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優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布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公眾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菏澤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規定,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
20__年1月13日零時起至2月22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燃區域
菏澤市牡丹區全區域。
三、禁燃措施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向社會發布信息。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批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對違反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依法查處在禁燃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配合其他行政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學校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
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負責督促禮儀典慶公司、飯店、賓館、酒店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嚴格遵守禁燃規定。
城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民政等部門負責加強主管領域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監督檢查。各鎮街及有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積極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宣傳,確保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禁燃氛圍。
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維護禁燃秩序,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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