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你寫通知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燃放通知,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
全市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朋友們:
歲序更迭、辭舊迎新,20xx年春節即將來臨。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會導致空氣、噪聲污染,危害人的身體健康,燃放不當會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為確保廣大居民度過一個環保、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我們就節日期間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如下:
1、不燃放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
2、不在非法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個人不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時段、區域和公共場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時間燃放;不在不利煙塵擴散氣象條件下燃放;不在通風條件差的樓道、小巷內燃放;不在建筑物內、陽臺、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煙花爆竹時嬉戲打鬧;不妨礙行人及車輛安全通行;不讓未成年人獨自燃放。
3、盡可能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喜慶方式,增添節日氛圍。
4、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放“開門炮”。
5、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自覺做到不燃放煙花爆竹,勸阻親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
6、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銷售偽劣產品,做到合法誠信經營。
居民朋友們,寧波是我們共同的家園,保護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起,共同努力,以我們的'行動來營造寧波的碧水藍天。
寧波市文明辦寧波市安監局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臺州市區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種類嚴禁向零售點和個人銷售禮花類、摩擦型、煙霧型以及單筒內徑大于30毫米、單發藥量大于25克、總藥量大于1200克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禁止個人燃放的產品。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文物保護單位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消防重點單位圍墻外側100米以內;
(三)重要軍事設施所在地圍墻外側50米以內;
(四)風景名勝區域、歷史街區保護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七)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八)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九)黨政軍警、人大、政協機關駐地圍墻外側50米以內;
(十)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及銷售、燃放時間規定
(一)市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除第二條規定禁止燃放區域外,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臺州經濟開發區全部范圍。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確定《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確保市區煙花爆竹實行定時定點銷售。
四、凡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后,方可組織實施煙花爆竹燃放。
五、違反本通告應承擔的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三)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公民有權對違反通告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勸阻和舉報,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舉報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輿論監督。
七、本通告所稱單位,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發布的《關于市區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臺州市人民政府
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3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4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通知: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通知,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通知部門: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5
全縣居民朋友們:
金牛追冬去,福虎報春來。新春佳節即將來臨,特向您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持續落實全縣全時段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向全縣人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守法,從自己做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法律法規,不違規運輸、存儲、銷售、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爭做守法公民,以實際行動樹立文明形象。
二、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進入新時代,要崇尚新風尚、打造新民俗,堅持轉變觀念、移風易俗,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
三、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積極宣傳和倡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勸導家人、鄰里和親友響應倡議,不銷售、不購買、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禁燃”法規的行為,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汝陽是我家,保護環境靠大家。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為了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讓我們大家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一起呵護你、我共同的生活環境,讓天空更蔚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共同度過一個祥和、喜慶的新春佳節。
汝陽縣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xx年1月23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6
當前,我縣天氣持續高溫干旱,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堅決防范遏制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規[20xx]18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縣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舉報。舉報電話:110、12350.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7
廣大村民朋友:
隨著新春的來臨,辭舊迎新、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隨之而來,但絢麗煙花、聲聲爆竹在增添了喜慶色彩和節日氣氛的同時,也給我們的.環境和生活造成了一些影響與危害,在此倡議村民春節期間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首先、要前往合法銷售點購買正規的煙花爆竹,選購時認準防偽標志,產品上應有正規的廠名、廠址,中文燃放說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語、燃放方法(如何選擇地點、時間、操作方法等、燃放過程中注意事項等),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燃放。
第二、應正確選擇煙花爆竹的燃放地點,嚴禁在人員密集等公共場所和山林、有電的設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進行燃放。
第三、明確點火部位,采用煙或香點,側身點燃后(嚴禁身體任何部位正對產品的燃放軌跡方向),人即離開到安全位置。萬一出現異常情況,如熄火現象,千萬不要再點火,更不許伸頭、用眼睛靠近觀看,也不要馬上靠近產品,停止燃放其它產品,等明確原因,再行處理,一般為15分鐘后再去處理。
第四、煙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類煙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體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進行,若確需手持燃放時,只能用手指掐住筒體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點火后,將手臂伸直,煙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對空發射。不要在樓群和陽臺上燃放。
第五、噴花類、小禮花類、組合類煙花燃放時,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現倒筒現象,點燃引線人立即要離開。
第六、燃放旋轉升空及地面旋轉煙花,必須注意周圍環境,放置平整地面,點燃引線后,離開觀賞,燃放手持或線吊類旋轉煙花時,手提線頭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線,點燃后向前伸,身體勿近煙花。燃放釘掛旋轉類煙花時,一定要將煙花釘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轉動煙花,能旋轉的好,才能點燃引線離開觀賞。
第七、手持煙花不應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應在屋外空處吊掛燃放,點燃后切忌將爆竹放在手中,雙響炮應直豎地面,不得橫放。
最后,祝大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中共仁兆鎮委仁 兆鎮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
為預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時段。
除婚喪嫁娶,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點到晚12點及公安部門批準的煙火燃放活動外,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管控。
同心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為煙花爆竹燃放限制區域。以下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科研單位等;
(二)火車站、汽車站、機場、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倉庫、輸油(氣)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安全范圍內;
(四)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等企業;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救助站點等單位;
(六)軍事區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邊;
(七)森林草原防火區域內的山林、公園、綠地;
(八)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九)同心縣城新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繼續實行煙花爆竹定點銷售。
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實行定點銷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依法取得縣應急管理部門的許可。公安機關對非法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依法進行查處。應急管理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
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物業公司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強化監督管理。設置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標志,加強指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執法,嚴肅懲處非法銷售和燃放行為。
五、倡導居民安全環保過年。
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宣傳工作機制,通過新聞、廣播電視臺、自媒體、公益廣告以及滾動字幕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遵守規定,號召動員周邊親朋好友,共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9
全體市民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市民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110),并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市民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梧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
環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東互通、城東互通至蒼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圍合以內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蒼梧縣的城鄉區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
(三)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福利機構;
(四)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五)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經營場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區;
(八)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輸變電設施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安全保護區;
(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0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規定,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時間
20xx年1月13日0時起至2月22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區域
禁放區域范圍:振興街道、信發街道全區域;其他12個鄉鎮街道駐地所在行政村全區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依法查處在禁燃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批工作;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向社會發布信息。
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學校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
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負責督促禮儀典慶公司、飯店、賓館、酒店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嚴格遵守禁燃規定。
執法、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門負責加強主管領域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積極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宣傳,確保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禁燃氛圍。
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維護禁燃秩序,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特此通告。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1
親愛的同學們: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控制噪聲污染。為落實《禁放規定》相關要求,度過一個清新、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特向全市中小學生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禁放的參與者。
積極響應學校通過手機短信、微信、電子郵等方式開展的“致家長的一封信”活動號召,明確要求,接受指導。通過一家人寫一篇心得體會、做一張手抄報等方式,分享自己參與禁放活動情況、體會感悟等。
二、做禁放的踐行者。
嚴格遵守《禁放規定》,做遵規守紀好學生。自覺抵制違規行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減少空氣污染,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做禁放的傳播者。
“小手拉大手”,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家庭成員和周邊親戚朋友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明行為。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親朋好友、社區居民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自覺行為,聚集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同學們,辭舊歲不需漫天煙火,沒有煙花爆竹的春節彰顯現代明;迎新春拒絕鞭炮聲聲,良好的公共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愛護她、呵護她是我們應盡的責任。為了生命安全,為了碧水藍天,讓我們立刻行動起,從現在開始,從每個人做起,共同營造安全、寧靜、清新的生活環境,共度溫馨和美佳節。
祝同學們新春愉快,快樂成長!
倡議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2
校屬各單位、各位師生員工、家屬區住戶:
根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政府令20xx第217號),自20xx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切實做好我校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圍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兩校區校園內(含花園校區家屬院、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及操場、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
三、具體要求
校屬各單位應積極開展關于禁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師生員工及家屬子女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門衛及巡邏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嚴禁校外人員到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四、處罰
凡在校園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敬請廣大師生員工、住戶自覺遵守,維護校園良好秩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3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
你們好!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碧水青山,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和義務。為進一步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污染,共享平安綠色生活,我們特向大家倡議:
一、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進入新時代、崇尚新風尚,堅持“告別陋習,崇尚文明”,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自覺遵守潼關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主動維護城市安寧的生活環境。以電子爆竹、音樂、氣球等更安全、環保、健康的方式,取代傳統的燃放煙花爆竹,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盡己之力守護全縣的藍天,讓個人的幸福感以綠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邊人。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倡導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齊心協力,同心同德,積極抵制影響大氣環境的各種不良行為,共同維護我們美好的家園,讓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大家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廣大居民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消除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空氣污染。廣大群眾朋友們,我們都要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要爭做綠色家園、美麗家鄉的保衛者,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家庭做起,為擁有更清新的空氣、更澄澈的藍天、更和諧的生態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4
關于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溫馨提示:
為了加強小區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創造良好環境,本小區高層采用的外墻保溫材料有一定的著火隱患,另請其他小區居民在安全距離內燃放煙花爆竹,如需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小區外燃放,若發生消防安全隱患,所造成的`后果由行為人自負,謝謝合作!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15
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縣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及范圍: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東至廣梅汕鐵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豐達路、北至湯坑鎮段橋。在禁燃時間和禁燃范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湯坑鎮人民政府、縣城管局要組織專門隊伍對禁燃區范圍內加強巡查,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
三、縣城區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四、在禁燃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并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未成年人違反本通告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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