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借款合同(合集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押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質押借款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x年x月共同投資設立xxx有限公司,注冊資本xx萬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60﹪,乙方占有股份40﹪,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實際投資xx萬元。現需按照股權比例繼續出資150萬元,即甲方出資90萬元,乙方出資60萬元。因乙方資金周轉困難,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60萬元給乙方作為本次出資。現就借款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借款60萬元給乙方作為本次股東的繼續出資。
二、借款期限為一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率為月息 分,利息每季度結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將其在xxx有限公司所持股權作為本次借款的質押出質給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如乙方到期無法歸還借款本息,則乙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xxx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價60萬元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均同意該公司5%股份不再評估,無論盈虧均折價60萬元。如有利息未還,則另行歸還利息或折成股份歸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歸還借款本息,則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萬元借款本金歸甲方,甲方將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視為借款60萬元本金已經清償。如還有利息未還,則該利息應繼續還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價清償。
五、乙方承諾其所持xxx有限公司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質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質押他人。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有限公司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章)
20xx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2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復印件 □
5、車鑰匙( )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稅 □
8、購車發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借款用途: 。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 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3
借款質押方(下稱甲方):
借款質押權方(下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質押物),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估價額度,并授予借款額度。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質押物的所有權,并存放入乙方質押物倉庫,實時監控,在甲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甲方質押物的一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圓整。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后,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甲方應對衍生后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4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復印件 □
5、車鑰匙( )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稅 □
8、購車發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
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
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5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經營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合同聲明
甲方陳述與保證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明了。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大寫)元整。借款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月,月利率為 %,每月 日前歸還當月利息,期滿一次性歸還乙方歸還本金及剩余利息。到期后若甲方不能歸還本息,乙方給予甲方 天寬限期,寬限期過后乙方擁有該餐廳100%經營權。合同期限最長不超寬限期。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將甲方所借款項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賬戶情況如下:
賬戶開戶行:
賬戶 名稱:
賬 號:
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此合同完全生效。
第三條.出質權利
出質人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的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其中經營權包含該餐廳前廳后廚及樓上餐廳經營性用品。且餐廳的所有權人知曉并同意甲方以此餐廳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為保障乙方權利,甲方在借款未還清乙方之前,乙方擁有該餐廳的100%的經營所有權,在還款期內,乙方接手且對外經營以甲方名義經營,經營所得歸乙方用于維持餐廳經營正常,盈虧甲方不承擔責任,并保證餐廳內部完整,物品無外借、無變賣、無丟失等損失,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擾造成的損失。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之日,該餐廳設施完整,物品齊全能夠正常經營,且無其他債務糾紛。在借款合同期限還清后,乙方交還經營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借款期內,非經對方同意,合同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雙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對方免受侵害。此餐廳的經營權,以及該餐廳的.經營性物品,任何一方無權變賣、抵債、饋贈或其他任何方式搬離餐廳或損毀。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 質 人: 質 權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6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質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保險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
質押借款合同7
甲方(貸款人、質押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冉閔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臺。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機器號:__________ 。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
質押車輛評估價值合計:__________ ________元。
借款期限: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據為準)。
借款費用:月利率:__________ ‰ 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 ‰
第五條: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按月利率:__________ ‰ 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按5日計算。(本合同項下每3天計為一個月)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承諾書》承諾利息或綜合費的支付時間與逾期費用。
乙方如需續當,應履行上述約定,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本合同項下,日利率、日綜合費為:
________日利息=月利息/3;
________日綜合費=月綜合費/3。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且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甲方做出貸款判斷或可能影響乙方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與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典當申請表》所列的資金用途相一致。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乙方應遵循甲方辦理典當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和乙方收入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資料、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乙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質押機動車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雙方責任
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行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經雙方協商可視情況變動)
質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第八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款項進行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質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機動車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九條:__________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5‰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甲方保存。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甲方對當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證義務為本合同及當票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是當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當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修改的繼續有效。
借款人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乙方及財產共有人簽字并按手印、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借款人為企業的,本合同自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按手印并加蓋公章、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附有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抵押決議及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
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生效后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并蓋章) (簽字、按手印或蓋章)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質押借款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證件(照)名稱: 號碼: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本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月利率為 ,月綜合費率為 ;
擔保期限自 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擔保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主合同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復印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折價率為百分之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折價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當金、利息、綜合費、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將股份出質有關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工商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四、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
五、以存單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存單開戶銀行辦理存單確認和止付手續;
第五條 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綜合費,擔保借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
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或提前清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出現絕當后,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四、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續當)屆滿,甲方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擔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債權數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甲方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七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或協議項下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質押借款合同9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號《質押合同》項下:
出質人:(公章)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借款合同10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gu,占標的公司總gu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gu本_________gu。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gu東之一。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1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2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_________幣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之_________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或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_幣_________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 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向_________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dy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 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 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 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_________》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存檔_________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抵押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抵押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___(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質押借款合同13
出質人:_____(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gu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gu東名冊上辦理出質gu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gu份于gu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5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合同簽定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合同簽定地: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汽車品牌及型號:________,牌照號為:________,車輛識別代碼為: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車鑰匙把□
6、交強險□
7、商業險□
8、車船使用稅□
9、購車發票□
10、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他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他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________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__%;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八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繳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里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
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他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他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他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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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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