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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酒店經營合同

    時間:2025-09-30 08:31:05 經營合同

    酒店經營合同合集8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經營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經營合同合集8篇

    酒店經營合同 篇1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 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 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 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 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 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 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 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酒店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某置業公司

      乙方: 某安裝有限公司

      丙方: 某大酒店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愿整體承包經營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范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后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后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后,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

      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于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設備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范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注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局部調整,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后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衛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

      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

      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筑物、資產、設備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床、柜、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并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

      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設備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臺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后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戶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設備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后,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叁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合同 篇3

      甲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采用現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盡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酒店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托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于;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歷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托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采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后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后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后,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咨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采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并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家具、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并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托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后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范、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并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有義務有責任遵照并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為利于酒店日后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并提供咨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酒店經營合同 篇4

      轉讓方(下稱甲方):

      受讓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商鋪經營權轉讓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商鋪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轉讓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本合同項下經營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元整。

      乙方應該在本合同生效之后依照甲方規定的交款期內將上述款項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項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三、甲方提供的商鋪必須符___市規定,甲方負責商鋪經營權轉讓期間的土地使用費;

      乙方負責商鋪經營權受讓期間的水電費。

      乙方逾期末交費的,每天予以__%滯納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

      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動工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所租賃商鋪內的一切活動,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負責。

      經營權期限屆滿,乙方裝修的設備屬不動產的,如裝修的樓板、墻壁、辦公室等不得破壞,如需拆除的,需經甲方批準同意,屬可動產的乙方自行處理,但應該保持商鋪交付時的原狀交還給甲方。

      乙方如有違反,并責令其恢得商鋪原狀或者處以經濟賠償。

      五、乙方經營期間如甲方提供的商鋪出現地質下陷、地面以及樓層斷裂和房屋倒塌(自然災害除外),甲方負責協助修復。

      六、乙方經營期內甲方應該保障乙方合法經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國家稅費、市場管理費、垃圾費除外)。

      七、乙方經營期內甲方與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國家和集體發生債權債務與乙方的享有的經營權無關。

      八、經營權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但乙方必須在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

      九、經營權屆滿,乙方必須搬出全部貨物,逾期不搬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財產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

      十、乙方經營期間,商鋪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自行修復本商鋪并繼續經營,經營權使用年限不變。

      十一、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商鋪外的交通通暢,商鋪的水、電安全正常使用。

      十二、甲方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與甲方管理部門簽訂經營者契約并繳納保證金(人民幣)__元。

      乙方應該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管理,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市場管理公約。

      如有違反市場相關規定的依照市場市場管理公約給予教育和處罰。

      期滿后,甲方免息全額退還其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則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該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復印涂改無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酒店經營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大酒店,大酒店的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于市路______號,面積 平方米。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

      1。 該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為試運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鑒于本酒店為新建酒店,其中設備設施在甲方交給乙方后,應有一個設備試運營調試期。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給乙方半年試運營調試期,在乙方試運營調試期期間,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試運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水、電、氣以及人工工資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試運營調試期過后,假如設備設施仍然不能達到正常運轉狀態,試運營期順延,直到設備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為止,方可正式計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為 元。

      第二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六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開始當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第一年度第一個季度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此抵押金可沖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額為 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后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在保修期內,甲方負責酒店的設施設備維修,非人為原因造成酒店裝修或設施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

      2、保修期過后,乙方在正常經營活動當中設施設備的損壞,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維修恢復到位。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應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后,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于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以下簡稱“乙方”)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甲方先期投資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先期投資____元人民幣,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經營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合股以及適當的經營中的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酒店業務發展和贏利,實現雙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贏局面。

      二、 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為,甲方投資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投資____萬元人民幣,就其投資比例對酒店的贏利景象年終分紅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職務)。其所有投資都將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進貨、員工開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資款項。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提出監督和審查的權利,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票據和開支證明。在次期間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而發生的糾紛,按照此協議判定有過錯一方,由過錯方向另一方賠償5%的股份,以解決糾紛。

      三、 甲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____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由于甲方為擁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經營管理中應享有最高發言權和決定權,但不擁有財務管理權利和財務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 甲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乙方協商爭得乙方的意見。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 甲方擁有酒店發展和財務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可隨時就酒店經營發展中出現的情況召開管理層會議,決議。

      4. 甲方擁有酒店在酒店經營發展中需要簽署各類合同的首席權和簽名權,但必須讓乙方知情和在場。

      5. 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甲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 甲方應想乙方提供適當的'職位和管理權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則,共同管理共同發展。

      四、 乙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____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乙方擁有酒店的管理資格,依據本協議乙方可自愿擔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職務(職位),但不享有財務管理權和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 乙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 乙方擁有酒店發和財務管理的知情權,有權利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權利參加酒店經營中的各類會議、決議,有權利在會議決議中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但不具備決定權。

      4. 乙方不具備酒店在經營發展中簽署其他各類合同的簽名權,但有權利知情和在場。

      5. 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乙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繼續投資,在此協議期間內,應積極參與酒點的開發和投資。

      五、

      六、 按照本協議,甲方乙方應如實履行各自的義務,投資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資數額要求分期支付應提供相應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將視為自動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時,每筆金額間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超過則向另一方支付金額3000元。如已經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和權利,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沒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的情況,違約者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股份分紅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協議期滿,自動撕毀、退出,將不享受當年分紅,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最初投資金額數目的50%。 協議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過甲方乙方雙方協商,因酒店的經營和發展的需要,本協議期限頂為_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滿。協議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甲方 (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月日乙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年

    酒店經營合同 篇7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 間客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 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合同 篇8

      一、承包項目:

      甲方將 給乙方承包,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原則:

      1、本協議本著利益共享,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的原則,以承包的形式確定甲、乙雙方的權、責、利的關系。

      2、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所有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等,乙方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和經營活動。

      3、承包期間酒店場所和原有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不變。

      4、乙方在承包期間投入的裝修、購買設備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虧損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承包期限:

      本協議的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20xxX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人員:

      五、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凈利潤分配:經乙方承包經營后,超出原來凈利潤部分的,甲方享有超出凈利潤的10%,另外90%歸乙方支配。

      2、乙方的利潤報表每季度結算一次,送給甲方備案監督,利潤分配一年結算。

      3、承包期間,甲方單位內部活動需要安排在本酒店的,乙方無條件先安排甲方單位,其余時間有乙方自主安排經營活動。

      4、稅務費、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員工工資、行政人員工資和其它社會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權責:

      1、乙方(承包人)受權后,有權針對酒店經營管理、財務、人事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正確掌握酒店發展的經營決策,并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酒店實際財務會計報表,供甲方核實。

      2、乙方對員工和各級管理人員有人事任免權,有權自主調動和使用,有權進行獎懲、辭退違紀員工。

      3、酒店安全生產、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由乙方負全責。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生活,督促好職工福利工作。

      4、其他經營方面的`權利等。

      七、爭議解決:

      合同簽定后,如有單方面違約,全部責任將有違約方承擔。任何一方如需要變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應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另行簽約補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訴。

      八、附則 :

      1、本協議期滿后,如甲方仍須將承包時,乙方在履行本協議良好的情況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由乙方續約。

      2、本協議期滿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續約或終止協議,應于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乙方擬出酒店整改的可行性報告,符合同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業務代表: 業務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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