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經營管理責任,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全面、準確、客觀評價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管理成果與經營者業績貢獻,充分調動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以及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政策認定的其他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
第三條 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四條 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管理應遵守以下原則:堅持薪酬與關聯行業和區域合理對標,保證外部公平性;堅持薪酬與經營業績掛鉤,體現業績導向;堅持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結合;堅持薪酬分配公正、透明、規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董事會負責審定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交的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負責高管人員薪酬管理、考核和監督的專門機構,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擬訂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會審定;
(二)審定高管人員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方案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方案,對高管人員履職情況及年度、任期經營業績情況進行考評;
(三)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董事會秘書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及公司相關規定負責高管人員薪酬的信息披露。
第三章 薪酬構成及兌現
第八條 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勵兩部分組成,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構成。
第九條 基本薪酬是高管人員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和類型等綜合因素確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發放。第十條 績效薪酬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績效薪酬當期兌現。任期激勵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根據任期考核結果兌現,從任期結束后按比例逐年兌現。
第十一條 總經理崗位系數為1,其他高管人員系數為由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根據高管人員的崗位、責任、風險和貢獻確定。
第十二條 高管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基本薪酬中扣繳,應由企業承擔的部分由企業支付。高管人員的薪酬為稅前收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 當公司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經營業績出現大幅波動導致高管人員薪酬水平明顯有失公允的情況時,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視情況對高管人員績效薪酬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四條 高管人員崗位發生變化,按在職時段計算當年薪酬。
第十五條 高管人員薪酬列入公司成本,計入公司工資總額。
第十六條 如遇財務報告對前一期會計報表做出調整時,高管人員的績效薪金做相應調整。
第十七條 對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出現的'下列情況,公司董事會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未經董事會批準,對財務數據進行調整;
2、超過董事會批準核定的薪酬收入;
3、發生重大決策失誤、重大違紀事件、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公司資產流失。
第十八條 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應向董事會就高管的績效考核情況、薪酬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第十九條 董事會需向股東大會就高管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考核情況、薪酬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高管人員在其任職期間對公司有突出貢獻(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實施了并購重組項目、重大投融資項目;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獲得國家或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技術獎項目等),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可給予特殊獎勵。
第二十一條 公司獲得省、市以上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可按有關文件標準予以獎勵。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薪酬管理制度2
為健全酒店薪資福利管理體系,確保酒店人事薪酬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與法規,制定薪資福利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建立有效的薪資體系,實現薪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薪酬福利制度。
第二條 適用人員:本方案僅適用于酒店在職員工。特聘高管人員、高級名廚、臨時聘用人員、實習學生、外派或駐外人員的薪酬及其他待遇,由酒店與當事人另行約定。
薪酬支付原則:
(一)根據酒店實際發展階段,參照市場薪資水平、社會勞動力供需狀況、酒店的經營戰略目標等多方面的因素,確定以下薪資體系指導原則:不低于本地區同業的工資水平、相對較高的福利水平和工作生活環境、極具吸引力的獎金分配計劃。
(二)酒店實行薪酬公開透明,但僅限于部門內部,酒店不鼓勵員工隨意討論薪資。
第二章 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條 薪資結構: 酒店薪資結構體系分三種:年薪考核工資制、固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年薪考核工資制
薪資分配標準為年薪薪資50%為固定薪資,根據年度自然月份核定每月薪資發放標準,另外50%作為年度經營績效考核工資,依據該年度經營管理指標達標率核定發放(另行制定績效考核制度)。
適用于此崗位人員:酒店總部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廚師長、餐廳經理(外聘高管人員按議定執行)。
2. 固定工資制
A.總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全勤工資)+店齡工資+加班費+各類補貼+效益獎金
崗位工資:占基本工資總額60%;
績效工資:占基本工資總額30%(根據當月績效考核分值發放績效工資系數,參照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執行);
全勤工資:占基本工資總額10%(當月出勤率達100%,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記錄,則予以發放全勤工資)。
效益獎金:根據每月確定任務指標完成率發放效益獎金(按超額凈利潤20%發放,根據其績效考評分數按比例發放效益獎金系數);
B、適用于固定工資崗位人員:酒店人員、廚師長、經理、主管、部長、收銀員、點菜員、廚房粗加工、洗碗工、工程維修人員、采購員、倉庫管理員、保潔員、工程維修人員、保安員。
3.計件工資制
A.總工資=基本工資(底薪 +全勤工資)+店齡工資+提成獎勵+加班費+各類補貼
B、底薪:為員工最低保障工資基數,占基本工資80%;
C、全勤工資:占基本工資總額20%(當月出勤率達100%,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記錄,則予以發放全勤工資)。
D、店齡工資: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滿一年,將享受店齡工資,逐年按比例遞增,裁止到五年封頂;
E、提成獎勵:實行計件工資制人員按以下標準提成獎勵
■餐廳服務員:
1.包房服務費:(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批準);
2.零點廳服務費:按零點廳總營業額2.2%提成獎勵;
3.酒水提成:按銷售酒水提成金80%計提,其余20%作為活動基金(用于部門活動或最佳員工獎勵基金);
■餐廳傳菜員
1.按傳送數量提成獎勵;
2.酒水提成:按銷售酒水提成金80%計提,其余20%作為活動基金(用于部門活動或最佳員工獎勵基金);
■客房服務員:按客房銷售總營業額2.2%提成獎勵;
■廚房(廚房主管、廚房領班、主廚、副廚、普通廚師、打荷人員)
按菜金銷售總營業額3.3%提成獎勵
■洗衣房:按布草洗滌數量計件提成
F、適用于提成工資崗位人員:餐廳服務員、餐廳傳菜員、廚房主管、廚房領班、廚師、客房服務員
3.其他薪資福利
①加班津貼:酒店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休假,可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申請發放加班津貼(參照第五條薪資計算方法執行);
②醫療津貼:酒店主管級以下人員(未購買醫療保險人員)每月享有10元醫療津貼;
③話費補貼:酒店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每月享有話費補貼(按薪資福利標準明細表執行);
④周年獎金(年終紅包):是為體現酒店整體效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讓員工充分享受酒店的利潤,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設立。
第四條 薪資計算方法
1、工作時間:酒店所有員工每月享有4天有薪假期,行政級、A/B級管理人員根據其崗位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其他崗位由各分店/部門根據運營情況制定作息時間。
2、考勤起止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個自然天。
3、考勤計資天數:酒店考勤計資天數以當月日歷天數,工作未滿規定出勤天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A)日薪:日薪=月工資總額÷30天。
B)時薪:時薪=日薪÷8小時。
C)加班工資:酒店提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加班。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經分店/部門負責人核實、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發放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按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100%發放,春節加班按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300%發放;
D)原則上所有加班實行事后補休,由部門進行合理安排。如因經營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由部門提出補薪申請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發放加班補薪工資;
5)法定日加班,除春節外,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一律實行補休;
4)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含主管)原則上無加班費,如有加班一律以補休方式體現。
g) 病假工資:病假無薪。
事假工資:事假無薪。
工傷假:工傷假根據國家有關條例執行。
婚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婚假。
喪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婚假。
年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年假。
產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產假。
第五條 工資職級:
職等:酒店員工工資職等根據酒店及各分店組織架構和職務分六個等級,用EXE(行政級)、A(A級經理)、B(B級經理)、C(主管級)、D(領班級)、G(員工級)等表示;每個等又分為“相應職級”每個職等分別用1、2、3表示。
晉(降)職:即員工職務的上下變動,如員工由服務員(G級)晉職為領班(D級),晉(降)職必然會導致員工職級的變動。
晉(降)級:即在同一職等內職級的變動,如由員工工資由G3晉級為G2。
第六條 工資幅度(職級差):
(一)根據“六等若級制”標準,員工工資每一個職等不同職級差額控制在5%-15%之間,具體如下:
1、EXE(行政級):1000元;
2、A(A級經理):500元;
3、B(B級經理):200-300元;
4、C(主管級):100-200元;
5、D(領班級):100元;
6、G(員工級):50元;
第七條 工資標準表:酒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據以上職等職級標準、參考濱州、鄒平地區酒店、餐飲業同業標準、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各行政職能及后勤部門統一的工資標準表(參閱附件),與管理當局進行討論后,報酒店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 工資級別的審定
新入職員工定薪:新入職員工經酒店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店人事部初試、部門復試合格后,復試考官須在其《職位申請表》中提出建議工資標準,行政管理中心進行審核為準。原則上新入職員工一般根據職位享受該職位職等的最低級工資標準,試用期內按工資總額的90%計薪。經董事長審批,新入職員工可享受任一職級工資或免試用期。
轉正員工定薪:酒店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按最低職級定薪,因工作表現突出通過考核可上調一檔職級薪資;領班以下人員入職工作3年以下(含3年)按,最低職級套級定薪,3年以上上調一檔定薪;
年度調薪:根據酒店經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員工業務能力及工作績效等,在員工工作滿周年時由所在分店進行一次年度考核,達到規定分數的,可進行一次年度調薪(具體參閱績效考核方案),由員工所在分店負責人在《人事變動表》上注明建議工資,轉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審核,呈報董事長批準后執行。所有人員工資變動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九條 工資扣款:
按政府有關規定,個人所得稅必須由員工本人承擔,由酒店代為扣繳。
員工在酒店的借款。
缺勤扣款。
違紀扣款。
其他按規定應該扣除的款項。
第九條 離職員工薪資支付:所有離職員工必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退還酒店所發物品、部門物資交接等手續后,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出具《工資發放通知書》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財務
管理中心總監審核,酒店董事長審批后于規定發薪日打入員工指定賬戶。
第十條 工資發放
a)發放日:每月26日為員工上個月工資發放日,統一以貨幣形式匯入員工指定賬戶。如遇周末或節假日,則提前相應時日發放。
b)薪資幣種:酒店員工薪資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c)辭職和解聘:待員工辦清離職手續后,由部門根據員工當月出勤天數,由所在分店/部門報《考勤計資表》到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資福利經理(績效考核經理)核算,經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復核,財務管理中心總監審核,報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發放離職工資。
d)不計薪情況:員工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而自動離職的,或離職手續不全的,酒店不予支付工資。
e)工資發放采取“財務管理中心審核→董事長審批”的程序進行。
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資福利經理于每月15日前完成工資核算,并將薪資表和相關薪資資料(審核并簽名的《員工考勤計資表》、《試用期轉正人員名單》、晉(降)職晉(降)級《人事異動表》、《薪資調整通知書》、《員工獎罰單》等所有工資核算資料)匯總送財務部審核,經財務部審核無誤后報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發放。
第三章 員工福利
第十一條 工作餐:酒店為在職員工提供免費工作餐,包括午餐、晚餐及早餐、宵夜,重大傳統節日為員工提供節日工作餐。
第十二條 住宿:
a)酒店免費為員工提供住宿;
b)制服:酒店免費為員工提供工作制服,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制服,若有損壞或丟失須按規定賠償;
第十三條 酒店員工生日可獲得帶薪假日,并發放生日賀品;
第十四條 培訓:員工自入職之日起,酒店為員工提供職業生涯規劃的服務,為員工的個人發展提供系統的培訓,創造適合人才發展的學習環境,創建學習型組織,提供各種各樣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培訓,具體培訓請參閱《培訓管理程序》。
第十五條 其它:員工可以享受酒店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條 本方案是酒店薪資體系的指導性文件,有關部門須根據此方案制定具體可行的各項工作程序及流程。
第十七條 本方案經董事長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中心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酒店經營策略及發展戰略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酒店董事長審批后,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采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采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后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周期,也可以項目為周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于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于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范圍中,這樣的范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并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注: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征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于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周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后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4
1、除實驗工作人員和經領導批準的人員外,他人不得進入。
2、實驗室內一切供水、供電線路管道的固定裝置均由水、電工裝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動。
3、要求控溫、控濕的`實驗室內,應注意觀察情況,發現不合要求,應立即采取措施。
4、嚴禁不了解儀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觸精密儀器。
5、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對室內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等的實驗室更應加強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
6、實驗人員應該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間不能擅離崗位。
7、實驗工作中儀器設備發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寫使用記錄,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實驗完畢后和下班離室時應切斷電源(必需通電的除外),水源、氣源、清理實驗場所,并關熄照明電、電風扇等,關好門窗。
9、樣品保管人、資料保管人應妥善保管樣品和資料,謹防蟲蛀、霉變和遺失。
10、工作人員對發給的實驗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不得轉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及時處理實驗過程中使用過的器皿、廢液、廢物等。
12、實驗室衛生采取包干制,責任和范圍明確到人,定期清掃。
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級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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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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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
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
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
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 頒布
薪酬管理制度7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工資采用職務工資制,其體系如下:
工資等級標準
第一條本公司有關各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如下:
第二條上表的工資不包括津貼及獎金。
第三條電腦操作人員、保衛人員、出納員、成員材料收發人員、考勤計件人員職位的工資不得超過助理管理(工程)師以上(含)。駕駛員、宿舍管理員及現場操作人員(以上不含領班或組長)職位的工資以管理(工務)員以下為限。
第四條管理(工務)員職位以下人員,各公司可視其工作性質分級核定工資。
第五條工資調整后,若超過本職位最高工資,在未得到職位晉升的情況下,仍支給該職位的最高工資,其超過部分乘以12個月一次性發給。
第六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工資。
第七條新進人員無工作經歷者、其工資核定標準如下:
(經考試合格者依下列標準支給,非經考試而錄用者,按低于下列規定的標準由各公司酌情擬訂。大專畢業新進人員的核用及工資核定由總管理處總經理辦理及擬訂。)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畢業,6500元以上。
2、大學或學院畢業,6000元。
3、專科畢業,5600元以下。
4、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農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8、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4、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第八條新進人員有工作經驗者,其工資增加標準如下:
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依據。
本辦法根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有關精神制訂。
第二條津貼給付標準。
本公司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各項津貼支給標準規定如下:
一、本公司職工的加班津貼:單位:元/小時)
二、聘請人員的加班津貼標準:(單位:元、小時)
三、夜勤、值日(夜)津貼標準:(單位:元、日)
四、駕駛員每月加班費最高不超過1200元。
五、出納人員職務津貼每月定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員、領班(班長)職務津貼(單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領班:700元;副領班:600元;班長:500元;副班長:400元。
七、特殊地區交通津貼。
1、市郊廠區主管級(含)以下人員每月發給200元。
2、非市郊廠區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在這個廠區上班者(如守衛人員)。一班期間內按日比照廠區人員發給,其細則由各公司自訂。
第三條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標準,頒布實施,并向經營委員會上報備存。
第四條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外勤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適用對象。凡直接擔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其“工作項目”及“工作時均符合下列條件者,就依本辦法發給外勤津貼,但協辦人員如司機等不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項目:
營業類:
(l)直接銷售外務工作(含營業場所)。
(2)配合銷售外務工作:如簽押、售后服務、接洽退稅業務、包裝材料回收等等。
2、資材類:
(l)進口性外務工作。
(2)關務工作。
二、工作時間:
因經辦業務需要,每月總的外勤時間占應出勤工作時間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條發放標準。
一、外勤津貼:主管級750元/月,非主管級500/月。
三、辦理方式:
1、各部門主管人員審核手認為其“工作項目”及“工作時間”均符合規定者,簽報總管理處呈總經理核準后發放。因工作性質變更不符合發放條件時,應立即簽呈經理注銷。
2、非為從事本辦法規定的“工作項目”的人員,但其外勤時間符合本辦法的規定者,可專門報請總管理處由總經理核準。
3、津貼生效日期:凡符合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若為上半月調任該職,則以當月16日開始計算,下半個月調任者從翌月1日起開始計算。應注銷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自其工作變更日起停止發放。
第三條其他說明:
一、申請領取外勤津貼人員不得再報支加班津貼及其他職務津貼。
二、凡是已在效率獎金項目下考慮提高基數核給的外勤人員,不得再重復申報本項津貼。
第四條本辦法經呈報總經理處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與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與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與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薪酬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與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與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與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與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與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 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鷗江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與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9.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與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與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與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20.83
10.4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職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職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職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采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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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 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 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 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 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 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 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 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 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 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 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 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 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 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 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 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 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 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 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 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4條 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 工作人員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 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 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 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 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 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4條 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 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 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 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 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 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 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 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 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公司的薪酬 分配制度 按現代企業制度 的要求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
第二條 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員工 薪酬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和工作業績掛鉤。
根據簡單實用、便于操作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基礎上,實行崗位系數工資制,體現以崗選人、以崗定薪、拉開差距、考核 升級的原則。
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薪酬管理 制度與人力 資源管理 緊密結合,體現能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人盡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 管理規則
第三條 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崗位系數工資制。
第四條 以工程建設期為時間單位的公司各項目經理部聘用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項目經理參照社會勞動力價格確定,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備案。
第五條 公司年度薪酬發放應嚴格控制在公司董事會核定的年度薪酬總額以內。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產經營指標,對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 公司任何部門未經總經理批準發放錢物,均視為越權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 或崗位聘用合同 時明確,主要根據勞動復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環境等因素確定。
第三章 薪酬構成
第八條 公司員工的薪酬由三個單元構成:基本薪資、崗位薪資、獎金。
第九條 薪酬各單元相加為員工實際薪酬。
第十條 員工的基本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
第十一條 員工的崗位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系數×實際出勤天數。
第十二條 獎金分為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及其他專項獎金,獎金基數由總經理根據當期的生產經營成效確定。
第十三條 設立總經理專項獎,由總經理嘉獎當期為公司生產經營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總經理專項獎總額為當期獎金總額的30%。
員工的獎金為當期獎金基數×系數×出勤天數+總經理專項獎。
試用 期內的員工薪酬標準按擬聘用崗位薪酬的60%執行。
第四章 特殊情況下的薪酬計發
第十四條 因工作需要,經部門以下領導批準加班 加點,可以依據加班 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酬。
第十五條 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方法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時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十六條 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點為本人小時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200%,節假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條 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不扣發本人薪酬,但不得因為休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 員工當月請病假、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當月薪酬按實際出勤天數×日薪酬計發。
第十九條 員工請病假超過一個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計發,崗位薪酬、獎金停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基本薪酬按60%計發,請病假超過一年即被認為不能勝任在本公司工作,終止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條 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據上月的考勤 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獎、年終獎和其他專項獎金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決定發放時間。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的薪酬不進行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員工的薪酬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轉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 薪酬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酬情況,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 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總額內扣繳。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薪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簽發,于××××年××月××日發布,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薪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如有條款修訂,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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