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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7 14:21:02 薪酬管理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目,公司實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工作績效表現確定不固定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勞動報酬有異議,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周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周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于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后服務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項目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市場銷售工作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定:

      ⑴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系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系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后,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后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系數),考勤系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于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轉正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后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周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計算公式如下:

      略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準,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2

      一、確定薪酬管理原則

      ①公平性原則——內部公平性。公平原則是薪酬管理的根本原則。只有員工認為薪酬是公平的,才會認同薪酬的激勵。

      ②競爭性原則——外部競爭性。競爭性包含兩重意思:

      一是工資水平必須高到可以吸引和留住員工,反之會導致員工的離職。

      二是如果人工成本在公司的總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較大,就會直接影響這個公司的產品價格——公司會將成本轉嫁到商品或服務上,人工成本必須保持在成本可控的范圍內。

      因此,實現富有特色、具有吸引力且成本可控的有效的薪酬管理才是真正把握了競爭性原則。

      ③激勵性原則。薪酬制度對員工要有強烈的激勵作用。薪酬制度發展到今天已經表明,單一的工資制度刺激日顯乏力,靈活多元化的薪酬制度則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④靈活性原則。企業在不同的環境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中,企業的薪酬體系不能一成不變,應當具有靈活性,應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和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及時有效地對薪酬體系進行調整。

      ⑤合法性原則。薪酬管理要受法律和政策的約束。例如,國家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有關職工加班加點的工資支付的規定,企業必須遵照執行。

      二、設計與制定薪酬戰略

      薪酬的作用是吸引、保留、激勵人才,但吸引、保留、激勵人才的最終目的是什么呢?顯然是為了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和遠景規劃。薪酬戰略是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是企業戰略的重要支撐。企業在進行薪酬戰略的設計與制定時,應該從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的角度出發,并努力使薪酬戰略與之相匹配,才能強化企業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例如,成本領先戰略就要求企業的薪酬戰略以最合適的薪酬吸引最合適的員工,差異化戰略要求企業薪酬戰略能引導跨部門間的合作和對員工創新行為的獎勵。在薪酬戰略的設計時,還要考慮宏觀環境、行業環境、企業內部環境以及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尤其對于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需要與之相對應的薪酬戰略來支撐。

      ①初創期的薪酬戰略:

      一是要具有很強的外部競爭性,以獲得所需的優秀人才;

      二是要淡化內部公平性,主導員工的創業熱情。

      ②成長期的薪酬戰略:

      一是要重視內部公平性,逐漸使企業薪酬管理進入規范化階段;

      二是要強調薪酬的外部競爭性,吸引和保留高級人才。

      ③成熟期的薪酬戰略:

      一是要特別重視薪酬的內部公平性,因為此時員工對于薪酬的內部公平性也更為關注;

      二是不再特別強調外部競爭性,該階段企業的薪酬水平已經具有較強的外部競爭力了。

      ④衰退期的薪酬戰略:應適當低于行業平均水平,注意人工成本的控制,避免提供過高的薪酬。

      三、開展薪酬市場調查

      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保持一個合理的度,既不能多支付,造成成本增加,也不能少付,難以保持企業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對外競爭力。要做到這點,企業就需要進行薪酬調查。薪酬調查的類型包括企業之間的相互調查,委托商業性、專業性的咨詢公司進行調查,以及對政府公布的信息、有關專業協會、報紙和雜志等公開的信息的調查。通過薪酬調查,比較處于特定行業、地理區域或職能類別的職位的外部薪酬水平,可以有效地評價企業的薪酬結構,避免不恰當的薪酬開支,分析與薪酬有關的人事問題,促進企業對薪酬的調整,以及評估產品市場競爭對手的勞動成本。

      四、建立崗位價值序列

      企業管理者研究發現一個普遍現象,人們關心工資差別的程度有時甚于關心工資水平,這就要求薪酬必須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則。現實中企業內部薪酬管理常出現以下問題:

      ①一些部門內縱向職位間薪酬差距大。某些部門上級可能是其直接下屬工資的三到五倍以上。

      ②相同崗位,不同員工從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但薪酬差距大,有時差距近一倍。

      ③相同工作層級、不同的工作責任和工作負荷的崗位間沒有差距。對以上問題的解決,企業需要公開透明地分析各崗位的崗位價值量,依據科學的方法對崗位價值進行測定并排序,依據排序結果確定崗位工資序列,使每個崗位、每個員工都清晰本崗位的崗位價值及在企業中的位置大道薪酬體系的內在公平。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3

      隨著建筑企業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化,薪酬改革問題越來越成為影響人才配置進而影響建筑企業改革進程的一個重要因素。本文旨在通過分析建筑業薪酬制度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建議,以促進建筑業薪酬制度的改革和進一步完善。

      一、建筑業薪酬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薪酬制度過于繁雜,按不同崗位特點的薪酬體系還未形成

      建筑業中大型企業多為國有企業,經歷了國家的歷次薪酬制度改革,不免殘留了一些歷史痕跡,造成了現在結構工資制、崗位技能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技術等級工資制、項目承包制、年薪制等多種薪酬制度并存的現象。據《北京建筑業20xx年薪酬市場調查報告》中的數字,按崗位類別來統計,如管理人員、項目部工人、項目經理,目前并行的薪酬制度分別可達六、七種之多。如項目經理,目前實行項目承包制的占28%,實行結構工資制和年薪制的各占19%,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的占13%,實行崗薪制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各占9%,實行談判工資制的占3%。這種現象造成了企業內部薪酬標準不統一,付薪依據不明確,薪酬調整不好操作的問題。

      2、薪酬不能體現員工的企業內部相對價值的大小

      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觀念影響下,企業經常使用簡單的方法如學歷、工齡、行政職務等確定薪酬。這種分配方式使“按勞分配”成為表面形式,員工的薪酬傾向于平均化,不能體現員工在企業內部的相對價值,無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薪酬的激勵效果差。

      3、高級藍領薪酬水平偏低,與白領平均薪酬水平存在倒掛現象

      過去,由于我國的高等教育規模小,大專以上的人才稀缺,企業在工資分配上向白領人才傾斜,而藍領工人工資收入水平則較低。盡管后來勞動保障部門調整了政策,高級技工的工資待遇可以比照工程師,高級技師的工資待遇可以比照高級工程師,但目前企業中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相差仍較大,在工資分配中“承認學歷不承認實際能力”的問題仍普遍存在。據《北京建筑業20xx年薪酬市場調查報告》中的數字,管理人員中薪酬水平最低的行政管理人員平均年薪為31284元,藍領技術工人中薪酬水平最高的水暖工平均年薪為26253元。藍領薪酬最高水平與白領薪酬最低水平倒掛5031元。這種薪酬錯位導致了建筑企業中缺乏一線專業技術工人,高級藍領職位空缺,而管理職位擠破頭的現象,對企業急需的高級藍領隊伍發展壯大極為不利。

      4、薪酬的市場決定機制還未形成,存在著員工薪酬和市場價格不相符的現象

      建筑業與IT、醫藥、消費品等行業相比,市場化程度較低,相對比較封閉。在薪酬策略上不太重視“對外具有競爭性”,長期以來沿用企業內部的分配標準,導致了員工薪酬和市場價格脫軌的問題。有些簡單勞動崗位的薪酬高于市場平均價格,有些復雜勞動崗位的`薪酬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造成了企業想淘汰的人淘汰不出去,企業想留的人留不住,企業想引進的人才引不進來。企業和職工隊伍的優勝劣汰機制及市場選聘機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據《北京建筑業20xx年薪酬市場調查報告》中的數字,總經理年薪最低39480元,與市場平均價格年薪155792元的偏離度達到73%;項目經理最低年薪19530元,與市場平均價格70724元的偏離度達到71%。隨著北京建筑業市場規模的擴大,企業間人才爭奪之戰愈演愈烈,建立薪酬市場決定機制已勢在必行。

      5、薪酬沒有和考核聯系起來,浮動工資“浮而不動”

      大多數企業在薪酬結構中都按固定工資、浮動工資、津貼補貼等來設計。固定工資和津貼補貼是薪酬中相對穩定的部分,浮動工資是薪酬中可變部分,與員工的績效掛鉤,按績效考核結果來計發。但在實際操作中,絕大多數企業都沒有完整的考核制度,或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將浮動工資當成了每月必發的獎金,使浮動工資“浮而不動”,形成了新一輪的平均主義。

      6、分配方式比較單一,長期激勵不足

      如果對員工長期激勵不足,沒有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很難使員工為企業長期發展和長遠利益著想。從目前狀況看,薪酬激勵方式主要是工資和獎金,對資本要素、勞動要素、管理要素、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方式使用較少,特別是對勞動要素、管理要素、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方式重視程度不夠。人力資本的概念雖已引入,但人力資本登上歷史舞臺還是可望而不可及,人力資本的價值不能得到體現。對資本要素參與分配方式雖然認識到位,但占薪酬總額比重太少。主要原因是:建筑企業所有制結構改革還不到位,國有獨資企業仍為建筑業主要構成,股份制企業大多是1999年以后改制的中小企業,在經營規模和經營效益上與國有大型建筑企業存在差距,而且從建筑業整體利潤水平考慮,北京建筑企業20xx年產值利潤率不到2%,遠遠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這么低的剩余價值對股東的回報水平可想而知。

      二、改革的思路和對策

      1、理順薪酬體系,建立適應不同群體的多元化分配機制

      建筑企業管理環節多,涉及的崗位多,單一的工資制度不能符合所有崗位的特點和要求,不能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因此在實行崗位工資制的基礎上,應根據崗位的特殊性,建立不同群體的多元分配機制,以有效激勵各類崗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1)崗位績效工資制,是適合于管理人員和工人的薪酬制度。崗位效益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是在進行崗位測評的基礎上,合理量定崗位的相對價值后確定的。它可以解決薪酬的“對內公平性”。績效工資是體現收入高低與員工績效掛鉤的部分,能升能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應掌握好以下原則:第一,明確崗位職責和技能要求。第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2)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年薪制是首選的薪酬制度。年薪制的核心內容是將高層經理的個人收益,與企業收益牢牢捆在一起,使他們享有部分剩余索取權,讓其一攬子年薪取決于整個公司的經營績效。同時,按不同等級的經營管理層次,形成相應人員的年薪類型和結構。從而通過年薪制的激勵和約束功能,充分激發高層經理努力的動機,并波及、推進其他各層級經理的行為,促成全體經理人員盡其努力為股東謀取利益。通常經營者的年薪可以包括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和福利、一般激勵性報酬、長期激勵性報酬,以及其他各種獎金等。

      (3)項目工薪制是適合于項目經理的薪酬制度。建筑企業的項目管理特點是:涉及的環節多,不可控因素多。工作周期長,涉及的人、財、物、設備等資源多,成本控制難。按照建設部提出的“推進建筑業企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項目經理責任制;建立和完善項目成本核算制度;按照優化和動態的原則組建項目管理班子”的指導思想來設計項目經理的薪酬制度。項目工薪制的主要內容是以單位工程項目為計薪對象,以全面履行建設單位和承包施工單位法人之間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目標,以加強項目全面管理為手段,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核心,依據承包工程的最終管理成果確定工薪的一種分配制度。項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兩部分。

      (4)談判工資制。對重點崗位的技術管理人才和短缺人員,通過適當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發揮他們的作用。實施方式是企業與本人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明確崗位職責、目標要求和薪酬待遇等內容。

      2、建立技術與管理并重多種發展通道的薪酬體系

      在這種薪酬體系下,只要員工的技術、能力提高,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在薪酬設計中建立企業核心的專業技術職務晉升通道,如工程系列、經濟系列、財務系列,特別是建立藍領工人技師的薪酬晉升通道。這樣可以解決薪酬水平高低主要取決于行政職務以及白領與藍領的薪酬倒掛問題。只要員工注意發展企業所需要的技術和能力就可以獲得薪酬的增加,而不必斤斤計較職務晉升,不愿當藍領。向職工傳遞以績效和能力為導向的企業文化,鼓勵員工學習、鉆研技術。

      3、建立以市場價格為決定基礎的薪酬機制

      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外部市場成為企業薪酬管理體系設計的一個重要因素。企業要想加強薪酬管理體系的合理性及外部競爭力,有必要通過薪酬市場調查獲取準確而全面的勞動力市場薪酬信息。企業可以委托專業的咨詢公司來做調查,選擇的參照對象應是自己的競爭對手或同行業的類似企業。通過薪酬市場調查可以獲取行業薪酬趨勢、職位薪酬水平、福利狀況、長期激勵等信息,企業可以根據市場薪酬數據確定薪酬的競爭策略或跟隨策略。如北京東方慧博咨詢公司對北京地區建筑業進行了首屆薪酬市場調查,通過對40家大中型企業、12萬人的采樣,提供了43個標桿職位的薪酬信息,包括薪酬結構、薪酬制度、福利制度等,為建筑企業進行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有效信息,并為建筑企業引入人才市場價格機制首開先河。

      4、建立規范化、定量化的績效考核體系

      通過目標管理、厘定崗位職責、量化工作任務等方式,合理確定考核指標,并按月、按季、按年為周期進行考核,保證工作的連貫性,使員工收入與貢獻大小掛鉤。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范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后勤四類工資系列。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表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行政管理系列

      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

      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數據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6

      跨入21世紀以來,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以及中國市場逐步開放,經濟一體化的進程進一步加快了航空軍工企業的轉型發展,這對于我國航空軍工企業來說是一次機遇,同時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戰。

      一、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現狀

      當前大部分航空設備企業在每年年初都對工資基數進行修定,到了年末對員工實行績效考核,對全年工資進行工資總額制定的管理模式。航空設備企業的員工薪酬主要由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的一些福利構成。而工資是員工薪酬的主要部分,同時也是員工能夠直觀了解的部分;年終獎金是航空設備企業薪酬分配的又一種組成方式,每年年終,企業的上級對各個分級企業的利潤進行考核,對每個企業的不同情況分發不同額度的獎金,在分配到不同員工名頭上,對員工進行獎勵;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部分;而其它福利則包括一些生活補貼,例如交通補貼、通信補貼等。

      二、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當今我國的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體系依舊是“行政主導型”的,企業較為注重人的學歷、資歷、級別等因素,一般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都是按照行政等級來確定的,這種情況下,員工的職務、學歷水平、以及職稱和工作年限就成了薪酬高低的決定性因素,員工工資的高低完全看其在企業中的地位,而不是其工作能力,這對于員工利益而言有失公平。

      1.薪酬分配制度不公平。

      對于員工技能上的工資制定沒有與工資等級掛鉤,使得技能效益工資成了補貼性工資,而職工工齡長短決定工資高低,反應不出員工能力上的高低,這使得能力較高的員工得不到應有收獲,薪酬制度有失公平。獎金等級也沒有過多考慮員工的工作水平,使得員工學習技能、要求進步的積極性不高。

      2.薪酬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脫軌。

      由于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制度是按照員工職業等級進行高低區分的,一般情況下,薪資結構較為復雜,企業對工資單元劃分非常細致,大部分都是固定工資,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員工工作能力進行變化的,薪資的制定結構和水平過多的考慮員工的職稱和地位,對于績效沒有足夠關注,這與當今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薪酬調配不符,違背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競爭規律,使得員工缺少競爭意識,導致工作熱情不高。

      3.薪酬制度缺乏激勵性。

      基本薪酬是企業薪酬的核心部分,它沒有足夠的激勵性,對于一些浮動性較大的薪酬,也實行固定化的薪酬模式,對薪酬的'分配一般都是平均主義。部分的航空設備企業只對員工薪酬進行簡單的排序,將工資分成不同等級,按照員工的職位高低進行分配,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薪酬內部分配不公平,對一些與員工的利益造成損害,使得員工積極性下降。

      三、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改善對策

      企業對工資的制定要本著公平、激勵、合理原則,這就要求企業對原有薪酬制度進行合理的改革和創新。

      1.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

      想要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就要對員工進行競聘上崗,使得員工職位與能力相匹配,在對薪酬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同時對員工的職位進行合理配置,多考慮員工工作能力,而非工齡長短,建立科學的升職考核機制,對真正有能力可以勝任職位的員工進行升職加薪,促進員工薪酬的公平性和公開性。

      2.實行以崗位工資制為主的薪酬制度。

      企業要根據地區最低生活保證額為基礎制定基礎工資。在此基礎上對員工實行崗位工資制,即根據員工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級別的工資,例如:工作性質較為穩定,工作較輕松的崗位,因其對員工能力上的要求不是很高,不會有過大的工作壓力,所以對其工資的制定就不能過高;對于一些技術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或者工作中存在風險、工作壓力較大的崗位制定較高的工資額度,例如設計員、數控加工中心編程人員、有毒有害操作工等職位。

      3.技術與管理相結合,發展多樣化的薪酬體系。

      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類型員工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以員工的能力和技能為基礎,發展多樣化薪酬體系,用科學的手段將不同因素有機結合,來滿足不同層次員工的需求。航空設備企業要根據人才的不同特點,不同層次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同時企業的工資薪酬水平還要有一定的競爭力,以達到吸引人才,留住員工的目的。綜上所述,制定具體的薪酬制度時,既要使得薪酬制度滿足不同人才不同崗位的需求,還要與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勞動力市場等因素相結合,通過薪酬高低差異,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的基本工資要滿足員工生活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達到內外均公平的效果。航空設備企業的人力部門要從薪酬的基礎和標準進行設定,對薪酬結構、薪酬制度進行設計,根據員工的發展和薪資的提升三個層面對薪資制度進行設定,要體現薪資制度的公平原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體現集團公司“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位以授能、爵以酬功;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公開、公平、公正”的納賢機制及“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環境留人、信用留人”的留人機制,切實建立起一套“選人、育人、用人、留人”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激發起各級干部員工勤奮工作和學習創新的熱情,充分實現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目的,特制訂本薪資制度。

      二、遵循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外部公平性、內部公平性、個人公平性;

      (二)競爭性原則: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福利具有競爭力;

      (三)激勵性原則:結構和指標比較合理,能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

      (四)經濟性原則:按“所產生的價值比成本更重要”的原則,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

      (五)合法性原則:符合國家《勞動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六)簡單實用原則:集團公司總部主要采用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制,并附以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其它薪資分配辦法。

      三、制定依據:

      (一)依據公司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

      (四)依據職務的高低;

      (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

      (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

      (七)依據年齡與工齡;

      (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集團總部全體員工及下屬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但特殊崗位需另行制定的除外。

      五、管理機構:

      (一)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實施、調整、修改、解釋。

      (二)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調薪、年度效益獎金分配等問題時,需由人力資源部牽頭成立薪資管理[1]委員會共同處理。

      (三)在日常工資核算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出勤統計及考勤卡收發,行政辦負責打卡管理及打卡鐘管理,財務部負責工資計算。

      六、薪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由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學歷薪資、技能薪資、工齡工資、特聘薪資組成。

      (二)津貼:電話津貼、夜班津貼、兼職津貼組成。

      (三)獎金:由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效益獎金組成。

      (四)超時工資:加班費。

      (五)業務提成。

      七、基本薪資:

      (一)集團總部職務體系如下:(各職務體系的員工除在本職務體系內可晉升外,也可晉升為主管職務體系)。

      1、主管職務體系: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總監、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監、下屬公司副總經理;部長(行政辦主任)、廠長、總經理助理;副部長(行政辦副主任)、副廠長;部門主管;分管主任;職員、組長;班長;員工;

      2、技能職務體系: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工程師;助理會計師、助理工程師;

      3、事務職務體系:高級秘書;秘書;

      4、技術工種職務體系:高級技師;技師;技工;

      (二)集團總部確定崗位職位等級共11個級別

      1、第一層級:總裁;

      2、第二層級:副總裁;

      3、第三層級:總裁助理;集團總監;下屬公司總經理;

      4、第四層級:集團副總監;下屬公司副總經理;

      5、第五層級:集團部門部長、集團辦公室主任;下屬公司廠長;下屬公司總經理助理;

      6、第六層級:集團部門副部長、副主任;下屬公司副廠長;

      7、第七層級:集團主管級;高級工程師;高級會計師;

      8、第八層級:分管主任級;公司專員級;工程師;會計師;高級秘書;高級技師;

      9、第九層級:職員級;助理工程師;助理會計師;秘書;技師;組長;

      10、第十層級:班長;技工;

      11、第十一層級:普通員工;

      (三)各職務體系對應的崗位基本薪資規定如下:

      1、崗位職能等級薪資:每一崗位均根據崗位所處級別及崗位固有特點給予固定薪資,同一級別因崗位的工作性質不同及工作復雜程度的不同設置高、中、低三個等級。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級別薪資(高)60000元30000元14000元7000元5000元3000元

      級別薪資(中)50000元25000元13000元6000元4000元2500元

      級別薪資(低)40000元20000元12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

      級別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十一級

      級別薪資(高)2500元1500元1200元900元800元

      級別薪資(中)20xx元1250元1000元800元700元

      級別薪資(低)1500元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

      2、技能薪資:根據員工對本崗位工作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共同確定:員工技能薪資的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確定。

      技能等級高級中級初級技術員

      技能薪資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

      3、學歷薪資:按員工的學歷情況確定。

      技能等級博士(含雙碩士)碩士(含雙學士)本科大專

      技能薪資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4、工齡工資:以為公司服務的年限和調薪時的職位高低確定,20xx年后每年的工齡工資按當時相應級別及年度考核情況加薪;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工齡工資300元/年200元/年

      級別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十一級

      工齡薪資150元/年120元/年80元/年50元/年30元/年

      5、特聘薪資:招聘公司急需的高級人員或特別技能人員所設的特別薪資,需經總裁特別批準,數額根據洽談商定。

      (四)基本薪資計算與調整:

      1、基本薪資=崗位職能等級薪資+技能薪資+學歷薪資+特聘薪資+工齡薪資。

      2、員工的調動、升遷、降職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3、年終考核提薪主要調整工齡薪資。

      八、津貼:

      (一)夜班津貼:僅適用于上夜班的員工(如,保安員,夜班指0:00—8:00時),每班每人補貼5元.

      (二)電訊津貼: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七級

      電訊津貼實報實銷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

      本項費用不計入工資總額,憑單據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特殊情況特批。

      (三)兼職津貼:

      被兼職位級別三級及以上級別四級五級六級七級及以下級別

      兼職津貼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九、獎金:

      (一)全勤獎金:(適用于部門經理級及以下員工)

      1、為鼓勵員工滿勤工作,特設全勤獎金50元/月。

      2、全月病、事假超過半天或以上者,扣發全部全勤獎金。

      3、只要有曠工,扣發全部全勤獎金。

      4、中途到職者,依日數比給付。

      5、中途離職者,不予給付。

      6、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予給付。

      (二)績效獎金:(適合于全體人員)

      1、員工績效獎金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成績分配。

      2、員工試用期不予評定績效獎金。

      3、績效獎金分配方案如下:

      A、績效考核成績在96分—10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20%;

      B、績效考核成績在91分—9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10%;

      C、績效考核成績在86分—9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05%;

      D、績效考核成績在76分—8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00%;

      E、績效考核成績在71分—7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95%;

      F、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7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90%;

      G、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80%;

      (三)年度效益獎金:(適用于集團總部人員)

      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7、年度效益獎金只對集團主管級(含主管級)以上員工發放。

      8、年度效益獎金發放辦法如下:

      A、集團公司視年度效益情況,拿出部分利潤作為年度集團總部人員效益分配獎金。

      B、分配辦法為:主管級為1股;部、辦負責人級為1.5股;總監、總裁助理、副總監級為2.0股;副總裁級為2.5股;總裁級為3.0股,總股數之和除以總獎金,分別計算出每一個人員的效益獎金分配額度。

      C、年度效益獎金在次年一月工資中發放。

      (四)年度效益獎金:(適用于下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按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配,實施目標責任制的人員實行保底預支70%,完成多少拿多少,超額完成部分按20%提取作為年度效益獎金;

      十、超時工資:

      (一)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即平時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2倍計算;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3倍計算;

      (二)加班費計算以批準之加班單及考勤卡為依據。

      (三)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加班不計算加班費。

      十一、業務提成:

      因總公司員工無市場開拓任務,因此,無此項提成,但在工作中幫助下屬各公司拉到業務者,按其業務提成方案由下屬公司支付。

      十二、特殊情況下薪資計發:

      (一)有薪假期,公司按薪資標準發放。

      (二)其他:

      1、病假:假期薪資、津貼減半發放,病假半日(含半日)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

      2、事假:扣發假期薪資、津貼。事假半日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

      3、曠工:扣發當日薪資、津貼、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并按規定罰款處分。

      4、遲到、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新進員工工作未滿5個工作日自動辭職者,不予結算工資。

      6、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當月工資。

      7、未按規定提前申辦離職手續,減扣薪資,具體見《用工管理規定》。

      十三、薪資支付:

      (一)支付時間:

      1.公司采用月薪制,薪資計算時間由當月1日至31日。

      2.當月薪資于下月15—20日發放,如遇節假日順延。

      3.公司因特別原因不得已延緩工資支付時,應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二)支付形式:

      1、采取銀行轉帳的形式。

      2、工資計算時如產生小數,四舍五入取成整數。

      (三)支付責任:

      1、薪資要求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托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托書的其他相關人員。

      2、公司為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保存。

      3、領取薪資時發現錯誤,應于發薪當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人力資源部重新核算糾正后于下月發薪時多退少補,過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代扣款項:

      1、個人工資所得稅。

      2、勞保費及團體意外保險費。

      3、員工向公司借款。

      4、違規罰款、損壞賠償。

      5、其他應扣款項。

      (五)最低薪資標準:

      在員工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六)薪資提前支付:

      1、員工死亡。

      2、辭職、離職。

      3、員工或其親屬患病、死亡或遭受意外災害。

      4、其它公司認可的事由。

      5、薪資提前支付以不超過未結算薪資為準。

      十四、薪資計算:

      (一)應付基本薪資=工作日數*基本薪資/26。(病假、事假、公假等按規定計算)

      (二)津貼:各項津貼按上班日數計算。

      (三)獎金、提成:見上述條款規定。

      (四)應補款項。

      (五)應扣款項。

      (六)其他。

      十五、調薪:

      (一)試用期調薪:員工試用并考核合格后,如試用期滿在15日(含15日)以前者,當月工資按調整后工資執行;如試用期滿在15日(不含15日)以后者,工資于次月予以調整。

      (二)崗位異動調薪:

      1、升遷調薪:在升遷次月予以調薪,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2、平調調薪:在調動次月予以調薪,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執行,如新崗位工資標準低于原工資則不予調整。

      3、降職調薪:在降職次月予以調薪,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三)年終普調:

      1、公司原則上每年12月31日前經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職員工都具有調薪資格。

      2、調薪原則上以員工的考核成績作為工資調整依據。

      3、調薪基數為員工所處級別之工齡工資。

      4、按年終考核成績調薪辦法:成績優秀者(9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慮辭退處理。特別優異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特別調整。

      5、以下人員不在年終調薪范圍內:

      A、停職達到6個月以上者。

      B、服務年資未滿6個月者。

      C、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D、受處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十六、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一)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等級薪資標準的80%以上執行或按本崗位最低薪資標準執行,具體可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按具體情況確定,試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崗位標準工資。

      (二)新升遷到崗人員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最低等級執行,如升遷后崗位工資低于原崗位薪資水平,則執行原崗位薪資標準

      (三)同級別轉崗人員,執行原崗位薪資標準.

      十七、薪資政策說明:

      (一)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同一級別的崗位薪資共分高、中、低三個等級,因雖然屬同一級別但由于不同崗位的工作強度不同,對崗位工作人員的要求不同,因此,實際使用時要靈活處理。

      1、按年產值的大小劃分大、中、小型企業:年產值5000萬元以下者為小型企業;年產值5000萬元~15000萬元者為中型企業;年產值15000萬元以上者為大型企業;對于三種類型的公司總經理,大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高等工資、中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中等工資、小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低等工資。集團總監、總裁助理可領取該級別的最低工資。

      2、對于三種類型的公司副總經理,大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高等工資、中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中等工資、小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低等工資。小型公司的`常務副總=中型公司的副總;中型公司的常務副總=大型公司的副總。集團副總監、可領取該級別的最低工資。

      3、其它級別的崗位職能工資視崗位和個人能力確定。

      (二)技能津貼和學歷津貼旨在配合集團公司建立學習型組織的戰略決策,對獲得一定技能和學歷的員工所付出努力的一種肯定和嘉獎,旨在鼓勵員工勤于學習,善于思考,努力提升自身素質,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齡工資主要考慮到為公司工作了多年,并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員工的利益問題,旨在鼓勵員工樹立以公司為家,長期服務公司的思想,保持員工的穩定性;

      (四)年度獎金旨在激勵員工勤奮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潤和價值;月績效獎金旨在激勵員工認真完成職責工作及公司或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五)薪酬制度公開透明化,以消除各種誤解;

      十八、相關資料的保管:

      (一)《月度考勤統計報表》:每月月初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監審批簽字后,原件報財務部核算工資并存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薪資管理人員存檔。

      (二)《月度薪資調整報表》:每月月底前對于新進員工及薪資調整的員工統一報集團總裁審批,原件報財務部核算工資并存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薪資管理人員存檔。

      十九、附則:

      (一)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方案經集團總裁批準后執行。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8

      一、中小民營企業現狀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于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戶,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說,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雇傭關系而從雇主那里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于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采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里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于員工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二)可變薪酬

      可變薪酬是薪酬結構中與績效直接掛鉤的部分,有時也被稱為浮動薪酬或獎金。可變薪酬的目的是在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系,這種業績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的業績,也可以是企業中某一業務單位、員工群體、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由于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了這種直接的聯系,因此,可變薪酬對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性,對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它有助于企業強化員工個人、員工群體乃至公司全體員工的優秀績效,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產量、改善質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變薪酬可以劃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

      短期可變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體的績效目標之上的。長期可變薪酬的目的則在于鼓勵員工努力實現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績效目標。

      事實上,許多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一些核心的專業技術人員所獲得的企業股權以及與企業長期目標(如投資收益、市場份額、凈資產收益等)的實現掛鉤的紅利等等,都屬于長期可變薪酬的范疇。與短期獎勵相比,長期獎勵能夠將員工的薪酬與企業的長期目標實現緊密聯系在一起,并能對一個企業的組織文化起到一種更強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績效加薪和可變薪酬都與員工相聯系,績效加薪一旦確定,就會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績效加薪會在上一年已經加過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礎上再加薪,這樣,績效加薪就會產生一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卻不存在這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往往只適用于員工和企業約定的某一個績效周期,一旦績效周期結束,獎金已經兌現,那么過去的約定就不復存在,雙方必須開始下一輪新的約定,員工也必須重新努力工作才能獲得新的績效獎勵。

      因此,由于績效加薪的累積效應,即使在較短的.時間內不會對企業的成本開支構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卻很有可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成本壓力,尤其是當企業面臨困境的時候,績效加薪有可能對企業的資金流量和運營成本構成威脅。可變薪酬則基本上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由于它是與員工的業績或者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聯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一般不會對公司的成本構成持續性的影響,因為一旦員工的績效或者是企業的績效下滑,員工可以得到的獎金數量也會隨之下降。

      (三)間接薪酬

      員工福利與服務之所以被稱為間接薪酬,是因為它與基本薪酬和可變薪酬存在一個明顯的不同點,即福利與服務主要不是以員工向企業供給的工作時間為單位來計算的薪酬。間接薪酬一般包括帶薪非工作時間(例如年休假、承擔法院陪審任務而不能工作等)、員工個人及其家庭服務(兒童看護、家庭理財咨詢、工作期間的餐飲服務等)、健康以及醫療保健、人壽保險以及養老金等等。一般情況下,間接薪酬的費用是由資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時也要求員工承擔其中的一部分。

      作為一種不同于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務這種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獨特的意義:首先,由于減少了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因此,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能達到適當避稅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務為員工將來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發生的不測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間接薪酬被員工看成是“以后的錢”);最后,福利和服務亦是調整員工購買力的一種手段,使得員工能以較低的成本購買自己所需的產品,比如健康保險、人壽保險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務成本在國外許多企業中的上升速度相當快,許多企業采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計劃來幫助員工從福利和服務中獲取更大的價值。

      在計劃經濟下企業福利和社會福利混淆,許多人將國有企業的生產率低下部分地歸咎于企業的福利制度,導致許多企業對福利的看法消極多于積極,在現實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許多企業只愿意多發工資,不大愿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資貨幣化”的陷阱。事實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所無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國外企業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慮員工職業遠景等方面著手,從而幫助和提升企業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獲得主動,是企業需要學習、思考和設法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薪酬策略對招聘,用人,留人,吸引人才,甄選人才都起著重要作用。中小企業的薪酬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一)薪酬戰略缺失

      企業戰略其實就是企業謀略,是對企業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規劃,它以未來為基點,為適應環境變化、贏得競爭優勢和取得經營業績而做出的事關全局的選擇和行動。其所要解決的是“我們經營什么以及如何在經營中獲勝”的問題。人力資源戰略是對企業戰略的一個有效支撐,其所要解決的是“人力資源對我們取勝有何作用”的問題。企業的薪酬戰略是公司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薪酬戰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選擇幫助企業贏得并保持競爭優勢,其所要解決的是“整體薪酬制度如何幫助我們取勝”的問題。在中小民營企業中,制定有切實可行的企業戰略的公司很少,擁有符合企業戰略和企業現狀的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更是鳳毛麟角。

      (二)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確了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導的價值導向,是薪酬體系的靈魂。它指明了公司為什么樣的行為和什么樣的業績進行付酬。大多數民營企業不知道應該對何種價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級別、學歷和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進行價值分配,而對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員工的技能水平、員工的能力等產生績效的真正關鍵因素,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薪酬設計不科學

      中小民營企業幾乎不做薪酬調查,即使做薪酬調查,調查范圍也很有限,只是很粗放地簡略觀察市場總體薪酬行情,其收集的數據缺乏真實可靠性,使得薪酬水平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中小民營企業的職位評價體系不夠完善。管理者主觀設定職級職位,然后運用簡單的排序法排出員工等級,將同等級同類別的職位歸類歸檔確定薪酬等級。

      (四)薪酬結構失衡

      薪酬結構是由各種薪酬部分組成,這些薪酬部分一般可分為靜態薪酬(基本工資等)、動態薪酬(績效工資、獎金等)和人態工資(福利、津貼等)三類。薪酬結構失衡主要體現為兩種:第一種是薪酬結構的失衡。比如在很多中小民營企業中,福利這一薪酬要素往往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薪酬結構失衡會致使企業的薪酬體系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無法滿足多數員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別是對員工的短、中、長期激勵的組合效果產生影響。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將福利因素完全變成了保健因素,激勵效果差,自助福利的設計沒有引起重視。第二種是各類人員的薪酬單元組合比例失調,如固定工資比例過高,績效工資比例過低,導致薪酬的激勵作用無法有效發揮。

      (五)薪酬政策不合理

      中小民營企業薪酬對外缺乏競爭力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民營企業難以承受過高的薪酬成本,員工整體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場水平,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的薪酬政策不合理,薪酬分配不以員工對企業的重要性及其工作貢獻度為標準,而是簡單的以員工所處級別及工作內容為參考,造成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對外競爭力不足加劇,企業陷入難以吸納和有效運用優秀人才的窘境。

      (六)薪酬分配缺乏內部公平性

      多數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完善的薪酬管理體系,員工的薪酬多半由老板憑經驗及個人喜好在員工應聘時與之談判后確定,隨意性較大,從而造成企業員工薪酬標準的混亂。根據美國行為科學家亞當斯的公平理論,一個人的工作動機不僅受其所得報酬的絕對數目的影響,而且還受到相對報酬多少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內部薪酬管理體系不規范,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現象嚴重,使員工產生不公平感,從而極大地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尤其是中國勞動力充裕,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主抱著三條腿的青蛙難找,兩條腿的人滿大街跑的心理,不肯糾正其薪酬管理理念,殊不知,這樣沒有制度保障單純以老板喜好為導向的薪酬管理體系,最終只會使員工產生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等對抗心理,從而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薪酬管理激勵功能弱

      中小民營企業形式上都實行績效工資制,但員工的薪酬實際上無法真正同員工的績效掛鉤,特別是知識型員工,因為缺少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而使他們的工作貢獻度無法得到準確的衡量,其薪酬自然沒辦法與他們的績效相匹配。績效評估的不準確會導致員工工作效率下降,薪酬激勵功能弱化。一些中小民營企業老板難改一貫只注重物質資本,忽視人力資本的傳統觀念,認為員工付出的勞動由其所得薪酬補償,只要支付及時性的高薪酬就能吸引并留住人才,并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本巨大的增值潛力,從而導致其薪酬制度缺乏長期激勵機制來引導員工行為的長期化。

      四、對策

      (一)從戰略出發的薪酬管理

      中小企業在設計薪酬時,要考慮薪酬管理對企業戰略目標的支持,考慮如何使企業通過薪酬管理體系來支撐企業的競爭戰略,獲得競爭優勢。使員工的努力和行為集中到幫助企業在市場的競爭和生存的方向上去,使員工和企業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建議企業在確立組織的公司戰略和業務單元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而薪酬戰略則建立在人力資源戰略基礎之上,體現出作為人力資源系統子系統的薪酬系統是如何支持人力資源戰略實現的。在確立了薪酬戰略以后,必須將薪酬戰略轉化為具體的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流程,才可以完善戰略性薪酬體系的設計。通過完善設計有效地引導員工的態度和行為方式。

      (二)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中小民營企業要留住人才,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理念和體系至關重要。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以員工的需求為出發點的。企業內員工的需求不盡相同,有的員工把獎金看得很重,有的員工特別是知識分子和管理干部則更看重晉升職務、尊重人格、授予職稱等。管理者要想取得很好的領導效果,使員工的激勵水平最大化,就必須以人本主義理念為根本,以員工為中心,了解他們多樣化的需求并做出積極的反應,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公平是保證企業薪酬管理制度達到激勵目的的前提條件,而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是企業在市場上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對于通過努力工作來獲得薪酬的員工來說,企業只有保證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他們相信付出與相應的薪酬是對等的,否則會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并不等于平均,薪酬政策的公平,是指在同一企業中不同職務所獲得的薪酬應正比于各自的工作貢獻,只要比值一致就是公平,它允許企業內部薪酬分配適當拉開差距。對外競爭性的薪酬政策,并不是指提高企業整體薪酬水平,而是指將現有的薪酬成本進行合理分配,重要程度不同的工作崗位、知識結構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員給企業帶來的效益是有差異的,可以賦予不同的薪酬分配權重,從而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效益。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對企業貢獻度大的員工的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場薪酬水平之上,以保證其具有市場競爭力;而對于一般崗位的員工,因為市場上供過于求,替代成本較低,可將薪酬水平定位在等于或低于市場薪酬水平,以約束企業的薪酬成本。

      (四)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要求公平的薪酬制度,而公平的薪酬制度,其前提必須是企業高層能將薪酬分配信息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使員工了解企業薪級制度和可以晉升的職級,每一薪級的起薪點,最高的頂薪點等,減少員工不必要的猜測,保證員工的工作熱情。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只會使員工之間互相猜測,引發員工的不滿。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讓員工了解這樣的信息,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處。同時,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時,可以讓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薪酬制度實施后,企業可以設立一個員工信箱,隨時解答員工在薪酬方面的疑問,確保企業薪酬制度的透明化。這樣,才能使企業員工體會到公平。

      (五)設置以績效為導向的薪酬結構

      企業薪酬結構的設計對企業員工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從而鼓勵員工產生企業需要的行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勵兩大功能,剛性薪酬制會強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勵功能,鼓勵員工出勤不出力。因此,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結構設計時應設置績效工資,而且績效工資的比例隨著崗位級別、崗位所承擔責任的增加而增加,真正做到使企業各個級別員工的薪酬收入均與其工作績效掛鉤,并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來確定績效工資的多少,充分發揮薪酬的正向激勵功能。

      (六)合理拉開差距,更加注重公平

      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應該體現效率優先,從而刺激員工之間的競爭性,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就更應該體現薪酬的公平性,從而給予員工安全感。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逐步建立起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激勵約束機制,合理確定企業負責人和員工收入水平,調動企業負責人與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切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經市政府確定的,由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企業負責人,指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和市國資委確定的其他負責人;所稱員工,指除企業負責人以外的,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主體;所稱薪酬,指按照相關法規和本規定,結合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及合同、經營責任書等法律文件所確定的,應由企業支付給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員工的勞動報酬。

      第四條企業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相關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規范薪酬管理;

      (二)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薪酬與風險、責任相一致,與經營業績和勞動成果相掛鉤。

      (三)堅持績效考核,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企業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業效益增幅,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業職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薪酬制度改革與相關改革配套進行,推進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和員工收入的市場化、貨幣化、規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預算體系、統一薪酬構成、控制薪酬總額,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企業負責人薪酬的構成和確定辦法

      第五條企業負責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特別獎勵三部分構成。

      第六條薪酬的確定辦法:

      (一)基本年薪

      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是企業負責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經營管理難度、經營環境、所承擔的戰略責任和所在地區企業平均工資、所在行業平均工資、本企業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分配系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基本年薪為100%,副職基本年薪為70%-90%。

      (二)績效年薪

      績效年薪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掛鉤。主要考核指標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輔助指標為銷售(營業)增長率、管理費用控制率、應收賬款控制率等。主要指標為效益薪酬的計算依據,輔助指標為調整依據。企業完成市國資委下達的業績考核指標或責任目標,其負責人可獲得效益薪酬。考核指標隨考核辦法的調整而調整。

      績效年薪=績效年薪基數×調節系數

      其中: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基數;調節系數根據考核分數,在0-3倍之間進行確定。

      當考核結果為E級時,其績效年薪為0;

      當考核結果為D級時,調節系數按(考核分數-D級起點分數)/(C級起點分數-D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0倍到1倍績效年薪基數(以下簡稱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C級時,調節系數按1+0.5×(考核分數-C級起點分數)/(B級起點分數-C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1倍到1.5倍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B級時,調節系數按1.5+(考核分數-B級起點分數)/(A級起點分數-B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1.5倍到2.5倍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A級時,調節系數按2.5+0.5(考核分數-A級起點分數)/(滿分-A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2.5倍到3倍基數之間。

      凡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目標值低于上年度目標值與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的,最終考核結果原則上不得進入A級。

      (三)特別獎勵

      市國資委建立企業特別獎勵制度,獎勵對企業、行業和社會有特殊貢獻的企業相關人員。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四)確定薪酬的限制

      1、企業負責人崗位的分配系數差別限制

      擔任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的薪酬系數為1,副職由企業根據其任職崗位、責任和貢獻按法定代表人薪酬系數的0.6-0.9倍確定。

      2、企業負責人的薪酬與本企業職工薪酬的差別限制

      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不高于本企業(含所屬全資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8倍。年薪兌現超過的部分,列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記錄,作為離職后對有突出貢獻企業家特別獎勵的參考依據。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章員工薪酬的構成

      第七條企業員工薪酬,原則上由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和績效工資(獎金)三部分構成,也可以根據其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另行確定。

      第八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支付給員工的,金額相對固定的基本報酬。其標準主要根據職務、崗位、職稱、學歷、工齡等相關因素,參照社會及行業同等工資水平等綜合確定。

      第九條補貼津貼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給員工的各項補助性收入。

      第十條績效工資(獎金)是指企業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勞動成果支付給員工的獎勵性工資。

      第四章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審批

      第十一條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特點,依照本規定確定的基本原則和薪酬構成要求,制訂企業薪酬方案,并上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十二條企業薪酬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企業發展戰略目標、企業收入分配原則、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崗位設置、薪酬構成、各層級人員基本工資和補貼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0

      【摘要】論文針對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詳細的補充完善措施,并通過案例進行具體的指導說明,以期能夠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關鍵詞】國有企業;知識性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識型員工”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彼得德魯克提出的,他賦予知識型員工的內涵是,掌握和運用符號與概念并利用知識與信息的群體。當時只限于運用在某個經理上,現今,這一概念也已推廣到大多數白領群體中。知識型員工與其他員工相比,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基礎,且綜合素質高,價值觀念較強,創新創造水平高,比較注重薪酬待遇。知識型員工是國有企業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創新創造的源泉,因此,企業要想招攬大量的知識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國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國有企業的薪酬分配現狀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在進行員工薪酬分配時,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崗位分(即根據員工職務高低下發薪酬,越是高層,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觀察員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個人能力分、按市場價值分(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不同員工的應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資歷較高的員工要比新進企業的員工占優勢)。上述各種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長,但都存有明顯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發員工之間的矛盾,形成員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業良好團體關系的建立,進而阻礙企業的整體進步。

      2.2現存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經濟實現全球化發展后,國有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包括與外資企業等的競爭關系越來越激烈。很多競爭企業利用知識型人員,特別是專家級的知識型員工對工資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誘惑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從而造成國有企業出現大量知識型人才不斷跳槽的現象,這非常不利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就現存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發現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識型員工的內心活動,沒有形成明顯的薪酬激勵制度。知識型員工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學習或深造,其專業知識、勞動價值與普通的體力勞動者存在明顯的差別,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種類過于單調,缺乏有效的激勵管理形式,因而對于員工來說沒有太大的誘惑力。這些缺陷都將會導致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資源的流失,并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1]。

      3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補充完善

      國有企業的運轉離不開知識型員工的帶領和指導,知識型人才可以為企業的發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國有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建立起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識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將對現有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幾條補充完善建議。

      3.1配合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采取合理的激勵政策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應該能夠滿足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基本達到其對薪金報酬的期望值,以符合知識型員工的自我價值估算標準,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當企業給予的薪金低于或與員工的預期值相差太大時,就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內部產生不滿情緒,進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另外,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還要采取一定的激勵政策,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一定的物質獎勵,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其創新創造的能力;還可以提高員工對本企業的忠實程度,防止一些知識型員工因經不住其他企業的福利誘惑而跳槽,這也是國有企業吸引和留住知識型人才的重要策略。

      3.2區分出明顯的薪金層次水平,構建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其團隊協作和互助意識是十分重要的'。但對于員工的薪金待遇不能一視同仁,對于知識型員工可以根據其工作經驗、學歷水平、個人能力和工作績效的不同,劃分出不同的層次,且在不同層次水平的知識型員工之間要形成明顯的薪金層次區別,從而突出體現其不同的崗位價值、創造性等。這種薪酬管理方式公平合理,容易被員工所接受,而且,區別的薪酬待遇有助于調動知識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并促使員工不斷完善自己,提高個人能力,突顯其技術帶頭作用,進而使企業的知識型人力資源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3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增加員工的新鮮感

      企業一直踐行固有的傳統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員工心理上的疲勞感。員工對企業的薪酬安排已經了如指掌,便逐漸對工作產生懈怠,從而造成企業員工整體出現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頹廢現象,這會制約企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和發展規模的擴大。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使企業各類型員工對公司的薪金、激勵制度等有所期待,這樣他們就會拼盡全力,埋頭苦干,希望能夠提高自己的薪金水平。企業在恰當的時機,給員工來一個福利突襲,制造驚喜,可以增加員工的新鮮感,并且企業可以以此為誘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其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2]。

      3.4建立完整健全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眾所周知,國有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所以我們對于國有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予以高度的重視,盡量建立起完整健全的管理體系。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能為企業贏得知識型人才資源,還有利于企業的資金管理,進而使國有企業有條不紊地運行。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除了員工的基本工資外,增設適當的福利、一次性激勵金、股權分配等各項附加激勵措施,可以提高知識型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使其安于本崗位工作,全心全意為企業貢獻自己的所長。

      4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的實例列舉

      下面以某一報社對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例,具體分析說明合理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該報社之前采用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修改的員工工資制度,但從長期執行該工資制度的效果來看,員工內部出現平分工資、沒有明顯的薪酬差別待遇的現象,這使員工處于滿足現狀,工作興致不高的狀態,進而制約報社的整體發展。因此,該報社決定對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改革修正,以充分發揮薪酬制度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報社采用基本薪酬+績效考察獎勵+福利津貼的基本薪酬模式。針對特別的人才類型,采取相應的薪金吸引策略,以便吸引大量外來人才,增強報社的人才實力;對報社內部員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區分出工資差異,應貫徹執行公平、合理、高效的薪酬分配原則,賞罰分明,不歧視新員工,給每一位員工提供充分展示能力的機會;報社還應不斷挖掘新型人才,予以合適的獎賞;每間隔一定的周期,為員工提供出國深造、專業培訓、外出度假的優惠福利,滿足員工的物質需求,從而提高報社員工的忠誠度,形成報社人才的絕對優勢。自該報社對原有工資制度實行改革之后,報社的發展規模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由此可見,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在一個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5結語

      本文詳細研究了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依據專業的薪酬管理理論,闡述了幾點切實可行的完善措施,報社薪酬制度改革的實例也為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本文的探討研究可以幫助國有企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參考文獻

      【1】程貫平.激勵知識型員工的整體薪酬[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xx(08):74-77.

      【2】王環.傳統薪酬制度的弊端及改革[J].新疆職業大學學報,20xx(03):132-135.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1

      薪酬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四章試用期工資

      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復。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設置原則

      該方案基于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和合法的原則。

      公平:不同員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報酬水平;同時,根據員工的表現性能,服務多年,工作態度,等等,動態調整的工資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競爭:公司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地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激勵:制定動態的升降管理,對同級工資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經濟性: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設定工資,使員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夠共享。

      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為基礎。

      3、管理機構

      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綜合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辦公室主任

      薪酬委員會職責:

      審查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

      5、崗位職級劃分

      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經理級;二層級(B):副總級;

      三層級(C):各部門部長級;四層級(D):主管級、專員級;五層級(E):基層管理級;六層級(F):普工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具體薪級見:附件《八方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各類補貼:

      特殊津貼:是指公司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個工作日發放。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日數/月應出勤天數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月應出勤天數

      11、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病假、事假:員工病假、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依照公司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2、薪酬保密

      辦公室、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 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 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 職能分工

      1、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一條 薪酬構成、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1、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性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企業薪酬包括: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責、工作強度、工作條件等評價要素確定;

      工齡工資:根據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確定;

      學歷/職稱工資:根據員工取得的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職稱確定;

      提成工資:銷售人員銷售業務提成;

      獎金:經營管理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津貼/補貼:包括加班津貼、特殊工種津貼等;

      福利: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等。這部分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也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薪酬,個人部分由員工承擔公司代扣代繳。

      2、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適用崗位:全員。

      薪資模式:薪資=崗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提成工資+津貼+獎金。

      第二條 薪酬管理標準

      1、崗位職級工資

      銷售人員基本工資:800元/月,保底任務X萬元

      團隊總監基本工資:20xx元/月,團隊任務XX萬元/月,完成團隊任務享受管理津貼0.5%(全轄)。

      前臺客服基本工資:1380元/月。

      前臺主管基本工資:20xx元/月。

      2、工齡工資

      2.1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

      2.2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5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10年后不再增加。

      3、學歷/職稱工資

      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確定。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一個人同時擁有多個學歷時,取其最高等級相對應的資歷工資。制定本補貼為鼓勵員工進修更高學歷。大專50元/月,本科100元/月,碩士300元/月,博士600元/月。

      4、提成工資

      銷售人員提成: XX%。

      前臺客服提成:前臺客服自有業務提成按銷售人員當月傭金標準執行。

      5、津貼/補貼

      員工午餐補貼同每月工資一同發放,工及其它未上班的職員,應按天數扣減補貼金額。按實際上班天數給予10元/天。

      6、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成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三章 定薪

      第一條 新進人員定薪

      1、新員工入職根據各崗位不同要求確定試用期1—3個月,按聘用崗位的崗位職級標準計薪,試用期內享受崗位基礎加一級崗位職級/能級/技能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技能滿足本崗位需求正式錄用后,納入定級考核,確定職級等級。

      2、對于較優秀或特別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給予破格定級,或者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但均須報權限領導批準。

      第二條 在職員工定薪

      1、規范定薪:

      (1)公司根據基層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個人能力、業績成果核定其能級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崗級,技能等級、績效考核結果,按相應標準,由用人部門提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后確定;

      (2)公司本部基層管理人員級薪酬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對于特殊人才或人員的工資標準,由董事長批準;

      2、人員薪資調整:每年1月份,各部門根據上一年的人員績效考核成績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對人員進行優化組合,對于被優化出來的人員及新一年的人員缺口,以書面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進而確定薪資;

      3、對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勝任程度按薪酬等級表中相對應的工資標準上下浮動1-2個薪級確定薪資等級;

      4、對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而本部門又無其他崗位合適的,原則上作為待崗處理,待崗時間至勞動合同期滿,待崗期間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即,基本工資),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額,在合同期內出現空缺崗位的,待崗人員可申請參加競爭上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四章 薪資調整

      第一條 個人薪資調整

      1、個人薪資調整主要指員工薪酬級別和所得的調整,在下列情況下進行調整:

      (1)崗位調換。在崗級不同的崗位調動,薪隨崗變。

      (2)職務晉升。責任變化,崗動薪變,按新崗級計薪。

      (3)工齡增加。連續工齡增加,增加的工齡津貼。

      (4)績效變化。業績表現突出或業績下降,進行調整。

      (5)特殊調整。

      2、無變動的個人薪資等級調整:

      部門或個人申請調薪的,必須通過相關考核,按照薪酬等級調整審批程序,經各級管理人員審批后調整。

      3、于崗位變化的個人薪資調整:

      4、薪資調整后的計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當月按原等級計算,15日之前生效的,當月按新等級計算。

      第二條 全公司普調

      1、薪資普調: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績效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根據經營狀況和薪酬戰略,薪酬整體調整決策和調整幅度由集團總裁提出,報董事會批準。

      2、有下列情況者,無資格參與薪資普調:

      (1)病假、事假、工傷假、產假等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2)曠工一天及以上者;

      (3)該年度受到重大處罰或記過一次以上者;

      (4)加薪實施日前離職者。

      第五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一條 薪酬策略

      本司董事長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報請公司人事與薪酬委員會審議,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條 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第三條 薪酬發放

      1、薪資計算

      (1)薪資計算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職級工資+獎金)-(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能級/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提成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計件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2)考勤管理

      薪資計算的考勤期間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個工作日,由行政部行政專員提交考勤機中存儲的當月考勤數據,人力資源部員工結合當月人員請假情況,匯總考勤報表,并通知各部門經理確認;考勤確認的時間不得超過1天,人力資源部員工在每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確認表。

      (3)提成/計件工資的計算

      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為各部門計算計量工資的時間,必須在第6個工作日將計算好的計量工資表提交到人力資源部;每月第6-10個工作日為薪酬員工匯總,計算提成/計量工資時間。

      (4)員工請事假時工資計算,以崗位工資與技能工資之合作為計算基數。

      (5)員工社會保險繳納、病休、工傷計算,以崗位基礎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崗位基礎工資低于當地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的,按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執行。

      3、各種休假的支付標準

      (1)病假工資的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發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制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工資管理辦法》,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制定相應的病假工資標準,員工在醫療期內,按照規定的醫療期限及病假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2)事假工資的計發

      事假以月考勤報表為準,按所休事假天數扣除相應日工資。

      3、其它休假各類工資的計發

      參照國家關于休假期間員工應該享受的相關福利待遇,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細則,報批后實施。

      (1)婚假:婚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2)喪假:喪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3)產假: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4)陪產假:陪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5)年假:年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6)工傷假: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管理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傷殘津貼和補助。

      2、工資審批

      (1)薪資必須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能發放,以下稱工資批準人;

      (2)薪酬員工完成薪資計算并形成“工資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部長、財務部部長,然后交工資批準人審批,審批完畢后交財務部出納人員

      (3)所有中間審核人,批準人的工作完成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資批準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資表”由財務管理部審核后征得工資批準人同意可先行發放,待批準人返回后補簽。

      3、薪資發放

      (1)薪資發放日期:每月15日發放上月薪資,如遇周末/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2)未辦理工資卡的員工,必須由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到財務部提取;

      (3)因計算錯誤造成員工薪資不符的,將在下月發放的薪資中補扣;

      第四條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個人工資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員工違紀罰款及應個人故意或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其他款項及費用;

      第五條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際工作日數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當月應出勤天數

      第六條 一次性結清工資

      員工有下列情形應由員工本人向本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1、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2、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條 薪酬保密

      1、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薪酬信息的員工必須保守薪酬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將公司的薪酬方案、標準、管理辦法以及員工個人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2、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必須加強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員工對薪資產生異議時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薪資請求權,但自發生之月起叁個月內未行使則視為棄權。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的薪資為稅前薪資。

      第三條 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解釋。

      第四條 本規定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第五條 公司如需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時,需要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本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經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裁定結果為準。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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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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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

      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

      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

      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 頒布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了規范xx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結合xx集團的組織機構調整工作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并通過本制度保證xx集團薪酬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是xx集團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集團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制度本著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的主旨,意在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以集團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六條除特殊注明外,本制度中的員工指除高層員工(總裁、副總裁)以外的所有員工薪酬總額構成

      第七條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總裁基金、預留薪酬四部分組成:

      第八條工資性收入——指xx集團所有員工的工資性收入,包括:

      高管人員的年薪/年終效益獎、

      除高管之外其他員工的崗位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歷史補貼

      第九條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

      第十條總裁基金——按一定比例從工資總額中提取,用于:

      1)特殊職位薪酬的必要調整;

      2)對特殊貢獻員工的特殊獎勵;每財政年度末由集團決策層提出下年度總裁基金預算額度,以及總裁基金使用方案;集團總裁擁有總裁基金使用的決定權;

      3)核心員工的股權激勵基金

      第十一條預留薪酬——按一定比例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依據集團年度人力資源計劃,對計劃招募員工預留的工資和福利額

      第十二條薪酬總額是根據xx集團的企業發展戰略、年度經營目標、成本控制策略、人力資源市場、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等因素綜合決定的

      第十三條每財政年度末,依據xx集團年度經營業績、年度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并參照人力資源市場、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資產管理部共同擬定下年度集團薪酬總額計劃,經xx集團總裁辦公室審定,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薪酬結構

      第十四條集團高層(總裁、副總裁)薪酬包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具體發放辦法參見集團相關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薪酬由崗位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福利、歷史補貼構成

      第十六條員工崗位工資根據崗位價值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參見附《xx集團崗位薪酬序列表》

      1)崗位工資分成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2)除高管人員外,不同職級的員工崗位工資中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不同:中層管理人員(部長、部長助理)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為6:4;一般員工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為7:3

      3)固定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與考核結果結合方式參見《xx集團-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4)集團依據員工年度的考核結果調整該員工的崗位工資等級,具體調整原則

      參見《xx集團-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5)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崗位工資的80%,不參加績效考核;試用期結束后,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6)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并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月度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xx集團工作年限×15元/年,至第十年結束,司齡工資保持在150元

      第十七條集團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后,為體現集團業績以及對員工的關懷,可按照總裁辦公會確定的方案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一個月內結算并一次性發放;對于考核期間離崗的員工,不發放效益獎金

      第十八條為了更好地保障和激勵員工,xx集團按照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企業管理規定向員工提供各種福利項目,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各種企業福利

      1)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

      包括——社會保險:生育、工傷、失業、養老、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

      2)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藥補、房補、交通補助、紅包(過年費)、節慶費、優惠購物、公司無息貸款等

      3)具體福利項目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九條歷史補貼:為了保證工資改革的'平穩過渡,穩定員工隊伍,針對工資改革方案中工資水平下降的員工,通過歷史補貼保證其實際工資收入水平與當前收入水平相一致,歷史補貼在以后年度工資增長時逐步沖銷。歷史補貼保留三年

      薪酬標準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崗位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形成以職位價值為基礎的職位序列,并確定每個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職位系列劃分辦法:依據職位工作性質和工作產出的差異,將集團總部所有職位劃分為四個職系——管理系列(高層、中層)、專業系列、勤務系列

      第二十二條管理系列:高層分為a、b、c、d四級,高層可在四級內晉升或降級;中層

      分為a、b、c、d、e、f、g七級,不同中層的工資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二十三條專業系列分為25個級別

      第二十四條勤務系列分15個級別

      第二十五條根據薪點值及薪點確定每個工資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詳見《xx集團有限公司工資級別明細表》

      第二十六條薪酬等級采用寬帶處理方法:除調崗調薪的渠道外,在等級不變的情況下,引導員工通過提高業績、勝任能力(學歷、職稱)來提高等級,提高工資,增加員工職業發展機會

      第二十七條人力資源部在完成工資級別明細的基礎上,進行個人定級:

      1)在職員工根據目前所在職位進入相應的薪酬等級,從薪級區間的3級進入,并根據學歷或職稱(目前只考慮學歷和職稱,且只能按一種因素晉級,就高不就低)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如下:

      a.對于管理系列,研究生或以上晉1級;高級職稱晉1級,教授級職稱晉2級

      b.對于專業系列,本科晉1級,研究生或以上晉2級;中級職稱晉1級,高級職稱晉2級,教授級高級職稱晉3級

      c.對于勤務系列,大專及以上晉一級

      2)新進員工的薪酬等級進入方式:原則上,新進員工從最低級別進入,并參照其學歷與職稱狀況,進行調整。如跨級進入的,需要直接主管提出申請,人力資源分管副總裁審批。

      第二十八條若公司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二十九條對于集團急需的特殊人才,可采用工資特區的辦法,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部分由總裁基金提取發放

      薪酬調整

      第三十條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第三十一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裁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第三十二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第三十三條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xx集團-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員工在其崗位的深度范圍內調整崗位工資級別,達到本崗位深度上限后,則不再調整

      第三十六條調整后工資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三十七條集團總裁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人力資源部部長負責提供具體方案,每年績效考核結束后由常務副總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第三十八條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發放、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第三十九條員工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決定和績效考核結果執行

      第四十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裁審批通過后送達資產管理部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調整至休假日前一天發放

      第四十二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

      3)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用

      4)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5)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第四十三條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第四十四條月標準工作日為20.92天

      第四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由員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1)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2)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第四十六條員工在季度或年度考核前離職,則績效工資不再補發,年度效益獎金不再發放

      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xx集團人力資源部起草和修訂,經由xx集團總裁審批后發布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xx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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