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技術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術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技術合同 篇1
南昌縣旋耕機廠(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裝配工,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裝配(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傷需根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項目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按月結算。
3、勞動合同職工人享有本單位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
4、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三、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月薪制每月元整,大寫計)。
2、勞動保驗及福利:包食宿。
3、根據待業特點及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團體保險。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雙方經濟損失,有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技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 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制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志,且標志應清晰、牢固、不易脫落;電池外觀整潔。
1.2 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環境溫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范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范圍內能正常工作。
1.5 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于130min(允許3次循環)。
1.6 大電流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于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 安全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后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 耐震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后,在溫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臺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后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1.9 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jb/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循環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只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于002v;3節電壓差不大于004v;4節電壓差不大于005v
1.11 過放電容量恢復性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后,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復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后,該電池(組)以 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于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于標稱容量的85%)。
2.蓄電池的使用
2.1 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恒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于0ma。
2.2 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 驗收內容
3.1.1 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制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志,且標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售后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志。
3.1.2 性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志相符。
(2)開箱后,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于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后,靜置1~4h,在25±5℃環境溫度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于130min(允許3次循環)。
3.2 檢驗方法
3.2.1311 條采用目測、鋼卷尺和秤。
3.2.2312 條采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 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并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 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循環),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 甲方職責
4.1.1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 對使用過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 甲方應要求客戶(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戶檔案。
4.2 乙方責任
4.2.1 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 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溫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于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系
┌─────────┬─────┬──────┬──────┬──────┐
│使用天數(12月計)│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
├─────────┼─────┼──────┼──────┼──────┤
│放 電 時 間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參考續行里程 │35~ 55 km│30 ~ 50 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
│使用天數(15月計)│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
├─────────┼─────┼──────┼──────┼──────┬──────┤
│放 電 時 間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參考續行里程 │40 ~60 km│35 ~55 km │30~50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溫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于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參數等整車配制有關。
4.2.3 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脫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后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 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并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 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 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 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 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術合同 篇3
零部件名稱:(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零部件代碼:(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產品技術協議
甲方法定中文名稱:
乙方法定中文名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下表中所列零部件開發事宜達成產品技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已提供資料具體如下:
零部件開發資料表
1、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經營的資質的質保體系進行咨詢和考察,對已確定的乙方每年有權進行評價,乙方有義務進行相應的配合。 1.1.2 年 月 日前應向乙方提供產品零部件接口定義尺寸及技術要求。
1.1.3 甲方如要變更產品設計,需提供書面通知。
1.2.4甲方有權對自己的技術零部件實現技術進步、改進和換型,乙方應積極支持和配合,提供相應的新的配套件供甲方選擇,并且乙方有義務及時退回滯留在甲方倉庫里的樣件。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除接口尺寸外,乙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內部設計負責,由于產品內部的結構設計、尺寸、強度、制造缺陷等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在簽署技術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零部件開發計劃。計劃中的各個時間節點如因故不能按時完成,應提前、及時告知甲方,在甲方書面同
意后,方能變更進度計劃。遲延履行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延遲行為索賠。
1.2.3產品圖紙和技術標準由乙方提供,乙方應對其先進性和正確性負責,在簽約時向甲方提供《零部件清單》,其內容包括零部件型號、名稱等。乙方提供零部件同時應向甲方提供該零部件所執行最新標準、零部件技術條件、技術參數、零部件配臵狀態、零部件圖樣、產品性能指標要求、產品外觀要求、產品表面處理要求等。如有新標準出臺,執行最新標準,必要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提供零部件的定型試驗報告、鑒定合格證明等文件。
1.2.4 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技術標準,按圖施工,如乙方要變更產品設計或技術標準,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修改后由甲方確認。如沒有書面許可,乙方私自更改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2.5 若本協議委托開發的產品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認證產品,乙方須在批量生產前向甲方提供該產品的認證證書,同時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整車認證所需數據。
1.2.6 對尺寸和形狀不宜用通用量具測量的零部件,乙方必須制備專用檢具,并必須向甲方提供一套 。
1.2.7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 套樣件供甲方試裝。
1.2.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樣件應附帶《樣品檢查報告》、《全尺寸檢驗報告》,小批量供貨時應附帶所供零部件的《檢驗標準》。正式批量供貨后,每供一個批次的零部件,乙方同時提供該批次的質量檢查報告。所供產品按甲方要求的周期作產品性能試驗,并將試驗報告提供給甲方。
1.2.9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實物(零件、總成)上均應有零件代碼、供應商代碼、材料類型、生產日期等永久性標識。不能作標識的零件除外(如:小件、標件、非標件、鈑金件),但在零件包裝上應有標識。
1.2.1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用于甲方出口零部件的,其包裝上應有“出口零部件”標識。
1.2.11如此產品為乙方設計,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需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外形安裝尺寸的三維數模、品質基準書、圖紙、產品設計技術要求等文件,甲方以此作為產品試制開發的依據(見附件二:技術資料清單,已提供的文件用“√”表示)。
1.2.12服務
售前: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盡的技術資料、圖樣、使用條件,以及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的技術指導等技術支持。
售中: 乙方每批次供貨均應隨貨同行該批貨的文件包括:零部件檢驗合格證、零部件使用說明書、圖樣文件,散發件清單、易損件清單、裝箱單、承運單位、發貨人、收貨人等詳盡信息。
售后: 乙方應提供售后服務在國內的網絡情況、通訊地址、負責人、電話等有關信息,特別是發動機、電機、差速器等乙方直接負責售后服務維修的零部件,乙方售后服務的聯系方式、負責人等有關信息,接報修電話后原則上中心城市24小時,非中心城市48小時完成服務。
2、知識產權
2.1 乙方為甲方開發(或提供)產品,乙方應充分審查,避免對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侵權事宜,如有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的,應及時同甲方溝通更改設計方案。除非另有約定,凡因涉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包括法律訴訟、經濟賠償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賠償。
2.2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私自銷售、許諾銷售、進出口或許可他人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出口,也不得以轉讓、合作或其它方式使該發明創造為第三方所知悉,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中如果使用了乙方在國內或國外已經申請專利或者擁有其他知識產權的技術或產品的,甲方不得再就完全相同的技術或產品申請專利,但應免費許可甲方使用。
如果甲方運用前述技術或產品制造的產品出口到乙方前述技術或產品申請專利或者擁有其他知識產權的國家或地區,不構成對乙方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侵犯,乙方應免費許可甲方使用。
2.4乙方根據甲方委托所完成的該產品,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配套、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本合同所規定的配套產品或類似產品;
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含有本合同所規定的配套產品技術信息的模具、專門生產工具、設備等物體。乙方違反上述約定,應對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低于乙方因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百。
2.5甲方的各種標識只準用于為供應甲方生產或售后服務需要使用的產品。
3、保密
3.1保密資料范圍: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以各種形式一次或多次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紙質或電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數模、技術文件、商務文件等相關資料。
3.2自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之日起開始,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保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15年。
3.3保密期限內乙方應承擔對甲方所披露的資料的保密責任,乙方的所有員工不論是否直接參與項目,均有保密義務。
3.4乙方保證未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得將甲方向乙方所披露的所有保密資料、本協議及其附件的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保密資料、本協議及相關附件的相關內容應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3.5在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制作事項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刪除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保密資料或者歸還甲方,同時向甲方提交一份由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乙方企業公章的,表明甲方所披露給乙方的所有保密資料已經全部歸還或刪除的證明文件。
3.6凡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條款(包括本協議未約定的乙方其他行為泄露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資料)的,乙方應立即停止其行為并采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同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并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責任。
3.7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導致另一方蒙受損失,受損方有權向對方追討經濟損失,以致追究法律責任。
4、標準
無約定標準的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行業標準。
技術合同 篇4
xx縣第二印別廠(甲方)
立合同者:xx市印別廠(乙方)
王XX(丙方)
因生產業務需要,xx縣第二印別廠聘用xx市印利廠退休工人王xX同志擔任技術指導,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從一九XX年X月x日起到一九xx年X 月xx日止。合同期滿后,如需續聘,應重新辦理手續。
二、工作職責。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遵守規章制度,合同期間不得同時接受其他單位聘用。精心傳授技術,二年內培養十二名技術員。合同期滿時十二名技術員均能獨立上崗。
三、報酬、待遇。合同期內,甲方每月付給丙方固定報酬900元,獎金、補貼以及工傷待遇按聘用單位固定職工標準執行。退休費仍由乙方負擔.丙方不得索要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報酬。
四、合同變更。合同期內,甲、丙雙方不得解聘或辭聘。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解聘或辭轉時,需征得雙方同意方得解聘或辭聘,并由甲方將解聘或辭聘情況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都應嚴格遵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執行中如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區勞動仲裁處協調處理。
六、其他事項.如有未盡事宜,由簽約三方協商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經主管部門簽證蓋章后生效。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甲方地區勞動仲裁處一份。
甲方:xx縣第二印別廠(章)乙方:XX市印利廠(章)代表人:劉xx(章)代表人:陳xx(章)
丙方:王xx(章)
鑒證單位:xx縣勞動爭議仲裁處(章)經辦人:xxx
一九xx年x月xx日
技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培育和扶持初創期高新技術項目,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進駐孵化,為規范管理,促進乙方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實現商品化,商業化,雙方就有關項目孵化過程中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孵化內容和期限
1.乙方在孵化期間主要從事研究和開發_________項目,生產_________產品。
2.乙方孵化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依據有關規定,對項目孵化過程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2)根據乙方_________年發展計劃,檢查項目實施進度,對經專家委員會確認孵化失敗后,有權立即終止孵化協議。
(3)跟蹤檢查各項扶持資金的使用情況。
(4)有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甲方的義務
(1)協助乙方辦理企業注冊登記,銀行開戶和稅務登記手續,提供適合乙方孵化項目的場地。
(2)協助乙方論證科技項目,申報各級科技計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爭取國家各項扶持基金,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3)向乙方提供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咨詢和科技信息。
(4)幫助乙方協調與各有關部門的關系,促進乙方與其他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5)向乙方提供文秘,通訊,復印,會議,產品展示,水電暖,交通,收發,安全保衛等項服務。
(6)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研發及生產經營活動,協助解決孵化期間的困難和問題。
(7)按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2)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孵化項目自主從事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
(3)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提供的公司設施的使用權。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對其孵化項目的.計劃進展情況和各項科技發展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3)認真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孵化場地租賃,物業及安全保衛等其他合同,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4)自覺的維護甲方的公共環境,妥善處理好與其他孵化企業的關系,積極參加與乙方有關的各項活動。
(5)項目畢業后,進入高新區內組織產業化生產。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有重大調整時,雙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乙方如因經營管理不善難以繼續運營或無科研開發能力,經營與孵化項目無關的業務或經專家委員會確認失敗的項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4.甲方如違反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科研開發或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時,須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6.本合同規定的孵化期滿,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在此孵化協議期滿后,其孵化項目仍未成熟,尚不能轉化成果或難以實現產業化的,可向甲方申請延長培育期,經甲方批準同意后,雙方須重新簽訂孵化,但最長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協議,畢業后到_________以外地方建廠生產,甲方有權追邀由甲方支助給乙方的各項扶持資金。
3.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4.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附根據乙方孵化計劃制定的孵化項目實施情況檢查表,為甲方評定乙方孵化進程的依據。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讓與人):________研究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受讓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的技術成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及狀況
本合同項下的標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取得的技術成果;
該標的的狀況,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臨床研究批件(批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讓與該技術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權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區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有效且能達到約定的目標。
四、乙方受讓后,有權以乙方的名義(如有需要則以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新藥證書等相關批文,甲方應予以必要的協助。
五、甲方不得在國家有關部門公布與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技術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讓與后對__________________有后續改進的,則甲方承諾該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乙方將給甲方一定的`補償。
七、乙方在受讓該技術成果后,即取得了專利申請權。
八、技術轉讓費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_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九、在本合同簽訂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將所有與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資料全部交給乙方,并協助甲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報新藥證書。
十、如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或其他部門申報的,甲方對于申報審批后取得的結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藥證書)無任何權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轉讓、生產經營及專利申請等。
十一、乙方在受讓該技術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國家藥監局批文的,則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轉讓費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7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______后,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_________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 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后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續改進成果屬于_____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簽訂。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范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范圍和具體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受讓方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轉讓方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貼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附: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現存的技術成果。
技術轉讓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及其技術方案。技術轉讓合同中所指的技術,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技術,而是一種權利化的技術,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權利的技術,主要指專利權。對于少數雖未取得專利權,但屬于當事人所有的具有類似于商業秘密性質的技術,也可以作為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二是技術轉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轉讓人負有向受讓人提供沒有瑕疵的技術,即在應用上是可行的,法律上是無爭議的技術,受讓人獲得技術,應當支付相應的轉讓費。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獲得專利權并支付相應的轉讓費的合同。這種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轉讓人將自己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直接申請專利。技術秘密轉讓是指以某種特定的技術訣竅作為轉讓標的',技術秘密為未公開的技術,是當事人獨有的秘密技術,如果轉讓給他人,轉讓人要承擔保守秘密的義務。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允許他人使用專利技術的合同,是使用權出讓的合同。不同的合同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相同。
實施和使用技術成果的范圍是指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以什么方式實施和使用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范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關于在什么時間內實施也就是實施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實施地點是指專利權在什么區域內實施。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合同有約定的,受讓人只能在約定的地域內實施。
實施方式是指受讓人以何種方式實施專利,可以在生產、銷售、制造等方面實施專利,也可以在某一方面實施專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技術交易活動,既有專利權的轉讓,也有專利權的許可;既可能有全部權利的轉讓,也可能有部分權利的轉讓;既可能是技術秘密的轉讓,也可能是專利實施許可。因此,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首先要明確技術轉讓合同的種類,即是什么性質的轉讓合同,然后根據不同合同的特點,約定具體的合同條款。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秘密的有效性。
專利的有效性主要體現轉讓的專利或者許可實施的專利應當在有效期限內;超過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術秘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為公眾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技術秘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技術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在合同中詳細規定,便于履行。技術的有關情況包括: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了技術的內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當事人計算使用費或者轉讓費的依據。
(3)轉讓或者許可的范圍。
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范圍。合同中可供選擇的條款包括:專利轉讓的,涉及專利權人的變更,因而其范圍及于全國;專利許可的,則要明確在什么區域內可以使用該專利,超過的就是違約;技術秘密轉讓的,讓與人要承擔保密責任,其使用范圍可以及于全國,也可以只是某個地區。
(4)轉讓費用的約定。
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轉讓費根據技術能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個比例,便于操作。在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根據使用的范圍和生產能力以及是否是獨家等因素考慮轉讓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合同 篇8
技術合同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備案流程
一、首先應確定技術登記的范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
二、提取獎酬金及核定技術性收入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賣方可以從技術交易的凈收入中提取25%的比例,獎勵直接參加技術研究、開發、咨詢和服務的人員。
在填核定收入表格的時候,在符合比例限制范圍內,還要使本次實現技術性收入盡可能地大,因為將來做減免企業所得稅備案時是以這個數為準的。
三、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
收入核定完之后,就可以去申請備案免征營業稅了,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經認定登記的技術開發、合同復印件1份(如有附件需同時提供)。
2、《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業務內容簡要說明》原件1份。
3、《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
定表》(黃聯)原件1份。[ 對黃聯中‘本次實現合同交易額’與‘本次實現技術交易額’不等的原因須提供說明一份(成本中的原材料、設備應繳納增值稅,應從技術交易額中剔除)]
4、相關合同發票復印件一份(記賬聯,內容必須有開發、轉讓字樣)以及相應收入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5、《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備查數據表》原件2份。
6、《受理備案通知書》及《受理備案通知書明細表》各一式2份。
7、《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備查申報資料審核處理書》1份。
四、技術合同登記的意義
1、有利于提高企業自主研發的積極性
2、有利于促進技術交易和技術轉移,維護技術市場秩序
3、有利于保障技術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5、申請高新企業認定需要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可作為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技術合同 篇9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五章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管轄范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參照上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技術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后成立;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的,自批準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后成立。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托書。代理人應當在委托人授權的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當包括:
一 項目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據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技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技術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于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采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經過有關機關批準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征得原批準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托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并完成協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托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托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托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托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托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并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以后,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咨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咨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咨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技術咨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托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托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技術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后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準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術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發方)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于:1,委托開發合同 □
2,合作開發合同 □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于 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 日在 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用簡明規范的專業術語概括技術特征)
第五條 技術內容
5.1 技術主要組成部分: ________________
5.2 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 ________________
5.3 技術開發手段: ________________
5.4 技術目標(包括技術指標和參數)
第六條 研究開發計劃
6.1 階段進度: ________________
6.2 總體計劃: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轉委托
7.1 開發方/合作雙方是否可以將部分開發工作轉委托給第三方:
(1)是 □
(2)否 □
7.2 轉委托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八條 保密要求
8.1 保密范圍: ________________
8.2 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保障
簽約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實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風險承擔
10.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現有技術水平和客觀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
困難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按如下約定承擔:
10.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0.3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一條 技術成果權益的歸屬和分享
11.1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的權利歸 方所有;
11.2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秘密成果有關權益約定如下:
使用權歸屬: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
轉讓權歸屬: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
使用,轉讓所產生利益的分配辦法: ________________
11.3 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成果驗收
12.1 技術成果交付載體: ________________
12.2 技術成果交付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
12.3 技術成果驗收標準,方式: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相關技術服務
13.1 簽約方確認,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關技術服務:(1)是 □
(2)否 □
13.2 相關技術服務的內容,方式:
第十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4.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 (1)技術開發經費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2)購置相關設備等費用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3)相關技術服務費為 ________________ 元。
14.2 委托開發合同委托方費用,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14.3 合作開發合同簽約各方確認按以下比例承擔費用:
(1)技術開發費: 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2)設備等其他費用: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
(3)相關技術服務費的約定:
第十五條 費用結算辦法
15.1 費用使用方式:(1)包干使用 □
(2)按實際支出使用 □
15.2 實際支出后的結余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
15.3 開發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 ________________ 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______ 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____ 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 ________________ 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 ________________ %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為:
(4)其他計算方式:
16.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于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并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 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標的技術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已經公開,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沒有意義或沒有必要;
(2)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3)其他約定情形: ________________
18.2 合同解除后,對于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9.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9.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二十一條 補充約定
21.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簽約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到 ________________ 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v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認定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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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編號: __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 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 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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