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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合伙協議

    時間:2024-06-07 04:44: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個人合伙協議(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合伙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合伙協議(集合15篇)

    個人合伙協議1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

      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合伙,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2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為原則,用合伙人自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經營項目:工控儀表,機箱和電氣產品裝配,SMT貼裝電路板,電子元器件銷售。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無限期。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以現金出資,每人出資額相等,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為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由所有合伙人推舉一人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在沒有公司賬戶前,每人先交1萬元錢打入以趙海燁戶名所開工行個人賬戶做為啟動資金此賬戶(________________)暫作為公司現金賬戶。

      3、本合伙共計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為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按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股東股本說明,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

      1、出資后每位股東各占28%比例的干股,用于年底分紅,其余14%用于公司積累以及員工獎勵;

      2、盈余分配,除去所有開銷后的收入為創收盈余,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初期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伙:①需有所有合伙人認同的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公司管理

      由趙海燁負責業務管理和日常內部事務管理,并暫時具有最后決定權(最后決定權負責人一年一定由年底股東大會投票選出;也可在年中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時投票選出,但臨時選舉最后決定權負責人議題在臨時股東大會中一年只允許提出一次),黃騫負責生產,邱黃林負責外聯工作,合伙人之間如發生分歧,由具有最后決定權的人拍板決定。

      第八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名義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后,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伙人和其他合伙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伙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人合伙,并禁止家屬插管公司大小事務;

      6、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2、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違法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邀請中間人或公證人清算并給與公正;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

      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3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軍占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合伙協議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就雙方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字號與合伙經營范圍

      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甲方向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的、字號為xxx的個體工商戶,并以該字號為合伙字號開展合伙經營活動。

      合伙經營范圍為: 。

      第二條 合伙經營場所與合伙期限

      合伙經營場所為: 。

      合伙期限為 年,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甲方核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合伙出資

      (一)甲方以貨幣與勞務出資,其中貨幣出資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甲方的貨幣出資與勞務出資共占合伙出資的百分之四十。

      乙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占合伙出資的百分之六十。

      (二)甲、乙雙方的貨幣出資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存入甲方設立的專用銀行賬戶/以個體工商戶字號設立的銀行賬戶。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除全體合伙人同意支出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合伙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一)全體合伙人于每月的五日共同對上月的合伙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盤點并共同簽字確認結算及盤點結果。

      經營利潤應為扣除上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之后的營業

      結余。

      (二)如上月的合伙經營產生利潤的,全體合伙人應于確認結算及盤點結果的當日依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經營利潤。

      如合伙經營出現虧損的,依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的出資比例分擔虧損。

      (三)合伙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項目、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四)對于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應當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全體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五)若合伙在經營過程中連續 個月虧損及/或合伙財產不足 元,嚴重影響合伙的正常經營時,甲、乙雙方應在出現該情形之日起七日內進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決定是否繼續經營。

      1、若雙方均同意繼續經營的,應按依照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追加投資以維持合伙的正常經營。

      2、若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的,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終止合伙并進行清算。

      3、若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的、另一方愿意繼續經營的,視為雙方已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1項的約定決定不同意繼續經營的一方退伙,退伙事宜則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的約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須接受除本協議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的出資比例之外的各項約定。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超過萬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財產的;

      (4)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的;

      (5)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以貨幣形式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4、若系甲方退伙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 合伙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中的出資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新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務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清償合伙債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

      1、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三)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合伙事務,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執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后按過半數意見執行;因該合伙人事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伙人應當予以賠償。

      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伙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伙人公開并可隨時查詢。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字號繼續經營原合伙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被依法撤銷。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擔任,也可以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最后再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算后如有剩余,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日萬分之三賠償其他合伙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違約金。

      因撤資給合伙造成的損失大于前款約定違約金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對外擔保的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協商不成的,向合伙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協議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名后起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合伙協議5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1、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斗門里維埃拉146號鋪房屋(建筑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6、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7、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8、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9、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10、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6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

      (以上協議相關方單稱"甲方"、"乙方"、"丙方"或"一方",合稱"各方"或"四方")

      本協議各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民事法律規定,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個人合伙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技術優勢,共同經營以個體工商戶形式設立于方名下的酒吧,通過合法經營,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名稱為: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面積:______。

      _____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編號: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50%。

      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20%。

      丙方_______(姓名)以提供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占出資比例為20%。

      剩余10%出資比例(股份)暫不分配,分紅部分作為酒吧后期裝潢、前期賬務、節假日專版、服務員額外獎勵等用途,由各合伙人協商或依表決權最終決定用途。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______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酒吧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未用于共同經營的債務,乙方、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被債權人追索導致承擔責任的,乙方、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伙企業所在地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7

      甲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伙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伙經營位于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伙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經營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伙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剩余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實施;

      8、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人名義或以合伙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伙財產或合伙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伙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伙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處理,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伙協議生效后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伙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伙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伙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伙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伙合伙人。

      2、合伙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伙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個人合伙協議8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合伙,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初期合伙賬戶、出資額、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賬戶: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為合伙企業初期賬戶。戶名:卡號:。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強制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強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強制退伙: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④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經甲、乙、丙、丁方共同推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負責人在處理重大經營事項時,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書面授權。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伙協議9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寫清合伙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情況)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寫清合伙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根據合伙的實際情況寫清楚即可)

      第三條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合伙期限可以由合伙人協商約定合伙的起止日期,合伙期限約定清楚非常重要)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關于此條,可以按照順序把各合伙人的姓名、出資方式、期限及出資金額逐一寫明;另外,對各合伙人出資交付的最晚日期應當予以約定;最后,應當寫明合伙人出資的總額,明確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在合伙期間,不得隨意分割,及寫清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出資的歸屬問題。)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關于盈余分配問題,要約定清楚分配的依據,比如以出資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等;債務承擔,一般應規定為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清償,但是,當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應當約定清合伙人債務承擔比例的依據。)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關于入伙的條件應當寫清,比如要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等等;退伙,關系到合伙整體的利益問題,對于此要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約定,比如,約定退伙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等等;另外對于不按條件退伙的賠償責任,也應當約定清楚;

      另外關于出資的.轉讓的問題,一般可規定為: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等)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將合伙負責人的姓名寫清楚,其權限也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約定清;其他合伙人的權利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即可)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其他:(根據實際情況可再約定其他內容)

      第九條 違約責任(寫明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數額)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將合伙終止的事由約定清楚,比如可約定合伙因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等事由終止;關于合伙終止后的事項一般可約定以下內容: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等。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當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簽名:

      甲方

      乙方

      時間:

    個人合伙協議10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進程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為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項目后,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項目實際營業額的_______%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蓋章:________蓋章: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11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伙協議12

      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協議各方為合伙經營,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內容和方式

      1.各方約定并以甲方名義開設(以下簡稱合伙體)。

      2.合伙期間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簽約各方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4.合伙體共計投入資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甲方投入資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乙方投入資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5.乙方于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將應投入資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一次性交予甲方,甲方應出具書面收據予以確認。

      第二條合伙事務

      1.合伙經營事務均由甲方執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行。甲方承諾:乙方投入資金后,成為該合伙的隱名合伙人,按照第一條第三款的約定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2.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報酬,由全體合伙人商議決定。

      3.甲方應每季度向乙方報告事務執行情況。

      4.乙方可以隨時查閱合伙人的賬簿,并檢查事務執行及財產狀況。

      5.各方應對合伙事務保守秘密,否則應負違約責任。

      第三條合伙財務

      1.每月10號前,甲方應向乙方報送上月營業報表和分紅計劃。

      2.甲方應在分配計劃通過后五日內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資金。

      3.每一公元年度終了后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餐吧的年度經營報表和經營規劃。

      4.乙方如對報表存有疑問之處,可立即查閱合伙賬簿,核查經營及財產狀況,還可進行詢問,甲方需及時、如實提供材料并回答詢問。

      第四條新增合伙人和合伙的轉讓

      1.新增合伙人和轉讓合伙份額,均需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期間,甲方如欲將合伙業務讓與他人時,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合理價格受讓時,乙方享有優先權,甲方不得拒絕。

      3.一方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合伙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轉讓方退伙處理。

      第五條退伙和合伙終止

      1.乙方如須中途退伙的,應提前一個月前通知甲方。

      2.合伙期間如遇虧損致使合伙財產不足投入資金半數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立即提出退伙。

      3.如合伙資本虧損凈盡的,本合伙終止,但各方愿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資的,本合伙終止。

      4.因甲方侵害乙方優先受讓權而將合伙業務讓與他人,或因其他方不愿意受讓的,本合伙終止。

      5.合伙終止時應進行清算。

      第六條合伙清算

      1.合同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支付乙方應得的利益;因合伙虧損而致資本減少的,只返還剩余的金額。

      2.合伙期間的對外債務由各方按照出資比例負擔;對外債權由各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但甲方有收回和及時轉付的義務。

      第七條通知

      1.為便于聯系及送達文書資料,各方指定的通知方式為:

      甲方指定的收件地址為: ,電子郵箱: ,聯系人: ,電話: 。

      乙方指定的收件地址為: ,電子郵箱: ,聯系人: ,電話: 。

      2.若以上指定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對方。

      3.按以上地址寄送的文書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若各方因本協議涉訴的,以上地址作為訴訟文書的送達地址。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其他合伙人的實際損失,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侵害乙方對合伙事務和合伙財務等的知情權的,每發生一次應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以合伙財產或者以其財產份額出質的,應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否則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合伙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敗訴方應當承擔對方維權而支付的調查費、差旅費、取證費、公證費、鑒定費、保全保險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并按指印后生效。

      2.各方為履行本協議所達成的補充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是本協議有效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合伙協議13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14

      姓名,性別 ,年齡 ,住址:姓名,性別 ,年齡 ,住址:姓名,性別 ,年齡 ,住址:

      第一條 合伙名稱:

      第二條 主要經營地點: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第五條 出資金額、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元;合伙人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元;合伙人以 現金 方式

      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款項應于 年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中,賬號: ,此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伙事務投入過程中需要繼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伙大約需出資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

      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為合伙負

      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3、經營管理合伙事務,購進常用貨物,維護管理合伙的財產物品;4、支付合伙債務;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依據,對本合

      伙產生的利潤及盈余依此比例進行分配。(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同時依本合伙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伙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響合伙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事務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有不正當行為;

      (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財產

      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名稱繼續

      經營原合伙債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以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內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關系人可申請法院指定;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其它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

    個人合伙協議15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 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 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 ______年__ ______月__ ______日起,至__ ______年__ ______月__ ______日止,共__ _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 ______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二)甲方以方式出資,于___ ______年__ ______月__ 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_元,大寫__ 。

      合作期間甲方已有貨品以當時進價計入甲方出資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資產(資產清單另附),合作人僅有使用權,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故不計入甲方出資。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當年度具體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和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店面銷售及售后服務。甲方負責財務會計及渠道商務,乙方負責財務出納及庫房管理。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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