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調處中心借調合同
用工不規范所引發的勞動糾紛案件,每年正以30%的數量增長。同時,勞動糾紛22日,朝陽區總工會與區勞動局、區法院、區司法局共同建立的本市首個《勞動糾紛調解工作聯動機制》正式啟動,而全市首個勞動糾紛調處中心也在該區幫扶中心同時掛牌。今后,朝陽區職工增加了一處免費維權的新渠道。
朝陽區總工會主席王玉英告訴記者,伴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和非公企業的迅猛發展,因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改組、改制,以及新建非公企業用工不規范所引發的勞動糾紛案件,每年正以30%的數量增長。同時,勞動糾紛和勞務糾紛交織在一起,使勞動爭議案件日趨復雜。勞動糾紛的產生不僅給職工帶來經濟損失,也給社會和企業帶來不穩定因素。
為此,工會提出了建立勞動糾紛調解聯動機制的建議,并得到區勞動局、區法院、區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四方經過反復研討,最終出臺了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將于7月1日開始實施的聯動機制,將有助于及時化解勞動糾紛,避免勞資矛盾的激化,也有助于減少因仲裁和訴訟給勞動糾紛雙方所帶來的不必要的成本,有助于充分調動區域資源優勢,減少因勞動爭議所造成的勞動仲裁和訴訟案件的發生。”
記者了解到,朝陽區勞動糾紛調處中心,是由朝陽區人民內部矛盾調處中心專門設立的。而勞動糾紛調解聯動機制包括仲裁前勞動糾紛調解工作聯動機制和訴前勞動糾紛調解工作聯動機制兩部分。
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和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爭議,或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爭議,因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因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爭議,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又自愿接受調解時,勞動糾紛調處中心在收到《勞動爭議調解函》后,將按仲裁前勞動糾紛調解工作聯動機制免費為雙方實行調解。
訴前勞動糾紛調解工作聯動機制適用于屬法院管轄并須先經過仲裁程序的一般勞動爭議案件和無需經過仲裁的勞務(雇傭)合同糾紛、其他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案件,以及對到法院申請執行生效裁判文書的勞動糾紛案件實行督促履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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