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程通知4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怎么寫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通知 篇1
工程名稱:
編號:( )停字號
上海xx水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經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隱患:現通知你方必須于年月日時起停止對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動,立即對上述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并將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和復工申請報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現場管理人員簽名:
施工單位接收人簽名:
發出日期:
簽收日期:
工程通知 篇2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xx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xx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辦法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詳見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pic/p>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pic/pic/p>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xx〕278號)及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xx〕28號)規定,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每報考一科加收31元,《建設工程計價》加收41元,《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加收49元。
報名結束后,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按每名考生報名費15元下撥各市(地),作為組織考試報名費用。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按時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pic/p>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準考證打印截止日期前與報名考區的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試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考場設置
20xx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哈爾濱市設置考場,其他市(地)不設考場。
六、參考用書
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xx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使用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xx版)、《建設工程計價》(20xx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xx版)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區的考務工作,以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工程通知 篇3
經檢查發現財富廣場4#樓工程存在如下質量隱患,按照有關質量技術規范和規程規定,請接到通知后,即日起停工。 存在問題:
1、本樓第六層因8月5日澆筑梁、板、柱砼,澆筑完畢后24小時內商品混凝土還沒有強度。
2、在3天回彈時強度還沒有,甚至有的柱砼用手指都能扣掉;
3、就此項質量問題,應立即停工,待有資質質檢單位或上級部門質量認證后方可下到工序施工。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章)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經理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4
考試名稱:20xx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資格條件:全科考試合格(廈門考區)
領取內容:合格證書及登記表(登記表需存入個人檔案,遺失不補)
領證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注:無準考證請提供在我中心網站成績查詢欄查詢的報名序號)
2、代領人:代領人身份證原件、考生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名序號)
領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請至本中心教材部領取。
領證時間:正常上班時間內(8:00-11:30; 15:00-17:00)
領取地址:湖濱東路319號(人才市場大院內)C座3樓(附近公交車站:人才中心站、岳陽小區站)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0591-87670230
注:請考生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到本中心辦理。
現場領證“簽名”示例: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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