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土地租賃合同范文錦集6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上海昊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王廣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嘉前路688弄6號
丙方(擔保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承租乙方土地使用權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土地
1、甲方承諾對依據本合同出租的土地(下文稱租賃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或者所有權,且可以出租。保證租賃土地上沒有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甲方確保租賃土地的用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滿足乙方的用途。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土地所有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權證書,甲方保留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3、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于,土地總面積為平方米(大寫):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見附件一)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甲方交付租賃土地前,應當清除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阻礙物,保證租賃土地或租賃土地周圍一定范圍內沒有文物古跡,礦藏。
5、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辦理出租土地登記等一切手續,并自行承擔費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2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屆滿后,本合同自動延續10年。
2、租賃期限內,除不可抗力,并足額補償乙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外,甲方不得基于任何理由,解除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土地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土地,批準的用途為太陽能電站建設用地。
2、乙方承租土地用于太陽能光伏電站及附屬設施建設。租賃期間內,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進行其他項目建設。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總面積計算,單位租金為每平方米每年元(大寫:)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租金中含有土地使用稅、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稅和費。
2、承租期間內租金不變。
3、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以項目進場后一個月內支付,后續每年租金按每年第二個季度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支付,乙方以轉賬或電匯的方式支付本年的租金。
4、支付金額以項目實際使用面積支付對應等額租金,甲方應在租金支付前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租賃費發票。
第五條 轉租和優先購買權
1、租賃期間內,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乙方可以轉租。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租期屆滿和續租
1、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后,合同條款不變,自動延續10年。
2、續租期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擔保
丙方對甲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為乙方提供保證,若甲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為的,丙方將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或租賃土地上有文化古跡、礦藏,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經營利潤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乙方使用租賃土地進行國家禁止性行業或限制性行業但又未取得行政許可的項目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租賃期屆滿后,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7、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直接損失,經營性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下列土地租賃合同補充條款:
一、租賃地址:甲方將位于花都區cini鎮jiyi村內地名為“三十畝”前本社綜合樓邊的三角位置剩余部分(祥見原合同附圖)出租給乙方經營。
二、租地用途及數量:該地塊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三、租賃年限:租賃期由本補充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與原合同租賃年限一致)。
四、租賃金額及支付方式:租金先交款后使用,年租金為 萬 仟元整(¥: 元),租金在每年的九月份,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下一年的全年租金。
五、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起,土地使用經營權歸乙方所有,在租期內乙方可以在本塊土地進行建設、生產及其它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進行干涉。
2、乙方應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租金,如逾期交納,乙方應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3‰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六個月乙方仍未支付清所欠的租金,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在經營范圍內的商戶進行規范管理(如不占道經營、不把車輛雜物亂堆亂放在村道、做到門前三包等)。
4、租期內甲方負責協調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經營手續。
5、在租期內乙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水費、稅費、電費等)。
六、在租賃期內,如遇到國家征收該租賃地塊時,土地補償無論何時都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補償款全歸乙方所有。
七、如只征收一部分,按征收部分的面積相應減少租金。如三角位置建筑物被政府行為或有關部門拆除,本協議終止。如遇不可抗力,使到三角位置無法經營,本協議自動終止。
八、租賃使用權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九、租賃使用權終止后,乙方在該地上所承建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不得人為破壞,并在租賃期屆滿后7天內將上述設施交付給甲方。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入訴訟解決。
十一、協議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由違約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可終止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后另作協議,與本協議及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后與原簽訂的租賃合同同時生效,協議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及赤坭鎮會計中心各存檔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押印)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同意此出租方案的家長簽名:
甲方所在村委(蓋章)
20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原乙方在20xx年9月1日與委簽訂租地協議一份,合2.4畝。20xx年關于我組群眾強烈要求,土地分類,統一管理,取消原乙方與甲方訂立的協議,現已作廢,自20xx年9月1日由趙彥禮與12組訂立手續,本組商議決定將武樹山1.96畝,12組0.44畝,四鄰:東至本組土地,南至本組道路,北至南環路,西至村道路,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期為5年,20xx年9月1 日—20xx年9月1日止;
二、租賃費用交付辦法:每畝每年按1800斤小麥,注:(2.4畝×1800斤),共計:4320斤,或按當年市場價折款兌付,時間:20xx年9月1日,一次性付清。(注:收款方:芝田村12組,如拖期,每天按總產量8%滯納金計算,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權);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有其他公益項目或轉讓,必須經12組商議解決處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擔;
四、本協議期滿后,或本組調整土地時,乙方所占土地2.4畝全部歸屬集體,現土地所有權屬芝田村12組。(注:復耕土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村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簽證單位:
甲方時任組長:
甲方時任代表:
乙 方: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閑置的土
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
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后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沖抵簽約后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
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
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位于 鎮 村的土地 畝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用于種養及生態農業開發。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每年總租金為 元整,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后用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其他補償歸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租賃土地周邊的自然資源(包括但不限于山石、水源、溝渠等)有使用的權利,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進行合理利用和調整(包括對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滿后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負責復耕)。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就租賃土地對外合作。但如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八、其他約定
1、合同期滿時,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社區居委會、鎮政府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區居委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鑒證單位:(蓋章)
見證人: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于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簽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面積畝。四址:東西
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該地塊只能種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種植其他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賃方必須服從且甲方不賠償乙方一切損失。合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家庭成員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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