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車輛租賃合同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汽車租賃行業有序管理、優質服務、保障安全、提高效益,根據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乙方將擁有的(車型 車牌號 )掛靠到甲方經營汽車租賃,掛靠經營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各項義務。
二、乙方掛靠經營車輛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交納,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掛靠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嚴把租車人身份驗證關,如發生車輛被騙租后,甲方應自覺協助乙方配合公安機關追查車輛,直至追回被騙車輛為止,追車費用由甲、乙雙方自理。否則,甲方應承擔必要的責任。
四、甲方必須將租車人員的信息實時錄入查詢系統內,未實時錄入及查詢導致車輛被騙,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實時錄入及查詢的甲方也必須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車輛與駕駛員或租車人發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如有違規、違章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必須按公司要求在保險公司投保所有的險種,如果該車輛在租賃經營期間發生意外事件,除按有關規定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但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務。
七、甲方為了保證本公司的'經營對象,在租車人租車過程中,除按規定要求租車人盡量多提供有效的證件外,盡量減少對租車人收取就、押金,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加入行業協會,接受行業協會的管理,并支付行業協會規定的服務費用,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八、乙方掛靠經營期限暫定 年,掛靠期間甲方向乙方收取手掛靠管理費 _____元/月。掛靠期限未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損失計人民幣_____元。
九、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的內容和真實意思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行業協會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運輸車輛租賃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合同范本《運輸車輛租賃合同》。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非個人)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車輛類型:▁▁▁▁▁▁▁▁▁▁ 車架號:▁▁▁▁▁▁▁▁▁▁▁
品牌型號:▁▁▁▁▁▁▁▁▁▁ 車牌號:▁▁▁▁▁▁▁▁▁▁▁
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其他條件:▁▁▁▁▁▁▁▁▁▁ 該車輛(□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租賃期自車輛進入乙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車輛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車輛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三條 驗收地點及方法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
(二)交車地點:▁▁▁▁▁▁▁▁▁▁▁▁
(三)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
(二)承擔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
(三)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四)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二)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部分,如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處理中如需甲方出具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租賃期間,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由乙方負責修理。
(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符合使用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租金總額的▁▁%做為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計收。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車輛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五)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提供的車輛如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數額▁▁%的違約金。
(七)其他:▁▁▁▁▁▁▁▁▁▁▁▁▁▁▁▁▁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車輛達▁▁▁▁日的。
2、租賃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辦理約定的稅費等行車手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輛: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5、其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生效及其他約定: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三)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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