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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開發合作合同

    時間:2025-08-09 09:24:48 合作合同

    開發合作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開發合作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開發合作合同

    開發合作合同1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要如何寫呢?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 市

      路 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于 市 路 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 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 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 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 項目公司

      3-1、 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占項目公司 %股權,乙方占項目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后 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 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項目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項目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項目公司進行管理并實施本合作項目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項目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項目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項目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六條 項目公司的相關事項

      6-1、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項目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項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項目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項目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項目用地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項目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項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沖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項目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項目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設備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項目公司確定。該項目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項目公司名義簽訂并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條 與合作項目有關的特別約定

      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第八條 項目收益分配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 _種方式進行合作項目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項目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發布,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后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項目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后,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其他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發生訴訟,由 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復雜性,甲乙雙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 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合作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X%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X%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X%;乙方負擔X%。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開發合作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于:

      甲方在山西省開展的《綜合再生利用廢棄礦渣(山),整治修復壓占損毀土地,建設工業農業循環聯產》是省綜合改革示范重點項目。在渾源規劃區內,現有權屬于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正在生產的露天煤田內楊灣D采區1100畝尚未開采。為了配合解決甲方整體項目的總體規劃和項目工程施工矛盾經有關部門多方協商,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月**日與甲方簽訂了露天礦楊灣D采區股權《轉讓合同》書,(同時甲方另行給東邦做出了有關其它合作承諾)取得了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楊灣D采區1100畝露天煤田的所有權。本項目分兩個工作程序完成:①煤炭開采;②采后綜合治理;煤田開采權已具備如下合法文件。

      1.煤礦名稱:山西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公司。見《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晉煤辦(20xx}6號文件》。

      2.礦區名稱:東邦露天煤礦楊灣D現采區。

      3.礦區面積:股權轉讓煤田開采面積1100畝,見D采區坐標圖。

      4.采礦許可證號(C1400002009121220046325),見(山西省國土資源廳20xx第0391號《采礦許可證》。

      5.甲方與渾源東邦露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20011年8月24日)

      因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

      就合作經營山西渾源東邦露天煤礦楊灣D現采區500畝,達成如下條款: 本協議合作條件

      1.因甲方缺乏開采和經營管理經驗,愿與乙方合作。

      2.乙方應有足夠的項目資金,愿意前期按股比出資。

      3.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有關露天礦開采手續及股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積和位置坐標準確無誤。

      本協議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500畝煤田,每畝造價25萬元,總價為人民幣1.25億元。

      2.乙方出資3000萬元人民幣,用于支付前期項目開支,占40%的股份,分兩次支付甲方。甲方占60%的股權,用于礦區農村,農民,占地,拆遷,墳墓,樹木,水,路補償及采煤后填坑,整治,復墾,植被修復等項目支出。

      3.項目開工后甲乙雙方在渾源開設存款賬戶,乙方保證第一個月的工程費用。

      4.甲方保證500畝煤田內,乙方的股份資源不低于140萬噸(煤及礦石)超出部分按股比分成。

      5.資源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紅雙方合作解散。

      本協議雙方責任和義務

      1.雙方成立現場指揮部,有甲方出任總指揮,全面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由項目工程指揮部制定生產方案,雇傭工隊工人,由指揮部審批后執行。

      3.雙方團結在項目總指揮周圍,維護煤田及所有產權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本協議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在本煤田服務期內長期負責配合東邦露天煤業有限公司,完成采礦手續的年檢,換證等工作。

      2.甲方負責接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對煤礦生產及經營管理的隨時檢查指導與相關的協調工作。

      3.甲方負責煤礦所涉土地,村莊,樹木,房屋,墳墓,電,水,路,農民安置及才坑填埋,采區土地修復,生態恢復等工作。

      4.甲方負責與公安配合購置配額火工品。

      本協議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資金必須足額按時到位.

      2.乙方按時足額出資后,享有煤礦40%的股權。

      3.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出資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本協議。若乙方生產部分投入,甲方可在單方解除本協議時只退回本金。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簽字當日,乙方付甲方300萬元整,剩余1200萬元在七個工作日內附于甲方。生產正常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500萬元整。不能按時出資時,超期后由甲方另尋合作,本協議自動解除。

      本協議違約

      一方違約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可協商時,可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另處敗訴方200萬-50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本協議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補協議,與本協議一并有效。

      2.本協議只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復印件,掃描件無效。

      3.本協議不涉及法律事項時不轉閱,不復印,絕對保密,一旦泄密時,泄密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傳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20xx年**月**日

    開發合作合同4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兩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兩方尚未掌握的、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兩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兩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兩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兩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兩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兩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兩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兩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兩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兩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兩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兩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兩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兩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兩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兩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兩方應承擔的責任。

      7、3兩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兩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兩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兩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兩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兩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兩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兩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兩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兩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兩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兩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兩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兩方共有。

      9、7合作開發兩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兩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兩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兩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兩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兩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兩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兩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兩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兩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兩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兩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兩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兩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兩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兩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兩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兩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兩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兩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兩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兩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稠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兩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兩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兩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兩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合作合同5

      鑒于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不可以轉讓,為了實現對國有土地的合法利用和市場流轉,我國設立了獨特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權人所享用的用益物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事主體之間流轉,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配置。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用土地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現土地要素與資金要素的結合,從而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益物權,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法律基礎。然而,在房地產開發實務中經常出現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買賣、名為合作開發實為借款、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租賃的情況。為了正確處理以上問題,20xx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以四個條文對上述四種情況作了界定,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房地產合作開發中的轉性合同,本文主要討論上述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要確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否名實相符,首先就要對什么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作出界定,進而分析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特征,從而來判定那些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那些合同應該轉性合同,并應按照轉性后的合同關系來處理。

      《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對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作出明確界定:“本解釋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應該具備以下特征:第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第二,當事人雙方共享利潤;第三,當事人共擔風險,第四,當事人是以開發房地產為合同的基本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不再把共同經營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必要條件。我們認為,實踐中對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上述四項特征中爭議較多也最難以把握的是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和特征三(當事人共擔風險)。下文將對上述特征一、三作進一步分析。為了敘述的簡便,本文僅討論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三方或更多方的合作開發與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并無本質差異。

      2.關于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

      上述特征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另一方則以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2)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3)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

      (4)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

      (5)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非資金形態的實物(如建筑材料)或勞務作為出資。

      其中以第(1)、(2)種情形最為常見,第(3)、(4)種情形偶見于相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第(5)種情形偶見于工程項目的材料供應商、施工承包商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特別是在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情況下。

      3.關于特征三:當事人雙方共擔風險

      本文認為,上述特征應理解為:當事人對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履行的不利益的后果以及不能履行的后果應當共同分擔。這里,共擔的風險應主要指合作雙方預期的利益目標不能實現或者不能全部實現的風險,而一般不包括由于一方過錯導致的利益風險。除非非過錯方同意分擔,否則后者應由過錯方承擔。

      何謂共同分擔風險?

      首先,在確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時,應該注意,不能僅僅把合同是否具有明確的不承擔經營風險的約定作為判斷標準,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其次,這里所說的風險是經營風險,不屬于其它風險。例如案例一,某合同中約定,甲提供土地使用權,乙進行投資,甲乙雙方合作進行開發房地產,甲承擔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帶來的風險,乙承擔出資帶來的風險及合作開發過程中的其它風險,甲獲得房屋建成后的一半房屋面積或者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該部分房屋所對應的房價款作為收益。在這個合同中雖然沒有明確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相反還約定了甲方應該承擔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帶來的風險。但是從該合同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來看,甲實質上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因為,第一,辦理產權證是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個附隨義務,是甲方履行合同必須履行的義務,是甲方的固有義務,不屬于經營風險的范疇。第二,如房屋建成,甲將分得一半房屋面積;如房屋不能建成,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房屋是否建成甲均能獲得相當于一半房屋面積的收益。因此,本文認為,案例一的合同應該按照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來處理。

      再次,共同分擔風險應理解為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與各方當事人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大致相當,至少不應嚴重失衡。否則應視為非實質性的共擔風險。比如案例二,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不論實際建成房屋面積是否增減)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除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外,既不承擔合作開發活動中的其他損失,也不要求相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再比如案例三,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甲作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的80%,其余20%作為甲對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風險承擔。在上述案例二中,由于土地本身一般不易滅失,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其承擔的風險幾乎為零,或者僅僅喪失一定期間可能的土地收益,而對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乙將實際上承擔開發失敗的幾乎所有經濟損失。而在上述案例三中,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不僅其承擔的風險為零,而且可以繼續獲得約定的利益,只是該利益比項目成功時有所減少。可以說,案例二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無利可圖,但不會虧本,即不賺不賠;而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因此顯而易見,該兩案中甲分擔風險的比例與其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相比已經嚴重失衡。有人認為,只要雙方約定共擔風險,就應認定為合作開發合同,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由約定,法律不應無端干預。本文認為,如果法律對于當事人風險的分擔比例完全不加干預,將給當事人規避《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于轉性合同的規定留下巨大的空間。比如,當事人可能約定利益分配時一方享有固定利益,而風險分擔時,該方承擔1%。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四種轉性合同

      1.《司法解釋》確定轉性合同的法理基礎

      《司法解釋》分別在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四種轉性合同。《司法解釋》作出這四條解釋的法理基礎均為意思表示理論,即通過揭示合作開發房地產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來判定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法律性質,而不以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名稱或外部表現形式來判斷合同的法律性質。

      2.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1)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從該條規定可以得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本質特征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收益。此時,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經成為“投入”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這與土地使用權轉讓法律關系在權利義務的本質上并無二致。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可以看作是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所獲得的對價,合同相對方通過支付“固定利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而獲得了土地使用權。投入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支付固定利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此時,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而只是約定收取固定利益,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實踐中,如果由于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的不夠嚴謹,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僅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的固定利益分配,未約定風險分擔的,這樣的約定是否可以視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呢?本文認為,這種情況下不宜一概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相對方仍應對固守“保底利益”的當事人承擔價值固定只不過變換給付物種類的義務,那么合作風險實際上還是并未“共同承擔”。

      第二,固定利益的含義。《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是指的固定利益,是指無論在合作開發房地產中出現什么樣的經營風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都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取得一定的、不變的利益。因此固定利益應該具有以下特征:A.是可以確定的、不變的利益。即,不論合同能否實際履行,合同履行的程度如何,該利益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是不發生變化的。例如,土地價款的35%,總投資的25%這樣的約定。B.可以表現為貨幣,但不以貨幣為限。在通常情況下固定利益表現為貨幣,但并不以貨幣為限。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也可以固定數量的房屋,還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和固定房屋的混合,甚至可以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

      本文進一步認為,《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一詞不夠確切。在上文列舉的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但嚴格說來,甲的利益不是固定的,項目開發的成敗將影響甲獲得的利益大小。按照現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要求,案例三中的合同將不能認定轉性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而事實上這類合同的本質仍然是提供土地使用權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只不過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按照不同的項目開發結果做了分別約定。因此,本文認為,如將《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改為“保底利益”,可以堵塞案例三中合同不能轉性認定的漏洞,因為在案例三中,甲的“保底利益”是約定的項目失敗情形下的利益。

      (2)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房屋買賣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則表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以所“投入”的資金作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對價。也就是說,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量的房屋,合同的相對方通過出賣固定數量的房屋獲取了一定的資金,這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投入資金的一方成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合同相對方成為房屋的出賣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買賣。因此,此類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的理解。首先,《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指的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是指提供資金一方當事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其次,固定數量的房屋,應該和本文在前面對“固定利益”所作分析一樣,該固定數量房屋的數量應該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不變的。例如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分配5000m2的房屋,該約定就是確定的,不論房屋是否能實際建成,合同約定的固定數量房屋都是確定的,并且是不變的。至于,該房屋最終能否建成或者提供資金的一方能否實際分到5000m2的房屋則屬于合同履行的范疇。

      (3)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如果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則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額貨幣的回報,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出借資金獲取了利益,合同相對方通過借款進行了房地產開發,雙方的真實意思在于融資進行開發建設。這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提供資金的一方于貸款人,合同相對方于借款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理解。我們在判定合同中是否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時,應該注意這里的固定數額貨幣不等同于“固定利潤”。這是因為利潤的獲取要取決于房地產開發的結果,在房地產開發完成之前利潤是不確定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存在“固定利潤”。例如在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合作建房完成后提供資金一方獲取合作建房利潤的50%,這樣的約定就不應該視為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獲取固定數額的貨幣。

      (4)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以租賃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租賃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論合作的結果如何,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都將使用(租用)一定數量的房屋。雙方當

      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提供的資金作為使用約定面積房屋的對價,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支付租金,合同相對方提供約定面積的房屋給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使用。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為承租方,合同相對方為出租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是否不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如何理解以其他形式使用房屋。因為這類合同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租賃合同存在一定的區別,所以在合同的條款表述上往往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賃合同,通常會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房屋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或者免費使用約定面積的房屋。《司法解釋》所稱的其它形式使用房屋就是指提除支付一定租金的外的其它方式。因此,無論這類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建成后約定面積的房屋,只要約定的實質內容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都應該把這類合同認定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三、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幾種特殊的情況的處理

      第一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僅提供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A.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借款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方,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借資金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B.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支付貨幣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C.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在此種情況下,還可以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和貨幣,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的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房屋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或固定數量的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乙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D.固定利益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人又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益義務關系。

      E.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在此種情況下,也應該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中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來處理,既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約定取得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或者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方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貨幣中的部分貨幣,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F.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前文C部分所確定的原則來進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前文E部分確定原則來進行處理。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的房屋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的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第二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種情況,甲、乙雙方均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也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

      權和資金。實際上甲方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房屋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借款合同的貸款方所獲取的對價形式表現為所獲得的固定利益,其本質上卻是乙方投入的資金或土地使用權或資金和土地使用權。

    開發合作合同6

      什么是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八點注意要求

      (1)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和協作配合開發工作;

      (2)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因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應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由合同當事人合理承擔該風險;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6)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7)合作開發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8)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當事人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

    開發合作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共同開發證券市場巨大的市場潛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與乙方合作,本著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則,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充分發揮在證券研究領域的獨特優勢,本著專業專心的服務風格和嚴謹認真的服務態度,全力作好客戶資產的避險,增值工作。

      2.甲方應動用力所能及的資源,協助乙方作好客戶開發,服務方面的工作。

      3.甲方應適時地組織各種營銷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營銷技能,幫助乙方實現又賺錢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應及時地兌現對乙方的各種承諾。

      二、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團隊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團隊的'形象和聲譽,不得作出有損團隊利益的事情。

      2.積極認真地學習甲方組織的各種營銷培訓,充分利用甲方在證券市場獨一無二的優勢,高效地運用各種營銷手段,努力擴大市場份額,讓更多的客戶和券商加入到這個多贏的行列中來。

      3.專心熱情地滿足客戶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負責券商按時按量地執行傭差協議。

      5.乙方對客戶不得有任何風險承諾,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甲方不為乙方的個人行為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

      三、甲方認定乙方開發的新客戶有兩種

      1.乙方帶領客戶在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開戶。

      2.乙方代表甲方與甲方認可的券商簽定合作關系的證券營業部自己經手的新增客戶歸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簽定的證券營業部均加入到本網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聯系人電話為乙方,乙方應認真負責地接待新客戶的咨詢和開戶。

      四、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針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做出相應的經濟獎勵或處罰。

      2.當乙方有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強制解除合作協議,并終止給乙方的傭差提成。

      a.違法亂紀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謀其事或確實無法勝任者。

      .有威脅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因乙方不遵守相關規則,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應責任的權利,其一切損失費用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1.只要券商執行承諾,凡由乙方經手的客戶的傭差的____%永遠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傭差后應及時匯到乙方帳戶。

      2.對于表現特別優異者,有權得到甲方的獎勵。

      3.對具備專業、專長的實干型人才,甲方將高薪聘請加入到管理團隊。

      六、乙方收入均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權代扣代繳。

      七、本協議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合作合同8

      1委托開發合同的特征

      (1)委托開發合同的標的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尚未掌握的技術成果。

      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方通過開發方的研究開發,最終獲得以圖紙、產品設計等為載體的技術成果,這是委托開發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的根本區別。加工承攬合同的標的是承攬方提供的勞務,而不包括在此過程中形成的勞務技術成果。同時委托開發合同的標的必須是技術合同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成果,這是委托開發合同與技術轉讓合同的重要區別。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合同雙方訂立合同時就已經存在的技術成果。

      (2)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方一般應當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會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不僅有義務向研究開發方提供經費、支付報酬,還應該承擔因現有科技發展水平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技術開發失敗的風險。

      (3)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方工作具有獨立性。

      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方是以自己的名義、技術、勞務獨立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委托方所提出的技術經濟要求規定了研究開發方的主要工作方向,但不能以此限制研究開發方的獨立性。

      委托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的區別

      (1)責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實現合作開發合同目的。而委托開發合同則由委托方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等,研究開發方憑借自身的努力和具備的知識完成研究開發成果。

      (2)技術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員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術設備等。而委托開發合同只需要研究開發人具備上述能力、人員和條件。

      (3)風險的承擔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風險一般是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而委托開發合同通常是約定由委托人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4)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而委托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所有。

    開發合作合同9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山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山林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自愿將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權的山林與乙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該林地面積畝(大寫)共宗,坐落于縣(區)鎮(鄉)村組(林地名稱,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詳見附表)。

      (二)乙方自愿出資元(人民幣)大寫元,與甲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第二條 合作開發期限 合作開發期限為年(大寫),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合作開發辦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開發的資金。

      (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合作開發山林的收益權、處分權。

      (三)權益甲方占,乙方占。合同期間發生的收益、稅務、債權債務按此比例分攤。

      (四)合作開發山林被依法征收征用后補償費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五)在獲得合作開發山林收益前,甲乙雙方不得要求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合同山林。

      (2)有權制止乙方采石、挖沙等損毀合同山林的行為。

      (3)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在期滿后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山林。

      甲方的義務

      (1)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權,且山林沒有任何承包糾紛和經濟糾紛。

      (2)保證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不得延遲。

      (3)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合同項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內,負責協調好乙方在山林合作開發期間的矛盾糾紛,并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開發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合作開發。

      (6)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申辦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對合同項下的山林有權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開發權。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

      (3)在合作期間發生矛盾糾紛,開發受到外界侵害時,有權要求甲方出面協調處理。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申辦合作開發的相關手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山林用途,不得將山林改變為非山林,不得隨意將山林閑置荒蕪,不得有對山林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合同項下的山林,不得做有損毀山林的任何行為。山林內如發生有損毀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告知甲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滿山林權益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開發期滿后,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優先合作權。若乙方未能繼續和甲方合作,對合同項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第三條處分。收益以當時市場價為基礎進行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對方遭受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認定:

      (二)由于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因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責任由負有通知義務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人): 鑒證單位(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開發合作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托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并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后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

      發布日期: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6。聲明放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在他方申請取得專利權后,有免費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于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秘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秘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后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

      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于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3。于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于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項目聯系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

      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合作合同11

      甲方: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新藥××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認定按《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注冊分類×的相關要求,合作開發××。甲方做為新藥申報的研制方,集中力量組織對本項目進行新藥開發,并保證該藥開發的后續資金。

      2、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提供:①新藥處方、方解及本項目立題目的與依據、處方查新報告(查新費用由甲方支付);②前期臨床研究及藥理預試驗的研究資料;③乙方已完成的××新藥前期藥學研究資料(制備工藝和質量分析方法、文獻資料)等,供甲方按新藥申報要求進行藥學研究。關于其處方的保密問題參見本協議相關保密條款。乙方應保證處方的真實和原始性。

      3、甲、乙雙方在××新藥的后續新藥開發工作中進行如下分工:

      甲方:負責××新藥按新藥申報的.有關藥學研究、藥理毒理研究工作;負責整理相關新藥申報資料(藥學研究資料項目7、8、12、14、15、16、17、18;藥理毒理研究資料19、20、22、23;綜述資料項目1、2、4、5、6);協助乙方進行臨床研究方面資料的整理等有關工作;并進行新藥報批工作、臨床送檢樣品制備工作等;

      乙方:①負責提供新藥申報“綜述資料”中資料項目3(立題目的與依據,包括方解)有關內容;負責編寫新藥申報“臨床研究資料”中資料項目29—31(臨床研究計劃與研究方案);并負責有關臨床方面的上會審評答辯、補充資料等工作。②在××新藥有關藥理試驗結果不理想和由于處方類同問題不能通過審評的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另行提供新的成熟處方(不局限于脂肪肝的治療藥),并完成前述工作。

      4、綜合考慮××新藥前期藥學、藥理學、臨床預試驗費用及后期預計投入新藥開發費用等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新藥科研經費共計叁拾萬元,分兩期支付。

      (1) 合同生效,本項目查新結果符合要求后,支付乙方貳拾萬元;

      (2)在基本完成本項目藥效學研究后即支付乙方科研經費壹拾萬元。

      5、保密條款及其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項目研發過程中應對××新藥的處方保密,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處方泄露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將本項目處方及其類同方另于第三方合作。甲、乙雙方應嚴守保密協議。

      (3)未經甲方準許,乙方不得另行與其它單位合作開發××新藥類似處方其它劑型。

      (4)乙方保證本產品的開發不涉及專利糾紛問題,且不涉及其它知識產權糾紛。否則退回甲方給付的前期預試驗經費并賠償相應損失。

      (5)甲方保證向乙方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科研經費。

      以上若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6、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開發合作合同12

      甲方:姓名 申祥意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黃珩琪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將其已租賃的.耕地河沙采挖權【詳見土包字[20xx] 01號】與乙方共同開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一、沙地基本情況

      沙地位置:邵東縣佘田橋新村新建組;沙地面積: 22.8畝 。

      二、合作開發形式:為使合作事業利益最大化,內部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三、合作開發期限:以河沙資源開發完畢為止。

      四、合作利潤分配:合作事業利潤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合作事業與外界所發生的一切事務;

      3、甲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應完成的事務。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開采河沙資源、生產經營河沙;

      2、乙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義務監督并協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應完成的事務。

      七、雙方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八、合同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1式2份,雙方各執1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開發合作合同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或地區)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地點)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

      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七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九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6個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請批準。

      第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

      (二)對內銷售______%。

      (注:銷售辦法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代銷;對內銷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交納各種稅款。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元。

      第十六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元(詳見附表);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天內辦完用地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伺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銀行開立的賬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八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申請批準、向有關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機械設備等運至____目的地;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4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六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開發合作合同14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范圍為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為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范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為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為: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為:

      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于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為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于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于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為,并賠償甲方 元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開發合作合同15

      甲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XX省XX市**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以下簡稱為“**小區”或“合作項目”),**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

      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MM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降低處理成本;節約處理時間;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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