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單位合同

    時間:2024-08-10 16:27: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選單位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單位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單位合同 篇1

      用人單位能不能以職工隱瞞婚育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進行招聘時,為了招用合適的勞動者,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客觀真實地告知用人單位。這是《勞動合同法》確定的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必須履行的。對于勞動者違反告知義務,尤其是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行為的,將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可以據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上述勞動者如實告知義務的內容通常理解為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情況,一般包括勞動者的技能、工作經歷、學歷、健康狀況等。你在入職時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填寫職工登記表實際就是在履行告知義務。對于你的技能、工作經歷、學歷、健康狀況等,你應當如實陳述,否則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你在婚育狀態一欄,隱瞞真實情況而填寫為已婚已育,無論動機如何都是不誠信的行為,應予以批評,但僅該項內容的不真實并不必然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我國的勞動法亦明確規定,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婦女權益保障法》更是規定了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形式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在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已經成為不可能、沒必要以及會招致一方或雙方利益受到重大損害時,雙方當事人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也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單位合同 篇2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發生合并、分立等情況后勞動合同效力的規定。

      用人單位的合并一般指兩種情況,一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并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后,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兩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后合并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是指,在訂立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由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裂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由一個用人單位分裂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的分立分為兩情況:一種情況是原用人單位只是分出一部分財產設立了新的用人單位,原用人單位不因分出財產而終止;另一種情況是,原用人單位分解為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原用人單位隨之解體終止。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本條首先規定了用人單位發生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防止用人單位以分立后原用人單位不存在或者勞動者權利義務已經轉移到新的用人單位為由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次,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后,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目前有的用人單位采用“金錢脫殼”的`辦法逃避債務或者逃避對其勞動者的其他義務,即不轉移債務,而只是把資金轉移到新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使原來的用人單位喪失承擔對勞動者義務的能力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對勞動者負責。根據本條的規定,只要新成立的用人單位繼承了原用人單位的權利,就應當同時承擔其用人單位的義務,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和對勞動者負責。

      用人單位的合并和分立不僅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的情況,也是容易產生各種債權債務糾紛和勞動爭議的問題。在我國市場經濟秩序還未完全建成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一些用人單位假借合并和分立轉移債務,逃避應當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包括對勞動者的義務,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這一規定就是要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并或者分立時,盡最大可能地保護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本法關于用人單位合并和分立的規定,是民法通則上述立法精神在勞動法法領域里的具體體現,即要盡最大可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近些年來,隨著經濟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不少用人單位根據市場要求和國家的政策,進行了重組和改建。一些用人單位被兼并或者被撤銷;另一些用人單位分立為新的用人單位。無論用人單位的這些改變是出于何種原因,其合并或者分立后,原勞動合同都是繼續有效,都應該按照本法的規定得到繼續履行。

    單位合同 篇3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職務: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歷: 類別(專技、工勤):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魯廳

      【20xx】43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業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德醫風,熱愛衛生事業。

      3、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熱情,態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崗位工作任務。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積極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同意后,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二)甲方可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四)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批評教育,并視情節嚴重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工資福利

      (一) 甲方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按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及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

      小,兌現工資待遇。乙方工資構成:基礎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 甲方根據相關規定未乙方辦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4:違反法律規定及有關政策規定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隨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照國家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七、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爭議發生之日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十一月二十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單位合同 篇5

      案例: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能要補償嗎?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濟南一家公司上班,單位一直沒有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他交保險,20xx年6月程先生從公司辭職。5日上午,程先生致電本報熱線咨詢,自己可以索要保險費及補償金嗎?

      程先生說,7月11日他對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報酬,補交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并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山東國棟律師事務所張公穩律師稱,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依法處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依法補繳,此外還要加收滯納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該公司應當承擔上述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職后公司一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辭職。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說,盡管是您主動辭職,但您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案例:07年11月小文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簽訂了試用期合同,約定工資4000,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后,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公司總是推脫,小文無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出了雙倍工資的請求.最后小文得到賠償共計36000元的工資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

      試用期內被辭退,仍然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劉某進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工資6000元,劉某做的很開心,誰知過了1個月半后,公司新換了主管,新主管來了后就告訴劉某,認為劉某不適合公司的要求,辭退了劉某,劉某感覺很不理解,認為公司做法不對,在咨詢了勞動法專家后,提出仲裁,最后得到了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9條,試用期內辭退員工要舉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銷辭退決定并要求倍償.

      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你仍然可以得到賠償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沒有續簽,雙方終止了勞動合同關系,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公司最后支付了王某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共計18000元。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第5款,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也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趙小偉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歸,公司管理混亂,經常拖欠工資,沒有社會保險,最后趙小偉被迫提出離職,并按照勞動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8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并可要求經濟賠償。

    單位合同 篇6

      現在很多的用人單位由于制度的不規范,一旦聘用勞動者直接建立的是事實勞動關系,即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遇到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作為弱勢一方的勞動者,該通過什么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為您解答。

      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依然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即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依然可以主張權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雙倍工資的問題,現在很多的勞動者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我們怎么來主張雙倍工資呢?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么?詳情請咨詢,我們將會根據您的提問,為您解答。

    單位合同 篇7

      單位值班人員

      聘用協議書

      聘用單位:XX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保證單位安全,防止火災、被盜等事件發生,經研究決定聘用乙方為單位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

      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值班工資包干為人民幣肆佰貳拾元整。

      二、甲方給乙方配發一定的工作和休息用具。

      三、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正常照明和用水。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全天。

      五、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值班期間忠于職守,按時開關大門,周一至周五開一二樓大廳大門時間為上午8:00以前,下午2:00以前,上下午下班后及時落鎖,保障財產物資安全。

      六、乙方在當值期間如單位內發生盜竊案及火災事故,必須主動制止或捕獲案犯,同時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單位有關主管人員。

      七、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嚴格履行職責,并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值班室長期逗留或住宿,不得私自離崗。

      八、乙方不得在甲方單位內和值班室組織、參與賭博、酗酒等違法活動,擾亂單位工作秩序。

      九、對出入可疑人員,要加強盤問,做好記錄,并隨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十、乙方在下午單位人員下班后負責一二樓大廳及主任辦公室衛生清掃工作。

      十一、值班期間單位財產物資及其他重要物品、資料等發生丟失,除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外,乙方需承擔相應賠償等責任。

      十二、乙方如不愿意繼續履行協議必須在10天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愿繼續聘用乙方在5天前通知乙方。

      十三、聘用期間乙方的生活、醫療費用自理,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十分注意安全,若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十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20xx年月日

    【單位合同】相關文章:

    單位合同(經典)08-19

    單位合同08-18

    單位合同08-18

    單位與單位借款協議01-24

    單位服裝合同03-15

    單位房租合同10-17

    與單位的采購合同02-14

    單位租車合同05-13

    單位購銷合同05-22

    推薦單位合同06-16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