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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地轉讓合同

    時間:2023-01-30 19:06:1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集錦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集錦15篇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第二條法規依據及說明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及省、市有關政策和規定,并在一九九五年雙方簽定的土地轉讓意向書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說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訂立本合同。

      2、根據本合同,甲、乙方必須依法辦理所有合法手續后,乙方才能依法取利該宗土地的使用權。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條件、使用權類型和用地項目名稱

      1、轉讓土地的位置:轉讓的土地位于甲方開發區所轄范圍內。土部門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2、本合同甲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地。

      3、用地用途:

      第四條土地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該宗土地按每畝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共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2、上述地款包含該宗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費,“四通一平”(即水、電、路、通訊及土地平整)費用、基礎設施配套費及辦理土地手續需上繳國家政府相關部門的土地出讓金、契稅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乙方根據一九九五年九月,雙方簽訂的《土地出讓意向書》的約定,已交付肆佰萬元,即作為乙方本宗項目用地已支付給甲方的土地轉讓款。

      2、甲方對長沙經濟開發區用地手續經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批準后,并在辦妥乙方紅線圖、土地使用證時,乙方經甲方書面通知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剩余土地款項。否則,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的紅線圖和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本宗用地國土部門報批工作和向乙方提供全套法定用地手續,應確保在國務院批準辦理農用地征地手續后或市國土局核算和補交稅費后,乙方無欠款情況下一個月內將土地紅線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移交乙方。

      2、負責電、水、通訊、排水管道無償架鋪到乙方項目用地周邊市政規劃網絡上,不再向乙方收取相關及改造費用。

      3、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用地范圍內的拆遷安置工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環境。

      4、盡力、盡早修建好本協議地塊周邊的主區域道路的建設,改善乙方所處位置與長沙市溝通的交通條件。

      (二)乙方責任

      1、負責立項、可研及規劃方面的有關手續。

      2、安排專人配合甲方做好項目用地報批工作,及時做好并向甲方提供用地報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平面設計規劃、環境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

      3、負責按雙方約定付款進度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宗土地所需資金。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辦理項目報建手續。所有基本建設項目由乙方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自主手工藝擇隊承建。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1、如乙方有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清合同規定的款項,則按所欠總額的5‰向甲方賠付違約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轉讓地紅線圖和國土使用證辦于乙方名下并移交乙方,由按乙方的已付款總額的5‰向乙方賠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其他違約行為,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違約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若在辦理土地權屬轉移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原因,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在正式確定后的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所有預付款一次性退還給乙方,并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附則

      1、乙方應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資料完善之日起,甲方須四個月內辦理完畢合同土地轉讓的全部手續。

      2、如甲方將辦理完畢的土地紅線圖、國土證等手續交付乙方后,乙方在兩年內未開發該宗土地,甲方則依據政府相關部門的授權,有權收回該宗已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乙方為取得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所支付的一切費用損失自負。

      3、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新增加部分稅、費(包括調增容積率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視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雙方均應共同遵守。

      6、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地塊(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擁有原甲方對該地塊的.所有權益。

      二、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合計 元人民幣,大寫 。轉讓金于合同簽訂時采用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畢。

      三、生效條件及其他條款: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畫押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XX。(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乙方:(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____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鄉(鎮)____村____m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等相關資料附后)的使用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及土地使用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年限為:。

      2、甲方應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使用經營權的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大寫XX)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使用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使用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乙方獲得土地使用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轉讓、收益、自主經營權。

      3、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甲方必須交出甲方對該轉讓土地的使用經營權證明給乙方,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的相關手續。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及甲方家屬不得再出示任何該轉讓土地的相關使用經營權證明向乙方索取利益。如將來除甲方及甲方家屬以外的任何人向乙方出示該轉讓土地的使用經營權證明并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雙倍該土地轉讓費及該土地上的所有的設施設備費用、房屋建造費等相關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并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村委干部簽字證明后生效。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5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按縣地產交易中心制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縣國土資源局測繪大隊勘測,本次轉讓地塊面積為平方米(合畝),其具體位置與四至范圍詳見經雙方蓋章確認的附圖所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年月日;地塊范圍內現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須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甲乙雙方確認地塊轉讓成交價為:元正(小寫萬元)

      五、宗地轉讓交易發生的應繳稅費及交易服務費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所述的繳付辦法執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天內,分期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給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項的,須按月息支付逾期款項利息給甲方。第一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七、在辦理該宗地轉讓手續過程中,如甲方隱瞞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的,甲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八、甲方應將轉讓宗地的用地批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原始資料作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手續。乙方受讓宗地后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等活動,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切實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無條件給予賠償。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后,提交南漳縣地產交易中心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地產交易中心存檔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慶高新區(該土地權屬人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土地面積: 畝。

      土地用途: 。

      第二條 委托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元/畝,合共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 ;賬號: )。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附件2份:

      1. 本協議指定土地相關情況說明;

      2. 指定土地相關規劃圖。

      上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8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于陜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占地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為: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復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后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于___的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登記面積共150。4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權及附屬設施包括:甲方現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設設施及水電戶口等。終身歸乙方享有。

      二、保證此房屋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三、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預付人民幣貳萬元,剩余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權證及相關手續后交付給乙方。

      五、房屋交付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房產歸屬

      1。在該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房屋轉讓款_____萬元,并償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房屋使用證和相關手續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房屋不能過戶或無故進行交付,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壹拾貳萬元。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0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由乙方出資建設整棟房屋主體框架工程項目。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該地面積為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該地塊的土地所有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以人民幣計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當天,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納土地所有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共計伍仟元整,剩余部分乙方工程項目完工后付清。

      甲方應確保在當地部門征用補償拆遷前整棟房屋工程竣工后的`完整性,以及整棟房屋的工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如有生產隊里相關人員破壞在當地部門征用補償拆遷前整棟房屋工程竣工后的完整性,以及破壞整棟房屋的工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有發生此類情況甲方處理解決不好,造成相關的一切損失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甲方反悔,隱瞞事實真實,甲方需按照乙方負責費用總額三倍承擔賠償。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1

      甲方:云溪鄉原石角山村身份證號碼:

      乙方:云溪鄉云溪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擁有土地的使用經營權和收益,雙方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方將其承包的,云溪鄉原石角山村,土地名荒塘,面積合計(大寫)平米,轉讓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三、轉讓期限為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青苗補助款、轉讓款金額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支持、配合乙方開展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如有違反,應對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法享有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優惠政策與服務。

      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享用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乙方的農業生產經營依法受保護,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可開展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和設施建設,應獲得合同以外中止的

      經濟補償。

      六、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見證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市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平方米(折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____股權;乙方以貨幣出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____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建筑密度不小于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余下___%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___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__年__月__日簽訂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4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xx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xxxx(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xx年,從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xx元,共xx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xx元(大寫:xx)。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xx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xx月xx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xx元(大寫:xx);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范本15

      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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