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刑事國家賠償申訴狀

    時間:2025-07-28 20:32:54 申訴狀 我要投稿

    刑事國家賠償申訴狀

      申訴狀的性質、作用、格式、內容以及寫法與上訴狀基本相同,只是寫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訴狀的提出要經過受理案件的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申訴合理合法,即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上訴狀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審人民法院都要進行審理,依法作出裁定。下面小編整理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訴狀,希望對你們有用!

      刑事國家賠償申訴狀

      申訴人:張xx男漢族邯鄲市馬頭鋁廠工作,現住該廠家屬12#-2#-3#電話:XXX

      被申訴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事項:

      1.依法確認被傷害的事實,(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及直接責任人的刑訊逼供、玩忽職守、濫用權利等刑事責任)并依賠償法按被傷害的標準予以賠償;

      2.依法確認對我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搜查、深圳等地造成的財物等損失)并予以賠償;

      3.按照國家賠償及有關規定賠償對我造成的各項直接損失;

      4.對造成的其他非物質等損失(名譽及報社、廣播電臺、廣播電臺、升級級差及按比例的養老、醫療、補貼等、工資等待遇)予以協助解決或者出據相關的法律文書;

      5.對我造成的種類損失(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所有權、及種類財產權益)依侵權責任法予以賠償或者相應的補償;

      事實與理由;

      xx年4月9日,邯山區公安分局,以涉嫌爆炸罪將我傳喚,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非法關押至1996年6月28日正式將我拘留。

      xx年7月7日邯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爆炸罪批準將我逮捕,由邯山區公安分局執行。

      xx年11月14日邯山區公安分局批準將我的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至1997年5月7日,撤銷取保,xx年12月16日撤銷案件。

      期間邯山區公安分局干警任貴等人將打傷(有當時被打掉的牙齒、指甲、傷痕、血衣及鋁廠的保衛人員及申訴材料為證)。

      我申請邯山區公安分局、邯山區檢察院予以確認被拒絕,由此造成了我長達十三年的逐級上訪之路。

      邯山區檢察院于2008年12月31日作出了國家賠償決定書,我復議到邯鄲市人民檢察院,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復議維持了該決定,

      我復議到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于xx年9月8日作出了(2009)邯法委賠字3號國家賠償決定書,并撤銷了邯鄲市、邯山區二級人民檢察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

      但仍然存在有違國家賠償法及相關法規的諸多法律問題,其主要如下:(事實部分詳細見“申訴材料”)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xx年5月6日法發[1996]15號第六項之規定:

      “賠償法第二十六條關于‘侵犯公司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中規定的“上年度”應為賠償義務機關、復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賠償決定時的“上年度;復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維持原賠償決定的,按作出賠償決定時的上年度執行。

      ……年平均工資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為準。

      ”計算標準的認定應按中級法院作出撤銷(撤銷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決定之日起上年度(即xx年度的標準執行)日平均標準計算及造成破產補償標準等損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xx年5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公布)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度年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而國家賠償決定書對我被拘留、逮捕后造成的醫療費(有被拘留、逮捕后被打傷的醫院收費票據為證)、誤工減少的收入(有企業和我簽的原始協議為證)、

      其他直接損失[企業對我中級職稱的考試資格的剝奪、升級工資(按比例的養老、醫療、補貼、住房等)等損失]和96年11月14日-97年7月5日沒有工作、工資、生活費等各項待遇費用損失。

      沒有予以賠償是有違該法律規定的。

      3.物質損失、(包括非法搜查、深圳造成財物、職稱證明等損失)造成多年上訪費用損失、精神損失(家庭離異、父母雙亡等)、名譽損失(邯鄲晚報、電視臺、廣播電臺及公逮大會等造成的)(詳見損失附件)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xx年5月6日法發[1996]15號第六項之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依照賠償法規定予以賠償的案件,應當經過依法確認。

      ……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賠償決定書僅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數額,(且亦存在計算標準的錯誤)而該決定稱,

      我被身體傷害的確認應由邯山區公安分局確認有違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身體被傷害的五倍的賠償標準)及在深圳、廣東及邯鄲看守所、邯鄲公安分局、邯鄲賓館等地被公安分局任貴等人毆打傷害的損失。

      邯山區人民檢察院、邯山區公安分局,在沒有證據證明我有罪的情況下,錯誤的做出拘留、逮捕我的決定,使我的人身受限制長達418天。

      并且我的名字了被做為“人犯”、“案犯”、“張犯”刊登在1996年7月5日《邯鄲晚報》第一版,邯鄲電視臺、邯鄲廣播電臺“百業大觀節目”等先后對我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在我恢復人身自由之后,精神上依然受到壓抑。

      在單位的工作上,工程師中級職稱考試資格被剝奪、升級工資(包括按比例的養老、醫療、補貼等費用損失)被取消、工作被調動、等各項待遇損失,并且造成破產清算的補償標準的損失等。

      而且損害至今仍然在繼續。

      為了維持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特此懇請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解決為為盼。

    此致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張艮和  xx年xx月xx日

      附:損失情況:(不包括精神損失:貳拾萬元)

    【刑事國家賠償申訴狀】相關文章:

    刑事申訴狀06-24

    刑事申訴狀范文04-12

    刑事申訴狀成功范文02-01

    最新刑事申訴狀格式范文11-14

    刑事申訴狀(通用16篇)11-26

    刑事申訴狀的概念及格式06-26

    最新刑事附帶民事申訴狀范本07-18

    刑事申訴狀600字(通用5篇)08-19

    離婚申訴狀12-13

    民事申訴狀05-09

    • 相關推薦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