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技術合同范文集合8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技術合同 篇1
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 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于××××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于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年 月 日 關于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愿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范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
技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表現,推薦乙方參加_________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后,甲方在乙方履行相應職責的前提下予以聘任。
2.保證乙方在聘任后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后,必須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須與甲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2.被聘用后,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三、違約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調離甲方,甲方有權不予批準。若乙方強行調離甲方,乙方需按所欠服務年限賠償違約金,正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并收回新評教授慰問金_________元,副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3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加強技術市場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是否屬于技術合同及屬于何種技術合同作出結論,并核定其技術交易額(技術性收入)。
第三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貫徹依法認定、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的工作原則,提高認定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自然人(個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規定,就下列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活動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技術合同。
(一)技術開發合同
1.委托開發技術合同
2.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
1.專利權轉讓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4.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三)技術咨詢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
1.技術服務合同
2.技術培訓合同
3.技術中介合同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術合同登記。但其合同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并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
第六條 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以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并予以認定登記。
第七條 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并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當事人拒絕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
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向當事人推薦和介紹由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在簽訂技術合同時參照使用。
第八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在批準、登記后生效,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等。
當事人為法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合同,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組織的印章。
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第九條 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第十條 當事人就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而與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并附有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的批準文件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予受理,并進行認定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范圍不受行業、專業和科技領域限制。
第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或生產許可證后,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準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第十四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當事人商業秘密(包括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保密要求。
當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中約定了當事人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主動保守當事人有關的技術秘密,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一)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二)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
(三)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第十六條 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第十七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二)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
第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按以下原則認定:
(一)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方案、產品和工藝設計、工程設計圖紙、試驗報告及其他文字性技術資料),以通常掌握該技術和必要存檔所需份數為限;
(二)磁盤、光盤等軟件性技術載體、動植物(包括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以及樣品、樣機等產品技術和硬件性技術載體,以當事人進行必要試驗和掌握、使用該技術所需數量為限;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并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一條 技術開發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二)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三)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第二十二條 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征為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第二十三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一)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四)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五)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項目,包括語言系統、過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專家系統、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等,但軟件復制和無原創性的程序編制的除外;
(六)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七)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前款各項中屬一般設備維修、改裝、常規的設計變更及其已有技術直接應用于產品生產的,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四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一)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包括已完成產業化開發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
(二)合同標的為通過簡單改變尺寸、參數、排列,或者通過類似技術手段的變換實現的產品改型、工藝變更以及材料配方調整;
(三)合同標的為一般檢驗、測試、鑒定、仿制和應用。
第三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二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下列合同: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四)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二)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三)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就技術進出口項目訂立的合同,可參照技術轉讓合同予以認定登記。
第二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無相應證書復印件或者在有關知識產權終止、被宣告無效后申請認定登記的,不予登記。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
第三十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為技術秘密的,該項技術秘密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不為公眾所知悉;
(二)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三)具有實用性;
(四)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術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術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術的組合。但其全部或者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為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秘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前款合同標的符合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由當事人補正后,按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僅為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份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隨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用戶的有關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業性說明材料,也不屬于技術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術咨詢合同
第三十三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標的為特定技術項目的咨詢課題;
(二)咨詢方式為運用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進行的分析、論證、評價和預測;
(三)工作成果是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詢報告和意見。
第三十五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屬于技術咨詢合同:
(一)科學發展戰略和規劃的研究;
(二)技術政策和技術路線選擇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項目、研究開發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重要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術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術系統的技術評估;
(五)特定技術領域、行業、專業技術發展的技術預測;
(六)就區域、產業科技開發與創新及特定技術項目進行的技術調查、分析與論證;
(七)技術產品、服務、工藝分析和技術方案的比較與選擇;
(八)專用設施、設備、儀器、裝置及技術系統的技術性能分析;
(九)科技評估和技術查新項目。
前款項目中涉及新的技術成果研究開發或現有技術成果轉讓的,可根據其技術內容的比重確定合同性質,分別認定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或者技術咨詢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為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技術分析論證的,可以認定為技術咨詢合同。
但屬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獨立成立的情況除外。
第三十七條 就解決特定技術項目提出實施方案,進行技術服務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合同,不屬于技術咨詢合同。符合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退回當事人補正后,按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八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咨詢合同:
(一)就經濟分析、法律咨詢、社會發展項目的論證、評價和調查所訂立的合同;
(二)就購買設備、儀器、原材料、配套產品等提供商業信息所訂立的合同。
第五章 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的標的為運用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服務性項目;
(二)服務內容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專業技術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
(四)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技術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屬。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四十條規定,且該專業技術項目有明確技術問題和解決難度的,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一)產品設計服務,包括關鍵零部件、國產化配套件、專用工模量具及工裝設計和具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非標準設備的設計,以及其他改進產品結構的設計;
(二)工藝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藝編制、新產品試制中的工藝技術指導,以及其他工藝流程的改進設計;
(三)測試分析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技術成果測試分析,新產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種性能的測試分析,以及其他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
(四)計算機技術應用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服務,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CAD)和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等;
(五)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
(六)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
(七)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包括為技術成果推廣,以及為提高農業產量、品質、發展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關技術服務;
(八)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
(九)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基因重組;
(十)對重大事故進行定性定量技術分析;
(十一)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前款各項屬于當事人一般日常經營業務范圍的,不應認定為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二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一)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等訂立的加工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安裝、施工、監理合同。但以非常規技術手段,解決復雜、特殊技術問題而單獨訂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曬復印圖紙、翻譯資料、攝影攝像等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量檢定單位就強制性計量檢定所訂立的合同;
(四)理化測試分析單位就儀器設備的購售、租賃及用戶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條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業務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培訓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四條 技術培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以傳授特定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知識為合同的主要標的;
(二)培訓對象為委托方指定的與特定技術項目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的內容不涉及有關知識產權權利的轉移。
第四十五條 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合同中涉及技術培訓內容的,應按技術開發合同或技術轉讓合同認定,不應就其技術培訓內容單獨認定登記。
第四十六條 下列培訓教育活動,不屬于技術培訓合同:
(一)當事人就其員工業務素質、文化學習和職業技能等進行的培訓活動;
(二)為銷售技術產品而就有關該產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進行的培訓活動。
第四十七條 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實現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專門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中介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八條 技術中介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技術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與第三方進行技術交易,實現科技成果的轉化;
(二)技術中介的內容應為特定的技術成果或技術項目;
(三)中介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中介主體的資格要求。
第四十九條 技術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兩種形式訂立:
(一)中介方與委托方單獨訂立的有關技術中介業務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與第三方訂立的技術合同中載明中介方權利與義務的有關中介條款。
第五十條 根據當事人申請,技術中介合同可以與其涉及的技術合同一起認定登記,也可以單獨認定登記。
第七章 核定技術性收入
第五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合同的交易總額和技術交易額進行審查,核定技術性收入。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載明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申請認定登記時不能確定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額發生變化的,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減免稅或提取獎酬金手續前予以補正。不予補正并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規則第五十一條用語的含義是:
(一)合同交易總額是指技術合同成交項目的總金額;
(二)技術交易額是指從合同交易總額中扣除購置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后的剩余金額。但合理數量標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計入非技術性費用;
(三)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減免稅、提取獎酬金和其他技術勞務費用,應當以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定的技術交易額或技術性收入為基數計算。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規則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國家科委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 篇4
關鍵詞:技術合同;管理;規范化
加強技術合同規范化管理可以加強企業與社會的聯系,使科研與市場密切結合;可以增強法制意識,保護知識產權;同時可以充分利用技術市場優惠政策,加速科技產品開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加強企業技術合同管理的意義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定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技術合同與普通經濟合同相比有共同之處,但也具有一系列的特點。一是合同主體的寬泛性。二是合同內容的復雜性。為了保證技術交易的順利進行,技術交易雙方必須重視技術合同,認真地研究、起草和簽訂技術合同,作為日后指導和約束雙方交易行為的基本依據。
由于技術合同是知識形態的商品通過市場進行交換的法律形式,同時,技術合同是以技術為標的的合同。因此,加強企業技術合同管理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2企業技術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對技術合同的定義理解不夠透徹,未按標準范本簽訂合同。有些合同簽約人對各種技術合同的定義及重要條款理解不透徹,未按標準的合同范本簽訂技術合同。
2.2技術合同未及時返還合同管理部門。由于技術合同執行周期一般較長,合同有效期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因此,有些技術合同簽訂完畢后,合同簽約人不能及時把合同返還管理部門歸檔,不利于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合同臺賬,保管合同文書,對合同進行分類匯總。
2.3不了解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合同未能在技術市場認定登記。為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營造自主創新的制度環境和完善現有技術市場體系,財政部和國家稅收總局早在《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中指出: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人,免征營業稅。
3如何進行技術合同規范化管理
3.1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為加強企業合同規范化管理,防范經營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各種技術合同管理制度,制訂技術合同管理辦法。
3.2嚴格做好合同評審,使合同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對經濟業務在技術、經濟方面實施可行性論證,并提交技術條款、實施方案、工程預算等,對跨專業的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設備監造類項目及重大科研改造項目在合同簽訂前進行合同的評審,評審的內容主要從管理、資質、人員、設備等方面進行,審查合同履約能力,保障跟蹤服務的能力。
3.3采用標準的合同范本。技術合同標準文本是企業進行技術合同認證、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重要法律依據,是當事人之間明確權利與義務關系協議的.書面形式。
4合同起草和履行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技術合同與其他經濟合同相比既有共同之處,又有其一系列特殊的地方,這里圍繞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說明起草和履行過程中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4.1合同名稱。技術合同的名稱應當運用簡明、準確的語言給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
4.2標的內容、范圍和要求。這是確定技術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主要依據。
4.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任何技術合同都應有一個明確的履行計劃,規定技術交易雙方在各階段應當完成的工作和達到的目標。
4.4保密條款。應當列出秘密情報、資料、樣品、數據和其他秘密事項的清單、保密期限和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4.5風險責任。條款載明合同的風險責任由誰負擔,約定由雙方分擔的,載明各方負擔的份額或者比例。任何技術交易都有一定的風險,不同的交易內容風險程度也不同。
4.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這一項內容是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最主要的條款。合同中應載明履行技術合同中標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成果和雙方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其權利的歸屬、如何使用和轉讓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怎樣分配。技術成果歸屬與分享尊重當事人的意志。
4.7驗收標準和方式。載明技術合同的檢驗項目、技術經濟指標、驗收時所采取的評價、鑒定和其他考核辦法。技術交易雙方應當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復雜情況,商訂一套周密、可行的驗收標準和辦法,寫入合同,保證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5通過對技術合同進行合理分類,使企業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針對國家對技術合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對技術合同進行規范化管理中還應對技術合同進行合理分類,使企業得以享受國家對企業在營業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合同法,技術合同按內容可分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由于稅法規定,技術合同中只有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可以享受營業稅免稅優惠政策。因此,首先,企業應按標準的技術開發合同與技術轉讓合同文本與另一方(委托方)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或技術轉讓合同;其次,簽訂技術合同后必須去相關合同認定部門進行認定與登記,這是技術合同管理最重要的環節與過程。通過技術合同認定,在相關合同認定部門出具技術開發(或轉讓)合同證明后,企業可到主管地稅部門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使企業享受營業稅免稅政策。
結束語
技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一種約定形式。企業訂立技術合同、加強合同管理是其進入市場、促進科技開發、加速科研成果轉化的必要手段。企業技術合同規范化管理是企業合法經營、規范經營、提升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重要一環。
因此,企業應認真做好技術合同規范化管理工作,建立適合本企業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在合同簽訂前按IS09001質量體系做好合同評審;在合同簽訂中采用標準合同范本,同時建立合同承辦人制度,對合同實行全過程管理與監督;對技術合同合理分類,使企業得以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免稅政策,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
技術合同 篇5
xx縣第二印別廠(甲方)
立合同者:xx市印別廠(乙方)
王XX(丙方)
因生產業務需要,xx縣第二印別廠聘用xx市印利廠退休工人王xX同志擔任技術指導,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從一九XX年X月x日起到一九xx年X 月xx日止。合同期滿后,如需續聘,應重新辦理手續。
二、工作職責。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遵守規章制度,合同期間不得同時接受其他單位聘用。精心傳授技術,二年內培養十二名技術員。合同期滿時十二名技術員均能獨立上崗。
三、報酬、待遇。合同期內,甲方每月付給丙方固定報酬900元,獎金、補貼以及工傷待遇按聘用單位固定職工標準執行。退休費仍由乙方負擔.丙方不得索要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報酬。
四、合同變更。合同期內,甲、丙雙方不得解聘或辭聘。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解聘或辭轉時,需征得雙方同意方得解聘或辭聘,并由甲方將解聘或辭聘情況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都應嚴格遵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執行中如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區勞動仲裁處協調處理。
六、其他事項.如有未盡事宜,由簽約三方協商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經主管部門簽證蓋章后生效。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甲方地區勞動仲裁處一份。
甲方:xx縣第二印別廠(章)乙方:XX市印利廠(章)代表人:劉xx(章)代表人:陳xx(章)
丙方:王xx(章)
鑒證單位:xx縣勞動爭議仲裁處(章)經辦人:xxx
一九xx年x月xx日
技術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進行技術咨詢,并支付咨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咨詢內內容、要求和方式:
1、咨詢內容:
2、咨詢要求:
3、咨詢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項目的技術咨詢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咨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咨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咨詢報酬(包含評審費用)總額為:
2。技術咨詢報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給乙方技術咨詢費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過一天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利息和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技術資料造成技術咨詢工作停滯、延誤或終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合同期相應順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編制方案不能按時完成、返工或評審未通過,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合同期不得順延。
3、甲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雙方確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和方式
技術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丙方:
為進一步提升某生產水平,彰顯某物特有的風格特色,促進其某物質量與某品牌需求的緊密結合,(簡稱甲方,下同)與(簡稱乙方,下同),以(簡稱丙方,下同)基地單元建設為依托,在某物科技項目研究、生產指導、人才培養、技術培訓等方面建立長期全面的科技合作關系,依托某研究所雄厚的科研實力,將 某物做精、做強。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立足科技興 、人才興業、突出特色等目標。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目標
依托某研究所人才資源和技術等優勢,建立領導、專家及科技人員定期互訪互動機制,通過科技支撐、項目拉動、合作研究、資源整合,成果共享、技術培訓、人才培養與交流等形式,提高 某物生產水平,建設具有 特色的優質某物基地。
二、合作方式
共同組建全面科技合作專家組和項目工作組,專家組負責項目的選題、立項論證和組織驗收等工作,項目工作組負責項
目的方案制定、項目實施、項目總結和項目結題等工作,確保合作的高效運轉。
(一)合作項目研究
1、 研究方向
以“”為目標,開展 某物生產應用技術研究,提升 生產技術水平,近期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研究工作:
(1)以提高某物質量為中心,重點解決制約 當前某物發展的'瓶頸問題和關鍵技術,提升某物生產技術水平。
(2)以突出 某物特色為突破口,重點開展影響 某物可持續發展的具有前瞻性的項目研究。
(3)以節工降本,提質增效為目標,逐步開展適應 區特點的某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的農機和農藝研究。
2、運行方式
(1)乙方承擔甲方提出的制約某物生產發展的關鍵性技術問題的研究。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乙方承擔的 或的相關研究項目。
(3)甲乙丙三方共同申請并承擔國家有關部委、有關部門等的研究項目或甲、乙兩方共同向丙方申請科技項目。
3、成果共享
科技成果和專利等歸三方共有,在項目結束后,三方可向有關部門申報鑒定和科技成果獎勵。
(二)人才培養
1、乙方是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單位,目前有國家統招博士、碩士,同等學力,在職攻讀推廣碩士等四種培養模式,現擁有博士、碩士生導師多人,涉及育種、栽培、植保、生物技術、品質評價等多個學科。甲方人員可根據自身需求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
2、甲方可利用自身的人才、試驗條件等優勢,建立學生實習基地,參與乙方研究生的培養。
(三)技術培訓
乙方有多年從事某物基地工作的專家及各學科不同層次的研究人員,可根據甲方某物生產的需要,對當地的生產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或培訓。乙方應甲方要求可采取較為靈活的培訓方式。一方面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派人員到乙方接受相關技能系統培訓,另一方面甲方可組織分公司、等基層科技人員到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開展集中培訓。
三、運行機制
1、三方共同組建項目組,按項目合同要求實行項目目標管理。
2、根據甲方生產需求,雙方共同確定年度研究工作目標計劃,制定合作項目和實施方案,合理分工,加強經常性交流溝通,每年召開一次研究工作總結交流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會議,以項目合作為載體開展日常工作,實行階段目標責任管理。
3、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戶,對合作經費進行管理。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自身需求對乙方提出其工作任務目標,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展進行檢查、考核。對乙方在 開展工作給予協調、配合,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相應的工作、食宿、交通等條件。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在與乙方進行協商后向乙方下達研究項目,并進行監督檢查,直至驗收。
2、有權對乙方提出的項目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實施。
3、有責任協助乙方保質、保量地完成乙方安排的項目和雙方合作項目的各項工作。
(三)人才培養
1、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情況,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農業推廣碩士研究生。
2、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員工的培訓計劃,并負責培訓班的組織工作,為乙方授課人員在交通、食宿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其順利開展工作。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在甲方建立“某研究所 試驗基地”,通過該基地實現三方項目合作、人才培養和資源共享。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甲方當前和今后烤 生產發展需要提出研究課題,或承擔甲方下達的研究項目。
2、乙方承擔的國家或行業的有關項目,邀請甲方參加、協作共同完成。
3、甲乙雙方共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科學研究項目。
4、針對目前生產上突出的問題和關鍵技術向甲方提出項目研究計劃,經甲方審核通過后負責科研項目實施。
5、有償負責甲方委托的試驗、示范等樣品的分析檢測任務等。
6、向甲、丙雙方提交項目年度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人才培養
1、協助甲方報考高層次培養人員的報名、考試、查詢及授課、落實導師、論文答辯等工作。
2、根據甲方對生產及管理人員的培訓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并派專人進行授課。
(四)財務管理
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戶,除乙方自己產生的研究費用外,對甲方所產生的研究經費進行報銷,于12月10日前向甲、丙方提供年度經費決算報告。
六、丙方權利與義務
1、丙方提供甲乙兩方合作經費,每年約 萬元,主要包
技術合同 篇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 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 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 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 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 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 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 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 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 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 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 方就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當應填寫中介內容和要 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標準,采用____ 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項 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方負擔。(二)本項目 中介方活動經費為: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 方支付。(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方式):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 間: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③其他方式: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 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第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________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 議,申請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 宜):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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