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借款擔保合同

    時間:2025-12-07 04:37:49 借款合同

    借款擔保合同集合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擔保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款擔保合同集合15篇

    借款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保證人自愿提供擔保。經審查,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4.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方式:本合同采用連帶責任保證方式。

      2.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3.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應由借款人承擔的全部債務。

      4.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必須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借款人償付。

      5.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在本合同保證期內,保證人如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擔保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報告并在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后進行。

      7.在本合同保證期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定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8.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對專項用途貸款必須落實貸款利息補貼來源,向貸款人提交有關利息補貼來源單獨文書。

      6.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7.借款人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為時,已占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后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并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同時重新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8.借款到期,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歸還的,須經保證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9.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賬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或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于變更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2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3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經中國____銀行_____(下稱甲方)與 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種類)

      貸款(大寫)_____,用于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甲方:乙方: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xx銀行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___(詳見清冊)上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款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5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于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6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借款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借款擔保合同8

      甲方(出借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擔保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現甲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利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償還: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六、擔保條款

      1、本協議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資折、工資卡)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2、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乙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甲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以及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丁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保證人(戊方):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______電話: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9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說,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于消滅。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這里提醒一下擔保合同的主體問題。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二)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10

      債權人x x x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x x x簡稱乙方。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x xx與甲方間已于x x x x年xx月x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 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x月xx日

      借款擔保合同的材料

      (1)抵押或質押清單、抵押或質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權利質押則應提供權利所屬憑證,如股票、匯票、支票等;

      (2)低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3)抵押或質押財產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合同中約定抵押或質押財產須評估,投保險的,提交保險單據及評估證書;

      (5)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應由有關會議討論通過的`提交會議通過文件;保證擔保合同,擔保人應提供能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明,如資產負債表、評估證明等;

      借款是一種日常行為,然而很多債權人在借錢之時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此時可以是擔保物也可以是提供擔保人,都是可以在擔保合同當中進行閱讀的。這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方式,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借款擔保合同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工作單位:

      擔保人:

      身份證號:

      手機:

      宅電:

      住址:

      工作單位:

      擔保公司:

      工商注冊號:

      公司電話:

      單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給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聲明:該筆借款用途為家庭及生意資金周轉。

      3、借款以轉賬方式支付,利息為每月 %,按日計息。借款每滿30日,借款人應當支付當月利息,借款人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于還款日按實際借款天數支付利息。

      4、借款人應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額返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即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實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資料的,或者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電話等事項時,未能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現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未能全額還清借款本息,則剩余本金按每月 %計算利息直至全額還清。借款人每次還款應先計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計為返還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須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時全額還清借款本息的,除償還借款本息外,出借人為追索債權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費用,借款人應予賠償,關于其中的律師費,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確認:律師費不應超過借款本金的30%,如發生上述訴訟,出借人在此限額內支出的律師費,借款人應予認可并負責賠償。

      8、本合同擔保人、擔保公司對借款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9、出借人如將該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并不影響受讓人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或擔保公司要求履行相應的償還或擔保責任。

      10、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2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13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為 ,借款用途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

      按約定利率加收 50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執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借款擔保合同14

      出借人(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丁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戊方):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地:電 話 :

      乙方因資金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由丙方、丁方、戊方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各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1、借款金額:元人民幣(大寫:)。甲方從以下賬戶將資金轉入乙方賬戶,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2、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應無條件地將本金、利息一次性償還給甲方。

      3、用途:。乙方保證按照約定使用上述借款,如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支付方式:甲方將出借資金轉入乙方下列賬戶: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計算。

      三、擔保條款

      1、丙、丁、戊方作為保證人,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兩年,并自愿放棄一切保證人享有的抗辯權。

      2、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律師取證費、交通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還本付息,三方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4、各保證人共同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并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財產及所有收益為甲方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戊方保證已履行公司對外擔保之所有手續,擔保行為合法、有效。

      四、違約條款

      1、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逾期償還的,按月利率%計算逾期利息,并承擔違約金元。

      2、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差旅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借款期限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收到甲方還款通知后,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 年 月 日

      戊方(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擔保合同15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或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公司借款擔保合同 《保證擔保借款合同》10-07

    借款擔保合同12-07

    擔保借款合同08-06

    擔保借款合同(經典)09-01

    借款擔保合同(經典)10-26

    借款擔保合同11-26

    擔保借款合同06-20

    借款合同擔保12-07

    經典擔保借款合同12-15

    借款擔保合同[精選]10-18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