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體檢工作安排通知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下達指示、布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干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湖南高考體檢工作安排通知,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國家衛生委員會、我省有關文件規定和《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以下簡稱高考體檢)工作,現就高考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高考體檢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與當地衛生部門共同組織管理,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與當地衛生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高度重視,積極協調當地衛生部門,共同組織今年的高考體檢。
1.加強傳染病防治。在確保安全公平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傳染病防治措施,確保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各地應根據當地傳染病防治要求,成立體檢領導小組,制定體檢工作計劃和相關應急預案,明確招生考試機構、體檢醫院、學校及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工作紀律、工作要求和工作規程。(2)積極與當地衛生部門溝通報告,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安排體檢現場,加強傳染病防治材料保障,加強體檢現場的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3)引導考生在傳染病形勢下有序進行體檢,避免人群過度聚集,盡可能降低傳染病傳播風險。(4)應特別注意非本地候選人和非在校候選人的健康檢測,并按照當地衛生部門的要求提前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
2.加強體檢業務管理。各地要站在保證高校人才選拔質量、維護公平公正、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體檢的重要性。(1)選擇政治思想良好、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熟悉、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人員進行體檢。主檢醫師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2)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相關招生政策、體檢標準和疫情防控知識,確保全體員工熟悉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與當地衛生部門協商合格的醫療單位(原則上為二級甲級(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場地布局合理,通風良好,采光良好,環境安靜,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四)加強對參檢醫生和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杜絕違紀舞弊行為。對前幾年體檢過程中徇私舞弊或者醫德有問題的人員進行一票否決。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和有關行政法規,嚴肅處理體檢中的欺詐行為。
3.規范體檢程序。嚴格執行體檢標準和程序,杜絕一切不規范行為。(1)主檢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對考生體檢結論的真實性負責。非指定醫療機構對考生的體檢結論無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遺留問題落實責任不力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2)主要檢查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應負責對各科目的綜合檢查結果進行全面審查,確保各項目的體檢結論與總結論一致,并組織專家對困難問題進行咨詢。(3)所有參考醫生應認真準確地收集體檢信息,避免出錯,并對所檢查項目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4)在體檢過程中,必須組織專家進行檢查和抽查,及時糾正和處理問題。(5)要落實專人配合醫療單位嚴格校核考生身份,防止替檢。(六)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當制定通知考生體檢結論的辦法。體檢結束后,工作人員應檢查體檢表中的所有項目是否有相應的結論。確認無遺漏檢查或遺漏填寫項目后,體檢表應提交考生閱讀并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字確認的,視為放棄權利,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承擔。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當保留考生放棄權利的相關證據材料(包括放棄體檢或者在規定時間內簽字確認體檢結果等)。
4.加強宣傳和服務。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高考體檢宣傳和服務工作。(一)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所有報名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包括統一考生、單考生、強基計劃、推薦學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推薦免試學生、各類單招、省內公費定向對口招生師范生、中等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免試學生、準備參加2023年高職單招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職人員等。并必須參加規定要求的所有項目檢查,并如實填寫我以前的病史。要特別加強對報考各類單招、藝術類等特殊類型考生的宣傳,避免漏檢和錯檢。要特別加強對各類單招、藝術類考生的宣傳,避免漏檢、錯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影響考生后續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2)各中學(注冊點)應認真組織考生參加體檢,指導考生如實填寫(涂層)既往病史(包括是否治愈、相應指標等)和殘疾情況。如果沒有以往的病史或殘疾情況,必須填寫“不”;考生本人對以往病史和殘疾情況的真實性負責。錄取后發現故意隱瞞情況的,高校有權按照招生章程處理。(3)合理安排體檢時間和時間,提高體檢效率,避免考生長時間等待,對參加體檢的殘疾考生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
二、體檢標準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學),2023年高考體檢標準〔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教學部)〔2010〕2)以及教育部大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異常的具體判斷標準的函》(教學部函〔2010〕執行22號等文件。
三、體檢時間安排及信息收集報告
1.今年全省高考體檢統一要求3月28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安排。
2.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申請復試。復試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自行組織安排,復試工作必須在4月8日前完成。對復試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可以申請仲裁。考生必須在4月15日前向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申請仲裁復試結果。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協調最終檢查醫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決。
3.采集體檢信息有兩種方式:電子采集導入和紙質輸入采集。體檢醫院在體檢過程中直接通過電子設備收集體檢數據信息,體檢數據必須每天備份,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體檢數據信息按系統要求格式統一進入系統,并將每日備份的數據CD提交給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對體檢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蓋章確認的體檢表進行匯總,安排人員通過系統輸入考生的體檢信息。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可自行決定所屬縣(市、區)采用何種方式。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可以決定縣(市、區)采用何種方式。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采用紙質錄入收集方式,應加強信息錄入和檢查,建立專人錄入和檢查機制,加強責任管理,克服經驗主義和癱瘓思想,確保體檢信息錄入的準確性。4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通過“高考信息管理系統”匯總縣(市、區)所有考生的體檢信息,報告體檢數據。體檢數據報告后,原則上不再接受市(州)提交體檢數據修改申請。
4.有關職能管理單位應另行發布軍事院校體檢、直接招聘士官體檢、公安院校體檢等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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