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旅游委托合同范例(通用16篇)
旅游單項委托是區別于組團旅游服務的一種新型服務方式,旅游委托合同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旅游委托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旅游委托合同 1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聯系手機號: 甲方傳真號碼: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傳真、電話和聯系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場(碼頭)的接送,代訂機(船)票,代訂酒店住宿,代訂景區(景點)門票,代租汽車,代辦入境、出境、過境臨時居住和旅游簽證,代辦國內旅游委托,提供導游服務等。
第二條 委托事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事項
第三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確保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及聯系電話真實有效,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項目費用及服務費;
(3)甲方應當及時受領乙方辦理委托事項的結果;
(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5)甲方應特別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禁忌,慎重選擇滑翔、漂流、潛水、游泳、跳傘、熱氣球、蹦極等高風險性的旅游項目。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委托事項。乙方辦理委托事項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短信、聊天記錄等。
(2)乙方應親自處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轉委托。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機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機票已開出的按航空公司規定計算損失;酒店按房價的 %計算損失(酒店有特別規定的,按規定辦理),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服務費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變機票、酒店或租車等委托項目的,承擔損失費,服務費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損失費及違約金后,應當在甲方退訂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剩余委托費用。
(4)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供證件及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及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服務費不退。
(5)甲方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代訂機票、代訂酒店或代訂車輛等單項服務的,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費用、服務費,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降低機票艙位等級、住宿酒店、車輛標準以及委托事項標準的,應當按委托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3)乙方應當在取消受托業務通知到達日起7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委托費用,支付違約金。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委托服務轉委托的,應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總額 %的違約金。
(5)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第五條 特別說明
1、代訂機票上所示的時間如與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搭乘飛機時間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時間為準。
2、根據行業慣例,酒店的入住時間是當天中午12時整至第二天中午12時整。酒店對訂房、退房有特別規定的,乙方應當事先告知甲方,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委托代訂機(船、火車)票有特別的改簽、轉簽、退票等規定,乙方應提前告知,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與航空公司、酒店、景區等經營者因航班延誤、住宿或退房、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等發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項目期間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以書面通知甲方時止。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簽字,并付清委托費、服務費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均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從事旅游業務,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及合作基礎,為拓展旅游事業,為旅游者提供高效、優質的旅游服務,共同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精神,就旅游項目合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合作的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為:
2、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上述旅游片區或旅游線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的條件、要求,熱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條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規定和規范,切實完成地接社的相關工作。
3、甲、乙雙方業務合作過程中,可以根據對方送達的書面文件或傳真、郵件的內容作為相對方合作邀約或承諾的有效依據,并將相關文件資料或傳真、郵件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團隊流程及團隊服務質量,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各種旅游接待服務進行評定,以便甲、乙雙方共同改進服務接待質量,甲方對于乙方不符合旅游行業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有權予以制止或責成乙方整改直至符合規范要求;如在甲方提出異議或整改意見后,乙方仍然繼續違規操作,甲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過錯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對旅游者的經濟賠償、旅游行政管理機關對甲方的經濟處罰等),則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甲方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旅游者超標準承諾等)引發旅游者投訴、索賠的,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則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旅行社條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相關規定進行團隊操作,切實保證旅游接待服務質量。
2、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接待計劃,負責對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務工作,保證接待服務工作的安全、周到、優質、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時,應當嚴格按照甲方郵件或傳真等方式送達的團隊接待計劃確認的內容執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務標準,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導游人員應當持有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導游人員應當佩帶導游胸卡上崗服務。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員數額安排相應座位的接待車輛,用車為空調旅游車(特殊情況按該團計劃執行),乙方安排的旅游運輸車輛應當車況良好,車內干凈整潔,駕駛員服務應當規范、周到。
5、乙方應當安排旅游者在旅游定點餐廳用餐,團隊用餐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標準執行。
6、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隊或旅游者如發生傷亡事故或其它意外情況,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主動解決。不得逃避、推諉責任。
四、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接待服務質量引發旅游者投訴,或出現不符合《旅行社條例》或旅游行政管理機關的相關規定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導游人員及地接社不得強迫旅游者購物,不得誘導旅游者涉足黃、賭、毒場所,不得強迫旅游者參加自費項目。
3、如果甲方旅游者在地接旅游過程中受到傷害,即使不屬乙方責任,乙方也應當盡到人道主義救扶義務并協助相關單位及時處理。
4、如果乙方在旅游接待過程中的服務質量未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或造成甲方旅游者投訴,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執行標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甲方有權根據其遭受的實際損失及旅游者投訴等情況,酌情向乙方追加賠償金額。
5、因甲方失誤或過錯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失誤或過錯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而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結算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依照當期旅游團隊及實際操作等情況,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原則上在乙方出團或出票前 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百分之 ( %)的旅游費用;當期旅游行程結束后3日內且無投訴時,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真實性的特別聲明
甲、乙雙方均應保證本合同披露的及單項旅游項目接洽過程中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及信息情況均合法、有效、準確、無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結尾落款處提供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郵箱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資料均作為甲、乙雙方聯系、通知對方的有效依據。只要按照其中任何一種方式通知到對方并經查證如實的,就應當認定責任方履行了通知或告知對方的義務。如甲、乙雙方相關信息資料或聯系人,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對方。否則,應當由過錯方或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一方無條件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無異議,自動順延。
八、其他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及甲、乙雙方確認的有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3
甲方(組團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平等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組織的國內游團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組團地接業務而往來的電子信息及傳真件屬于本協議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 甲方按計劃將組織成行的旅游團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標準和行程安排,為旅游團安排旅行游覽活動。
第三條 甲方應在旅游團出發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預報計劃;乙方接到甲方預報計劃之日起2天內予以確認,并將相關費用以單列的形式提供給甲方,如住宿、餐飲、門票、交通等費用。 甲方旅游團出發之日3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確認下列資料:接待標準、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單、所需房間數、航班(車次、船次)。甲方增加團隊,應在出發前提前3天將資料報乙方,由乙方按計劃落實各旅游服務項目。
第四條 在旅游團游程結束后,乙方應于一個月內把團隊結算單原件蓋章后寄給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后,在7個工作日內將團款結清。乙方在收到團款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給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將順延下一團隊的團費支付。團隊團款的結算不超過三個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團款結算滯后,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團行程延誤、更改、取消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接待標準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團提供服務,乙方應當將低于服務標準的費用差額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經濟損失。如因乙方原因變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標準等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必須委派持有導游證的導游人員提供服務。
乙方導游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約定的商店購物或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延長購物時間。乙方導游不得誘導旅游者涉足黃賭毒場所,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參加非旅游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高度重視旅游者安全。
乙方應保證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服務供應商具有合法資格、資質(由甲方直接采購的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旅游團搭乘飛機、輪船、汽車或在飯店、餐廳等各項旅游設施(區)中受到損害,如不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處理;如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委托范圍內向旅游者兌現甲方的服務承諾,發生意外情況、質量問題或旅游者投訴時主動、及時處理,并向甲方報告,因此出現取消行程、機票、酒店等情況的,事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退賠差額。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如有必要應當及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變更所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或一方違約,應積極采取措施補救并防止損失擴大,如措施得當,減輕或避免了守約方的損失,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可協商減免違約方責任,協商不成,選擇其中之一(選中項打,不選項打╳):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如有效期屆滿雙方未簽訂新合同并繼續有業務往來的,本合同延續有效。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4
甲方(委托旅行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入境旅游許可證號:)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入境旅游許可證號:)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在一地的旅游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為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游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保證甲方團隊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項目,乙方根據甲方委托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為在各自屬地旅游主管部門注冊并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為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游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為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并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協議適用于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托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并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本合同適用于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為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托的內容
甲方委托給乙方的業務,以委托行程內的安全、順利運行為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范圍)
(1)提供有益于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游設施、名勝古跡等的信息和實施方案。
(2)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并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并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并落實住宿安排。
(4)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游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游、翻譯等。
(6)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并向甲方報告。
(7)其它為保證甲方團隊旅游活動安全運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文件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系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托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辦旅游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為“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旅游線路名稱;
(2)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游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級、房型、間數、陪同房類型等及其報價;
(5)旅游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旅游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
(11)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系電話、旅游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后,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序對甲乙雙方的委托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為協議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托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復,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盡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特殊情況應注明最晚答復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復(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注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級、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游、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游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并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復;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復;甲方規定最晚答復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復。
(5)對于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于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為甲方提供盡可能完整的當地旅游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旅游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游、司機等。
(2)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游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托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托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著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托業務的進展狀態。
(2)對甲方的委托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托項目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托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托業務確認期限
(1)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周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業務。
(2)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由于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余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于協議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為準。
(2)團隊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游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并核對清楚結算金額。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審核無誤后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如果因為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核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于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對于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后者為準。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游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游陪同、交通承運、景點游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游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游人員應及時聯系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盡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于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游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游員及旅游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游團隊,團隊抵達后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系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游陪同、交通承運、景點游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于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游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游員及旅游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游團隊,團隊抵達后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后乙方立即聯系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游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托的業務內容;
(2)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后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后,應立即書面答復或同意乙方變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業務內容,委托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對于更改后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盡量安撫客人,并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并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托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協議生效后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游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并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托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另立委托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后,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為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變更委托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盡量使變更后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盡量使變更后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托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為同行客戶所委托團隊,團隊類型分為: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為: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類型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為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并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后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為準。
(2)酒店硬件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星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干凈整潔、保養良好、運轉正常,并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志;
(3)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為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游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星級的客房時(或分為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為,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于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就餐環境清潔干凈,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污漬、異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凈、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志;
(3)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克扣餐費,酒水及菜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并避免以后再次發生。
(6)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人為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游。
四、車輛
(1)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注冊的合法運營旅游車,一定要為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并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車內外保持干凈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采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復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游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旅游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并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機在車上不得抽煙、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為,并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
五、導游服務
(1)擁有導游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游。
(2)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游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導游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導游為客人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游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煙;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導游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著正裝。平時著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遇客人參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游應積極配合、為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導游應向客人講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在帶團過程中,導游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游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項目;或壓縮計劃內項目游覽的時間。
(9)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為原則,經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游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后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游的行為必須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為導游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以客人自愿為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游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游購物店;
(5)乙方導游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并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嚴禁隨意增加自費項目或高價銷售自費項目,如因增加自費項目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嚴禁乙方導游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游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游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將旅游業務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未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
(3)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游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為接待旅游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或者對同一旅游團隊的旅游者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未經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地接旅行社及其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游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委派的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
(12)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發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并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業務合同時,由于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托的相關旅游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游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乙方為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并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游主管部門,并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團滯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團(者)盡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范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范圍且屬于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游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后,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后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后,仍適用于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
旅游委托合同 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服務標準、游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游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3、在旅游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第四條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甲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乙方不退還旅游費用。
第六條乙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甲方或未通知甲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除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另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八條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6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旅游活動,并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游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并親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后,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后,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游行程開始前,低于成團人數時,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中,并由旅游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由旅游者報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相同旅游線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征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不得出現“準______星級”、“豪華”、“優秀導游服務”、“僅供參考”、“以______為準”、“與______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游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有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游者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原則,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組團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游者具體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的導游應當取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游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游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托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游者為主要客戶的,旅游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游者購物,導致旅游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游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組團社名稱 ,經營范圍 ,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 ,聯系人 ,固定電話 ,手機 ;地接社名稱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手機 。
第十三條 旅游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分,集合地點: ,請于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返回地點: 。
3、旅游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游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游者須另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游費:成人應交旅游費 元/人,兒童費用 元/人,旅游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 、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訂金 元,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11、導游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 (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 (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 (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日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日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日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日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余額,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并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游意外險: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保險產品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費: 。
2、《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組團社簽字(蓋章):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旅游委托合同 7
合同編號: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證件: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安徽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線路人數旅游時間
本次旅游為_____________線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兒童_________人。旅游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本次旅游價格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與成人同行的兒童為每人_________元(兒童與成人服務內容不同,應另外注明)。總金額為(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據有關規定,乙方先收費后接待。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
用現金支付或匯人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報名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幣)_________,余款須在出發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開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并作為合同附件交給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游覽景點及所含門票類別。
3、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標準及導游服務的類別。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約定的所交旅游費用外的游覽、娛樂項目的內容、費用應在旅游行程中明確。
6、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實介紹,保證不作虛假宣傳。
7、甲方應對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作詳細了解咨詢,并保證自己的身體狀況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發疾病提出中斷旅游行程,應提供一當地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費用后,應當退還剩余費用。乙方應做妥善安排,費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宜傳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10、本合同簽訂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費用的增減,應予以多退少補。
11、乙方應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因乙方的責任致使甲方人身、財物遭受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準。”
12、根據規定,乙方應當推薦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其投保費用由甲方自理,保額由甲方自行確定。
第四條甲方違約責任
1、出發前,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已發生的費用。
2、甲方末按約定時間提供證件或相關真實有效資料,造成乙方無法為其辦理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集合或提供資料失實或目的地國家(地區)未予簽證、未準予人境造成旅游無法成行,合同終止。已發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和未經乙方同意,中途自行離團或擅自改變住宿、餐飲、景點、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或標準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 、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而被懲、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責任和費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每減少一個景點,應退還該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用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購物地點數額,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娛樂項目,應承擔增加的旅游、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
3、在乙方安排的購物地點,甲方購買的商品經市級以上有關專業部門鑒定為假冒偽劣商品的,并持有相應的稅務發票的,在15日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負責予以退換。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支付差額的同額違約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或景點不能游覽,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賠償差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6、乙方或領隊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依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予以退賠。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在出團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善后事宜,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在約定出團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自行承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詳情及不能履約的證明材料。已發生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八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前已對可能發生的相關情況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的;所發生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測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九條特別事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管理、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依旅游質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參游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線:_________
旅游團號為:_________
旅游人數: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分項費用及標準附后。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代辦相關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游覽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綜合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含導游服務費)。
專項附加費:經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車超公里費、風味餐費、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文娛費、專業活動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各地機場建設費。
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是否參加旅游意外險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選擇。
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準時出發(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一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兩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簽合同時,請至少留兩人的聯系方式。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個人原因發生問題,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在接受甲方簽合同時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旅行社責任險,并協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
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的30%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單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規屬管轄權或事發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經協調處理不成的可選擇:
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 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先后順序。
第二十六條 如遇服務質量問題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質量管理監督管理所咨詢或投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9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并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并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旅游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游人數為___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計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游者抵達的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注明旅游者在景點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托乙方購買
第四條旅游費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元/人。旅游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游前_____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手續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訂車(房、餐)等手續費。
2.交通客票標準:
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或_________等艙;星級游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是/□否臥鋪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是/□否有空調。
(2)_________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郊區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湯],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的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其中導游服務:□全程導游服務□地接導游服務□全程導游及地接導游服務。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_____。
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重新簽訂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10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合同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合同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合同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
3、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合同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合同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合同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11
甲方(受讓方):
乙方(轉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規定,就旅游線路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雙方簽定合作合同后,甲方將為乙方開啟注冊號,乙方則自行保管后臺修改密碼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旅游線路信息。
2、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信息發布平臺和后續服務。
3、甲方為乙方銷售旅游產品。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詳細的旅游線路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預訂的旅游線路和人數接待客人。
3、乙方負責代收甲方和客人確定的旅游款項。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斷完善全國范圍的旅游線路供應商的服務網絡。
2、甲方向乙方提出預訂的旅游線路,并將旅客姓名、聯系方式、出團日期傳真至乙方,并報上甲方單位名稱,以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及時、準確、周到服務。
3、甲方負責每月提供詳細對賬單并督促乙方及時返傭,甲方提供相應的正規發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通過網絡數據端口或傳真、電郵形式為甲方及時傳送最新的旅游線路信息。
2、甲方預訂旅游線路如出現變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收到甲方傳真后,及時為甲方訂好旅游線路,待乙方收到旅游款后,及時將確認單回傳給甲方。
4、旅游線路價格及其他信息如有變更,乙方通過網絡平臺及時更新并知會甲方。
第五條 結算價格與結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以人民幣進行結算或支付。
2、結算價格:乙方相甲方提供的旅游線路價格必須是同行優惠價。
3、結算方式:票款支付采用轉帳方式。
4、乙方應指定專人跟進甲方的旅游線路預訂和結算。
5、甲方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員單位客人預訂旅游線路的詳細資料,包括客人姓名,人數,聯系方式,日期,參團價格,優惠價格及返傭金額。經雙方核對確認后,傭金由乙方在每月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并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的滯納金;若甲方客戶已預付旅游款給甲方,甲方扣除傭金仍需要支付乙方費用時,甲方在出團前將%的團款打給乙方,剩余%在客人返回前打給乙方。
6、所有用《旅游網-旅游線路預訂通知單》預訂旅游線路的傭金,由旅游網法人單位,旅游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統一結算。
全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價格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
2、甲方預訂旅游線路時應保證旅游款支付的及時、準確,對因旅游款支付不及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甲方客人確定參團后因故無法成行所造成的損失,將由甲方客人賠償該費用(視取消行程的時間,按照旅游國家旅游合同規定辦理)。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一方對因旅游線路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由乙方負責代為辦理,甲方應當積極提供協助。以下手續由甲方自行辦理:護照口、簽證口、往返港澳通行證口、出發車、船、機票_______________。甲方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
第三條內容寫標準
(一)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寫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次。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出境游組團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日交甲方。
第四條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的約定承擔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注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己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 14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根據《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間是否愿意拼團:同意不同意
一、旅游的線路、具體景點、時間、分項費用及應用標準:
二、費用總額:
收據票號:。合同一經簽訂請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據必須加蓋旅行社財務專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車型:
國產系列□進口系列□
四、旅游購物點:(除途中休息原則一天一次)
五、旅游意外險:
購□身份證號否□
六、門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購:
是□否□
七、導游級別:
初級□中級□高級□特級□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應退還未發生的.費用,減去有關部門規定退票損失費,增加費用由游客承擔,旅行社應協助游客盡可能減少費用開支。任意擴大損失,由擴大方自負責任。
九、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的先后順序,但必須事先明確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認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簽訂所在地旅游質監所咨詢、投訴。
十一、如一方違約,必須賠付對方違約金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則一人一簽,同一批可和簽,但必須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證號。
甲方(游客簽字):
聯系手機:
乙方(旅行社合同專用章):
聯系手機:
日期:
旅游委托合同 15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導游服務
派領隊及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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