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損益論文
一、收入的含義

(一)加拿大會計的規定。
1.加拿大會計對利潤的定義:凈收益是從收入和利得中減去費用和損失的剩余金額。凈收益通常包括除所有者投資及分配提取之外的其他引起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交易事項的結果。
2.加拿大會計對收人的定義:收入是一個企業主體在正常活動過程中因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或利用其他企業資源而產生的現金、應收款項或其他相應的流入。
3.加拿大會計對利得的定義:在加拿大會計中利得是一個獨立的財務報告要素。它是指除收入和所有者投資之外的,對企業實體產生影響的邊緣性的或偶然性的交易事項及環境因素所引起的權益(凈資產)的增加。
(二)我國會計的規定。
1.我國會計對利潤的定義: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2.我國會計對收人的定義: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認為: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基本業務收人和其他業務收入。
3.我國會計對利得的定義: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從偶發的經濟業務中取得,度于那種不經過經營過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獲得的收益。目前,我國損益表上沒有利得這一要素,但就其涵蓋的內容看,它與營業外收入的確認范圍基本一致。
(三)比較。
1.加拿大采用資產一負債法定義收入,我國采用收入一費用法定義收入。加拿大對利潤的定義則兼顧二種方法。
2.加拿大將利得作為財務報告要素之一,我國的損益表無此要素。
二、收入的確認
(一)加拿大會計對收人的確認。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產生的收入必須同時符合下述條件,并且款項收取有合理保證時才能確認收入。
1.對銷售產品收人的確認條件:(1)銷售產品的賣方已將與產品所有權有關的重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主要交易行為完成,賣方末保留與所有權有關的繼續管理權或實際控制;(2)對銷售產品價款的計量有合理保證。
2.提供勞務、執行長期合同的收人應依據完工百分比法或完成合同法予以確認。當提供勞務或執行長期合同所獲價款的計員有合理保證時確認收入。
3.加拿大會計還規定了企業利用其他資源產生收入的確認標準:(1)利息收入,按時間長短確定;(2)特許權收入,按協議的應計收入確定;(3)股利收入,按股東收取的股利確定。
(二)我國會計對收入的確認。《企業會計準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長期工程(包括勞務)合同,一般應當根據完成進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確認營業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一收入》對基本準則中確定的標準進一步具體化,分別就各有關收入規定了具體確認條件。
1.銷售商品的收入,應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提供勞務。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1)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2)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3)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3.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應在滿足下述兩個條件時確認收入:(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利息收入應按他人使用本企業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三)比較。加拿大會計中所規定的收入確認標準與我國具體準則中的確認標準基本一致。相比之下,我國的規定更為具體、詳細,操作性較強。
三、費用的定義
(一)加拿大對費用的定義。費用是一個主體因取得日常收入、提供勞務而產生的資產流出、減少,或增加的負債。顯然,采用的仍是資產一負債法。損失在加拿大是財務報表的一個獨立要素。損失是指除費用和所有者提取之外的、對實體產生影響的邊緣性或偶然性交易事項以及環境因素引起的權益(凈資產)的減少。
(二)我國對費用的定義。《企業會計準則》中認為:費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直接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進價和其他直接費用,直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應當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進貨費用、銷售費用,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制度》認為:企業的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則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研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三)比較。
1.加拿大采用資產一負債法定義費用,我國剛采用收入一費用法。
2.加拿大定義的費用限于可在本期收入中抵減的耗費。我國會計準則中在對費用作進一步解釋時,劃分了成本與費用的界限,技用既包含對象化了的費用(成本),也包括從本期收人中扣除的期間費用。我們可以認為成本是資本化的費用,是與資產相關的,如固定資產成本、存貨制造或購置成本等。費用作為一個獨立的會計要素,應當是可在本期收入中扣除的耗費,與企業某一時期的損益密切相關;而成本則與資產負債表相關。
四、費用的確認
(一)加拿大對費用的確認。費用和損失通常是在一項支出發生時,或原來確認的資產失去未來經濟利益時予以確認。營利性企業與收入存在因果關系的費用通常在與收入確認的同一會計期間內與收入配比;與具體收入無對應關系、只與會計期間有關的費用,計入其發生的期間。如果支出的受益期超過一個會計期間,通常在整個受益期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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