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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際貿易合同

    時間:2025-10-06 01:00:54 貿易合同

    國際貿易合同[匯編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際貿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際貿易合同[匯編15篇]

    國際貿易合同1

      20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

      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證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2

      國際貿易合同的具體內容因各個交易的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電報或電傳形式簽訂合同時,合同的內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規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內容歸納如下:

      1、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內在質量與外觀形態法。商品質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品名、規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規定品質規格的方法有兩種:憑樣品和憑文字與圖樣法。

      2、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法。

      在數量方面,合同通常規定有“約數”,但對“約數”的解釋容易發生爭議,故應在合同中增訂“溢短裝條款”,明確規定溢短裝幅度,如“東北大米500公噸,溢短裝3%”,同時規定溢短裝的作價方法法。

      3、貨物的包裝條款

      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包裝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包裝方式、規格、包裝材料、費用和運輸標志法。

      制定包裝條款要明確包裝的材料、造型和規格,不應使用“適合海運包裝”、“標準出口包裝”等含義不清的詞句法。

      4、貨物的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

      為防止商品價格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在合同中還可以增訂黃金或外匯保值條款,明確規定在計價貨幣幣值發生變動時,價格應作相應調整法。

      5、貨物的裝運條款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法。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法。

      6、貨物的保險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是指進出口商按照一定險別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以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失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上的補償法。

      保險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險費,投保險別和保險條款法。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保險責任與費用的分擔由當事人選擇的貿易術語決定,因此投保何種險別以及雙方對于保險有何特殊要求都應在合同中定明法。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險條款名稱,如是采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保險條款,還是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險條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險別、保險費率等法。

      7、貨物的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地點法。

      支付手段有貨幣和匯票,主要是匯票法。

      付款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不由銀行提供信用,但通過銀行代為辦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種是由銀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證法。

      支付時間通常按交貨與付款先后,可分為預付款、即期付款與延期付款法。付款地點即為付款人或其指定銀行所在地法。

      8、貨物的檢驗條款

      商品檢驗指由商品檢驗機關對進出口商品的品質、數量、重量、包裝、標記、產地、殘損等進行查驗分析與公證鑒定,并出具檢驗證明法。

      檢驗條例主要內容包括:檢驗機構、檢驗權與復驗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與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以及檢驗證書法。

      在國際貿易中,檢驗機構主要有官方檢驗機構、產品的生產或使用部門設立的檢驗機構、由私人或同業協會開設的公證、鑒定行法。

      檢驗權與復驗權的歸屬,以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地點,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通常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法。檢驗的標準和方法。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買賣雙方商定的標準方法、按生產國的標準和方法、按進口國的標準和方法、按國際標準或國際習慣的方法。

    國際貿易合同3

      一、國際貿易中合同風險的成因

      造成國際貿易中合同風險的原因,既有客觀的貿易環境特殊性影響,也有企業主觀的自身因素。經營環境不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通常會面對東道國和國際環境的影響,不同國家的政治體制、科技水平、風俗習慣、法律水平、文化差異差別很大,如果不熟悉這些差別,信息掌握不準確不及時,就會使得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面臨風險。有時某種產品存在多種質量標準,諸如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多種標準混雜容易發生差錯,比如我國向日本出口家禽,日本的衛生標準高出國際標準的500倍,如果出口方不熟悉該標準最終勢必發生合同糾紛。從企業自身來講,許多企業本身在現代經營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管理方式和經營理念與國際標準不接軌,缺乏熟悉跨國經營的高素質專業人才,且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甚至發生合同資料保存不完整,文檔資料不清晰,交接不及時甚至丟失現象。最終因證據不足無法向對方索賠,無法維護合法合理的權益。此外抗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當前國際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為了搶到合同盲目壓價,完全不顧及潛在的風險,重口頭承諾輕證據保留,重中標輕履約,抗風險意識十分淡薄。許多國家包括我國在內,法制不健全,法律意識淡薄,有些企業不履行合同成為家常便飯,而發達國家法制化程度較高,要求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否則將被索賠從而遭受損失。

      二、國際貿易中合同風險的防控

      (一)善于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妥善保留來函電

      合同內容除雙方的協議以外,還包括一些單方函件,如各種報價、形式發票、電子郵件、各種信件和傳真,甚至是即時通訊記錄。尤其對于復雜交易,合同雙方可能會對合同涉及到的某一條款反復通過函件進行磋商以致達成一致,那么這本身就是一個合同條款,即使該條款不被載于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且在保存證據資料時通常對對方發來的資料保存較好,而對己方發出的資料出現混亂和保存缺失,所以在發出資料時應當對文件備份,并進行歸類,標記日期和事件以便查閱。

      (二)制定恰當的法律適用條款

      目前國際上用于調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實體法律規范中最重要的一部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但《公約》還存在很多缺陷,其并未涉及合同有效性、所有權轉移及人身傷害等重大問題,受損方的舉證責任也未明確規定,而且實踐中還存在《公約》與國內法優先適用的問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標的額大,法律關系復雜,容易產生法律糾紛,所以在制定合同時要謹慎選擇合同所適用的法律:比如在適用時不一定只選擇一個實體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選擇法律時可以合同某一條款適用一國法律,合同另一條款適用另一國家法律,并無法律規定只能選擇一個實體法,宗旨是符合雙方共同利益并有利于問題的最終解決。此外,《公約》中關于風險轉移的時間問題的第69條前兩款規定與我國《合同法》有所區別,適用應當注意。《公約》第69條第一款規定風險從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但買方不收貨從而違反合同時轉移;而《合同法》第143條規定若買方使得標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則自違約之日風險轉移。二者有很大不同,《公約》規定買方在“適當的時間”內不接收貨物,風險就轉移到買方,《合同法》規定自“違反約定之日”起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事實上《公約》的規定相對更合理,因為給予買方適當的時間使得買方并非一旦風險發生就要承擔所有責任,相反會促使買方不對損失聽之任之,防止損失擴大;另外促使買方盡快收貨,有利于商品交換流通,盡量減少雙方損失。所以在適用法律時買賣雙方在這一問題上可以盡量適用《公約》。按照《合同法》第146條規定,雙方約定了交付地點且貨物已交付到該地點而買方未收取貨物的,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至買方,而對于《公約》69條第二款并未明確指出風險的轉移時間點,但是實踐中通常應在跨國承運人卸貨時發生轉移,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在合同中予以明確,防止糾紛發生。

      (三)合理制定索賠條款包括制定損害賠償和違約金條款。

      由于各國對損害賠償原則的不同認識,在制定損害賠償條款的時候需要解決對準據法的選擇以及應對選擇了不同準據法的結果。由于各國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差別太大,而《公約》是目前國際上用于調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最重要的一部國際公約,我國也早已加入該公約,對《公約》的條款更加熟悉。因此以《公約》為準據法解決損害賠償問題能夠盡量與貿易伙伴達成一致,減少糾紛可能性,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但是訂立合同時注意,《公約》中對于損害賠償的時間、地點、非金錢損失賠償、損益相抵原則規定不明確,尤其是損益相抵原則在國際貿易中非常實用,所以如果適用《公約》,合同當事人要在合同中對于《公約》中未規定的重要事項予以明確規定。因此訂立合同時要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法律來規定損害賠償條款。違約金數值由雙方協商確定,首先,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數額要根據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來定,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背離該損失數額;其次,當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損害方的實際損失的,被損害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而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數額過分高于被損害方的實際損失的,損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一般高于實際損失則無權請求減少。違約金是一種違約責任方式,不必進行先行交。實踐中在違約金問題上經常出現糾紛,常有用違約金進行欺詐的案例,因此出口方簽訂合同違約金條款時應注意對方的履約能力,履約期限以及要有防范利用違約金欺詐的意識。

      (四)選擇恰當的糾紛解決途徑

      當出現國際貿易糾紛時,應當按照合同預先約定的途徑予以解決,合同中通常約定的方式是仲裁和訴訟。實踐中仲裁常見風險點主要集中在模棱兩可的仲裁協議中,貿易糾紛分歧較大,無法調解也不適用于仲裁,那么貿易方通常會提起訴訟。仲裁和訴訟各有一定利弊,其實通常來說關鍵看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有無資產,如果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沒有資產,對方企業在我國有資產則選擇訴訟,便于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并執行財產,對我方當事人有利,否則一般選擇仲裁。只是在實際工作中應對仲裁和訴訟的`應用加以區分,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仲裁或訴訟,從利于解決合同糾紛,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預見風險進行有效防范,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發展。

      (五)簽訂合同保值條款

      由于國際市場價格并非一成不變,加之貿易國的法令、動亂、罷工等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得合同不能按照規定履行。規避此類風險,需要在合同中對容易發生變故的風險點做出事前約定,簽訂合同保值條款。如為了應對匯率變化問題,簽訂合同時應注明如果計價貨幣的匯率發生重大變化,當變動值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時,應該以匯率變動幅度的一定比例來重新調整合同價格,從而使交易雙方共同分擔匯率變動而產生的風險。或者訂立合同時雙方協商選定幾種參照貨幣作為保值貨幣避免外匯風險的發生。如果貿易國局勢動蕩,應該盡量在合同中約定因政府更迭、法令變更等原因導致的損失,相對方可以免責;總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盡量詳細規定,規避可能面對的各種合同風險。

      (六)巧妙選擇付款方式

      國際貿易中對于貿易雙方尤其是出口方而言經常面臨無法收匯的困境,所以合同中應該選擇合適的付款方式避免難以收匯的風險。國際貿易中普遍采用的匯款方式是信用證和托收。信用證雖是銀行信用,與托收相比理論上更安全可靠一些,但實際業務中并非如此。托收與信用證相比,托收中雖然出口人面臨的信用風險較大,但出口方可以通過對交易對象的謹慎選擇、對成交金額的控制、投保出口信用險等措施來降低或規避風險,但信用證中雖然可以通過指定交易對象、提高知識技能等措施控制某些風險,但對單證不符或者信用證軟條款的風險卻難以應對。而且信用證對合同當事人的知識技能要求很高,需要熟知《UCP》等國際貿易慣例規則,并且需要熟練運用于實踐。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雙方當事人是初次交易,可以使用信用證,因為信用證較好地實現了賣方獲得付款與買方獲得合同要求的貨物這兩種對立需求之間的平衡,若貿易雙方不是互相了解則可使用信用證。但是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是頻繁交易的貿易伙伴,對對方的資信、企業生產能力相對了解則可以選擇托收的方式。因為信用證的開證、交單、審單等流程繁多,操作復雜而且費用高,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并非有十足的保障。

    國際貿易合同4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1條定義

      1.1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委任及法律關系

      2.1委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2法律關系: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于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甲方的責任

      3.1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3轉介客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3.4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乙方的責任

      4.1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4.5“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傭金

      5.1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5.2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

      (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協議的終止

      7.1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后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協議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協議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協議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第8條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仲裁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轉讓

      要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12.3標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協議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全部協議:本協議系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貿易:本協議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賣買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價: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 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___經____ 至___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 天在______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 %。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有關國際貿易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_________ 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賣買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

      八、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___經____至____________。

      九、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付款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須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天在________到期。

      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

      十一、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十二、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7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一般格式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8

      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主要由約首、正文和約尾三部分組成法。

      約首包括合同的名稱、編號、締約日期、締約地點、締約雙方的名稱、地址及合同序言等法。

      正文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包括各項交易條件及有關條款,如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單價與總值、運貨期限、運貨地點、支付、保險、商品檢驗、仲裁、不可抗力等法。商此外,根據情況需要可加列:保值條款、價格調整條款、溢短裝條款、合同的法律使用條款等法。

      約尾是合同的結束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數、附件、使用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的生效日期與雙方的簽字等法。以下是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主要條款簡述:

      1、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內在質量與外觀形態法。商品質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品名、規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規定品質規格的方法有兩 種:憑樣品和憑文字與圖樣法。商在憑樣品確定商品品質的合同中,賣方要承擔貨物品質必須同樣品完全一致的責任法。商為避免發生爭議,合同中應注明“品質與 樣品大致相同”法。商憑樣品成交適用于從外觀上即可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法。商憑文字與圖樣的買賣包括憑規格、等級或標準的買賣,憑說明書的買賣以及憑商 標、牌號或產地的買賣法。商對于附有圖樣、說明書的合同要注明圖樣、說明書的法律效力法。

      2、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法。商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在數量方面,合同通常規 定有“約數”,但對“約數”的解釋容易發生爭議,故應在合同中增訂“溢短裝條款”,明確規定溢短裝幅度,如“東北大米500公噸,溢短裝3%”,同時規定 溢短裝的作價方法。

      3、貨物的包裝條款

      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商包裝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包裝方式、規格、包裝材料、費用和運輸標志法。商制定包裝條款要明確包裝的材料、造型和規格,不應使用“適合海運包裝”、“標準出口包裝”等含義不清的詞句法。

      4、貨物的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商為防止商品價格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在合同中還可以增訂黃金或外匯保值條款,明確規定在計價貨幣幣值發生變動時,價格應作相應調整法。

      5、貨物的裝運條款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法。商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法。商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法。

      6、貨物的保險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是指進出口商按照一定險別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以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失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上的 補償法。商保險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險費,投保險別和保險條款法。商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保險責任與費用的分擔由當事人選擇的貿易術語決 定,因此投保何種險別以及雙方對于保險有何特殊要求都應在合同中定明法。商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險條款名稱,如是采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 貨物保險條款,還是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險條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險別、保險費率等法。

      7、貨物的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地點法。商支付手段有貨幣和匯票,主要是匯票法。商付款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 是不由銀行提供信用,但通過銀行代為辦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種是由銀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證法。商支付時間通常按交貨與付款先后,可分為預付款、即期 付款與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點即為付款人或其指定銀行所在地法。

      8、貨物的檢驗條款

      商品檢驗指由商品檢驗機關對進出口商品的品質、數量、重量、包裝、標記、產地、殘損等進行查驗分析與公證鑒定,并出具檢驗證明法。商檢 驗條例主要內容包括:檢驗機構、檢驗權與復驗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與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以及檢驗證書法。商在國際貿易中,檢驗機構主要有官方檢驗機構、 產品的生產或使用部門設立的檢驗機構、由私人或同業協會開設的公證、鑒定行法。商檢驗權與復驗權的歸屬,以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地點,在國際貨物買賣中, 通常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法。商檢驗的標準和方法,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買賣雙方商定的標準方法、按生產國的標準和方法、按進口國的標 準和方法、按國際標準或國際習慣的方法法。商檢驗證書是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書面文件,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議付貨款并據 以進行索賠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應按照合同的具體約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國家特殊法律規定的檢驗證書法。

      9、不可抗力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訂立以后發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 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責任,而對方無權要求賠償法。商一般來說,不可抗力來自兩個方面;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法。商前者如水災、旱災、地震、海 嘯、泥石流等,后者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法。商不可抗力是一個有確切涵義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構成不可抗力法。商有時當事人在 合同中改變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義,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雙方公認的不可抗力事故法。

      10、仲裁條款

      仲裁條款是雙方當事人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第三者進行裁決的意思表示法。商仲裁條款的主要內容有:仲裁機構、適用的仲裁程序規則、仲裁地點 及裁決效力法。商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仲裁機構、仲裁地點都由雙方約定產生,仲裁程序規則一般由選擇的仲裁機構決定,仲裁裁決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終局 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凡訂有仲裁協議的雙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法。

      11、法律適用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在營業地分處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由于各國政治、經濟、法律制度不同,就產生了法律沖突和法律適用問題法。商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宣布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法。

    國際貿易合同9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為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于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傭金:

      訂單額少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傭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用掛號信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于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納珍源系列紅酒產品,乙方作為區域內的代理銷售商,甲方將不再向該區域內的另外方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付款后提貨。運輸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只限公路長途)。乙方單次提貨量達箱以上,由甲方承擔全部運費。

     三、甲方按生產廠家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代理銷售的紅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代理銷售產品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代理銷售價目核定表開展本協議確立的代理銷售業務,乙方可在進貨價與市場終端價之間,自行確定產品的`營銷價位。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的區域銷售,若需跨區域銷售,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應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銷售情況報表。

      八、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予以妥善解決,也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11

      甲方:XX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證號碼: XXX

      聯系電話: XXX

      乙方: XX 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證號碼: XXX

      聯系電話: XXX

      為保證XX公司XX生產基地萬人員工食堂豬肉配送工作的順利實施,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采購生豬,乙方向甲方供給豬源。具體供貨時間、供貨數量以及個體重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商定。

      第二條 生豬價格由物價局聯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場行情定價,當豬肉市場不景氣時,實行保護價收購。

      第三條 交易方式為乙方將生豬運往甲方指定地點屠宰場進行查驗、稱重以及資金結算,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無檢疫證明、未佩戴耳標和檢疫不合格生豬,如經發現乙方違反前述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此類生豬入場,并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第五條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豬源時,甲方不得以其他為由拒絕收購乙方生豬。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約,合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合同內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拒不交貨、延期交貨、不按足額交貨或供

      給不合格生豬,甲方拒不收貨、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須由另一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 爭端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說明

      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 XX

      通訊地址: XX

      乙方代表(簽章): XX

      通訊地址: XX

      2 年 7月18日

    國際貿易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_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_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_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_________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____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

      發站:______

      收貨人: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13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及招投標文件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單價: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

      4、商品規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1、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同總價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貨物本身的價格和保修等服務費用外,還包括:

      (1)使貨物適于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2)賣方負責運送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保險、裝卸等費用)。

      第三條、支付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買方付至賣方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

      2、買方應按以下條款向賣方支付合同款項:

      (1)交貨付款

      賣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__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的貨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保修款

      貨物保修期滿且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后__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的`保修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則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交貨

      1、交貨方式:貨物由賣方負責包裝并運送至買方現場。

      2、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地點在經買方驗收合格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一切風險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交貨日期:賣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貨日期,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并完成貨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條、包裝

      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和要求采取保護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濕、銹蝕、震蕩、撞擊和其他的損壞,以使其在正常裝卸和操作條件下能夠安全無損壞地抵達安裝現場。如果因為賣方未采取適當的包裝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

      第六條、貨物驗收、保修和技術服務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軟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2、若在貨物接收驗收時發現貨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和賣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在賣方未派代表到場時,該報告將由買方單方簽署,該報告將作為買方要求賣方進行退貨、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賣方負責于_______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貨并送至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3、未能通過買方驗收的貨物,以及買方接受后發現有誤的貨物,由賣方自費回收。如賣方未在買方發出通知后_______日內收回,則買方可自行處理該貨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4、賣方提供的貨物的保修期為_______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出現任何故障,賣方負責在_______日內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相關貨物。

      5、在保修期內,如因賣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則買方有權從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侵權處理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1、雙方應當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對于因賣方原因使得交貨、驗收等任一階段工作延誤的,每遲延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合同總價_______%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因任一階段工作延遲而使買方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延遲使買方遭受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買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累計超過_______日時,買方有權視情況解除本合同。該等解除并不免除賣方根據買方要求應當承擔的上述違約責任。

      2、保修期內,如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提供保修服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遲延一次,賣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的違約金。

      3、對于賣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各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買方均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從應支付賣方的款項中扣除。

      4、除非買方解除合同,否則,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免除其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5、如買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則賣方除應當依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等)外,賣方并應退還買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_______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6、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而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向其他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終止履行_______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14

      賣方: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為: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稱“代理商”)。

      鑒于“賣方”愿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制造的、并以他的_____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鑒于“賣方”愿委任_________作為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為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并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賣方”制造并以其_____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2、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3、_____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_____”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_____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并以“_____”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營權

      1、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2、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為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3、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4、再進口:“賣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并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1、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第五條“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3、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4、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并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經常提供有助于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代理商的責任

      1、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并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并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于“賣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盡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雙方關系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系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系。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并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并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營企業或雇主和雇員的關系。

      第八條“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1、特許:_________得為商業上目的使用“_____”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并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2、注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為“_____”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注冊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為自此以一年為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1、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并適合銷售目的。“賣方”并保證“產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_____,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1、不可抗力

      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2、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征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3、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后___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4、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_____成書面,并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后第___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5、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6、_____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于本協議效力和本_____條款適用范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并經法院做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于本協議、或關于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____國商事_____協會所制訂的《商事_____條例》在_________通過_____最后解決之。_____員的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

      8、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后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9、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為準。

      10、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11、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取代雙方以前關于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于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并載明與本協議有關,并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15

      一、合同訂立前的風險防范

      (一)充分了解國際貿易中基本的法律規定和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在進行國際貿易合同的過程中,為了確保合同的合法和有效,必須要掌握完備的法律知識,并且對國際條約及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都要有充分的了解。由于各國的語言和法律存在差異,不同國家的廠商對法律的理解也不盡相同,相同的合同用語在不通過的國家可能有不同的含義,如美國和英國對FOB、CIF等貿易術語就存在著不同理解。若不事先對這些法律上的區別加以了解,就可能造成雙方在合同中的誤解和分歧,成為造成合同法律糾紛的隱患。

      就我國企業而言,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人員冗雜,很多外銷人員上崗前根本沒有經過上崗前的業務培訓。從事國際貿易業務,所涉及的面廣、環節多、風險大,遠比國內貿易復雜,所以從事涉外業務的外銷人員必須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熟悉和掌握外經貿業務的各個環節及必要的法律知識,從交易前的客戶資信調查到磋商時合同條款的措辭,有關合同成立的條件,國際貨物運輸過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線、船齡等,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支付方式的選擇等等。

      (二)通過資信調查慎重選擇貿易對象。加強資信調查是選擇貿易對象的重要方法,能夠有效的防控合同中的風險。在國際貿易中,企業所面對的貿易對象良莠不齊,因此交易前對客戶的資信進行調查特別重要,通過對對方資信狀況進行調查來篩選資信狀況不良的客戶,提前排除風險。資信一般包括對方的經營能力經營作風和資信狀況。在調查中要重點了解對方的企業性質、貿易對象的道德、貿易經驗等,特別是貿易伙伴的資金及負債情況,經濟作風及履約信用等。舉例來說,如果對方的注冊資本較小,那么基本可以認定其履約能力較弱,不宜與其簽訂數額較大的合同,就算簽訂也要注意做好充分的風險防范措施。因此在與對方達成交易前,必須做好資信調查工作,與此同時,資信調查工作應該貫穿整個交易過程,對客戶做動態的跟蹤調查,以防萬一。

      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一)謹慎使用合同中的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經常出現一些因貿易術語歧義而產生的潛在風險。比如在國內常用的FOB和CIF這兩個貿易術語,在發達的物流業背景下就可能會引發風險。因為這兩種術語都規定風險轉移地點為船舷,因此只適用于船運,并且只適用于非集裝箱運輸。那么,從集裝箱堆場到越過船舷這段期間貨物滅失的風險對于賣方而言就處于不可控狀態。如果企業選擇空運、陸運等運輸方式,由于沒有船舷這一風險分界點,就無法確定風險轉移的確切時間地點,從而無法確定責任的歸屬問題,導致法律糾紛的產生。

      此外,在國際貿易合同中,常用的貿易術語FOB、CFR和CIF有許多相同之處,如風險都是貨物在裝運港有效越過船舷時風險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交貨地點都在裝運港船上;三者都屬于象征性交貨,即賣方憑單履行交貨義務,買方憑單履行付款,只要賣方提供正確、齊全的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買方就要履行付款義務。但在實際業務中,三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又有所不同。在CIF和CFR條件下,由賣方負責租船訂艙,安排運輸;在CFI條件下,賣方還要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在出口業務中,企業應盡量使用CIF和CFR術語,特別是CIF術語,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國的外匯收入,即運費、保險費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船貨銜接,便于賣方掌握船期,及時安排貨物發運,較為安全,能夠有效防范風險。

      (二)避免風險條款的制定。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企業應當嚴格審查,盡量避免易產生糾紛的“風險條款”。企業在選擇具有良好資信合作伙伴的基礎上,應嚴格把握合同條款,根據自身實際能力實事求是地簽訂合同,沒有把握實現的條款不簽署,做不到的條款堅決不訂。對于自己不擅長的條款內容,可以靈活地利用合同將潛在的風險轉移出去,例如可把有關運輸的問題交給運輸公司辦理,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風險。同時,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國際貿易保險體系,將可預測的風險用較低的代價轉移。

      (三)選擇適當的付款方式。在國際貿易中,貿易雙方尤其是出口方而言經常面臨無法收匯的困境,因此企業應在合同中選擇合適的付款方式,避免難以收匯的風險。國際貿易中普遍采用的匯款方式是直接匯款、信用證和托收。信用證的特點是有銀行信用介入,較好地實現了賣方獲得付款與買方獲得合同要求的貨物這兩種對立需求之間的平衡,比較適宜初次交易的企業之間使用。但是信用證的'操作比較復雜,費用較高,也容易出現爭議及質量糾紛,并非完全有保障。因此對于相互之間比較了解、交易較為頻繁的商業伙伴之間,使用托收方式是更好的選擇。綜上所述,在簽訂合同時,如果貿易雙方是初次交易且互相不太了解,可以使用信用證;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是頻繁交易的貿易伙伴,對對方的資信、企業生產能力相對了解,則不必選擇開證、交單、審單等流程繁多,操作復雜而且費用高的信用證,而應選擇托收的方式,使交易更加便捷。

      (四)選擇有效的糾紛解決方式。當國際貿易出現糾紛時,應當按照合同預先約定的途徑予以解決,一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是法院訴訟和仲裁。企業只有選擇恰當的爭議解決方式,才能在發生糾紛時將其順利解決,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從時間成本來看,法院訴訟,尤其是涉外訴訟,由于在公證、送達等程序方面要求很嚴,多級審理而且審限不嚴或不存在,因此所用時間一般會比仲裁長。從裁決質量來看,由于仲裁裁決實體上基本不受監督,仲裁員也不受組織監督,因此仲裁員在裁決時,其內心可能比法官更容易受非法律因素影響,仲裁裁決質量從合理合法角度而言可能比法院更低。就費用而言,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比仲裁機構收取的仲裁費低很多,但是訴訟律師費用一般會比仲裁律師費用高,訴訟總費用也比仲裁高。從執行角度而言,一國法院的判決難以在另一國家得到執行,而仲裁裁決則可以。總的來說,爭議解決方式的選擇關鍵看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有無資產,如果我方企業在對方國家沒有資產,而對方企業在我國有資產則選擇訴訟,便于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并執行財產,對我方當事人有利,否則一般選擇仲裁。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仲裁或訴訟,以利于解決合同糾紛,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預見風險進行有效防范,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發展。

      三、合同中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一)建立高效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合同管理。國際貿易業的業務環節多、風險大,因此企業內部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合同管理。對于出口合同,企業應在貨物發運后,及時制單結匯,隨時跟蹤貨款情況,一旦發現應收未收的情況,必須盡早查明原因,尋找解決辦法,爭取做到早發運,早收匯,加速資金周轉;對于進口合同,應做到及時掌握船貨的動態,特別是在已支付貨款的情況下,更應密切注意,在接到貨物后,一定要根據合同的規定及時檢驗,發現質量、數量不符合約定要馬上通知出口方。如果未能及時檢驗或通知,則可能喪失提出貨物不符的權利,除非貨物有保質期。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國內企業應密切關注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變化情況,如果對方單位發生違約情形時,應立即聯系相關涉外機構和法律機構,盡早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以最大化的增強合同風險的主動管理能力,使我方企業在爭議中處于有利地位。

      (二)比對信用證與合同條款的一致性。在國際貿易中,進口方有義務按照買賣合同的條款開立信用證,而出口方則有權利拒絕接受與買賣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信用證。進口方經常會在信用證條款一些條款,這些條款有的是合理的,有的則很不合理,例如要求提交由買方簽字的接受函、證明文件簽字要與其在銀行留檔文件一致等,實質上是將信用證付款決定權交給了買方。因此,出口方接到信用證后一定要仔細比對,發現不一致或者增加的條款而又無法在自己可控范圍內予以滿足時,一定要提出修改信用證。

      四、結語

      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風險,企業應注重合同風險的分析和評估,增強合同風險的管理意識,提高合同風險的管理能力。企業在國際貿易訂立合同時需謹慎周密,盡量減少和避免法律糾紛的產生,確保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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