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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伙協議

    時間:2024-07-01 01:47:20 合同范本

    關于合伙協議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合伙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合伙協議15篇

    關于合伙協議1

      訂立合伙協議各合伙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余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 承認本伙協議,并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伙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伙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解散后應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損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

      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合伙協議2

      訂立合伙協議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95萬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45萬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合伙人陳圣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伙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范波春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并負責協調酒店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行政外圍工作。徐政德、陳圣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期間,合伙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經營期間,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伙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關于合伙協議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合伙出資運營________網吧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______網吧。

      經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圓整)。

      執照號為: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______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各合伙人的出資,統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資金的支配以發票或收據以及收條為依據,(依據必須得到兩個合伙人共同認可)以為后期算賬做依據。

      第四條盈余分配

      合伙企業應當于正常營業后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業備用開支;但累計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業用作債務抵押、抵償、還貸;否則應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三)合伙人私人債務與本合伙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系;

      (四)合伙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進行財務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②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合伙協議簽訂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業同一縣級行政城市內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

      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伙人在合伙期間

      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

      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___份,甲乙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糾紛的解決______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4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

      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5

      合伙人(甲):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身份證號:

      合伙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占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余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項目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伙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 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后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伙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后方可決定。

      (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余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余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①合伙期限屆滿;

      ②合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甲):

      聯系電話:

      合伙人簽名(乙):

      聯系電話:

    關于合伙協議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原于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吧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網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于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網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網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

      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x(簽名 蓋章) 乙 方:xxxx(簽名 蓋章)

      xxxx年xx 月xx 日

    關于合伙協議7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項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伙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協議存續期間,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負責合伙項目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伙事務的執行,檢查合伙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合伙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伙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財產承擔。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5)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是商業合作關系,甲方系專業咨詢經紀公司,因乙方擁有商業信息,但須以甲方之名義對外簽訂代理協議。

      二、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之代理協議簽訂后,由甲方負責具體操作,乙方只負責將客戶介紹給第三方(即總代理商),由第三方與甲方協商具體操作步驟。

      三、房產銷售或預售合同簽訂后,乙方只負責應得傭金到達甲方賬戶,若傭金到帳后,則甲方須在到帳之次日起七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應得傭金(傭金具體分配比例為甲方10% [含營業稅],乙方90%)。

      四、本協議僅為乙方提供對外業務開展之便利條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

      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三條 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第六條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

      獲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 1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

      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

      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2證件名稱:,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 2 -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 。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以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 4 -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的出資。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該條;否則,刪除該條)

      - 5 -

    關于合伙協議10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友好協商,自愿達成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址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名稱為: ,由甲負責進行工商登記。

      經營地址: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如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占投資總額的 %;丙以現金出資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資比例 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按出資比例 依據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作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

    關于合伙協議11

      賈靈周(以下簡稱:甲方)

      袁尚國(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乙雙方終止合伙 購買的'HCMBWDOOAOCl200630號挖掘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買挖掘機出資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HCMBWDO~AO0200630號挖掘機價值為1 1 0 7 0 0 0元,已支付購買挖掘機款2 2 2 0 0 0元,公證費、保險、保證金9 6 7 9 0.5 0元,共計318790.5元。仍欠挖掘機款88 5 0 0 0元。(該款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貸款,乙方為擔保人)。

      2.甲方已支付購車款220000元,乙方已支付購車款98790元。

      第二條 合同終止后經營盈余清算及挖掘機歸屬

      1、雙方經營期間2 0 1 1年6月3日之前營業收入由乙方收取,期間的債權 元由乙方負責償還(油款、司機工資等 元),該債權與甲方無關。

      2、挖掘機號為HCMBWDOOA00200630的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支付給乙方購買挖掘機款98790元,另加1210元,共100000元(拾萬元)。

      第三條 挖掘機(按揭)貸款償還及擔保事宜

      該挖掘機號HCMBWDOOA0020063G的貸款由甲方償還,該貸款乙方不再承擔還款責任。乙方同意繼續使用自己姓名作為該挖掘機(按揭)貸款提供擔保,不承擔逾期還貸和任何違約責任。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簽訂地、履行地均在東營市東營區。

      甲方: 乙方:證明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

      今收到 交來購買的HCMBWDOOA00200630號挖掘機款大寫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12

      甲方股東:慕義

      乙方股東:周國麟周國新 周迎紅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20xx年4月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青海金藏嶺酩餾釀造有限公司,并有慕義、周國麟、周國新、周迎紅四人組成董事會,任命周國新為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負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現乙方資金到位,基礎建設及生產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規模,生產經營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甲方表示諒解,同意乙方請求,雙方在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 甲方獨立經營管理公司并重新任命公司總經理和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參與干擾。

      2、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原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周國新不在承擔公司生產經營的任何責任。

      3、 乙方投資款壹佰萬元,甲方在今后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如公司經營不善或無利潤,乙方不得催還。

      4、 公司在發展建筑過程中因資金緊張,周國新墊付的`二十五萬元和慕義墊付的十五萬元人民幣,甲方亦在今后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

      5、 現公司所欠建筑款,由甲方逐步償還。

      6、 乙方雖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但仍需要維護公司整體形象

      和利益。

      7、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

      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8、 如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當地促裁機關仲

      裁。

      9、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股東各一份。

      股東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合伙協議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萬元,分別占投資總額的50%和50%,后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占50%。

      第二條本合伙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征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占50%)分攤。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閑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閑,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

      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后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項目,風險和利潤按開發項目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征用;

      (二)合伙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伙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14

      案例介紹

      甲、乙、丙、丁四人準備合伙興辦一家飲食店。他們共同擬訂了一份合伙協議,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于是去請教某律師。該律師看后指出合伙協議中以下內容存在的一些問題。合伙協議的部分內容如下:

      合伙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其中甲出資4萬元;乙出資3萬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資,作價1。8萬元;丁以勞務出資,作價1。2萬元。甲、乙、丙實際繳付各自出資的70%以上即可。未繳付部分何時繳付視情況而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以下列約定份額承擔責任,并以合伙企業財產為限。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進行;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

      甲和丁為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權限為:①負責企業的日常管理;②對外交易、訂立合同;③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④必要時,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乙和丙不參與合伙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有權了解經營狀況,監督甲和丁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情況。

      合伙人依照本協議之規定退伙的,對退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在退伙后兩年內,須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兩年后,則不再承擔連帶責任。

      (其余內容略)

      四人非常不解,他們認為,協議應該是合伙人自由意志的體現,只要他們自己同意,還會有什么問題?法律何必管得太多呢。

      幾種觀點

      1、四人的觀點是正確的。合伙協議只要合伙人各方均同意(即承諾),協議就發生法律效力。

      2、四人的觀點是錯誤的,合伙協議是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一切內容必須以法律規定的為準。合伙人不能自由約定。

      3、合伙協議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即有一般合同的特點,又有它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面。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依法進行,法律無強制性規定的,可以由合伙人自行約定。

      評析意見

      首先,合伙協議具有合同的基本特征。合同的當事人地位平等,訂立合同遵循自愿、誠實信用等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即使各合伙人出資不等也不允許違反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公平等原則,任何人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他人。合同的訂立過程由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構成;合伙協議的訂立同樣要經歷這些過程,當所有的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的各項條款均無異議時合伙協議即告成立。合同訂立后經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成立生效后,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合伙協議經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風險。

      其次,盡管合伙協議與一般合同有著許多相同之處,但是它們也存在著重大的差異。訂立合伙協議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個有利于各合伙人的營利聯盟,各合伙人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往往是一致的。而一般的合同中雙方簽定合同的目的各異,一方想要得到的利益需要對方當事人的付出,即權利和義務具有相對性。另一方面,合伙協議是設立合伙企業的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合伙企業是訂立合伙協議的結果。合伙協議使各合伙人成為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并使各個獨立的主體成為一個團體(合伙企業)的成員,各自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正是由于合伙協議的重要性和不同一般合同的目的,所以法律對它的規定比一般合同要多。除了合伙人可以自由約定的任意性事項外,有些關系到合伙人的責任,合伙企業前途的事項法律作出了限制性甚至禁止性的規定。

      再次,合伙協議是雙務有償合同,但一般合同中的抗辯權不適用于合伙協議,合伙人對出資、承擔債務等方面按照法律規定須承擔連帶責任;但合伙人之間并不存在相互清償。各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即享有權利又都承擔義務。合伙協議又是諾成要式合同。一般的合同可以要式或者不要式,而合伙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了合伙協議必須載明的事項。

      最后,在本案中,四人訂立的合伙協議中存在以下違法之處:①合伙企業的出資必須是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該合伙協議中對出資的規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無效;②每個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不能以合伙協議排除這一責任,否則約定無效;③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而且分配利潤承擔虧損的比例應當相同,這樣規定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和權利義務的一致性;④法律規定,某些事項必須由全體合伙人同意,如改變企業的名稱、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因此這些事項合伙企業的部分合伙人不能自行決定;⑤按照法律規定,退伙人對其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合伙協議不能減輕合伙人的負擔,而使企業的債權人蒙受損失、增加風險。

    關于合伙協議15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年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 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

      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 (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 (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____________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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