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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9-01 08:45:12 薪酬管理

    【精品】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小微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問題研分析

      1.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微企業整體薪酬水平不高

      據相關調查數據統計得出,高成長性小微企業工資整體薪酬水平不高,大多數小微企業的薪酬水平位居中下游,其中位于前列的占26. 87%,位于中下游的占70. 15%。這主要是因為小微企業規模小,融資相對困難,工資增長對公司的經營成本構成較大的壓力,而且小微企業的人工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較高。其次,一些小微企業為了追逐利潤,員工的薪酬待遇很低,常常低于同行業的平均薪資水平。而且有時候為了節省企業成本,很多小微企業會以各種理由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會以種種理由要求員工加班但卻不依法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在小微企業離職人員中,有22. 10%的員工是因為其待遇低。

      2)小微企業員工薪酬與其工作績效關聯性小

      薪酬與員工工作績效掛鉤是有效薪酬制度的一條基本原則,也是激發、引導、保持和規范組織成員有效行為的有力工具。目前,很多小微企業雖然制定了績效考核制度,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流于形式或者形同虛設,在考核績效時摻入很多主觀因素,導致員工的績效考核由領導者一人說了算,隨意性很大,大大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最終員工的工作滿意度降低。企業支付薪酬與員工工作績效的相關性較小。而在一些小微企業甚至沒有企業管理的獎懲制度,管理者憑個人好惡和倫理道德隨意地對員工進行獎懲。由于對員工的激勵的隨意性和非制度性,所以許多企業都存在核心人員的“跳槽”問題。據調查,小微企業在年終獎分配方面,老板說了算占25. 37%,全體員工都拿獎的占25. 37%,只有49. 25% 的小微企業年終獎分配是與員工的個人績效為依據的。這使得業績突出的優秀員工會產生不公平感,缺乏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企業缺乏凝聚力,員工缺乏歸屬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員工的士氣和忠誠度,離職率也隨之增加,從而影響到小微企業的長遠發展。

      3)小微企業福利制度不完善

      模糊的福利制度也是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有些小微企業甚至連基本的社會保險“五險一金”都不給員工購買,帶薪休假的福利往往也被取消,更不用說提供其他的社會福利。這種間接薪酬激勵制度上的不足,會導致員工的生活質量下降、生活壓力上升,進而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甚至會導致員工流失。這些都是制約小微企業長久發展的重要因素。

      4)薪酬管理體系缺乏科學性

      小微企業雖然規模小、生產服務品種單一,但科學的管理對提高小微企業的利潤是十分有效的。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雖然小微企業管理者有著豐富的多年管理經驗,但與大中企業的科學管理模式還相差甚遠,由于缺乏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直接影響到小微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經濟效益。在薪酬水平確定方面,現代薪酬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運用不足。企業主事事親力親為,在小微企業發展初期有充足時間和精力以實現對員工薪酬管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主要應對更加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要處理更多的日常事務,傳統的那種“人管人”的管理制度難以適應小微企業的同步發展。這也是很多小微企業不能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原因之一。同時,市場未對小微企業規范一個同工同酬的標準,這使小微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不能達到統一的標準,職位薪酬不能準確反映職位價值。

      2.小微企業薪酬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1)提高小微企業薪酬水平的公平性

      薪酬水平的公平性主要體現在內部公平性和外部公平性兩個方面。在小微企業內部,在科學評價崗位價值大小的情況下,應對不同價值的崗位設立不同的薪酬標準,同時結合員工的績效設立績效薪酬,體現員工之間的績效公平,保持企業的內部一致性。對于小微企業的薪酬外部公平性( 也稱外部競爭性) ,應在考慮同地區同水平行業的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礎上,制定符合企業自身的薪酬管理政策,以最合理的薪酬水平留住可以為企業長期發展做出貢獻的員工。

      2)建立小微企業多元化薪酬的分配方式

      采取多元化薪酬分配方式是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發展的新方向。有數據顯示在小微企業中超過70% 的人認為薪酬要以技能為依據。因此,在建立科學公平的績效考核制度的基礎上,小微企業在薪酬的分配上應以員工的技能和業績為基礎,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分配方式。同時,提高員工薪酬與績效的關聯度,實行績效薪酬制度,使員工的薪酬與績效緊密掛鉤。在員工績效提高的同時,企業的整體績效也得到了提高和改善,有利于員工薪酬和企業利潤同時實現增長。這樣,既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也降低了企業薪酬成本管理的.風險。薪酬分配應向對企業發展起到關鍵作用的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和科技人才傾斜,將科學管理、創新技能等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納入薪酬分配體制,對于核心員工,可以采取股權激勵制度,將企業核心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緊緊相連系,克服企業短期行為,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3)加強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的科學性

      職位評價是薪酬設計的基礎,也是對企業戰略目標貢獻程度的分析。許多人把職位評價看做是把職位內容與外部市場工資水平掛鉤的一個過程。工作內容的某些方面( 如銷售策略、服務等) 的價值是與外部市場工資為基礎的,擁有優秀員工的企業的實力就高于其他同行,它們在市場上更具有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加強人員的專業化培訓,使其職業發展與公司戰略相結合,從而達到占領市場的目的; 也可以通過外部市場競爭來刺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上進心,從而調動員工更努力為企業服務。從薪酬管理方面來說,首先要根據員工的特點,比如專業技術知識、工作經歷、領導能力或管理能力來對員工分類。對于有工作經歷的員工前期的培訓成本投入較少,具有領導能力或管理能力的員工可以培養成為管理者。小微企業管理者還要從工作任務、業績標準、關鍵事件以及擔任的職位等對員工制定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

      4)完善小微企業的福利制度

      福利是薪酬的重要補充,完善的福利制度對吸引和保留員工、營造企業文化、增強團隊凝聚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當企業希望雇傭某些員工但又因薪酬分配制度而不能提高這些員工的薪酬待遇時,福利就成為一種很好的報酬方式。小微企業在完善福利制度方面,首先要嚴格實施國家的法定福利政策,如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提供國家法定的帶薪休假等; 其次,建立彈性福利計劃,滿足不同員工的需求,在合理控制福利成本的條件下提高福利制度的激勵性。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設置原則

      該方案基于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和合法的原則。

      公平:不同員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報酬水平;同時,根據員工的表現性能,服務多年,工作態度,等等,動態調整的工資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競爭:公司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地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激勵:制定動態的升降管理,對同級工資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經濟性: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設定工資,使員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夠共享。

      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為基礎。

      3、管理機構

      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綜合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辦公室主任

      薪酬委員會職責:

      審查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

      5、崗位職級劃分

      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經理級;二層級(B):副總級;

      三層級(C):各部門部長級;四層級(D):主管級、專員級;五層級(E):基層管理級;六層級(F):普工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具體薪級見:附件《八方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各類補貼:

      特殊津貼:是指公司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個工作日發放。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日數/月應出勤天數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月應出勤天數

      11、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病假、事假:員工病假、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依照公司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2、薪酬保密

      辦公室、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凡保定市思達普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思達普”)的各級從業人員,除人力資源部另行的專案方式處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實施。

      第二條新制度的特點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級別工資,員工檔案工資實行封存式管理,并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體系,使員工的薪酬與崗位和業績緊密結合。

      第三條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發揮薪酬的`作用,對員工為公司付出的勞動和做出的績效給予合理補償和激勵。即:

      (一)使薪酬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二)使薪酬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三)使薪酬與公司發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原則

      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薪酬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導向。

      競爭性原則:薪酬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導向。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體系與市場接軌,能夠達到激發員工活力的目標;

      ⑵把員工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共同分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收益;

      ⑶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

      ⑷最終推進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

      1.2 依據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其他成員可參考執行。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公司薪酬分配依據崗位價值、技能和業績。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1、競爭性原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對于與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應有一定幅度調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場競爭性。

      2、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核,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

      3、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4、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與企業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相對應,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二章 工資總額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通過建立工效掛鉤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

      第七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年度的經營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等和薪檔的崗位薪酬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通過對下一年度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包括固定工資總額和標準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第八條 薪酬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 為了加強對薪酬預算執行情況的過程控制,人力資源部應于每月初,將上月實際薪酬發放情況匯總上報。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以下人員: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2、董事長、總經理助理及其它人員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工資模式

      年薪 = 基薪 + 績效年薪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年終根據業績完成情況經考核后兌現。

      第十二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

      第四章 結構工資制

      第十三條 適用范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四條 工資模式

      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我司擬定為1960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管理核心層A、中層骨干B和基層C三個層次及管理類、行政類、財務類、銷售類、技術類等五大類,同時,將全公司崗位按照崗位重要性分劃為10個等級。見下表二:

      表二:崗位分類及標準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董事會批準; ⑵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表三:各等各級崗位技能工資額度

      4、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十級,簡稱“一崗十薪”;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資分別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詳見上表三),崗位工資入等入級的原則:根據崗位說明說評價入等,根據能力評價入級。

      二、工齡工資

      根據員工為本公司連續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齡工資 = 公司工齡*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加工齡工資100元)。

      三、津貼

      (一)津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貼、通信津貼、誤餐津貼等。

      (二)交通津貼:由企業負責人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

      (三)通訊津貼

      1、通訊津貼是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設置的一種補貼;

      2、通訊津貼分為4個級別:員工級、部門經理級、副總經理級(含總助)、總經理級;

      3、通訊津貼標準如下:員工:根據員工崗位性質等具體情況,由企業負責人核定;部門經理:

      ①業務類:150元/月/人;

      ②管理類:100元/月/人;總經理助理:200元/月/人;副總經理:300元/月/人;總經理:實報實銷 ;

      4、除總經理通訊津貼實報實銷外,其他人員通訊津貼一律憑發票在限額內按部門每月報銷一次。

      (四)試用員工享受通訊津貼、午餐津貼、交通津貼;按時發放。

      四、獎金

      (一)獎金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全體正式員工。

      (二)獎金種類及金額:

      1、獎金種類分為年度獎金和總經理特別獎2種。

      2、年度獎金

      ⑴年度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完成公司年度整體經營任務所設立的定期獎金,金額根據公司全年實現經營利潤而定。

      ⑵年度獎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待達標三種。考核優秀者、考核達標者,年度獎金按本人月工資額的4-6個月標準給予發放;考核待達標者,年度獎金按本人月工資額的2-4個月標給予發放。

      ⑶年度獎金發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發放的方式。

      3、總經理特別獎:根據公司整體經營和發展需要所設立的專項獎金。具體獎金項目及金額由總經理決定,單獨發放。

      4、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五、其他

      1、獎金考核由經理、辦公室根據該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工作績效、貢獻大小和出勤記錄等考核結果確定。

      2、特殊貢獻人員的獎金額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可突破規定;

      3、各項獎金由總經理通過隱密形式發放,任何人不得外傳。

      4、學歷工資

      第十五條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除實行年薪制,其工資模式原則上采用結構工資制。與公司訂立臨時勞動合同的`人員,其工資模式采用簡單固定金額工資制,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其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其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六條 新錄用人員工資

      新錄用人員包括企業從學校直接錄用的畢業生、從社會招聘、其它單位調入人員以及接收的復轉退伍軍人等。

      1、試用期工資:事務型員工: 元/月;管理(技術)型員工: 元/月;部門副職: /月;部門正職、技術人員: 元/月;特殊技術人員、高管及其它例外情況,由董事會決定。

      2、試用期員工管理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方法見工資特區。

      4、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崗位及其工作能力、實績、個人綜合素質等確定其基礎工資及相關補貼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公司為員工集體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其相關標準按當地社保基金大廳公布為準。住房公積金:另行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根據國家及省市政府有關政策的變動情況,公司可以適時、適當調整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系數。

      第十八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帶薪休假和年度體檢,具體規定見公司《員工手冊》。

      第六章 工資特區

      第十九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目的

      設立工資特區,使工資政策重點向對企業有較大貢獻、市場上稀缺的人力資源傾斜,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企業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公司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

      第二十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原則

      1、協商原則:特區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協商確定;

      2、保密原則:為保障工資特區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工資特區的人員及其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之間禁止相互打探;

      3、限額原則:工資特區人員數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水平及發展情況限制總數,寧缺毋濫。

      第二十一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以外部招聘為主。其條件為名優院校畢業生、企業人力資源規劃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業內人才市場競爭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淘汰針對工資特區內的人才,年底根據合同進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況者自動退出人才特區:

      1、考核總分低于預定標準;

      2、人才供求關系變化,不再是市場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二十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與公司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員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二十四條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的確定與發放通過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八章 薪酬的計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條

      1、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的1日至當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于休假日一個工作日發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緩支付工資時,應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條 員工離職或被辭退時,本人或其撫養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給予工資事宜,從請求日起三日內,公司應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

      第二十七條

      1、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工資,按日計算:

      ⑴新聘者;

      ⑵離職或遭辭退者;

      ⑶停職而復職者;

      ⑷其他;

      2、按日計算工資方法:出勤工資額=基本工資×(該月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二十八條 員工請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時的工資規定,詳見《行政手冊》。

      第二十九條 員工工資扣除,按下列方式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基本工資×(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為實現新、舊薪酬制度平衡、順利轉換,現有員工的基礎工資在原有的工資標準總額的基礎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條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各項社會保險,其個人繳費部分由公司統一按標準代繳。

      第三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雙月薪包括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三十三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四條 本方案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資源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表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5

      跨入21世紀以來,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以及中國市場逐步開放,經濟一體化的進程進一步加快了航空軍工企業的轉型發展,這對于我國航空軍工企業來說是一次機遇,同時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戰。

      一、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現狀

      當前大部分航空設備企業在每年年初都對工資基數進行修定,到了年末對員工實行績效考核,對全年工資進行工資總額制定的管理模式。航空設備企業的員工薪酬主要由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的一些福利構成。而工資是員工薪酬的主要部分,同時也是員工能夠直觀了解的部分;年終獎金是航空設備企業薪酬分配的又一種組成方式,每年年終,企業的上級對各個分級企業的利潤進行考核,對每個企業的不同情況分發不同額度的獎金,在分配到不同員工名頭上,對員工進行獎勵;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部分;而其它福利則包括一些生活補貼,例如交通補貼、通信補貼等。

      二、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當今我國的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體系依舊是“行政主導型”的,企業較為注重人的學歷、資歷、級別等因素,一般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都是按照行政等級來確定的,這種情況下,員工的職務、學歷水平、以及職稱和工作年限就成了薪酬高低的決定性因素,員工工資的高低完全看其在企業中的地位,而不是其工作能力,這對于員工利益而言有失公平。

      1.薪酬分配制度不公平。

      對于員工技能上的工資制定沒有與工資等級掛鉤,使得技能效益工資成了補貼性工資,而職工工齡長短決定工資高低,反應不出員工能力上的高低,這使得能力較高的員工得不到應有收獲,薪酬制度有失公平。獎金等級也沒有過多考慮員工的工作水平,使得員工學習技能、要求進步的積極性不高。

      2.薪酬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脫軌。

      由于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制度是按照員工職業等級進行高低區分的,一般情況下,薪資結構較為復雜,企業對工資單元劃分非常細致,大部分都是固定工資,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員工工作能力進行變化的,薪資的制定結構和水平過多的考慮員工的職稱和地位,對于績效沒有足夠關注,這與當今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薪酬調配不符,違背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競爭規律,使得員工缺少競爭意識,導致工作熱情不高。

      3.薪酬制度缺乏激勵性。

      基本薪酬是企業薪酬的核心部分,它沒有足夠的激勵性,對于一些浮動性較大的薪酬,也實行固定化的薪酬模式,對薪酬的分配一般都是平均主義。部分的航空設備企業只對員工薪酬進行簡單的排序,將工資分成不同等級,按照員工的職位高低進行分配,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薪酬內部分配不公平,對一些與員工的利益造成損害,使得員工積極性下降。

      三、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改善對策

      企業對工資的制定要本著公平、激勵、合理原則,這就要求企業對原有薪酬制度進行合理的改革和創新。

      1.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

      想要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就要對員工進行競聘上崗,使得員工職位與能力相匹配,在對薪酬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同時對員工的職位進行合理配置,多考慮員工工作能力,而非工齡長短,建立科學的升職考核機制,對真正有能力可以勝任職位的`員工進行升職加薪,促進員工薪酬的公平性和公開性。

      2.實行以崗位工資制為主的薪酬制度。

      企業要根據地區最低生活保證額為基礎制定基礎工資。在此基礎上對員工實行崗位工資制,即根據員工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級別的工資,例如:工作性質較為穩定,工作較輕松的崗位,因其對員工能力上的要求不是很高,不會有過大的工作壓力,所以對其工資的制定就不能過高;對于一些技術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或者工作中存在風險、工作壓力較大的崗位制定較高的工資額度,例如設計員、數控加工中心編程人員、有毒有害操作工等職位。

      3.技術與管理相結合,發展多樣化的薪酬體系。

      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類型員工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以員工的能力和技能為基礎,發展多樣化薪酬體系,用科學的手段將不同因素有機結合,來滿足不同層次員工的需求。航空設備企業要根據人才的不同特點,不同層次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同時企業的工資薪酬水平還要有一定的競爭力,以達到吸引人才,留住員工的目的。綜上所述,制定具體的薪酬制度時,既要使得薪酬制度滿足不同人才不同崗位的需求,還要與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勞動力市場等因素相結合,通過薪酬高低差異,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的基本工資要滿足員工生活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達到內外均公平的效果。航空設備企業的人力部門要從薪酬的基礎和標準進行設定,對薪酬結構、薪酬制度進行設計,根據員工的發展和薪資的提升三個層面對薪資制度進行設定,要體現薪資制度的公平原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6

      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的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企業要想在發展中擁有良好的基礎與保障,就要建立較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說,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最核心的部分。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薪酬的良好管理,它不僅關系到每個員工的自身利益,也影響著企業自身的發展。因此,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必須緊緊抓住其中的平衡點,做到既能保證企業有良好的發展,又能使員工得到切實的利益,提高其工作效率。所以說,薪酬管理并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工作,建立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

      一、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薪酬管理

      當今時代,各個企業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這就要求企業在發展中不僅要重視服務,提高技術,更重要的是要充分發揮人的作用。可以說,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力資源管理的好與壞直接關系著企業的興與衰,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薪酬的管理。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離開了薪酬管理,企業的競爭力就會大大削弱,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因此,只有建立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才能使員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使其發揮出真正的技術水平,從而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同時,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到企業,,降低其員工流動性,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所以說,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也是一個企業謀求發展創新必不可少的部分。

      二、人力管理中存在的與薪酬管理有關的問題

      就當前而言,盡管絕大多數企業都已建立薪酬管理制度,但薪酬管理依舊存在一些問題,例如:

      1、缺乏先進的管理理念。用薪酬來提高企業員工的工作效率是薪酬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很多企業的薪酬管理并不完善,在考核中存在一定的問題,使得薪酬分配缺乏公平性,從而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下降,造成企業利益降低。

      2、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給員工的薪酬與經濟的發展不相匹配。企業如果要擴大生產規模,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就要吸引更多的人才。然而,不少企業給員工的薪酬比平均水平還要低,使得優秀人才不愿前往工作甚至主動辭職,這就使得企業的發展越發困難,沒有競爭優勢。

      3、許多企業在薪酬管理中遇到了一些比較棘手的像薪酬體系不完善等問題,不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嚴重制約著企業的發展。

      三、薪酬體系設計的原則

      1、薪酬管理指標要體現關鍵性原則薪酬考核指標多且雜,而且很多方面難以用定量的方法去量化,考核的時候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必須運用關鍵性指標法,在眾多的指標中選擇幾個關鍵性的`指標作為評價標準。這樣不僅可以讓員工和管理者明白考核的重點和努力的方向,而且也可以簡化薪酬管理的工作,降低薪酬管理的成本。

      2、薪酬管理的關鍵是公平、公正和公開薪酬管理的實施就是為了激勵員工在更大程度上獲得成功,如果企業的薪酬管理實施沒有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那么就會讓員工對薪酬管理喪失信心,薪酬管理的推行就會十分困難。同時,薪酬管理的標準、活動和結果應該公開,讓被考核者明白具體的操作過程和考核的結果。

      3、薪酬管理應該強調全員參與從薪酬管理的基本流程來看,無論是組織目標的確定、崗位職責的制定、薪酬計劃的制定,還是薪酬的評價和反饋、薪酬的改進都離不開管理者和下屬的共同參與。從360薪酬考核法來看,薪酬管理不僅僅是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事情,還應該讓同事、上司、顧客等參與到薪酬管理的過程中來,保證薪酬考核結果的全面性。

      4、薪酬管理應該是一個持續優化的流程通過薪酬管理旨在不斷對組織的業務流程、員工素質等方面進行優化,進而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目標。薪酬管理流程中對薪酬的評價、反饋和薪酬改進就是為了實現薪酬的持續改進,改善企業原有運營模式的缺點和不足。

      5、在薪酬管理中要重視薪酬溝通的作用薪酬溝通是指在實行薪酬管理的過程中管理者和員工之間要多進行信息的交流和溝通,及時反饋信息。薪酬溝通可以通過正式的溝通渠道進行,包括書面報告、會議、正式的面談,也可以通過非正式溝通渠道進行,包括非正式的集會、走動式管理、電話、郵件等形式。

      6、薪酬管理應該和人力資源的其他模塊結合起來使用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薪酬管理、薪酬管理、培訓與開發和勞動關系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的六大模塊,相互之間是有聯系的,不是孤立的,因此,不能把他們分開來看,必須要結合起來使用。前一項工作的成功實施為后一項工作的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薪酬管理作為六大模塊的核心,可以促進員工個人的發展和組織薪酬目標的實現,但是,如果沒有其他模塊的配合,薪酬管理的作用也是沒有辦法發揮出來的。

      四、改善薪酬管理制度的建議

      就薪酬管理制度在當前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認為,在以后的發展中,企業應當糾正其中的錯誤,改善薪酬管理制度,為此,應當從以下幾點出發:

      1、企業薪酬管理應當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合理,我們前面說過,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所以,若要使企業做到更快更好地發展,就要構建合理的薪酬體系。在構建過程中,必須要保證其盡可能的公正、公平與合理。其中,就公平來說,它有兩層含義,一個是外部性的公平,另一個則是內部性的公平,其中外部性公平的意思是企業給員工的薪酬在社會以及整個行業中相對公平,而內部性公平則是實現企業內部薪酬的相對公平。當然,企業也要盡可能地使員工的薪酬與其他企業相比具有足夠的優勢,這對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企業在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時,還要考慮一些其他的問題,除了要實現公平、公正與合理性之外,還應關注社會與整個行業的整體薪酬水平。而且,在今后的發展中,企業應認識到薪酬制度上的差別,以便更好地發展。

      2、應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企業要想得到更好的發展,就應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企業在發展中,應當把員工的薪酬與其工作勞動量與其工作質量密切結合在一塊,努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其實際作用。在員工剛進入企業時,他們對工作都懷有極大的熱情與信心,如果他們在努力了一段時間后在薪酬方面沒有得到預想的薪額,他們的工作效率就會降低,工作積極性也會降低,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應當對此種情況有一個比較清醒的認識,構建起良好的績效考核體系,制定完善的獎懲制度,區別對待業績好與差的員工,這樣才能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3、政府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在社會的經濟發展中,企業是其良好發展必不可少的部分,其薪酬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外部環境的干預。因而,政府不能僅僅只是做一個巡夜者,而應該對企業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特別是那些國有企業,可以說,政府合理的干預對于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對于某些國有企業,政府需及時靈活地進行干預,讓其真正適應于變化著的市場,做到又好又快發展。所以說,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于企業完善人力管理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若想要實現良好發展,就必須招納眾多的人才,并且使其保持工作積極性,所有這一切,都是在薪酬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下才實現的。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對企業員工的能力做合理的分析,力爭讓其在合適的崗位發揮其真正的作用,實現其真正的價值。這樣才能使企業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在競爭中具有更多的優勢,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與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與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與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8

      制定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

      (1)對該行業、地區進行薪酬調查。確定員工薪酬原則時要做到保持一個合理的度,薪酬水平高的企業應注意75%點處甚至是90%點的薪酬水平,薪酬水平低的企業應注意25%點處的薪酬水平,一般的企業應注意中點薪酬水平。

      (2)對該企業的所有崗位進行深入的工作分析與評價。

      (3)了解行業勞動力供求關系,如果供大于求,薪酬水平可以低一些,如果供小于求,薪酬水平可以高一些。

      (4)掌握競爭對手的人工成本的狀況,以此為基礎決定本企業的`薪酬水平。

      (5)明確該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目標和要求。

      (6)明確該企業的使命、價值觀和經營理念。

      (7)掌握該企業的財力狀況,切實合理地確定企業員工的薪酬水平。

      (8)掌握該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員工特點。

      總之,制定薪酬管理原則是: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員工之間的工資差距體現能力、崗位、績效的差別;薪酬與崗位評價、能力評價與績效考核掛鉤;獎勵創造新產品和改進工作流程的員工等。

      制定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步驟:

      (1)單項工資管理制度制定的基本程序

      ①準確標明制度的名稱,如工資總額計劃與控制制度、工資構成制度、獎金制度、勞動分紅制度、長期激勵制度等

      ②明確界定單項工資制度的作用對象和范圍

      ③明確工資支付與計算標準

      ④涵蓋該項工資管理的所有工作內容,如支付原則、等級劃分、過渡辦法等。

      (2)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的制定程序

      ①根據員工工資結構中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所占比例,根據工資總額,確定崗位工資總額或能力工資總額

      ②根據該企業戰略等確定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的分配原則

      ③崗位分析與評價或對員工進行能力評價

      ④根據崗位(能力)評價結果確定工資等級數量以及劃分等級

      ⑤工資調查與結果分析

      ⑥了解該企業財務支付能力

      ⑦根據該企業工資策略確定各工資等級的等中點,即確定每個工資等級在所有工資標準的中點所對應的標準

      ⑧確定每個工資等級之間的工資差距

      ⑨確定每個工資等級的工資幅度,即每個工資等級對應多個工資標準,工資幅度是指各等級的最高工資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幅度

      ⑩確定工資等級之間的重疊部分大小

      衡量薪酬制度的三項標準:

      (1)員工的認同度。體現多數的原則,90%以上員工能以接受

      (2)員工的感知度。明確簡化的原則,一分鐘可講明白說清楚

      (3)員工的滿足度。等價交換的原則,及時支付兌現員工報酬。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級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0

      一、中小民營企業現狀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于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戶,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說,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雇傭關系而從雇主那里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于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采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里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于員工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二)可變薪酬

      可變薪酬是薪酬結構中與績效直接掛鉤的部分,有時也被稱為浮動薪酬或獎金。可變薪酬的目的是在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系,這種業績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的業績,也可以是企業中某一業務單位、員工群體、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由于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了這種直接的聯系,因此,可變薪酬對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性,對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它有助于企業強化員工個人、員工群體乃至公司全體員工的優秀績效,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產量、改善質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變薪酬可以劃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

      短期可變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體的績效目標之上的。長期可變薪酬的目的則在于鼓勵員工努力實現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績效目標。

      事實上,許多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一些核心的專業技術人員所獲得的企業股權以及與企業長期目標(如投資收益、市場份額、凈資產收益等)的實現掛鉤的紅利等等,都屬于長期可變薪酬的范疇。與短期獎勵相比,長期獎勵能夠將員工的薪酬與企業的長期目標實現緊密聯系在一起,并能對一個企業的組織文化起到一種更強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績效加薪和可變薪酬都與員工相聯系,績效加薪一旦確定,就會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績效加薪會在上一年已經加過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礎上再加薪,這樣,績效加薪就會產生一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卻不存在這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往往只適用于員工和企業約定的某一個績效周期,一旦績效周期結束,獎金已經兌現,那么過去的約定就不復存在,雙方必須開始下一輪新的約定,員工也必須重新努力工作才能獲得新的績效獎勵。

      因此,由于績效加薪的累積效應,即使在較短的`時間內不會對企業的成本開支構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卻很有可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成本壓力,尤其是當企業面臨困境的時候,績效加薪有可能對企業的資金流量和運營成本構成威脅。可變薪酬則基本上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由于它是與員工的業績或者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聯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一般不會對公司的成本構成持續性的影響,因為一旦員工的績效或者是企業的績效下滑,員工可以得到的獎金數量也會隨之下降。

      (三)間接薪酬

      員工福利與服務之所以被稱為間接薪酬,是因為它與基本薪酬和可變薪酬存在一個明顯的不同點,即福利與服務主要不是以員工向企業供給的工作時間為單位來計算的薪酬。間接薪酬一般包括帶薪非工作時間(例如年休假、承擔法院陪審任務而不能工作等)、員工個人及其家庭服務(兒童看護、家庭理財咨詢、工作期間的餐飲服務等)、健康以及醫療保健、人壽保險以及養老金等等。一般情況下,間接薪酬的費用是由資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時也要求員工承擔其中的一部分。

      作為一種不同于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務這種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獨特的意義:首先,由于減少了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因此,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能達到適當避稅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務為員工將來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發生的不測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間接薪酬被員工看成是“以后的錢”);最后,福利和服務亦是調整員工購買力的一種手段,使得員工能以較低的成本購買自己所需的產品,比如健康保險、人壽保險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務成本在國外許多企業中的上升速度相當快,許多企業采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計劃來幫助員工從福利和服務中獲取更大的價值。

      在計劃經濟下企業福利和社會福利混淆,許多人將國有企業的生產率低下部分地歸咎于企業的福利制度,導致許多企業對福利的看法消極多于積極,在現實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許多企業只愿意多發工資,不大愿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資貨幣化”的陷阱。事實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所無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國外企業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慮員工職業遠景等方面著手,從而幫助和提升企業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獲得主動,是企業需要學習、思考和設法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薪酬策略對招聘,用人,留人,吸引人才,甄選人才都起著重要作用。中小企業的薪酬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一)薪酬戰略缺失

      企業戰略其實就是企業謀略,是對企業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規劃,它以未來為基點,為適應環境變化、贏得競爭優勢和取得經營業績而做出的事關全局的選擇和行動。其所要解決的是“我們經營什么以及如何在經營中獲勝”的問題。人力資源戰略是對企業戰略的一個有效支撐,其所要解決的是“人力資源對我們取勝有何作用”的問題。企業的薪酬戰略是公司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薪酬戰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選擇幫助企業贏得并保持競爭優勢,其所要解決的是“整體薪酬制度如何幫助我們取勝”的問題。在中小民營企業中,制定有切實可行的企業戰略的公司很少,擁有符合企業戰略和企業現狀的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更是鳳毛麟角。

      (二)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確了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導的價值導向,是薪酬體系的靈魂。它指明了公司為什么樣的行為和什么樣的業績進行付酬。大多數民營企業不知道應該對何種價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級別、學歷和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進行價值分配,而對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員工的技能水平、員工的能力等產生績效的真正關鍵因素,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薪酬設計不科學

      中小民營企業幾乎不做薪酬調查,即使做薪酬調查,調查范圍也很有限,只是很粗放地簡略觀察市場總體薪酬行情,其收集的數據缺乏真實可靠性,使得薪酬水平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中小民營企業的職位評價體系不夠完善。管理者主觀設定職級職位,然后運用簡單的排序法排出員工等級,將同等級同類別的職位歸類歸檔確定薪酬等級。

      (四)薪酬結構失衡

      薪酬結構是由各種薪酬部分組成,這些薪酬部分一般可分為靜態薪酬(基本工資等)、動態薪酬(績效工資、獎金等)和人態工資(福利、津貼等)三類。薪酬結構失衡主要體現為兩種:第一種是薪酬結構的失衡。比如在很多中小民營企業中,福利這一薪酬要素往往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薪酬結構失衡會致使企業的薪酬體系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無法滿足多數員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別是對員工的短、中、長期激勵的組合效果產生影響。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將福利因素完全變成了保健因素,激勵效果差,自助福利的設計沒有引起重視。第二種是各類人員的薪酬單元組合比例失調,如固定工資比例過高,績效工資比例過低,導致薪酬的激勵作用無法有效發揮。

      (五)薪酬政策不合理

      中小民營企業薪酬對外缺乏競爭力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民營企業難以承受過高的薪酬成本,員工整體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場水平,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的薪酬政策不合理,薪酬分配不以員工對企業的重要性及其工作貢獻度為標準,而是簡單的以員工所處級別及工作內容為參考,造成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對外競爭力不足加劇,企業陷入難以吸納和有效運用優秀人才的窘境。

      (六)薪酬分配缺乏內部公平性

      多數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完善的薪酬管理體系,員工的薪酬多半由老板憑經驗及個人喜好在員工應聘時與之談判后確定,隨意性較大,從而造成企業員工薪酬標準的混亂。根據美國行為科學家亞當斯的公平理論,一個人的工作動機不僅受其所得報酬的絕對數目的影響,而且還受到相對報酬多少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內部薪酬管理體系不規范,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現象嚴重,使員工產生不公平感,從而極大地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尤其是中國勞動力充裕,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主抱著三條腿的青蛙難找,兩條腿的人滿大街跑的心理,不肯糾正其薪酬管理理念,殊不知,這樣沒有制度保障單純以老板喜好為導向的薪酬管理體系,最終只會使員工產生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等對抗心理,從而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薪酬管理激勵功能弱

      中小民營企業形式上都實行績效工資制,但員工的薪酬實際上無法真正同員工的績效掛鉤,特別是知識型員工,因為缺少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而使他們的工作貢獻度無法得到準確的衡量,其薪酬自然沒辦法與他們的績效相匹配。績效評估的不準確會導致員工工作效率下降,薪酬激勵功能弱化。一些中小民營企業老板難改一貫只注重物質資本,忽視人力資本的傳統觀念,認為員工付出的勞動由其所得薪酬補償,只要支付及時性的高薪酬就能吸引并留住人才,并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本巨大的增值潛力,從而導致其薪酬制度缺乏長期激勵機制來引導員工行為的長期化。

      四、對策

      (一)從戰略出發的薪酬管理

      中小企業在設計薪酬時,要考慮薪酬管理對企業戰略目標的支持,考慮如何使企業通過薪酬管理體系來支撐企業的競爭戰略,獲得競爭優勢。使員工的努力和行為集中到幫助企業在市場的競爭和生存的方向上去,使員工和企業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建議企業在確立組織的公司戰略和業務單元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而薪酬戰略則建立在人力資源戰略基礎之上,體現出作為人力資源系統子系統的薪酬系統是如何支持人力資源戰略實現的。在確立了薪酬戰略以后,必須將薪酬戰略轉化為具體的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流程,才可以完善戰略性薪酬體系的設計。通過完善設計有效地引導員工的態度和行為方式。

      (二)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中小民營企業要留住人才,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理念和體系至關重要。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以員工的需求為出發點的。企業內員工的需求不盡相同,有的員工把獎金看得很重,有的員工特別是知識分子和管理干部則更看重晉升職務、尊重人格、授予職稱等。管理者要想取得很好的領導效果,使員工的激勵水平最大化,就必須以人本主義理念為根本,以員工為中心,了解他們多樣化的需求并做出積極的反應,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公平是保證企業薪酬管理制度達到激勵目的的前提條件,而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是企業在市場上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對于通過努力工作來獲得薪酬的員工來說,企業只有保證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他們相信付出與相應的薪酬是對等的,否則會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并不等于平均,薪酬政策的公平,是指在同一企業中不同職務所獲得的薪酬應正比于各自的工作貢獻,只要比值一致就是公平,它允許企業內部薪酬分配適當拉開差距。對外競爭性的薪酬政策,并不是指提高企業整體薪酬水平,而是指將現有的薪酬成本進行合理分配,重要程度不同的工作崗位、知識結構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員給企業帶來的效益是有差異的,可以賦予不同的薪酬分配權重,從而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效益。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對企業貢獻度大的員工的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場薪酬水平之上,以保證其具有市場競爭力;而對于一般崗位的員工,因為市場上供過于求,替代成本較低,可將薪酬水平定位在等于或低于市場薪酬水平,以約束企業的薪酬成本。

      (四)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要求公平的薪酬制度,而公平的薪酬制度,其前提必須是企業高層能將薪酬分配信息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使員工了解企業薪級制度和可以晉升的職級,每一薪級的起薪點,最高的頂薪點等,減少員工不必要的猜測,保證員工的工作熱情。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只會使員工之間互相猜測,引發員工的不滿。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讓員工了解這樣的信息,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處。同時,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時,可以讓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薪酬制度實施后,企業可以設立一個員工信箱,隨時解答員工在薪酬方面的疑問,確保企業薪酬制度的透明化。這樣,才能使企業員工體會到公平。

      (五)設置以績效為導向的薪酬結構

      企業薪酬結構的設計對企業員工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從而鼓勵員工產生企業需要的行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勵兩大功能,剛性薪酬制會強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勵功能,鼓勵員工出勤不出力。因此,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結構設計時應設置績效工資,而且績效工資的比例隨著崗位級別、崗位所承擔責任的增加而增加,真正做到使企業各個級別員工的薪酬收入均與其工作績效掛鉤,并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來確定績效工資的多少,充分發揮薪酬的正向激勵功能。

      (六)合理拉開差距,更加注重公平

      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應該體現效率優先,從而刺激員工之間的競爭性,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就更應該體現薪酬的公平性,從而給予員工安全感。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為規范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后,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后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2

      一、制定合理的薪酬策略

      合理的薪酬策略是薪酬管理制度的基礎。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行業特點和員工需求,制定符合市場水平的薪酬政策。在制定薪酬策略時,需要考慮到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績效表現以及市場行情等因素,確保薪酬策略公平合理。

      二、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

      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是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薪酬體系應該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福利待遇等多個方面,既能夠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夠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在建立薪酬體系時,需要根據員工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分配相應的薪酬比例,確保薪酬與員工貢獻相匹配。

      三、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

      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是提高員工工作動力和激發潛力的重要手段。企業應該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通過量化指標和定期評估,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客觀評價。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對員工的薪酬進行差異化分配,獎勵優秀員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

      為了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企業需要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監督與評估可以通過定期的薪酬調研、員工滿意度調查和等方式進行。通過監督與評估,可以及時發現和解決薪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合理之處,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綜上所述,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通過制定合理的薪酬策略、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以及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企業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員工工作動力,從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作為專業的HR,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和推動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為企業發展和員工福利做出貢獻。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薪酬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充分體現“按勞取酬”的原則,使員工勞動得到合理回報。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薪資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的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工資管理以“定崗定編、以崗定薪”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的準則,充分體現市場化與激勵性原則,對員工工資進行分層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級別和崗位性質不同,分別采用計時/計件工資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員工任職級別的確定依照青山鋼鐵董事局規定的范圍和程序辦理套級定檔。

      四、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統一管理。負責制定薪酬規劃、辦理薪資考核、指導薪資管理具體工作等。其他相關部門薪資管理崗位接受人力資源科指導,辦理具體工資、考勤、工時統計工作。

      五、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制分為年薪工資制、月薪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三種。其中:

      1、工資類別

      生產部門的一線員工根據管理要求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其他行政、購銷、技術崗位和正常工作時間的后勤崗位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時間后勤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2、車間主任/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含10級以上人員)實施區分不同職級不同年工資總額的年薪制。

      2、工資結構

      公司實行結構化工資制,主要分為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和獎金四個部分,均為含稅工資。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按照相應職務級別套級定檔,并作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和有關津貼計算基數。

      2、各項津貼:包括學歷和職稱津貼、通訊津貼、伙食津貼。其中:

      學歷和職稱津貼標準: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級職稱500元/月、副高級職稱30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級技師300元/月、技師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學歷和職稱兩種津貼中的一種,有多學歷的員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享受原則為就高不就低。職稱津貼必須與從事的崗位相對應。

      附:職稱分類表及崗位與職稱對應表

      經濟類政工類會計類統計類工程技術類工程師類技師類

      領導崗位行政人事崗位財務崗位生產崗位購銷崗位物流崗位

      伙食津貼:員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補貼,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貼計算方法:

      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當月總天數):伙食補貼=300元未滿勤: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夜班在4小時及以上者,每次給予5元的夜餐補貼。

      非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固定滿勤天數):伙食津貼=300元

      未滿勤:伙食津貼=300-(滿勤天數-出勤天數)x10元

      當月入職員工: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出差員工出差時間無伙食補貼。

      請假超過3小時的,請假當天無伙食補貼。

      其他補貼標準:公司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員工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其他補貼。其補貼范圍和標準由相關具體制度規定。

      3、固定加班工資:公司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對一些工作崗位規定固定加班時間,支付固定加班工資。主要包括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其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單獨約定。

      4、獎金:分為月獎、年終金。月獎適用生產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適用全體員工,具體標準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

      六、工資級別與檔次

      公司工資級別按照管理層級共分為18級,每級分10檔,每個員工按照職務崗位套級定檔。詳見附件一。

      各級各檔的崗位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組成。各崗位按照性質劃分為領導崗、生產崗、購銷崗、財務崗和行政崗5個類別。各崗位按照所屬級別核算工資,崗位/職務變動則崗位工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最低級別月工資不低于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詳見附件二。

      七、工資調整

      1、每年根據員工年度的工作業績、技能和態度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給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員比例控制在50%以內(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進行。加薪一般在工資檔次上調整,調級的要從嚴控制,提級調檔須按權限審批。

      2、7~10級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經理例會討論通過,報集團審批;11級及以下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集團備案。10級以上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都要報青山鋼鐵董事局備案。

      3、工作崗位調整,按照新工作崗位標準發放,直接由綜合部人事科辦理,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4、業績突出者調薪,由所屬部門分管副總申請,綜合部人事科審核,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5、集體普遍調薪(3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擇優推薦,綜合部人事科審核,經理例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6、工資調整和學歷津貼的調整時間:以學歷證書原件交至綜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驗為準。查驗方式:(1)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查驗。(2)網上查驗;(3)畢業院校出具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名冊登記表。

      八、工資計算

      1、計時工資

      根據部門與工種的不同,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分為8小時工作制、12小時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時總數稱為出勤工時。

      1、按小時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辦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基礎工資÷28÷8×出勤工時

      臨時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8÷8×臨時加班工時

      2、按月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方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總工資÷26×出勤天數

      臨時加班工資=總工資÷26×臨時加班天數

      2、計件工資

      公司生產部門實行按照產量、單價與積分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或按照產量與單價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分別采用如下計算方法:

      1、產量工資=產量×單價÷員工積分總和×個人積分;

      2、產量工資=產量×單價;

      具體計算方法和標準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3、加班工資計算:超過工作制規定工作時間進行工作的,經批準后可計算加班工資。生產計件/計產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非生產人員工作制規定如下:

      崗位/職務保安采購、食堂/后勤人員生產人員及管理人員行政/財務辦公人員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基礎工資的3倍計算(按時計算的`,以8小時為準)。

      春節期間,各部門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礎工資的三倍計算,其他時間每天按基礎工資的兩倍計算;公司統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補助100元。平時加班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2、工作制規定的時間之外上班的,一天按兩天計算薪資。計件(產)人員、10級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年薪工資

      公司對符合年薪標準的不同職級員工分別確定年度薪資總額,在扣除按月發放的薪資總額外,剩余部分分兩次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管理部綜合部人事科登記造冊,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實行年薪工資的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屬責任制員工。

      九、工資發放

      1、經綜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確生產部門員工的產量和工資計算方法以及考勤狀況。并明確所有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考勤情況,確定員工工資基數。

      2、每月18日前結算出所有員工的工資數目,交財務審核。22號前財務審核完畢,分別交各部門部長確認簽字,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再交分管副總審核。

      3、每月23~24日將全公司本月應發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25日發放工資。

      十、附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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