務骨干或專業技術人員
2.內部培訓師職責。內部培訓是企業員工內部兼職的行為,不能因為培訓或授受培訓而影響本
職工作。內部培訓師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2.1承擔公司相關的培訓教學任務;
2.2負責培訓教學內容的優化、資料的收集,總結本專業領域的管理、操作經驗,編寫教材和提高講授水平;
2.3根據綜合服務部的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如有改動應事先征得綜合服務部的同意。
3.內部培訓師的管理
3.1資格評定與考核
3.1.1由綜合服務部組織有關人員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主要考查人員資歷、課件、講授水平等條件,達到要求者聘為內部培訓師。
3.1.2綜合服務部每年對內部培訓師考核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認為一般的要協助、督促其授課能力的提高。
3.1.3綜合服務部負責組織內部培訓師的集體學習、提升活動。
3.2課時補貼:
3.2.1內部培訓師的課時補貼:
工作時間: 30人民幣(元)
非工作時間:50人民幣(元)
內部培訓師的授課補貼由綜合服務
部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3書籍費:
3.3.1內部培訓師可以獲得一定金額書籍費,同時可以優先參加講授領域的外部培訓。
4.外部培訓師
4.1外部培訓師的來源: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培訓機構、顧問公司、優秀企業高級的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4.2外部培訓師的資格審查:由技術/業務部門和綜合服務部進行資格審查;
4.3其他類培訓師:由綜合服務部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背景、從事職位、教學內容、教學水平。
4.4外部培訓師的聘請程序:凡聘請外部培訓師必須由主辦部門申請,報綜合服務部備案。課酬由各主辦部門統一申請,經主辦部門領導核實和綜合服務部備案,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支付。
五、培訓分類
(一)入職培訓
1.入職培訓由綜合服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2.入職培訓課程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2.1公司經營管理理念和服務意識
2.2公司概況、組織結構、各部門職能與主要人員介紹
2.3管理項目介紹(含實地參觀)
2.4禮儀禮貌、個人形象及接聽電話常識
2.5安全教育、消防知識及緊急救護常識
(二)各部門內部培訓
1.各部門經理為所在部門的培訓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的各項在職培訓工作。
2.各部門內部培訓內容包括:
2.1本部門職責、各崗位職責
2.2公司各個相關工作程序與作業指導
2.3及時了解公司的最新決策、通知、通告、各項規定
2.4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服務案例進行分析
2.5各項專業技能培訓
2.6其他工作中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專題培訓
1.由綜合部組織的、針對公司某個管理環節、某個工作程序或某些對服務質量有影響的因素而進行的培訓,目的在于改良體系、提高服務人員專業素質。
2.專題培訓應請有資格的人員授課,可外聘。
(四)外送培訓
1.為滿足質量體系對服務人員資格的要求,電工、水暖工、空調工、司爐工、電梯工、統計員、內審員等人員應持國家或北京市頒發的上崗證。對各類持有上崗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由綜合服務部進行登錄,由綜合服務部對持證者進行確認授權后方可上崗。
2.對從事以上崗位但缺乏資格的人員,由綜合服務部批準、統一安排到相關部門、機構進行崗位資質的培訓。
3.參加外送培訓的人員須和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
4.某些行業研討會,由總經理確定人選參加。
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服務部。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擊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天臺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咨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于年月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公司員工福利管理,保證員工享受福利的權利,有效控制福利開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所有外聘和兼職人員、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圍之內。實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當年計劃,如年收入低于年計劃,有關條款將作適當調整。
第二章 員工福利分類
司員工福利分為以下部分:
(1) 員工休假: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探親假、婚假、產假(陪產假期)、喪假;
(1) 員工保險:社會保險制度;
(2) 員工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制度;
(3) 員工教育進修:員工專業培訓、進修,提倡高學歷繼續教育;
(4) 賀儀:員工結婚禮金、員工生育禮金、生日賀禮、喪亡補助金;
(5) 其他:員工健康檢查、員工免費午餐、員工國內外旅游。
第三章 員工年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第四章 員工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試用期滿,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繳。所需交納的保險及金額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規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員工住房公積金
公司實行政府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所需交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規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員工教育進修
公司員工享有免費參加教育培訓及進修的機會。管理人員根據工作安排每年將輪流選派參加培訓或進修班學習,具體步驟詳見《培訓管理流程》。鼓勵公司員工自學成才,員工業余時間參加各類成人高校繼續教育學習,成績合格,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學金,碩士研究生人民幣x元,大學本科人民幣x元。具體工作程序參見《培訓制度》。
第七章 賀儀
員工結婚,公司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員工按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子女出生時,公司提供禮金人民幣300元。員工生日時,公司將贈送生日賀卡。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發放喪亡補助金人民幣500元。
第八章 其他
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免費體檢。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結算工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考勤制定、修訂、執行與監督審查
(四)細則
1、打卡細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實行指紋打卡。
第二條長白班上班間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條生產線上班間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條員工每日打卡兩次,分為上、下班打卡。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打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并給于通報。
第六條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打卡罰款10元。
第七條每日打卡時間延遲5分鐘內,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含),不算遲到,每日打卡時間延遲60分鐘內(含)罰款20元/次。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臺風、暴雨、大霧)等自然現象原因延遲打卡,員工不需要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
第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應填寫《請假條》,經分廠或部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經同意擅自脫崗外出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出門證》,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補辦出門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遇到突發情況(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或者本人生病)延遲到崗的,需提前向分廠(部門)口頭請假,到公司后第一時間補辦手續;上班途中交通工具發生故障等情況,當事人需提供圖片,將不視為遲到(事假)。沒有補辦手續或提供圖片,將作為遲到(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員工上、下班考勤打卡匯總,每周三前將考勤打卡情況公布上墻,因本人原因沒有及時打卡,應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經分廠(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報辦公室,作為打卡依據,未提供《考勤異常審批表》按上述前幾條規定執行。
2、曠工細則
第一條曠工定義
即在正常工作日內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二條曠工半天扣罰本人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本人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4天或連續曠工3天,給予辭退處理。
第三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者,自曠工之日起屬員工自動離職,各分廠廠長、部門負責人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報辦公室和財務;
第四條辦公室和財務部收到各分廠或部門負責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確認離職人員(曠工人員)的社保問題和剩余薪資問題,第五條如因各分廠長或部門負責人未能及時報到辦公室和財務部造成的損失都由各分廠廠長或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
3、各類假期規定
3.1有薪節假日
第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第三條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事假
第一條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二條員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書面申請。
第三條員工休假后需要續假時,須提前向所在分廠(部門)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獲批準應按時上班,逾期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
3.3病假
第一條員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執行,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醫藥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急診不限醫院,但必須有急診證明,急診假期1天以內有效。超過一天必須向公司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執行。
3.3婚假
第一條員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內一并修完。
第二條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4喪假
第一條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必須持死亡證明,可休喪假1—3天,無死亡證明按事假處理。
第二條喪假應于當天(或上班第一天)書面申請(補辦)手續。經分廠(部門)同意簽字報辦公室存檔。無手續作為事假。
第三條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5產假與哺乳假
第一條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公司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到公司辦公室銷假。
3.7請假(休假)批準權限
第一條凡請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第二條凡請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辦公室。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復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y)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9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xx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員工辦公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精選篇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0分鐘的。
(三)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第五條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三)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四)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第十五條相關表單
(一)員工外勤登記表
(二)請假單
(三)出差申請單
(四)加班補休單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0
一、考勤機是對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要求本人親自簽到,嚴格杜絕代簽現象。
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單位規定的作息時間,分為早上簽到和午間簽到,要遵守工作時間,上班按時考勤。
三、考勤機上班時間是提前設定好的,提前半小時可以正常簽到(半小時之前簽到漏卡無效),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簽到失效,視為曠工半日。
四、因公外出開會,要將會議通知并備注上開會人員及時間交辦公室備查;因公外出不能及時簽到,要提前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半天假期由科長向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因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公休等情況,需將領導簽字后的`假條交到辦公室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視為曠工。
五、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六、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照價賠償。
七、考勤機由當日晚上值班人員(男班)負責看管,當日負責看管的人員要盡職盡責,如出現丟失,損壞等人為破壞的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全權負責維修賠償。(每天早上8:00為交接班時間,考勤機鑰匙隨值班鑰匙傳遞,當天接班人員從當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交班為止,是考勤機的全權責任人。)
八、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考勤管理員負責一星期一匯總,一個月一公布。
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一、簽到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用力按采集頭上;不要快速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二、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但不能手上沾著水就按采集頭,以免指紋機受潮損壞。
三、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避免對指紋機造成損壞。按指紋前可在干凈的毛巾上擦拭干凈。
四、部分人員因指紋淺或其它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可以用密碼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轉正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應著胸卡;
周一至周六統一著正裝,周七可著非正裝,但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
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員工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必須穿公司統一制服或相似款形正裝。
第六條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
男職員發不過耳,并一般不準留胡子;
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七條員工違反本規定的,辦公室除通報批評外,還予以經濟處罰,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考評工資級別20%。
第八條各部門、各管理處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門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予以通報和經濟處罰。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2
1、目的
規范公司各部門、項目部人員外出安全管理,明確外出審批程序,全面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員工出行期間安全事件的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期間的安全管理。
3、人員出行期間安全規定
3.1項目部人員日常外出時,應至少兩人同行,并保證至少有一人掌握項目部所在地本地通用語言。
3.2乘坐火車、飛機不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品,自覺遵守登車(機)秩序。
3.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3.4機動車行駛中,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跳車。
3.5車(船)、飛機進站時,要站在有標志線的安全地帶;車(船)、飛機開動時,要退到標志線外。
3.6不隨車跑動和車上的親友握手或遞東西。
3.7不在火車、飛機上飲酒。
3.8不要進入標有“旅客止步”的地方。
3.9乘車時提醒司機車速不要超過80公里/小時,司機和副駕駛位置要系安全帶。
3.10盡量避免乘坐貨運機動車;必須乘坐時,不要站立在后車廂里或坐在車廂板上。
3.11自己駕車時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不疲勞、酒后駕車。
3.12外出時,要準備好備用通訊器材、工具,確保通信暢通。
3.13赴外出差期間要去手續合法、證件齊全的正規旅館,不要到個體小店住宿。
3.14住宿時不和同行人員以外的陌生人合住,休息及外出時要鎖好門窗。
3.15住宿期間要將貴重物品寄存,若非必要,避免攜帶過多的現金,更不要在他人面前談及自己身上所帶錢財。
3.16住宿后,應熟悉旅館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可以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確保人身安全。
3.17住宿期間要對房間電器的安全狀態進行檢查。如使用燃氣熱水器進行洗澡時,必須加強通風,以防發生煤氣中毒;使用電熱淋浴將水溫調好,將電源斷后方可洗澡,以防觸電。
3.18住宿后要與所在部門聯系,報告出差所在地點、旅館名稱、聯系電話等,與公司(項目部)隨時保持聯系。
3.19夜間有訪客敲門時,確認訪客身份后再開門,盡量避免在房間內會客。
3.20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借與陌生人使用。
3.21在外吃飯,一定要食用干凈衛生的食物,不要到路邊的'小攤吃飯,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不吃腐敗變質食物,不吃不認識的野果野菜,不喝生水。
3.22不收受陌生人的食物及煙等,不出入不文明場所。
3.23進入當地村鎮應至少要有一名當地員工陪同,不隨意對婦女、老人、兒童、禮儀活動等拍照錄像。
3.24不私藏槍械,不隨意捕殺野生動物。
3.25不得私自到森林、河邊和偏遠地區游玩。
3.26出差無特殊情況,不喝酒,參與應酬時要適量,不可酗酒,并至少兩人同行。
3.27到陌生地方時要先了解當地的習俗以及宗教信仰,不做禁忌的事情,避免發生誤會沖突。
3.28不在酒后、疲勞時或臨睡前躺在床上吸煙。
3.29掌握所在地社會保障服務電話,如遇突發事件,立即撥打求救電話。
3.30治安防范知識
3.30.1車輛不要停放在黑暗的樓梯口或者街角,不管離開時間多長,停放的車輛都要上鎖。
3.30.2不要濫用同情心,對新認識的朋友,老鄉,遭遇不幸的落難者,若提出錢財方面的要求,要聽其言,觀其色,辨其行,理智分析,謹慎行事。
3.30.3切忌貪小便宜,對飛來的“橫財”和“好處”、推銷的非常便宜的貴重物品、不很熟悉的人所許諾的利益等,千萬不要輕易相信。
3.30.4遭遇搶劫時,如情況不利,不可力搏,要記清歹徒的體貌特征和逃竄方向,并及時報案。
3.31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注意事項
3.31.1當發現擁擠的人群向著自己行走的方向涌來時,應該馬上避到一旁,但不要奔跑;此時要腳步靈敏,千萬不能被絆倒,避免自己成為擁擠踩踏事件的誘發因素。
3.31.2如果路旁有商店、咖啡館等可以暫時躲避的地方,可以暫時避一下,切記不要逆著人流前進,那樣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3.31.3遭遇擁擠的人流時,一定不要采用身體前傾或者低重心的姿勢,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貿然彎腰提鞋或系鞋帶。
3.31.4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馬上要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3.31.5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穩住雙腳,切記遠離店鋪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傷。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 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 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 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 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 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 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 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六、相關支持文件及記錄
員工應聘申請表
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
員工離職通知單
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新員工第一次建檔后,日后所有有關個人人事資料都隨時歸檔,包括員工在職期間試用、考核、職位調動、工資晉升、培訓記錄、行政處分、獎勵等,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條、新員工報到后按《個人資料檔案目錄》順序進行建檔,目錄如下:
1、招聘登記表
2、聘用通知書
3、學歷證、職稱證、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照片
6、員工轉正申請表
7、聘用合同
8、獎懲材料
9、任免、升降、調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條、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并建員工檔案薄冊,記載檔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變動情況。
第七條、要做到分類準確、編號規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對。
第八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
第九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負責人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總經理有權查閱任一員工的檔案,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員工的工資檔案。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借閱自己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人員及檔案查閱人員應嚴格保證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劃、污損、帶出、丟失。
第十二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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