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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養殖合作協議書

    時間:2025-12-19 12:23:23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精選】養殖合作協議書四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養殖合作協議書四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XX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XX萬元,占投資比例的XX%;乙方投資XX萬元,占投資比例的XX%。

      2、為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占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占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占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后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采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凈利潤在XX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凈利潤超出XX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XX%;乙方XX%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XX%。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為準,由于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于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并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并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范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愿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后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秘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概況

      1、種植地點:________________。

      2、認購種植面積:_______單元(一個單元為_______畝,最多認購_______個單元)。

      3、合作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種植品種: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巨菌草種。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巨菌草及清場等)。

      三、收益分成及結算方式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甲方所有;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月_______日內,對上年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幼草。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了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于本項目采用有機種植,因此巨菌草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巨菌草質保期過后,發生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巨菌草。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巨菌草,若乙方私自出售巨菌草及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6、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作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巨菌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8、合作期滿后,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的違約金。(按_______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養豬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養豬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以人民幣各出資___________萬元整。

      二、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三、本合作期限為___________年。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銷售利潤

      甲乙雙方各按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合同期未滿或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豬回收價_________倍的錢。

      2、乙方遵守甲方的`標準技術養殖流程,禁止添加任何藥物、生長素等,甲方將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信用等級評估、資金信貸制裁、降低收購價、進行罰款、拒絕回收、終止合作,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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