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租賃合同集錦7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了解自己的義務。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本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并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
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于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采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 ]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征后,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后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為
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并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于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后,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復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后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系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租賃甲方門頭房從事經營,為保護雙方權益,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門頭房位于 , 層,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三、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租賃,第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大寫: ;第二年租金 元,大寫: ;第三年 元,大寫: ,3年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租金另訂,租賃期間,乙方如提前退房,租金不退。
四、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雙方權利和責任
1、合同期間,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拆遷、自然災害等)外,甲方不得終止合同,否則雙倍返還乙方租金。
2、乙方如對房屋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施工,否則自果自負,所有裝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或終止時,乙方裝修的內部設施不可拆除和拆除會對房屋造成損壞的(如地面、包門邊、墻邊、吊頂等)不得拆除,甲方不給乙方任何補償,能拆除的如空調等)拆除后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影響整體美觀。
3、租賃期間,房屋內設施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要守法經營,要做好安全、衛生等工作,處理好鄰里周邊關系,不得從事違法及安全隱患的活動,如出現后果自負。
5、合同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如乙方欲轉租他人,需經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續租,需提前告知甲方,結清水電費等,辦理交接手續。
6、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租,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再退回。
六、合同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并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四)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風險提示: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風險提示: 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采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風險提示: 明確轉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于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托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7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后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租賃期間,未事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系。在不定期租賃關系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系,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系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30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當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后,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6)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后3日內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1)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3)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超過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并變更相關條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并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于違約金)后,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在簽訂本合同前,租賃雙方已線下溝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該租賃房屋的現有結構、附屬設備及其他與房屋相關的信息。
13-5簽約雙方簽訂本合同,又在線下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沖突部分以簽訂時間在后的租賃合同為效力優先;同時簽訂的,以實際履行之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效力優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7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與以上條款內容有沖突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認定房屋租賃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
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認定房屋租賃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點,便能很好的確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適用法定解除,雙方當事人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和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原因導致租賃房屋部分毀損、滅失的,依《合同法》規定,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不支付租金。對于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當然,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有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租賃生活中出現的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有: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內的。
承租人應服從政府的號召,主動與出租人平等協商合同解除事宜。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珠海市間租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約平方米。租賃期自二零 年月日起至二零 年月日止。
二、租金元/平方米。即每月人民幣元,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當月租金。逾期加收滯納金。每逾期一天,按當期應交租金的罰交滯納金。如延誤超過天(即當月的日)尚不交租金,即使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位提前解除合同,扣罰乙方所付保證金,同時收回該出租房屋,屆時如乙方尚存有物品之類均作遺棄物處理。
三、在本租賃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即租房押金)人民幣元。租賃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交還給乙方。
四、該房屋供乙方作商用途。乙方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若發現乙方有改變房屋用途或有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租給第三者,除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外,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租賃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五、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小區管理費及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門、窗、水、電、下水道的維修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如乙方對房屋再裝修后,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同意。因裝修導致事故,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用在房租中扣除。
七、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散合同,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個月的租金作違約金。
八、租賃期間,屆滿或解除合同乙方遷出時,須將房屋完整、清潔、干凈地交給甲方。否則,從乙方交付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人民幣50元作清潔費。若雙方都同意續租,租約另訂。若不再續租,乙方對房屋的再裝修部分除拆走電器設備外,其他不得拆除,無償交甲方處理。
九、乙方必須遵守《珠海市出租房屋管理條例》。
十、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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