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合同1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委托人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四條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八條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委托人應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215;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七條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二十條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五條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一條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條及
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x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第九條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在__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提供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215;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215;報酬比率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返
監理合同2
1.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 項目業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條件中指明。
1.1.2 工程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和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說明。
1.1.3 服務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 業主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 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并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理服務的機構。
1.1.6 一方:業主或監理單位。
雙方:業主和監理單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但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也可以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它當事人。
1.1.7 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簽認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項目建議書被業主認可并接受的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或監理規劃。
1.1.9 日:即歷法日。
1.1.10 月:根據公歷從某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日開始至下一個月份相應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時間段。
1.2 解釋
1.2.1 監理合同中的標題只是為了查閱方便,不應作為監理合同本身的內容予以理解,也不應用于對監理合同進行解釋。
1.2.1 為了文字簡練,監理合同中有些詞句成用語可能會有多種含義,閱讀時應視上下文的實際需要而定義。
1.1.3 如果監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
2.監理單位的義務
2.1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履行與項目有關的監理服務,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
2.2.1 正常的服務是指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的監理服務。
2.2.2 附加的服務是指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正常服務之外增加的監理服務。
2.3 職責
2.3.1 監理單位應本著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根據適合的專業技術規定和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謹慎而勤奮地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應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詳細規定并加以說明。
2.3.2 如果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來自于業主和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文件,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兩者之間如出現矛盾,則應編制補充說明文件一并列入監理合同。此時監理單位應:
2.3.2.1 根據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監理服務;
2.3.2.2 根據職責范圍,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獨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賦予的權力;
2.3.2.3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權,可對相應的工程和合同事宜進行變更,但未經業主的書面批準,不得變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工程標準和第三方的責任與義務。
2.4 監理人員
2.4.1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必須能夠適應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工作,其主要監理人員的資質應在項目建議書中詳細描述并得到業主的認可。
2.4.2 為了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業主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
2.4.3 監理單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主要監理人員時.應事先得到業主的同意。
2.4.4 業主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服務的派駐人員。
2.4.5 即使是業主要求或同意更換的監理人員,其代替人員的資質仍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2.4.6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監理人員,必須常駐現場。
2.5 業主財產
所有由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均屬于業主財產,監理單位在使用時應予以愛護。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監理單位應將上述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單提交業主。如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移交上述設施、設備和物品,此項工作可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服務費用報價中。
2.6 保密
在監理合同有效期間或監理合同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泄露業主與本項目、本工程、本監理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
3.業主的義務
3.1 監理工作條件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供履行服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明確。
3.2 資料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
3.3 決定
業主應在監理合同附件b規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答復的重大問題做出書面決定。
3.4 代表
業主應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監理單位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更換該代表或變更其授權時,必須提前7日通知監理單位。
3.5 授權通知
業主必須將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及業主授予監理單位的權力,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設施和物品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后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設施、設備、物品及其相應服務。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規定,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放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3.7 輔助工作人員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輔助工作人員。上述人員應服從監理單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對自身的行為負責。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4.責任和保障
4.1 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監理單位違反監理臺同的規定并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應向業主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監理單位對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不承擔責任。如果監理單位與業主或第三方對有關經濟損失共負責任時,應按責任比例計算賠償。監理單位的上述責任賠償,均應按照本合同條件第4.4條的規定辦理。
4.2 業主的賠償責任
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造成監理單位經濟損失的,應向監理單位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4.3 賠償責任的期限
業主或監理單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賠償,都應在賠償事件發生后的28日之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如果該事件具有持續性,則應在事件首次發生后7日之內提出索賠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該事件仍在持續發展的證明材料,直至該事件結束后28日之內提出正式的索賠文件。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單位均有權對上述索賠不予受理。
4.4 賠償的限額
鑒于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據本合同條件第4.1條和第4.2條支付賠償的最高限額,雙方在此一致同意放棄超過該限額的剩余賠償要求。但本合同條件其它條款規定的補償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違約而引起的索賠,不受該限額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監理單位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的提下,業主應保障監理單位免受因履行本監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賠或干擾。
4.5.2 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由監理單位按照業主認可的形式向業生遞交履約擔保書或履約保證金。如果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監理合同時,業主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沒收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
4.6 保險
4.6.1 監理單位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并在出險后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單位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自負其責。
4.6.2 業主可在專用條件中規定,要求監理單位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三方的責任以及業生為監理服務提供的財產等進行保險。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監理會同的生效、終止‘變更‘脊柱與中止
5.1 監理合同的生效
監理合同生效的時間,以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5.2 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和有關期限履行和完成監理服務。如果非監理單位的原因,致使監理服務時間需要延長,雙方應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3 監理合同的終止
監理合同終止和失效的時間,按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方式確定。監理合同失效后,雙方均不再受本監理合同的約束。
5.4 監理合同的變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監理合同進行變更。
5.4.2 業主可書面要求,改變本合同條第給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a擬定的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但必須在雙方一致的基礎上,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進行變更。上述變更導致增加或減少的監理服務工作量,其有關的監理費用和服務時間亦應做相應的調整。
5.4.3 因業主或第三方的責任阻礙或延誤了監地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及時將該情況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書面通知業主,如有必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相應的變更。上述情況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監理單位完成相應服務的時間亦應予以延長。
5.4.4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物價變動等因素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變化,其調整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5.4.5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變動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增加或服務時間的延長,業主應據實向監理事垃給予補償。
5.5 監理合同的暫停與中止
5.5.1 出現根據本監理合同的規定不應由監理單位負責的情況,且該情況已使監理單位不能繼續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時,監理單位應立即書面通知業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暫停或減緩某些監理服務時,則上述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5.1.2 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時,監理單位在書面通知業主28日之后,有權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時,雙方應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延誤各負其責。
5.6.2 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監理服務或中止本監理會同時,必須在56日之前發出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該部分監理服務并將相關費用開支減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3 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業主可書面要求監理單位予以解釋。若監理單位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業主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并視情況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國約擔保金。
5.5.4 業主拖延支付監理服務費用,并已超過專用條件規定期限的28日,或根據本合同條件和5.5.1.1條或第5.5.2條的規定,暫停監理服務已超過6個月,監理單位可書面更求業主予以解釋。若業主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監理單位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或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5 監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損害或影響雙方根據本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 轉讓和分包
5.6.1 沒有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責任和權力予以轉讓。
5.6.2 沒有業主的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監理單位因監理服務的需要,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工作人員不屬于分包。
6.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6.1 監理服務費用
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內容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1.1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
6.1.2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向監理單位支付附加服務的費用。如果該費率和價格明顯不適用,雙方可根據本合同條件第5.4.1條和第5.4.2條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并商定新的費率和價格。
6.2 支付
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2.1 業主在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向監理單位支付到期應付的款項,則應按照專用條件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給監理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時間自未付款項的應付之日起算。該補償不影響本合同條件第5.5.5條規定的監理單位的權力。
6.2.2 業主對監理單位要求支付的款項中的任何部分有異議,應在7日內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誤對監理單位其它應得款項的支付。本合同條件第6.2.1條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單位的一切曾經有過爭議的款項。
6.3 貨幣
業主支付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其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等事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其它
7.1 合同雙方的關系
合同雙方互為權利和義務主體,雙方應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本監理合同。業主和監理單垃均應按照監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權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職責。
7.2 語言和法律
本監理合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3 獎勵
業主欲就工程質量優良、工期提前、投資節約或監理單位提出的具有經濟效益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予以獎勵,則應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獎勵的辦法。
7.4 利益矛盾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獲取本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利益,不得參與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7.5 版權
7.5.1 對監理單位擁有版權并已用于本監理服務中的所有文件,業主有權在合同項目中使用或復制,但未經監理單位的同意,業主不得將上述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它項目工程或服務之中。
7.5.2 如果在專用條件中沒有另外規定,則監理單位有權出版與本項目或本工程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但未經業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業主的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經濟情報
7.6 通知
本監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為方面形式,并在送達協議中注明的地址時生效。無論發送方采用何種方式遞送通知,收受方都應用書面回執確認。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監理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或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經過協商或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根據專用條件的規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有關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附件
有關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附件
附件a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服務要求
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系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認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范圍
1服務范圍
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
2服務目標
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并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現場;
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復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已發布開(復)工今批準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布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zi發布變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生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余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并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業生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業生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范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1:監理合同;
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合同圖紙及說明;
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說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等;
7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__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監理合同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電力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電力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后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于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并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材料節余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后,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4
發包人: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發包人)與(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等性: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表態):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試、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票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各執叁份。
招標人: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監理合同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必須按照建筑工程監理規范認真履行職責,直至本項目完工。必須繼續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具體規定。
二、本協議為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延續,直至整個項目的竣工驗收完畢,包括原合同規定的內容。綠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聘請監理。
三、本協議有效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本項目竣工驗收,費用按月包干結算的方式。
四、監理費用
按月計算,包干價格為__________萬/月。乙方必須保證監理人員5人以上,如遇工程進度加快,乙方必須機動增加監理人員,以保證工程質量。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6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了一份金額____元,編號為 的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以下補充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將原合同約定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務(服務時間從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更改為乙方將向甲方提供xx個月的服務(服務時間分為兩段從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及從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有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理合同7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改造工程委托監理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甲方委托乙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辦公樓聯網改造。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辦公樓____層____室。
3.工程規模:總投資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2.甲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3.乙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5.當甲方發現乙方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2.甲方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乙方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應當將授予乙方的監理權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甲方應在不影響乙方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乙方員工地住房及約定的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補償損失。
3.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五條 乙方權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權利:
(1)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4) 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應當書面報告甲方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開令、但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甲方批準時,乙方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甲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甲方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甲方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證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乙方員,向甲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甲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甲方。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條。如果因乙方過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賠償。
3.乙方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乙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導致甲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八條 監理報酬及其支付
1.監理報酬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
2.上述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
3.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項%的滯納金。
第九條 合同期限
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和解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9
一、單項選擇題 (共 50 題,每題 1 分。每題的備選答案中,只有 1 個最符合題意。)
1、監理單位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后參加業主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署( D )意見。
A.業主 B.總監理工程師 C.承包單位 D.監理單位
2、下面表述中錯誤的一項為( D )。
A.監理單位編制監理大綱目的之一是承攬到監理工作
B.監理單位編制監理大綱目的之二是為今后開展監理工作制定基本的方案
C.監理實施細則的作用是指導本專業或本子項目具體監理業務的開展
D.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互相關聯,必須齊全,缺一不可
3、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程序宜按( D )實施。
A.編制建設工程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細則,開展監理工作
B.編制監理規劃,成立項目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開展監理工作
C.監理規劃,成立項目監理機構,開展監理工作,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D.成立項目監理機構,編制監理規劃,開展監理工作,向業主提交工程監理檔案資料
4、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稱為(D )。
A.平行檢驗 B.交接檢驗 C.隱蔽工程驗收 D.互檢
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并注明工程( C )使用年限。
A.經濟 B.最長 C.合理 D.法定
6、下列各項活動中,( D )屬于工程建設監理。
A.質量、工期、投資控制 B.質量、工期、施工成本控制
C.制定設計文件并對設計目標控制 D.確定工程項目總目標
7、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 B )組織的設計技術交底會,總監理工程師應對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進行簽認。
A.總承包單位 B.建設單位 C.設計單 D.監理單位
8、凡是( B )的單位,均可稱為監理單位。
A.經監理資質管理部門審查批準 B.取得監理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
C.從事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活動 D.從事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活動
9、某甲級工程監理企業在資質年檢時,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為20人,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其年檢結論應當為(B )。
A.合格 B.基本合格 C.不合格 D.基本不合格
10、如果對建設工程的功能和重量要求較高,就需要投入較多的資金和需要較長的建設時間,這說明建設工程質量目標與投資和進度目標存在( C)關系。
A.對立 B.統一 C.既對立又統一 D.既不對立又不統一
11、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排除各種干擾,客觀公正地對待監理的委托單位和承建單位。這說明了建設工程監理具有( C )性。
A.公平 B.科學 C.獨立 D.公正
12、工程建設的( )階段對工程質量的影響主要是確定工程項目應達到的質量目標和水平。
A.可行性研究 B.項目決策 C.勘察設計 D.施工
13、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在進行質量檢驗時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誤認為是合格的,主要原因是( b )。
A.有大量的隱蔽工程 B.施工中未及時進行質量檢查
C.工程質量的`評價方法具有特殊性 D.工程質量具有較大的波動性
14、工程質量控制按實施主體不同分為自控主體和監控主體,( c )屬于監控主體。
A.設計單位 B.施工單位 C.工程監理單位 D.勘察單位
1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 c )對施工圖進行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準、規范執行情況等進行的獨立審查。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B.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C.依法認定的設計審查機構 D.設計主管部門
16、施工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停工,復工時必須有( d )的復工指令方可復工。
A. 業主代表 B. 施工單位負責人
C. 監督站負責人 D. 監理工程師
17、對于質量控制點,一般要( a ),再制訂對策和措施進行預控。
A.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質量問題因 B.事先分析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
C.分析施工過程中的薄弱環節 D.分析施工過程中質量不穩定的工序
18、施工承包單位按照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的配合比進行現場拌和材料的加工。如果現場作業條件發生變化需要對配合比進行調整時,則應執行( d )程序。
A.質量預控 B.承包商自檢 C.質量檢驗 D.技術復核?
19、按照施工過程中實施見證取樣的要求,監理機構中負責見證取樣工作
的人員一般為( b )。
A.監理員 B.專業監理工程師 C.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D.總監理工程師
20對擬驗收的單位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合格后對承包單位的《工程竣工報驗單》予以簽認,并上報建設單位,同時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要由( b )共同簽署。
A.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
監理合同10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金塔縣紅柳洼光電產業園道路工程
工程概況:該公路為城市主干道Ⅱ級公路設計行車速度40km/h。全線路基寬度18m,路面寬度17.0m,人行道2×3 m,綠化帶2×5 m;路面類型為瀝青砼高級路面。全線新建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設計洪水頻率為1/50
地點及樁號:金塔縣紅柳洼光電產業園道路工程南北大道K0+000~K3+3383.73、東西大道K0+000~K3+060
工程規模:城市主干道Ⅱ級公路全長6443.73米
工程造價:13353787元監理范圍:按照合同文件,設計文件及技術規范的規定及要求,對本工程施工全工程實施全面的質量控制及管理。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通用條件及有關附件一致。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 4個月),由建設單位根據進度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費用元。監理單位為本合同安排3名常駐監理人員,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20xx年3月開始實施,至20xx年7月工程結束。
五、基于建設單位的上述承諾,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監理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簽訂了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統稱為“原合同”),現甲、乙、丙、監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原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關聯方針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等,包括但不限于執行中甲方的擔保責任等內容,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并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三、乙方、丙方必須按業主、監理要求無償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驗收要求的承包范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乙方負責完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丙負責完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資料由丙方負責檢查和接受,并負責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監理公司對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等)工程造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部分:按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造價司法鑒定》的司法鑒定結果下浮__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完成部分:按_______________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須對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項工程款(含針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給乙方冷卻塔工程前期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按其財務要求予以確認,并按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
2、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該部分工程現存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整改。整改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減后代為支付給相關單位。
3、本協議第2。1條質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過有關質量檢測部門驗收后,支付至最終結算款95%(本款項分兩個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在整體工程驗收完兩年后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余款無息返還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乙方提供等額銀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六、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
1、按甲、丙雙方新合同及聯合聲明等約定支付條款支付。
2、乙方承諾一次性返還丙方前期管理費、鋼筋、資料完善等有關費用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并由甲方從乙方工程款扣減后直接支付給丙方。
七、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甲方財務規定進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確認并提供發票,且必須在乙方補齊前期已支付的各項工程款發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項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并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后,與工程結算款一并無息返還。
九、乙方前期代付臨時場地租賃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提供相關票據后同工程結算款一并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鑒定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按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承擔比例(即雙方各承擔一半)同工程結算款一并支付。
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施工的_____________等工程所涉及的債權債務由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擔,并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監理合同終止協議書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監理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監理中心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監理合同12
合同編號:
發包人:簽訂地點:
監理人: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發包人)與(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性:
4.工程總投資:靜態:
動態:
5.工程總工期: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發包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監理合同13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GF-95-0202)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
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
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執
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
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
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
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
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
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
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
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
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
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
條件。
第九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
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
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 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
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
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
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 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
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
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
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監理合同14
一、單項選擇題
1、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由()的促裁委員會仲裁。
A 工程所在地 B 雙方選定
C 施工單位所在地 D 建設單位所在地
2、在委托代理關系中,因代理人的行為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 )
A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共同承擔責任 B 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C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協商確定責任 D 代理人獨自承擔責任
3、合同法律關系是由( )三要素所構成。
A 主體、客體、內容 B 當事人、合同行為、合同利益
C 法人、合同、權利和義務 D 合同管理、經濟協作、法律責任
4、材料采購合同中對材料質量檢驗的方法,( )是錯誤的。
A 經濟鑒別法 B 化學試驗 C 理論換算法 D 物理試驗
5、FIDIC合同條件規定的“合同有效期”是指從雙方簽署合同協議書之日起至( )止。
A 頒發履約證書日 B 工程接收證書指明的竣工日
C 頒發工程接收證書日 D 承包商提交的結算單日生效日
6、合同變更或解除是一項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雙方( )
A 口頭協商即可 B 應簽訂書面協議
C 與第三方一起協調 D 承辦任何手續
7、某水泥廠因技術問題致使生產的水泥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該廠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換上自己的包裝后,作為樣品與采購方簽訂水泥供應合同,則該合同屬于( )簽訂的合同.
A 采取脅迫手段 B 采取欺詐手段 C 超越經營范圍 D 無效代理
8、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約定有缺陷的情況下( )
A 當事人可以約定補充協議 B 當事人可任意進行
C 當事人不能約定補充協議 D 當事人必須按交易習慣進行
9、《仲載法》規定,組成仲裁庭的仲裁員由( )
A 由一方當事人選定 B 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C 由仲裁委員會議指定 D 由雙方當事人指定
10、工程師在確有必在時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停施工,但工程師應當在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后( )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A 1天 B 2天 C 7天 D 14天
二、多選題
1、合同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下面確定方法的表述,正確的是( )
A 給付貨幣的,在給付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B 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C 交付動產的`,在接受動產一方所在地履行D 履行標的是行為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2、《合同法》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 )的效力。
A 清理條款B 質量條款C 結算條款 D 風險條款
3、在委托監理合同中,屬委托人應履行的義務有( )
A 開展監理業務前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B 負責建設工程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創造外部條件
C 免費向監理人提供開展監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資料
D 與監理人協商一致,選定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
E 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在與第二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4、設計合同承包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 )
A 負責設計變更
B 負責修改預算
C 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D 參與施工組織
E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 )
A 支付違約金 B 賠償損失 C 順延工期
D 繼續履行 E 采取補救措施
6、監理工程師對設備采購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 )
A 對合同及時編號、統一管理 B 簽發到貨質量證明
C 分析合同的執行情況 D 監督合同的履行
E 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和結算條款辦理結算
7、在FIDIC合同條件中,工程移交證書的主要作用( )
A 指明竣工日期 B 轉移工程照管責任
C 頒發證書日即缺陷責任期起始日 D 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公開招標條件下,所發布的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 )
A 工程概況 B項目資金來源 C 投標須知 D 評標方法 E 招標范圍
9、根據《合同法》規定,生效的要約可因一定事由的發生而失效,這此事由包括( )
A 要約人依法撤回要約 B 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C 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D 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
E 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10、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
A 合同的標的是勞務 B 必須是有償合同 C 合同是諾成,非要式合同
D 條款內不包括違約責任 E 合同是雙務的
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B 2.D 3.A 4.C 5.D 6.B 7.B 8.A 9.D 10.B
二.、多選題
1.B、D 2.A、B、C 3.A、B、C、E 4.A、B、C、E 5.A、B、D、E 6.A、D 7.A、B 8.A、B、E 9.B、C、D、E 10.A、C、E
監理合同15
1.檢查施工承包合同執行情況。
2.檢查進場的單位人員、主要設備是否與標書一致。
3.杜絕轉包工程,把住部分工程項目分包關。
4.核對工程數量,統計工程量清單的變化,對數量轉大的.變動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定期到現場審查各種支付報表和中期支付證書。編制報業主及貸款銀行的各種財務報表、工程進度報表和報告。
6.負責組織各種監理報表的編制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寫總監(副)的工作報告、工程監理竣工報告和監理簡報。
7.協助總監(副)處理合同糾紛問題。
8.同承包人和監理人員提供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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