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范文
對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與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青天評報字〖2003〗第92號
重要提示:以下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次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一、評估目的:為滿足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其擁有的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進行資產置換的需要,而對申報的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進行評估,提供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
二、評估范圍和對象: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賬面資產和負債及部分低值易耗品。
三、評估基準日:2003年3月31日
四、評估原則: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以及產權利益主體變動、資產持續經營、替代性、公開市場的操作原則和行業公認的貢獻性、預期性等經濟原則。
五、評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評估結論:
申報的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68,173,842.70元,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16,255,621.43元,凈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51,918,221.27元。
調整后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68,173,842.70元,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16,255,621.43元,凈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51,918,221.27元。
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310,036,106.44元,負債評估值為人民幣217,809,900.43元,凈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92,226,206.01元。
評估后凈資產比調整后凈資產增加了人民幣40,307,984.74元,增值率為77.64%。
評估結果中含申報的賬面土地使用權評估價值。
評估結論詳細情況見評估明細表。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 目 賬面價值 調整后賬面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流動資產 1 18,870.30 18,870.30 19,420.13 549.83 2.91
固定資產 2 7,045.32 7,045.32 7,986.40 941.08 13.36
其中:在建工程 3 5.80 5.80 5.80
建筑物 4 3,072.28 3,072.28 3,605.20 532.92 17.35
設備 5 3,978.63 3,978.63 4,375.40 396.77 9.97
無形資產 6 901.76 901.76 3,597.08 2,695.32 298.90
資產總計 7 26,817.38 26,817.38 31,003.61 4,186.23 15.61
流動負債 8 16,252.56 16,252.56 16,407.99 155.43 0.96
長期負債 9 5,373.00 5,373.00 5,373.00
負債總計 10 21,625.56 21,625.56 21,780.99 155.43 0.72
凈 資 產 11 5,191.82 5,191.82 9,222.62 4,030.80 77.64
七、評估報告有效期:本評估報告有效期為一年,自評估基準日起計算。
八、評估報告提出日期:20XX年7月20日
注:本 "摘要"內容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使用范圍與資產評估報告書相同。
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高國軒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江守倫 王卓 苗丹青 馬寧
青島天和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二○XX年七月二十日
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2】
以濰坊五洲浩特高科技有限公司整體資產與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青天評報字〖20XX〗第98號
重要提示:以下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次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一、評估目的:為滿足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東五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濰坊五洲浩特高科技有限公司的72.73%和27.27%股權進行資產置換的需要,而對申報的賬面資產和負債進行評估,提供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
二、評估范圍和對象:濰坊五洲浩特高科技有限公司申報的賬面資產及負債和部分賬外低值易耗品。
三、評估基準日:二○XX年三月三十一日。
四、評估原則: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以及產權利益主體變動、資產持續經營、替代性和公開市場的操作原則和行業公認的貢獻性、預期性等經濟原則。
五、評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評估結論:
總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51,434,744.60元;負債賬面價值為人民幣39,084,205.71元;凈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2,350,538.89元。
總資產調整后價值為人民幣51,434,744.60元;負債調整后價值為人民幣39,084,205.71元;凈資產調整后價值為人民幣12,350,538.89元。
總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52,582,381.28;負債評估值為人民幣39,084,205.71元;凈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13,498,175.57元。
評估后凈資產比調整后凈資產增加1,147,636.68元,增值率為9.29%。
評估結果中含申報的賬面土地使用權評估價值。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 目 帳面價值 調整后帳面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流動資產 2,767.59 2,767.59 2,800.49 32.90 1.19
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 2,239.94 2,239.94 2,087.24 -152.70 -6.82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196.05 196.04 249.98 53.94 27.51
設備 2,043.90 2,043.90 1,837.26 -206.64 -10.11
無形資產 135.94 135.94 370.51 234.57 172.55
其中:土地使用權 83.44 83.44 370.51 287.07 344.04
其他資產
資產總計 5,143.47 5,143.47 5,258.24 114.77 2.23
流動負債 3,908.42 3,908.42 3,908.42
長期負債
負債總計 3,908.42 3,908.42 3,908.42
凈 資 產 1,235.05 1,235.05 1,349.82 114.77 9.29
七、評估報告有效期:本評估報告有效期為一年,自評估基準日起計算。
八、評估報告提出日期:二○XX年七月二十日。
本摘要內容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使用范圍與資產評估報告書相同。
資產評估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高國軒
注 冊 資 產 評 估 師:馬寧 苗丹青 王卓
青島天和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二○XX年七月二十日
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3】
對山東五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資產與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青天評報字〖20XX〗第93號
重要提示:以下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次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一、評估目的:為滿足山東五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擁有的部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與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的需要,而對申報的相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進行評估,提供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
二、評估范圍和對象:山東五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建筑物、機器設備和無形資產。
三、評估基準日:20xX年3月31日
四、評估原則: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以及產權利益主體變動、資產持續經營、替代性、公開市場的操作原則和行業公認的貢獻性、預期性等經濟原則。
五、評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評估結論:
申報的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6,304,162.63元,調整后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26,304,162.63元,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30,404,912.00元,評估后資產價值比調整后資產帳面價值增加了人民幣4,100,749.37元,增值率為15.59%。
評估結論詳細情況見評估明細表。
七、評估報告有效期:本評估報告有效期為一年,自評估基準日起計算。
八、評估報告提出日期:20XX年7月20日
注:本 "摘要"內容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使用范圍與資產評估報告書相同。
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高國軒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王卓 苗丹青
青島天和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二○XX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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