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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餐飲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5-08-02 22:07:19 協議書 我要投稿

    餐飲合伙協議書[集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伙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合伙協議書[集錦15篇]

    餐飲合伙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店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注: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注: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5、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6、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或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3)經營項目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 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2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愿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加盟店中文名稱: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第三條:本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經營范圍:西餐、中式快餐、冷熱飲料制售。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公司批準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投資資本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出資額和所占注冊資本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資額: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五章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九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于《投資預算》制訂后____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至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第一次次資金到位后____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之營運日前____日,按投資比例該投資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入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于《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總資本額,該金額于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好本店,在與甲方互相協商的基礎上,就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店。

      第十二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十五條:聘請甲方對其經營成果進行月度核算,并根據具體經營業績情況,向出資方收取一定的經營管理費用及給予經營成效獎勵,具體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純利潤的____%作為甲方的經營管理費用;

      (二)、當本店的純利潤在____萬元(含)人民幣以上時,甲方除了收取當月利潤____%的經營管理費用外,超出金額按利潤____%作為經營成效獎勵給甲方;

      (三)、經營管理費用計入當月份之營運成本。

      第十六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均按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并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十八條:出資股東至本店享有買單原價七折優惠,本店店長及甲方短期督導人員享有本店免費住宿。

      第十九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后生效,并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3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以下簡稱為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發展中小學教育培訓,互利互惠,共創品牌教育;

      第二條合伙名稱:恒信教育培訓-“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范圍內,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權利,而不實際掌握股權,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乙方按盈余的30%的比例獲得紅利分配;并且甲方需按正常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以及繳納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甲方同意退伙;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乙方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當然退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合伙實體的所有權,合伙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擁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甲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

      (一)目的規定比例共同持有;

      4.擁有制定該培訓中心所有制度的權利; 5.擁有聘用新員工、解雇員工的權利;6.擁有企業所有人該享有的其他法定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為乙方提供發展的平臺;

      3.按時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4.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乙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乙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乙方有退伙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學輔導中心,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后勤、出納、課程和人員調度、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4

      合伙人1: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2: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3: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經合伙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伙人共同出資經營 ,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整(¥ 元)。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要配:以 為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伙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委托 為合伙負責人。每月支付 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 。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伙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 存一份。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1:

      合伙人2:

      合伙人2: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5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二條 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坐落于 號的 餐飲店,主要營業范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伙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元(大寫:寫:______ )必須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 元須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或由 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伙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寫:______ )。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伙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 _年;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余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二)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伙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②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 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項目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飲食店盈余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周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周轉資金)后如有盈余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的熙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正式名稱蘭州永昌路匯勝購物六層為 ,負責人為甲方。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營的酒吧、咖啡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號使用權、設備及裝修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占出資總額80%;店面字號的所有權歸屬于甲方,使用權歸屬于甲方及本餐飲店。 乙方以現金出資,合計人民幣500000.00元,占出資總額10%;

      丙方以現金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占出資總額5%,另因丙方擁有餐飲業的相關專業知識,三方同意丙方勞務出資占出資總額5%(該5%的份額只作盈余分配依據,丙方退伙或轉讓出資時該份額不能作價),丙方合計占出資總額10%;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西固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時間:_年_月_日

      乙方:

      時間:_年_月_日

      丙方:

      時間: _年_月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未方: 身份讓號碼: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上,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乙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丙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丁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未方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廢,不能繼續經營時,出資為零,如能繼續經營,重新按原原合同執行,重新簽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資比例為零,按剩余股東比例分配。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消費事項

      合作人到店促進消費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約定事項,各股東消費正常現金買單。

      第八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為合作負責人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作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作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作門店的運營

      第九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合作期間一律不可以入資。

      (二)退資

      1. 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資。

      2.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三).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在經營中,有意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可強制對其執行除名。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議后作出決定,退資的比例零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

      (二)在經營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無法繼續經營情況下,依該合作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先擇可以結算其財產或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作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全作人同意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比例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比例交納。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如在經營當中,有大的變動,在半數以上同意出資時,如有不出資的,強行貸款所產生的費用,由不出資人承擔。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作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協議一式伍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9

      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鑒于,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范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

      5、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伙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餐飲合伙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及經營宗旨

      1.合伙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宗旨: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二、項目范圍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3.雙方的出資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七、合伙人退伙事項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八、出資轉讓

      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九、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協議,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一、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四、其他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協議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協議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

      丙方: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特色烤豬蹄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豬小強特色烤豬蹄(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于:閔行區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熟制豬肉食品,范圍包括食品、點心、自制飲料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占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人民幣大寫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____________

    餐飲合伙協議書12

      甲方:身份證號:住所

      乙方:身份證號: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

      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小寫)繳付期限: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小寫)繳付期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名稱企業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身份證

      號:。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

      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

      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

      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伙與退伙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3、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伙開設,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伙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伙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余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后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合伙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采購。

      3、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十條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自助茶歇(以下簡稱活動)的餐飲活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動地點:

      啟東市申港城商業廣場EAGLES西餐廳

      三、餐費標準:

      40元/位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費:人民幣:

      2.發票稅金:人民幣: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動結束隔日

      本次活動預付款為人民幣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在09月18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該活動預付訂金,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該次活動除預付金外全部款項人民幣1140元(大寫: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內容:

      1.茶歇:水果拼盤4份、曲奇餅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為大餐盤的'量);

      2.飲料:果汁、碳酸飲料、紅茶、奶茶(以上4種飲品無限量供應)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應)

      4.相關配套提供:餐盤、餐具、飲料杯、餐巾紙、垃圾桶、牙簽、飲料、相關服務人員1-2名。

      六、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延遲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負責現場的餐具及其他設備的安裝協調工作。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動負面影響的責任,并提出相關賠償。

      4.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甲方應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及賠償違約金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餐飲合伙協議書15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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