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土地租賃合同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乙雙方就土地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土地做落地。出租地的面積。
2、自然狀況:該地是空地,沒有建筑。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土地用途,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 租賃用途及期限
1、租賃用途: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的租賃用途為,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用途。
2、租賃期限: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租賃期滿前可與甲方協商續租事宜,甲方同意續租后,需再次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后,如果乙方沒有與甲方對相關的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則租賃合同終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的計算方式:即元/月。
2、租金支付時間:根據合同約定,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需按延遲繳納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果超過個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銀行賬戶:甲方銀行賬戶為乙方銀行賬戶為。
第四條 租賃押金
1、支付押金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到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2、押金的返還:合同期滿,甲方需返還乙方押金,但是乙方出現違約情況的',應當扣除相應的違約金。
第五條 稅費負擔
1、乙方在甲方土地上經營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甲方土地上因建造建筑或者違反了相關行政法規而引起的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地上建筑及其他設施
1、乙方如需在甲方的土地上新建房屋等建筑物,須事先與甲協商,未經甲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施工。
2、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需要而安裝或者改良水電等附屬設施的,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將相關的文件報甲方備案,如果對于安裝有行政審批的需要的,甲方應該配合乙方完成行政審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土地租賃期間建造的建筑以及水電等附屬設施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環保等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果甲方單方面違約或者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甲方須以乙方在甲方土地建造建筑的原價返還給乙方。另甲方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6、租賃期間,租賃土地上的建筑以及設施的維護都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在土地租賃期間,甲方有權轉讓土地給第三人,但是土地轉讓之后,本租賃合同在乙方和新土地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在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事先獲得甲方的同意才可以轉租。并且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同中的權利,如果因為轉租合同存在問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給甲方做出賠償。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且甲方向乙方開具押金收據之日起,乙方即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
2、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乙方應在日內搬離甲方土地,如果甲方逾期未搬離的,每逾期一日,除繳納該日租金外,乙方還應按每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本合同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因為政府征收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甲方的安排下搬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有:
A、乙方連續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個月。
B、建筑物及設施不符合政府部門規定被責令整改,經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
C、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 村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系電話:
承租方:陜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系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集體所有位于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于合同簽
訂后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并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 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鑒證機關:(章) 鑒證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搞活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位于 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 畝的
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租地界址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作苗圃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20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年租金為 /畝 ,合同期總租金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納給甲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租賃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5、在租賃期內,若政府需征用該土地,因征用產生的土地費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補償費歸乙方所
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各執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方:
蓋 章: 蓋 章: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一、發包方住址:
二、承包方住址:
三、承包面積: 地類別: 坐落:
四、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六、承包金額:
七、交款方式:
八、發包方權利地:監督承包方依法從事農業生產,不能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提供生產信息服務。
九、承包方權利義務:依法享有土地生產經營權,依法自行安排生產計劃、銷售家產品。承包期內有土地流轉權,接受發包方對土地使用的監督。
十、違約責任:
十一、地面附著物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 (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
甲方將該土地約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墳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為 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納給甲方 。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
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征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征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七、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范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快發展私營企業經濟,擴大“兩個來源”,嚴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位于畝。(祥見附圖)。
二、租賃期限: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賃標準:經雙方協商,乙方一次性付清50年租金費,每畝元。合計元。
四、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方負責辦理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超出附圖面積,協調好鄰里關系,企業內部管理等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任何一方違約,按各方實際損失賠償。
七、如乙方企業今后發生搬遷,乙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由甲方收回處理。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
十、附平面圖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土地租賃權概念。土地租賃權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內對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項權利。土地租賃權是指通過契約從土地所有權人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處獲得的土地占有權、狹義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比少了一項處分權。主要包括土地轉租、農村土地轉包、城市土地出租。可分為有期限的或無期限的土地租賃權。
1)土地租賃權的基本內容。
土地租賃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條件下,承租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權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土地承租權人不享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權行使轉讓或者抵押等處分權。依《合同法》第 224條的規定,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權人可以將之轉租,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間新增建筑物的歸屬
按照房屋所有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主體統一的原則,確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歸屬。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主體統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則,其所有權歸屬于該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這兩者的區別應予以注意。
3)土地承租期間使用權轉移對承租權的效果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其權利出租后,在租賃期內又將其權利轉讓、抵押的,仍需保護原承租人的利益,維護原租賃合同的效力。
4)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參照《合同法》第230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為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為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5)出租人的交付義務
出租人依約應將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提供給土地承租權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權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承租人的'租金義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為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7)承租人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義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l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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