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1
出賣方:
買受方: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序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交貨時間及備注
1、榕牌電力變壓器S9—250/101設備詳細情況見現場,收合同款后7天內交貨
2、配電柜、計量柜、雙頭柜、電容柜
3、合計(RMB):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整,
第二條: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以意向受讓人競標前的現場看樣為準,意向受讓人如參加競標成為本合同的買受人則視為對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無異議。拆卸后設備質量狀況由買受方自己負責。
第三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前,標的物屬于出賣方所有。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地點:買受人自行至出賣方標的`物所在地,自己負責拆卸及搬運。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買受方承擔。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在出賣方所在地拆卸前現場驗收。
第七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由買受方承擔。
第八條:稅費:本標的成交后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按出售舊設備的稅率開具發票。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當日買受方應付清貨款,再附開具增值稅發票結算。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處理。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同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者協調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壹頁,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2
購貨單位: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設備名稱:DH-213D大型塑膠機
數量:2臺
單價:370萬元 安裝費:16萬元 總計:756萬元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756萬元人民幣 大 寫:柒佰伍拾陸萬元人民幣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后15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60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并初步驗收一周內,設備正常運行,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35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
2、在合同款項支付前2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票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 20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企業并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并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后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后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后及時將乙方所托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2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并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于合同生效后30 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 2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于合同生效后2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并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甲方設備車間
3、驗收標準: 企業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5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3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10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2.支付方式: (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4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風險告知: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應當確認主體是否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同時核實簽約方是否具有實際履行能力。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注意:①在訂立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的原件,同時注意其證件復印件等非原件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防止造假。②注意審查營業執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銷、被暫扣等情況。③可以通過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審查對方實際注冊資本和資金,確保其有合同實際履行能力。④確認買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組織。如果主體是個人的應注意,對其進行履約能力的.審查可以通過對其單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鄰居等進行調查,以獲取相關信息,最后綜合判斷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
茲就設備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設備的買賣事宜,由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后記的設備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在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設備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設備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后記設備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后記設備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設備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設備。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設備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 退還設備。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設備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設備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設備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設備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設備,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設備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設備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設備,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內交付設備。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蓋章): 買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廠機械設備買賣合同通用5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
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委托內容
第一條∫曳醬蛹追醬購買 壓路機壹臺 ∽薌踎 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負責調試整修》延糜梢曳匠械-∈S嗷蹩頮 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車∪縹ピ家曳剿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順凳舳手車∥奕包服務〖追嬌商峁┘際踝裳。
第三條〖追教峁┑腳 壓路機配置為 發動機》⒍機號 〕齔П嗪牛
第四條∫曳礁肚迦部購車款后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滓宜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2、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制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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