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精選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種類多,寫法彼此有較大的區別。怎么寫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保障全縣人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歡樂的新春佳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興縣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的通知》(長政辦發〔20xx〕173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春節期間長興中心城區范圍內實行煙花爆竹燃放有限開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開禁時間
20xx年1月23日(農歷臘月廿六)至2月11日(農歷正月十五)期間,除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區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區域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
二、有限開禁期間禁止燃放地點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縣行政中心等重點防火區
三、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切實加強宣傳和組織管理,確保有限開禁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導市民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盡量消除火災隱患,減少大氣污染影響。縣公安、環保、安監、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長政辦發〔20xx〕173號文件和本通告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五、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2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預防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陜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市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條市區范圍內的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山林(臺塬)、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⑧經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園路、高新大道、東風路、金臺大道、大慶路、行政大道、陳倉大道西環路口至東門十字的沿街區域。
第二條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條除第一條規定區域外,市區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允許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婚喪嫁娶活動可以在指定地點少量燃放煙花爆竹。
公安、環保等部門應大力宣傳大面積、階段性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大力倡導用更環保的電子鞭炮、電子禮花來代替煙花爆竹作為節日慶祝工具。
第四條市區煙花爆竹銷售、舉辦焰火晚會活動依法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五條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構筑物、人群密集場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點拋擲,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影響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內的樓道、陽臺、窗口、屋頂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應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條公安、安監、工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加大對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組織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占道擺攤設點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七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八條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沒收非法攜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環保、園林環衛等部門應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各鎮政府(街辦)、村(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大對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倡導廣大市民增強安全、環保、文明意識,盡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一條嚴禁我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公款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黨員干部應帶頭執行本通告規定。
第十二條各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告,分別劃定縣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落實。
第十三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3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了進一步鞏固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讓廣大市民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今將《衡水市人民政府關于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再度發布,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
為防止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和噪聲污染,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的相關內容和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就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衡水市市區東西南北環城路以內、各縣市區主城區區域為煙花爆竹的限放區。
二、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以下簡稱春節期間)
在限放區域內,每年春節期間即:農歷臘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時至22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省、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III級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除每年春節期間允許燃放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煙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火車站、汽車站等單位場所及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離25米范圍內;
(六)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筑, 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禁放期間(除春節期間外),禁止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
限放期間(春節期間),可以燃放的品種只限于個人燃放類的C級以下產品,所有A級、B級煙花爆竹產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規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標注A、B、C、D級)。
六、對焰火燃放的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審批核準并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七、允許燃放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八、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110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4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縣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及范圍: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東至廣梅汕鐵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豐達路、北至湯坑鎮段橋。在禁燃時間和禁燃范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湯坑鎮人民政府、縣城管局要組織專門隊伍對禁燃區范圍內加強巡查,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
三、縣城區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四、在禁燃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并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未成年人違反本通告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5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滿足人民群眾關于降低大氣和噪音污染的需求,預防和減少火災,建設美麗孝感,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的良好秩序,經市人民政府提出議案,市第五屆人大會20xx年9月29日在第三十二次會議上作出《關于批準在孝感城區由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改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孝感城區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禁鞭")。現就孝感城區"禁鞭"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鞭"時間。從20xx年12月1日零時起實施。
二、"禁鞭"范圍。
(一)東至澴川路(包括臨路臨街所有商業門店、企事業單位、普通市民居所等,下同);
(二)南至316國道復線;
(三)西至澴河大堤;
(四)北至長興三路及其規劃延伸線。
三、孝感城區"禁鞭"范圍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攜帶、郵寄和運輸煙花爆竹。針對上述行為,市民都有制止和向公安"110"舉報的權利。
四、孝南區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轄區、本單位的禁鞭工作。
五、在孝感城區"禁鞭"范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燃放、收繳其煙花爆竹、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六、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制品的,由安監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儲存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九、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違反國家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攜帶、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十一、監護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責任,致使被監護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教育;造成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十二、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紀律規范行為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違紀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6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城關地區青弋江、趙家河、緯三路、蕪屯快速通道、永平路、南湖、羅保路、灣石路圍合區范圍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以及泊港的船只;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
(七)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八)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九)居民住宅小區。
二、尊重傳統民俗習慣,在農歷除夕、春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節5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三、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燃放后,應當及時灑水、清掃。
四、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五、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噪聲擾民;公民在殯葬、婚慶等活動中,不得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部門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八、各鎮、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在日常巡查中,對發現違規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主動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門及時依法查處。對沿途拋灑冥紙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容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查處。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或向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者適當獎勵。
舉報電話:110(縣公安局)、x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xx(縣市容局)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7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根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政府令20xx第217號),自20xx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切實做好我校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圍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兩校區校園內(含花園校區家屬院、龍子湖校區教師周轉房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及操場、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
三、具體要求
校屬各單位應積極開展關于禁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師生員工及家屬子女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門衛及巡邏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嚴禁校外人員到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四、處罰
凡在校園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敬請廣大師生員工、住戶自覺遵守,維護校園良好秩序。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8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有人說的20xx年春節能放煙花,也有人說20xx年春節不能放煙花,那20xx年春節到底能不能放煙花?很明確的告訴大家,出臺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不能放煙花,沒有出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應該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在筆者看來,有的農村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有的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還有些地區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北京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為期兩天時間,但是在一些特定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總之,各地區政策不同,有的.。地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有的地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像我們這邊春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因為是農村,所以管理沒有城市嚴格,你們那邊春節能放煙花嗎?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9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切實加強xx年元旦春節期間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煙花爆竹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安全形勢穩定向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65號令)和《xx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政辦發[2017]151號)、《xx縣公安局 xx縣應急管理局 xx縣綜合執法局關于加強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
二、凡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需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經xx縣應急管理局對其經營條件審查合格后,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將《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懸掛于銷售場所明顯位置。
三、嚴禁“前店后宅”、“上宅下店”銷售煙花爆竹;嚴禁無證經營、一證多點、超許可范圍、異地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嚴禁走街串巷、沿街擺放、流動銷售煙花爆竹;嚴禁銷售超過有效期的煙花爆竹;嚴禁銷售非批發單位配送的來源不明的煙花爆竹。違反上述規定經營的,對其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依法予以沒收并集中銷毀,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無證經營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燃放煙花爆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3.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等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安全保護區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學校、圖書館、檔案館等;
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7. 嚴禁在xx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城區內除國慶節、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慶典日之外,禁止燃放大型煙花爆竹。
(三)機關單位正常上班和學生正常上課期間以及晚間十點至凌晨六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因婚喪嫁娶、喬遷、開業慶典等活動需要燃放鞭炮的只能在專用的燃放鐵桶內燃放,以減少環境和噪聲污染。燃放煙花爆竹必須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確保安全。燃放后應及時清掃炮仗垃圾,保持市容環境干凈整潔。
五、單位或個人因慶典、開業等確需進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的,除遵守本通告關于煙花爆竹禁放的規定外,必須報縣公安部門審批許可,并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六、在城區未經審批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零售經營活動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七、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應當帶頭遵守本通告的相關規定,自覺抵制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0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1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為改善空氣質量,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危害,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禁放范圍及時間
經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市主城區東至東三環路(含),西至西三環路(含),南至南三環路(含),北至古城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xx區、xx區、xx泉區、xx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工作內容
(一) 主城區四區住建局,xx區、xx區、xx區、xx縣住建局,高新區房管處,負責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加強對轄區重點區域的巡查,同時對燃放行為進行及時勸阻和制止。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責任服務區范圍內向業主進行政策宣傳,告知關于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設置統一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充分認識到禁放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把工作做細做足,講清道理,爭取業主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引導業主到禁放區域以外燃放,確保工作嚴格落實到位。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2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全市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1、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2、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3、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4、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5、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6、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7、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凈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3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期間、時限
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它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III級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期間和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一律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煙花爆竹燃放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安全、規范、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看護下燃放;
(六)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并嚴格遵守。
根據《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鹽湖區范圍內嚴格實行禁放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者,鹽湖公安將根據《通告》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通知人:
時間: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知 14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寧駿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為此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發生火災隱患。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社區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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