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電子協議書三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子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子協議書 篇1
電子繳稅(費)協議書
編號:
甲方(納稅人或客戶): 乙方(稅務局): 稅務機關代碼:丙方(銀行): 行號:
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安全、準確、及時入庫,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電子繳稅(費)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選擇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甲方在丙方設立賬戶,并同意丙方按規定從該賬戶劃轉稅款,該賬戶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提前到乙方辦理終止原協議、簽訂新協議手續。
甲方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字號開立對公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經營者個人名義開立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無論以何名義開立授權扣款賬戶,經營者在本協議書上簽字或蓋章后即表示認可。
甲方應于繳納稅(費)款時,保證在繳稅(費)賬戶中存足不低于應納稅(費)款額的可用金額,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為甲方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提供免費咨詢,并對有關操作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甲方在乙方征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 甲方稅務登記證件號碼:計算機代碼:
二、甲方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甲方繳稅(費)賬戶主動劃扣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征得甲方同意,且無需甲方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繳稅(費)賬戶名: 繳稅(費)賬號: 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賬戶所有人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該賬戶主動劃扣甲方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征得賬戶所有人同意,且無需賬戶所有人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賬戶所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繳稅(費)賬戶可用余額不小于申報稅款額前提下,從繳稅(費)賬戶即時足額劃轉相應金額稅(費)款。丙方不得延壓、截留、轉移、挪用稅款。
乙、丙雙方應密切協作,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確保甲方資金安全,做好電子繳稅(費)方式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各自網絡與通信系統的維護工作,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
四、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應共同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互相簽發的相關文件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文件送達乙、丙方之前,本協議始終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章)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章)(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預留銀行印鑒)
使用說明
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設置。
2.適用范圍:納稅人通過銀行以電子方式繳納稅(費)款前,與銀行、稅務機關簽訂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編號:由征管應用系統根據規則自動生成的15位文書號碼。
(2)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國庫清算稅款時需使用此代碼。
(3)甲方在乙方征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征管應用系統中給每個納稅人賦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編碼。
(4)繳稅(費)賬戶名:納稅人提供的、用于繳稅(費)的賬戶名。
(5)繳稅(費)賬號:納稅人提供的、用于繳稅(費)的銀行賬號。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各存1份。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4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賬戶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說明
1.本表依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
2.適用范圍:納稅人申請終止電子繳稅(費)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原《電子繳稅(費)協議書》內容:根據原協議書內容填寫。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各存1份。其中銀行留存的申請表由納稅人送交。
電子協議書 篇2
甲方:(納稅人)
乙方:(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繳納稅款,加快稅款資金安全周轉,提高辦稅效率和服務質量,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乙方雙方簽定本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協議事項:甲方自行選擇在乙方開立結算賬戶,該賬戶作為唯一的繳稅賬戶,委托乙方憑國庫轉發的由甲方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產生應納稅款的電子信息從該結算賬戶直接劃繳稅款并繳入國庫。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自愿采用電子繳稅方式向稅務機關繳納各項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等,同意并授權乙方根據國庫轉發的甲方應納稅(費)款及滯納金、罰款等電子信息從本協議書中所指定的`繳稅賬戶中劃繳。
(二)甲方委托乙方劃繳稅(費)款的事項如下:
開戶銀行: ,
納稅人識別號為(稅務登記證號碼): ; 納稅人名稱: ;
納稅賬戶名稱: ;
納稅賬號: 。
甲方保證以上內容填寫真實準確,并承擔因內容填寫錯誤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三)甲方指定的繳稅賬戶信息發生變更時,甲方應在發生納稅義務的前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辦理變更手續并重新簽訂協議書,并持乙方開具的有效證明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乙方劃繳稅(費)款失敗或無法在稅(費)款限繳期內劃繳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四)甲方保證在稅(費)款限繳期內,其繳稅賬戶的可動用存款余額足以繳納稅款。若因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劃繳失敗,由此產生的滯納金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繳稅賬戶的可動用存款余額不足繳納稅(費)款、滯納金、罰款時,應事先向稅務機關申請分批繳納。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在收到國庫轉發的劃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等電子信息時至當日結賬止直接從本協議書所指定的繳稅賬戶劃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劃繳稅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正當理由包含:甲方存款余額不足、不可抗力、系統故障、國庫轉發的時間超過營業時間或其他方面的正當理由。
(二)因甲方繳稅賬戶有誤等原因造成不能劃繳稅款的,乙方應于收到國庫轉發的扣款信息當天以電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饋給國庫。
(三)乙方嚴格按照國庫轉發的應納稅款電子信息劃繳稅款,若因國庫轉發的電子繳稅賬戶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時劃繳稅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成功劃繳稅款后,打印《福建省稅庫行橫向聯網電子繳稅憑證》,甲方到乙方領取,作為甲方繳納稅款的憑證。
四、乙方應本著為納稅人服務的原則,積極協調、妥善處理好實行電子繳稅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稅務機關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需繳納滯納金、罰款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六、甲方向乙方辦理繳稅賬戶變更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范行為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通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托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1.電子定艙作為EDI電子數據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數據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2.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時將這項信息從系統中刪除。
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并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電子協議書】相關文章:
電子協議書11-07
電子協議書11-18
離婚電子協議書12-04
離婚電子協議書12-13
買賣電子協議書07-11
離婚電子協議書10-18
電子協議書3篇11-07
電子協議書10篇10-12
精選電子協議書3篇09-10
離婚電子協議書(集合)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