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范本(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托合同范本1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委托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折賣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價。
4.拍賣的時間和地點。
5.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6.傭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格式:
委托拍賣合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 電話: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拍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包裝:
6.存放地點: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
第四條 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拍賣地點: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當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 元,用于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五、拍賣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該款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中直接扣除;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拍賣費用 元。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妥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繳。
十、拍賣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八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拍賣法》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雙方同意由x x仲裁委員令仲裁。
第十條 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白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1.
2.
3.
4.
委托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委托合同范本2
甲方(組團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平等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組織的國內游團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組團地接業務而往來的電子信息及傳真件屬于本協議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 甲方按計劃將組織成行的旅游團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標準和行程安排,為旅游團安排旅行游覽活動。
第三條甲方應在旅游團出發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預報計劃;乙方接到甲方預報計劃之日起2天內予以確認,并將相關費用以單列的形式提供給甲方,如住宿、餐飲、門票、交通等費用。甲方旅游團出發之日3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確認下列資料:接待標準、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單、所需房間數、航班(車次、船次)。甲方增加團隊,應在出發前提前3天將資料報乙方,由乙方按計劃落實各旅游服務項目。
第四條在旅游團游程結束后,乙方應于一個月內把團隊結算單原件蓋章后寄給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后,在7個工作日內將團款結清。乙方在收到團款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給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將順延下一團隊的團費支付。團隊團款的結算不超過三個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團款結算滯后,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團行程延誤、更改、取消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接待標準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團提供服務,乙方應當將低于服務標準的.費用差額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經濟損失。如因乙方原因變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標準等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必須委派持有導游證的導游人員提供服務。
乙方導游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約定的商店購物或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延長購物時間。乙方導游不得誘導旅游者涉足黃賭毒場所,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參加非旅游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高度重視旅游者安全。
乙方應保證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服務供應商具有合法資格、資質(由甲方直接采購的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旅游團搭乘飛機、輪船、汽車或在飯店、餐廳等各項旅游設施(區)中受到損害,如不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處理;如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委托范圍內向旅游者兌現甲方的服務承諾,發生意外情況、質量問題或旅游者投訴時主動、及時處理,并向甲方報告,因此出現取消行程、機票、酒店等情況的,事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退賠差額。
第九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如有必要應當及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變更所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或一方違約,應積極采取措施補救并防止損失擴大,如措施得當,減輕或避免了守約方的損失,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可協商減免違約方責任,協商不成,選擇其中之一(選中項打√,不選項打╳):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2、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如有效期屆滿雙方未簽訂新合同并繼續有業務往來的,本合同延續有效。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3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____工程的業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經驗的公司,委托人現委托受托人承擔該項目的工程管理工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并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工程建設規模:
投資規模:
目前工程形象進度:
(工程概況的具體內容由雙方根據項目所處的不同建設階段的不同情況進行填寫)
二、委托工作范圍和內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圍和內容由雙方在合同條款中具體約定。
二、項目管理費
項目管理費總額大寫:____
小寫:____
該項目管理費總額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費,受托人完成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書。
2.本合同通用條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5.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形成的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等書面文件。
五、本合同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根據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全面實現本合同確定的管理目標,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及時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確定的項目管理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之日終止。
九、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委托合同范本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屋購買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購買于北京市____區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權屬性質____,原商品房銷售契約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后的次日起____個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項,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1、該房產購買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為凈房款,購買該房產甲方應交的其它相關費用詳見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條甲乙雙方相互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五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2、若甲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3、照本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時間按時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地點簽訂,辦理該房屋產權屬變更。
第六條乙方義務
1、乙方確保代理事項真實合法。
2、確保賣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過戶,進行房屋交接。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其他事項約定
1、簽署成交協議后,錢款交接地點為乙方指定地點,否則后果自負。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和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原因,該房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各項約定之一的,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的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3、如因賣方原產權證辦理不成功,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還甲方所交款項,雙方免責,合同解除。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和乙方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第___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本5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投資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_________規定,與丙方簽訂全權委托投資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投資資產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因交易所需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甲方、保管機構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_________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并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完全契約
_________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受托契約準則、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及_________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公會公告事項及全權委托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訂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條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投資買賣專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投資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三條委托買賣
1、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甲方就本帳戶不得自行委托買賣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買賣。
2、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從事期貨交易前,應依期貨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或乙方之規定,負責通知保管機構將交易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戶保證金專戶。
4、于乙方認為有必要調高交易保證金之額度時,乙方得隨時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內繳足差額。
5、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投資客戶買賣期貨者,丙方之買賣指示,應按各別投資買賣專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專戶之買賣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買賣尚未成交者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買賣,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經紀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8、乙方對丙方之委托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投資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第四條成交回報
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投資買賣專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并制作買賣報告書交付之。
第五條保證金之維持及追繳
1、投資買賣專戶應隨時維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證額度,乙方得于認為必要時隨時要求追加保證金。
2、經乙方依第一項約定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者,最遲應于次一銀行營業日依乙方之通知內容繳交追加保證金至投資買賣專戶。
3、如未能維持乙方所定保證金額度,或繳足追加保證金者,乙方得依相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條保證金專戶存款利息之歸屬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之超額保證金所生之利息歸屬由甲、乙雙方議定之,并知會丙方。
第七條徑行沖銷及違約事項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經通知,依其裁量徑行沖銷投資買賣專戶之全部或一部未平倉期貨交易契約。
(1)權益總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標準。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3)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2、乙方為甲方依本契約進行之期貨交易須辦理實物或現金交割時,期相關事宜應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定辦理。
3、未依第二項規定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或投資買賣專戶之未平倉部位依約沖銷后,其保證金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個銀行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將甲方視為違約客戶并終止本契約,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第八條保證金、傭金交付及結算交割事項
1、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投資買賣專戶一切款項交付及結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保證金專戶之超額保證金,得申請辦理提領,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開立之帳戶;如欲變更帳戶,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于書面變更前,對原帳戶之付款仍生清償效力。
3、乙方受托買賣應收之手續費及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應收之手續費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之投資保管專戶。
第九條代理權限之對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全權委托投資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2、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款項予以留置并代為交付之。
第十條委托買賣之停止及契約之終止
1、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買賣下單或交割結算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買賣。
2、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銷或未及沖銷未平倉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3、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立即與乙方結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的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十一條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十二條通知對象
1、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以本約所載之傳真號碼或通訊地址為之。遇有變更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2、所留存通訊地址、電話等聯絡資料有誤,或有虛偽不實情形致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相關交易結算、交割及保證金追繳等事項,致乙方受有損害時,應由有過失之他方負責。
第十三條損害賠償責任之約定
期貨交易輔助人代理委任期貨商(乙方)執行第三條各款業務,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與委任期貨商(乙方)連帶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若當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機構、程序及效力均依相關法令規定。
第十五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設計、施工、安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結合建筑裝修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地址):
2、工程施工安裝內容及施工安裝費用以本工程報價單為基礎,增加項目經甲、乙雙方協商工程量同意簽字后依據本報價單價結算,變更項目另行計費,簽字生效。
3、工程期間:雙方商定本工程工期為任務: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工作
1、指派為甲方工程項目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協議有關要求配合乙方組織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協議項目。
2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基礎設施。
4、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申請、審批等手續,并負責繳納管理處和報批的一切費用。
5、消防申報及檢查影響施工進度,時間以簽證單時間順延。
6、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證手續和其他事宜。
7、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購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種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打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
3、嚴格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的施工記錄及有關資料。4、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四、關于工程付款及結算的約定
1、平面方案設計確定后,甲方需交定金1000元(可在工程款中扣除),才能進行施工圖設計;如因甲方需索取圖紙,應按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二十五元收取設計費。
2、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雙方認可的報價單上確定的工程款的25%,3、工程施工過程中,附玻及房屋基礎完工,甲方再付給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額(包括工程款總額,增加工程量及增減項目金額)的25%,主體完成后,甲方給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工程款總額,增加工程量及增減項目金額)25%,樓房裝修完成后甲方給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工程款總額,增加工程量及增減項目金額)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財務部或業務部開出的票據為準,
4、施工及安裝竣工驗收后,結算完畢,甲方即付清全部結算款余額(包括增加工程及增減項目金額);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場地手續。
五、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關于雙方責任的約定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A、不能按期供水、電及其它基本設施的;
B、不能保證每天有10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的`;
C、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設備的;
D、不能按期付款的;
E、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造成材料、人工浪費的;
F、因甲方原因終止協議、而總造價,工程量未過半,乙方擁有另外收取工程總造價5%的設計費的權利;
G、逾期驗收的;
H、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預見的原因的;
L、消防申報及檢查如影響施工進度,時間以簽證單順延;2、因乙方影響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
A、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B、對竣工驗收后在一年保修以內發現的證實屬于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返修;
C、由乙方施工中違反規程操作造成人員傷害,責任由乙方自負;
D、由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給予修補或賠償;
E、由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罰款和賠償費用,由乙方負責(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七、關于施工及驗收的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設計,停止施工或增減項目,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變更增減項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時間、材料等;乙方根據變更要求,盡快向乙方提交變更所需采用的材料(因變更無法再利用造成的材料;材料損耗)等費用清單,甲方收到報告后兩天后作出答復或協商調整;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現場驗收,驗收期為壹天;甲方若不按時驗收,乙方可自檢后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承認;
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兩天內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驗收,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八、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和中途停工、除順延工期外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造成直接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撥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額的2%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
3、因單方面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裝飾工程報價單,施工圖合同經雙方協商,及達成一致共識的其他具體任務、問題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首期工程款到乙方指定戶頭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同意消委、當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點: 辦公地點: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帳號:
帳號:
電話:
委托合同范本7
委托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下列事務:
第二條權限與要求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項應符合以下要求:
1、范圍:____________
2、質量:____________
3、金額:____________
4、其它要求:委托人就委托事項另有要求時,受托人應按委托人要求執行。
第三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轉委托
1、就受托人是否可以轉委托,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受托人不能將委托事項交由第三人處理;
2)受托人可將下列事項轉委托第三人處理,除此以外的事項應由受托人親自處理:
3)受托人可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2、對于本協議約定受托人可以轉委托第三人處理的事項,受托人仍需對此事項承擔責任。
第五條報告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人報告的義務。具體報告方式為:
1、報告方式:
2、報告時間:
3、委托人有權隨時了解委托事務處理與進展情況,受托人應予配合提供。
第六條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
1、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收益,應歸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以下所列;
2、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報酬
1、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報酬。具體標準如下:
1)報酬標準:
2)報酬支付時間:于內支付。
2、受托人處理委托事項中發生的`成本,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2)由委托人據實報銷,但限于下列范圍:
第八條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解除: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向收款方支付0.1%的違約金;
2、受托方超出委托權限,或違反委托要求的,應向委托人賠償損失。
3、其它: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補充: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8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今好DM報紙及雜志》在_____________廣告業務登記點和免費索取點的.發行業務。
二、《今好DM報紙及雜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免費向讀者發行的周報。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發行任務。發行方式為在甲方所管理的區域設立免費索取點。并隨甲方送茗洋桶裝水投遞到顧客處。每個顧客限投1份。
三、甲方可在乙方授權后開展廣告信息登記業務,乙方應嚴格按甲方價格收取廣告費。并做好廣告內容登記,及時通知乙方上門取稿收款。甲方可獲得所收款項的25%提成。提成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
四、甲方須交納200元為廣告登記點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乙方無條件退返甲方。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指派專人負責發行事宜。
2.收貨后___________日內將刊物分發到指定免費索取點,保證每份報紙直接到達每個購茗洋桶裝水顧客手中。
3.發行《今好DM報紙及雜志》任務數量為___________份/每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今好DM報紙及雜志》送到甲方;
2.保證提成準時發放。
3. 乙方無償不定期在《今好DM報紙及雜志》為甲方宣傳(乙方店名,地址,和聯系方式)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其余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帳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 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期貨交易帳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帳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帳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帳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 執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帳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 期貨交易帳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帳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帳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帳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帳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 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 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 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代理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托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后,其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于三個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期貨商申報委托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 交易傭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行期貨交易所需之傭金、手續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征收之稅捐、規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托交易應收之手續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 財務狀況之征信及征信范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于依本條規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 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于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于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盡速通知乙方變更,并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鑒辦理。
第十六條 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于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于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為之。買賣報告書并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于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于公告欄內公告,并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范圍
乙方應于營業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為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并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認為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并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 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于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于因法令或交易規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變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于乙方者,致委托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 代理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為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條 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代理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 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為之。
第二十四條 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定辦理。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權保管機構(代理人)為期貨交易帳戶開立、契約簽訂及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之授權書。(略)
2、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之授權書。(略)
委托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墻體繪畫服務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1、繪制地點:
2、繪制面積: 平方米
3、繪制日期: 年 月 日
4、繪制周期:天數
5、服務費用:每平方米單價以 元計
實際情況:
合計總金額為: 元
二、質量及安全要求
1、使用顏料為
2、在繪制墻體一年內如顏料出現脫落或起裂現象,由乙方負責免費修補。
3、由于墻體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脫落或起裂等情況乙方均不負責。
4、繪制圖案以雙方簽定認可的附件樣圖為準。
三、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其支付相關應付款。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暫停提供有關服務,同時客戶已交付的一切費將不獲返還。
3、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如各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可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或糾紛提交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支付本定單服務項目款項的40%。余款將在乙方繪制完成后甲方認可確定后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合同范本11
培訓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得稱甲方:
委托培訓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開辟人才培訓的渠道,加速智力開發,保證受培人員的質量,明確培訓各方的責任,><為社會廣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辭,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對丙方的授課內容,應按照教育部對同類本科生(或大專、中專生)所規定(部屬學校按其系統的有關規定)的科目、學時安排,不得降低對丙方的要求。甲方對丙方在樣期間的.德、智、體發展情況,應于每學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詳細介紹。
第二條甲方如發現丙方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共同研究處理方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評為“差”等、學期內有三門功課不及格,一年之內有兩門功課補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權勸其退學或取消其學籍。
第三條甲方負責丙方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獎學金第學期評定一份,分一、二、三等,具體評定和發放方法、標準,按甲方的統一規定輸。
第四條乙方承擔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獎學金費。學費每人第學期____元,其它費用每人每學期____元。丙方的以上費用,乙方應于每學期學生報到時直接匯到甲方,或由丙方帶交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丙方工資(標準工資加地區生活費補貼,不發獎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規定每天補助丙方的生活費____元(如國家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費和代伙費。丙方節假日回家的來回路費,乙方按規定給予報銷。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離甲方兩公里以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按月發給交通費補貼。
第六條乙方要加強對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經常了解丙方的學習和思想品德狀況,如發現丙方有問題,應及時配合甲方教育和處理。
第七條丙方學習結束,經甲方考核、考試合格準予畢業后,乙方應根據丙方所學專業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體發展情況,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條丙方必須自學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與管理,努力學習,遵紀守法,從德、智、體三方面全面發展,爭當“三好學生。”丙方如違反校規校紀,要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處理。丙方如中途退學,或被甲方勸其退學或取消學籍的,應承擔向甲方交付的各項費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責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條丙方學習結束經考核、考試合格準予畢業后,必須到乙方單位工作,一般在____年內不得提出調離乙方單位。丙方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調出,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丙方如畢業后不回乙方單位工作,或回乙方單位工作不到____年要求調離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和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學習期滿畢業后自選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教育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學院或學校(甲方):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職工或干部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
委托合同范本12
委托人:
受托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指派律師:
律師 聯系方式:
律師(實習律師)聯系方式:
委托人現就 因 一案,現委托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我所現指派上述律師擔任 的 人。
代理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 止,
代理權限:
委托人(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13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根據《XX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維護和管理,切實維護界樁,防止丟失和損壞,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本協議的界碑指界碑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甲方委托乙方對界樁 _ _ _ _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在乙方正式履行約定義務之前,甲方將向乙方詳細介紹界樁的現場位置和埋設情況,并在邊界線協議、界樁登記表、界樁直接維護責任單位(人)日常維護記錄、界樁日常維護實拍記錄等中提供界樁位置的書面說明。
3、乙方應隨時檢查維護的界樁,制止正在進行的破壞界樁的行為,防止界樁丟失;防止當地單位和群眾在界樁上挖掘、堆放雜物,在界樁上蹲點,拴牲畜、做標記,在界樁附近埋設其他標志等危害界樁、阻礙界樁觀測的行為;及時清除界樁5m范圍內的雜草和雜物;定期在界碑上刻字和符號。定期填寫《界樁直接維護責任單位(人)日常維護記錄表》和《界樁日常維護實拍記錄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周末報送甲方,并將界樁維護情況告知當地鄉鎮。
4、乙方發現其維護的界樁丟失或損壞,或因自然原因、生產、施工或其他人為原因涉及界樁位置的,應在12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如因上述原因需要移動界樁,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情況。
5、界樁維護費標準,每個界樁每月_ _ _ _ _元。經甲方檢查,乙方忠實履行約定義務的`,甲方每六個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次。
6、乙方未及時制止界樁的破壞,或其他不正當履行約定義務導致界樁滅失、損壞的,乙方應按界樁費用的30%向甲方賠償(_ _ _ _ _ _ _)。如果乙方維護的界樁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停止支付從丟失或損壞到重新架設和修復界樁的維護費。
7、甲方給予一次性獎勵_ _ _ _ _ _ _ _
8、因不可抗力致使界樁無法恢復原位或界樁被依法程序移動的,本協議自行解除。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生效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報市民政局備案。
甲方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托合同范本14
甲方(委托旅行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入境旅游許可證號:)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入境旅游許可證號:)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在一地的旅游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為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游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保證甲方團隊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項目,乙方根據甲方委托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為在各自屬地旅游主管部門注冊并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為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游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為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并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協議適用于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托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并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本合同適用于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為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托的內容
甲方委托給乙方的業務,以委托行程內的安全、順利運行為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范圍)
(1)提供有益于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游設施、名勝古跡等的信息和實施方案。
(2)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并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并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并落實住宿安排。
(4)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游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為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游、翻譯等。
(6)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并向甲方報告。
(7)其它為保證甲方團隊旅游活動安全運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文件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系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托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辦旅游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為“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旅游線路名稱;
(2)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游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級、房型、間數、陪同房類型等及其報價;
(5)旅游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旅游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
(11)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系電話、旅游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后,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序對甲乙雙方的委托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為協議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托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復,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盡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特殊情況應注明最晚答復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復(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注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級、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游、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游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并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復;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復;甲方規定最晚答復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復。
(5)對于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于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為甲方提供盡可能完整的當地旅游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旅游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游、司機等。
(2)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游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托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托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著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托業務的進展狀態。
(2)對甲方的委托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托項目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托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托業務確認期限
(1)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周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業務。
(2)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由于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余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于協議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為準。
(2)團隊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游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并核對清楚結算金額。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審核無誤后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如果因為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核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于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對于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后者為準。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游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游陪同、交通承運、景點游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游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游人員應及時聯系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盡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于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游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游員及旅游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游團隊,團隊抵達后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系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游陪同、交通承運、景點游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游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于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游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為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游員及旅游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游團隊,團隊抵達后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后乙方立即聯系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因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游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托的業務內容;
(2)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后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后,應立即書面答復或同意乙方變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業務內容,委托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對于更改后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盡量安撫客人,并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并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托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協議生效后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游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并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托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另立委托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后,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為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變更委托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盡量使變更后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盡量使變更后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托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為同行客戶所委托團隊,團隊類型分為: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為: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類型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為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并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后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為準。
(2)酒店硬件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星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干凈整潔、保養良好、運轉正常,并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志;
(3)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為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游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星級的客房時(或分為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為,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于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就餐環境清潔干凈,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污漬、異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凈、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志;
(3)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克扣餐費,酒水及菜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并避免以后再次發生。
(6)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人為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游。
四、車輛
(1)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注冊的合法運營旅游車,一定要為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并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車內外保持干凈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采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復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游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旅游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并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機在車上不得抽煙、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為,并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
五、導游服務
(1)擁有導游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游。
(2)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游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導游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導游為客人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游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煙;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導游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著正裝。平時著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遇客人參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游應積極配合、為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導游應向客人講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在帶團過程中,導游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游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項目;或壓縮計劃內項目游覽的時間。
(9)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為原則,經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游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后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游的行為必須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為導游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以客人自愿為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游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游購物店;
(5)乙方導游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并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嚴禁隨意增加自費項目或高價銷售自費項目,如因增加自費項目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嚴禁乙方導游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游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為甲方旅游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將旅游業務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未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
(3)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游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為接待旅游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或者對同一旅游團隊的旅游者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未經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地接旅行社及其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游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委派的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
(12)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發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并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業務合同時,由于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托的相關旅游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游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乙方為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并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游主管部門,并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團滯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團(者)盡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范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范圍且屬于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游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后,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后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后,仍適用于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委托合同范本15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甲方:江西省分析測試研究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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