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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時間:2025-11-06 15:01:21 買賣合同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工程地點:

      5、運距: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 。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賣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2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肥____市富XX公司 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 3時,以每月的____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____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5008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

      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

      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

      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_____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_____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元/m3)

      混凝土單價(含運費)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制定

      XX年一月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5

      買方(甲方):北京公司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交貨地點:

      5、運距:

      第二條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質量和數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11385)、《預拌混凝土》(1490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10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量。

      數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

      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

      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現行有效的《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預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

      (3)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環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設施。

      作業現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6)應遵守國家、____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3)條;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仍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人民幣大寫:____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票。

      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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